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十·本纪第二十
徽宗二年春季正月庚午日(初一),将熙河兰会路更名为熙河兰湟路。丙戌日,开始修建溪哥城。壬辰日,下诏查办各路监司中贪污暴虐的官员并追究其罪责。丙申日,下诏改革京畿路的行政设置,设立转运使和提点刑狱官,并罢免蔡卞的职务。同时设立武学制度。丁酉日,秦凤地区的蕃族部落献上邦、潘、叠三州。朝廷任命内侍童贯为熙河兰湟、秦凤路的经略安抚制置使。
二月乙巳日,开始修建御谋城。己酉日,设立亲卫、勋卫、翊卫郎、中郎等官职,规定由勋戚近臣的兄弟子孙中,有官职者可试任。甲寅日,任命张康国为枢密院事,兵部尚书刘逵为同知枢密院事,吏部尚书何执中为尚书左丞。乙卯日,公布实行“方田法”。庚申日,下诏规定在西部边疆用兵,若有招降羌人者,可与斩获敌军头颅同等受赏。壬戌日,将赵州升为庆源军。甲子日,出现冰雹。乙丑日,将原来三卫郎的职位改为侍郎。
闰月壬申日,恢复元丰年间的铨选和断案制度,命令各州县仿照尚书六部分别设立六案。甲申日,设立陕西、河东、河北、京西四路监司,铸造当二夹锡铁钱。己丑日,皇帝在端门接见赵怀德投降,并授予他感德军节度使头衔,封为安化郡王。壬辰日,对熙河兰湟路实行赦免。
三月壬寅日,设立青海马监。甲辰日,任命赵挺之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丙午日,下诏将建王口砦改名为怀远军。庚戌日,命令吕惠卿退休。戊午日,收复银州。乙丑日,下诏规定州县属地的乡聚,若无经书、子书、史书的内容,不得传授学习。丁卯日,牂牁、夜郎地区的首领献地归顺。当月,夏国人进攻塞门砦。
夏四月辛未日,辽国派萧良前来,向夏人要求归还被侵占的土地并撤兵。戊寅日,夏人进攻临宗砦。辛巳日,下诏命令各路走马承受官不得干预军政和边防事务。己丑日,夏人侵犯顺宁砦,鄜延军第二副将刘延庆击退敌军;夏人再次进攻湟州北蕃市城,知州辛叔献等人成功击退。
五月戊申日,废除对“党人”父兄子弟的禁令。壬子日,派遣林摅出使辽国进行友好往来。赐给张继先“虚静先生”称号。癸丑日,废除转运司的检查和核对制度。辛酉日,命令官员分头审理案件。
六月丙子日,恢复解池的盐政。占城国前来进贡。丁丑日,巡视囚犯。辛巳日,废除陕西、河东的劳役制度。甲申日,对熙河、陕西、河东、京西路实行赦免。戊子日,赵挺之被罢免。
秋季七月丙申日(初一),撤销三京国子监的官职,每地设立司业一人。辛丑日,设立“荧惑坛”。设立四辅郡:以颍昌府为南辅、襄邑县为东辅、郑州为西辅、澶州为北辅。甲寅日,下令剥夺元祐党人坟墓和寺院。丁巳日,允许被贬官者返回原籍。户部尚书曾孝广因钱帛短缺被贬为杭州知州。
八月戊辰日,立德妃王氏为淑妃。庚午日,因王、江、古州归顺,设立提举溪洞官两名,并改怀远军为平州。丙子日,将东辅改名为拱州。甲申日,将九鼎安放在九成宫。乙酉日,到宫中酌酒祭祀。辛卯日,赐新乐名为《大晟》,并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壬辰日,派刘正夫出使辽国。
九月己亥日,对全国实行大赦。乙巳日,下令元祐时期被贬的官吏逐步迁往近地,但不得迁至京城附近。下诏在京城及三路地区,于农闲时组织保甲组织进行军事训练。乙卯日,赐给三十五名上舍生科第。丙辰日,下诏自今以后,非宰相不得任命“特进”之职。
冬季十月,自七月以来下雨,到了这个月仍未停。甲申日,将左、右司所编的绍圣、元符年间明确的判例下发全国,刑名条例下发刑部和大理寺。丁亥日,将武冈县升为军。戊子日,下诏对上书进士未能获得科第者,限一百天内自陈,免除罪责。壬辰日,太阳中出现黑子。
