《宋史》•卷二十·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年春季正月庚午日(初一),將熙河蘭會路更名爲熙河蘭湟路。丙戌日,開始修建溪哥城。壬辰日,下詔查辦各路監司中貪污暴虐的官員並追究其罪責。丙申日,下詔改革京畿路的行政設置,設立轉運使和提點刑獄官,並罷免蔡卞的職務。同時設立武學制度。丁酉日,秦鳳地區的蕃族部落獻上邦、潘、疊三州。朝廷任命內侍童貫爲熙河蘭湟、秦鳳路的經略安撫制置使。
二月乙巳日,開始修建御謀城。己酉日,設立親衛、勳衛、翊衛郎、中郎等官職,規定由勳戚近臣的兄弟子孫中,有官職者可試任。甲寅日,任命張康國爲樞密院事,兵部尚書劉逵爲同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何執中爲尚書左丞。乙卯日,公佈實行“方田法”。庚申日,下詔規定在西部邊疆用兵,若有招降羌人者,可與斬獲敵軍頭顱同等受賞。壬戌日,將趙州升爲慶源軍。甲子日,出現冰雹。乙丑日,將原來三衛郎的職位改爲侍郎。
閏月壬申日,恢復元豐年間的銓選和斷案制度,命令各州縣仿照尚書六部分別設立六案。甲申日,設立陝西、河東、河北、京西四路監司,鑄造當二夾錫鐵錢。己丑日,皇帝在端門接見趙懷德投降,並授予他感德軍節度使頭銜,封爲安化郡王。壬辰日,對熙河蘭湟路實行赦免。
三月壬寅日,設立青海馬監。甲辰日,任命趙挺之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丙午日,下詔將建王口砦改名爲懷遠軍。庚戌日,命令呂惠卿退休。戊午日,收復銀州。乙丑日,下詔規定州縣屬地的鄉聚,若無經書、子書、史書的內容,不得傳授學習。丁卯日,牂牁、夜郎地區的首領獻地歸順。當月,夏國人進攻塞門砦。
夏四月辛未日,遼國派蕭良前來,向夏人要求歸還被侵佔的土地並撤兵。戊寅日,夏人進攻臨宗砦。辛巳日,下詔命令各路走馬承受官不得干預軍政和邊防事務。己丑日,夏人侵犯順寧砦,鄜延軍第二副將劉延慶擊退敵軍;夏人再次進攻湟州北蕃市城,知州辛叔獻等人成功擊退。
五月戊申日,廢除對“黨人”父兄子弟的禁令。壬子日,派遣林攄出使遼國進行友好往來。賜給張繼先“虛靜先生”稱號。癸丑日,廢除轉運司的檢查和核對制度。辛酉日,命令官員分頭審理案件。
六月丙子日,恢復解池的鹽政。占城國前來進貢。丁丑日,巡視囚犯。辛巳日,廢除陝西、河東的勞役制度。甲申日,對熙河、陝西、河東、京西路實行赦免。戊子日,趙挺之被罷免。
秋季七月丙申日(初一),撤銷三京國子監的官職,每地設立司業一人。辛丑日,設立“熒惑壇”。設立四輔郡:以潁昌府爲南輔、襄邑縣爲東輔、鄭州爲西輔、澶州爲北輔。甲寅日,下令剝奪元祐黨人墳墓和寺院。丁巳日,允許被貶官者返回原籍。戶部尚書曾孝廣因錢帛短缺被貶爲杭州知州。
八月戊辰日,立德妃王氏爲淑妃。庚午日,因王、江、古州歸順,設立提舉溪洞官兩名,並改懷遠軍爲平州。丙子日,將東輔改名爲拱州。甲申日,將九鼎安放在九成宮。乙酉日,到宮中酌酒祭祀。辛卯日,賜新樂名爲《大晟》,並設立專門機構管理。壬辰日,派劉正夫出使遼國。
九月己亥日,對全國實行大赦。乙巳日,下令元祐時期被貶的官吏逐步遷往近地,但不得遷至京城附近。下詔在京城及三路地區,於農閒時組織保甲組織進行軍事訓練。乙卯日,賜給三十五名上舍生科第。丙辰日,下詔自今以後,非宰相不得任命“特進”之職。
冬季十月,自七月以來下雨,到了這個月仍未停。甲申日,將左、右司所編的紹聖、元符年間明確的判例下發全國,刑名條例下發刑部和大理寺。丁亥日,將武岡縣升爲軍。戊子日,下詔對上書進士未能獲得科第者,限一百天內自陳,免除罪責。壬辰日,太陽中出現黑子。
十一月戊戌日,安定郡王世雍去世。丙辰日,設立各路提舉學事官。己未日,章惇去世。十二月癸酉日,將拱州升爲保慶軍。甲申日,從平州分設允州和格州。這一年,蘇州、湖州、秀州發生水災,朝廷賜給受災民衆糧食。泰州出現長穗禾。
五年春季正月戊戌日,天邊出現彗星,其長度一直延伸到天邊。庚子日,恢復江、湖、淮、浙地區的常平倉制度。甲辰日,任命吳居厚爲門下侍郎,劉逵爲中書侍郎。乙巳日,因出現星象異常,皇帝避殿、減少膳食,並下詔徵求直言批評政事的建議。下令毀掉《元祐黨人碑》。恢復被貶官員的官籍,並規定今後言官不得再彈劾他們。丁未日,太白星白天出現,對全國實行大赦,廢除對黨人的所有禁令。暫時停止實行方田法。戊申日,下詔令侍從官員可以奏報緊急奏事。己酉日,下令取消各州每年向朝廷進貢的物品。庚戌日,下令從崇寧年以來被貶的官員,無論生前死後,都逐步恢復原職,全部召回被流放者。辛亥日,皇帝回到殿內,恢復正常膳食。壬子日,廢除“圜土法”(即囚禁犯人的土牢制度)。丁巳日,廢除書、畫、算、醫四大學科。壬戌日,恢復書、畫、算三大學科。
二月甲子日(初一),下詔讓各路監司上報民間疾苦。丙寅日,罷免蔡京,任爲開府儀同三司、中太一宮使。任命觀文殿大學士趙挺之爲特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庚午日,下詔翰林學士、中書省及館閣官員今後必須從進士出身者中選拔。壬申日,裁撤各內外冗餘官職,廢除醫官兼任宮觀職位。蒲甘國前來進貢。丁丑日,將前後所有被降下的御筆手詔印製成冊,並下發全國。州縣如不遵照執行,由監司檢舉追責,監司推行不力者,由各司互查。
三月丙申日,下詔稱星象已恢復正常,停止徵求直言。辛丑日,將威德軍更名爲石堡砦。封眉州防禦使世福爲安定郡王。癸卯日,皇帝在集英殿策問進士。丁未日,下令廢除各州的武學。乙卯日,廢除銀州,改置爲銀川城。丙辰日,蔡王趙似去世。己未日,賜予禮部考中進士六百七十一人及第、出身資格。
夏四月丁丑日,停止免除兩浙地區因水災的州郡夏稅。
五月丁未日,將《紀元歷》頒行天下。辛亥日,封皇子栩爲魯國公。乙卯日,廢除地方推薦制度,全面恢復元豐年間的選官制度。
六月癸亥日,設立各路監司互相監察制度,對隱瞞不報的官員處罪,並令御史臺監察。將格州改爲從州。甲子日,下詔招攬隱居的賢士,由監司審覈推薦,若有私情者,由御史調查。丁卯日,下詔輔臣提出東南地區守備策略。壬申日,巡視囚犯。
秋季七月庚寅日(初一),日食但沒有被完全遮蔽。壬寅日,下令將明年年號更改。
九月辛丑日,河南府出現嘉禾與芝草同生的祥瑞現象。
冬季十月己卯日,將澶州升爲開德府。庚辰日,對開德府發佈恩令:減輕囚犯刑罰一級,徒刑以下一律釋放。
十一月辛卯日,陳王佖去世。乙巳日,下詔設立武士貢法。辛亥日,合併京畿地區的提刑官歸屬轉運司。十二月戊午日(初一),日食但沒有被完全遮蔽,羣臣慶賀。這一天,將拱州恢復爲襄邑縣。是年,夔州江水氾濫,海水變得清澈,共放出宮女四百八十六人,南丹州首領莫公晟歸附。
政和元年春季正月己巳日,將賢妃王氏升爲德妃。壬申日,搗毀京城內一千三百八十處淫祠。戊寅日,封皇子栱爲定國公。丙戌日,廢除白州、龔州。壬辰日,下詔百官要堅守名節。
二月壬寅日,正式冊立皇后。乙巳日,下詔恢復陝西、河東地區鑄造夾錫錢。丙午日,任命太子少師鄭紳爲開府儀同三司。
三月己巳日,下詔監司督促州縣長官鼓勵百姓種植桑柘,根據種植數量給予獎懲。癸酉日,任命吏部尚書王襄爲同知樞密院事。
夏四月乙卯日,廢除陝西、河東地區鑄造夾錫錢。丙辰日,巡視囚犯。設立守令勸農與黜陟制度(即地方官員考覈制度)。丁巳日,因淮南發生旱災,下令減輕囚犯刑罰,徒刑以下一律釋放。
五月癸亥日,下詔將四川多餘的財物歸還左藏庫。戊辰日,將當十錢改爲當三錢。己卯日,東南地區出現星白天墜。丁亥日,解池中生出紅色鹽。
六月甲寅日,恢復蔡京爲太子少師。
秋季七月壬申日,因病痊癒,對全國實行大赦。癸未日,廢除平州、從州,改爲砦。
八月乙未日,再次任命蔡京爲太子太師。丁巳日,張商英被罷免。戊午日,下詔稱:“監司所轄官員,一年內犯罪達三人以上,即便不足三人但若曾推薦過此人,監司也必須負起責任。”九月戊寅日,王襄被罷免。丁亥日,封皇子栻爲黃國公。當月,鄭允中與童貫出使遼國,由李良嗣前來,獻上奪取燕地的計策,皇帝賜其姓氏爲趙。
冬季十月辛卯日,因當權者多險惡急躁,互相勾結,發佈詔書加以警告。庚戌日,封昭化軍節度使宗粹爲信安郡王。辛亥日,貶張商英爲崇信軍節度副使。
十一月任戌日,規定上書有異端之言或曾被入籍者,不得參加學官考試。丙子日,封皇子榛爲福國公。十二月己酉日,下詔臺諫官員應堅持正道判斷是非,不怕大官,不與寵臣同流。辛亥日,廢除鎮州,將瓊州升爲靖海軍。這一年,虔州出現芝草,蔡州出現連片的瑞麥,河南府出現嘉禾,野蠶結繭。共放出宮女八十人。交趾、夏國前來進貢。
(注:本書爲《宋史》部分內容,原文爲紀傳體史書,此爲“徽宗二年”至“政和元年”間的紀事,內容涵蓋政治、軍事、制度、人事、禮樂、災祥等,翻譯力求忠實、通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