十一月戊戌日,安定郡王世雍去世。丙辰日,设立各路提举学事官。己未日,章惇去世。十二月癸酉日,将拱州升为保庆军。甲申日,从平州分设允州和格州。这一年,苏州、湖州、秀州发生水灾,朝廷赐给受灾民众粮食。泰州出现长穗禾。
五年春季正月戊戌日,天边出现彗星,其长度一直延伸到天边。庚子日,恢复江、湖、淮、浙地区的常平仓制度。甲辰日,任命吴居厚为门下侍郎,刘逵为中书侍郎。乙巳日,因出现星象异常,皇帝避殿、减少膳食,并下诏征求直言批评政事的建议。下令毁掉《元祐党人碑》。恢复被贬官员的官籍,并规定今后言官不得再弹劾他们。丁未日,太白星白天出现,对全国实行大赦,废除对党人的所有禁令。暂时停止实行方田法。戊申日,下诏令侍从官员可以奏报紧急奏事。己酉日,下令取消各州每年向朝廷进贡的物品。庚戌日,下令从崇宁年以来被贬的官员,无论生前死后,都逐步恢复原职,全部召回被流放者。辛亥日,皇帝回到殿内,恢复正常膳食。壬子日,废除“圜土法”(即囚禁犯人的土牢制度)。丁巳日,废除书、画、算、医四大学科。壬戌日,恢复书、画、算三大学科。
二月甲子日(初一),下诏让各路监司上报民间疾苦。丙寅日,罢免蔡京,任为开府仪同三司、中太一宫使。任命观文殿大学士赵挺之为特进、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庚午日,下诏翰林学士、中书省及馆阁官员今后必须从进士出身者中选拔。壬申日,裁撤各内外冗余官职,废除医官兼任宫观职位。蒲甘国前来进贡。丁丑日,将前后所有被降下的御笔手诏印制成册,并下发全国。州县如不遵照执行,由监司检举追责,监司推行不力者,由各司互查。
三月丙申日,下诏称星象已恢复正常,停止征求直言。辛丑日,将威德军更名为石堡砦。封眉州防御使世福为安定郡王。癸卯日,皇帝在集英殿策问进士。丁未日,下令废除各州的武学。乙卯日,废除银州,改置为银川城。丙辰日,蔡王赵似去世。己未日,赐予礼部考中进士六百七十一人及第、出身资格。
夏四月丁丑日,停止免除两浙地区因水灾的州郡夏税。
五月丁未日,将《纪元历》颁行天下。辛亥日,封皇子栩为鲁国公。乙卯日,废除地方推荐制度,全面恢复元丰年间的选官制度。
六月癸亥日,设立各路监司互相监察制度,对隐瞒不报的官员处罪,并令御史台监察。将格州改为从州。甲子日,下诏招揽隐居的贤士,由监司审核推荐,若有私情者,由御史调查。丁卯日,下诏辅臣提出东南地区守备策略。壬申日,巡视囚犯。
秋季七月庚寅日(初一),日食但没有被完全遮蔽。壬寅日,下令将明年年号更改。
九月辛丑日,河南府出现嘉禾与芝草同生的祥瑞现象。
冬季十月己卯日,将澶州升为开德府。庚辰日,对开德府发布恩令:减轻囚犯刑罚一级,徒刑以下一律释放。
十一月辛卯日,陈王佖去世。乙巳日,下诏设立武士贡法。辛亥日,合并京畿地区的提刑官归属转运司。十二月戊午日(初一),日食但没有被完全遮蔽,群臣庆贺。这一天,将拱州恢复为襄邑县。是年,夔州江水泛滥,海水变得清澈,共放出宫女四百八十六人,南丹州首领莫公晟归附。
政和元年春季正月己巳日,将贤妃王氏升为德妃。壬申日,捣毁京城内一千三百八十处淫祠。戊寅日,封皇子栱为定国公。丙戌日,废除白州、龚州。壬辰日,下诏百官要坚守名节。
二月壬寅日,正式册立皇后。乙巳日,下诏恢复陕西、河东地区铸造夹锡钱。丙午日,任命太子少师郑绅为开府仪同三司。
三月己巳日,下诏监司督促州县长官鼓励百姓种植桑柘,根据种植数量给予奖惩。癸酉日,任命吏部尚书王襄为同知枢密院事。
夏四月乙卯日,废除陕西、河东地区铸造夹锡钱。丙辰日,巡视囚犯。设立守令劝农与黜陟制度(即地方官员考核制度)。丁巳日,因淮南发生旱灾,下令减轻囚犯刑罚,徒刑以下一律释放。
五月癸亥日,下诏将四川多余的财物归还左藏库。戊辰日,将当十钱改为当三钱。己卯日,东南地区出现星白天坠。丁亥日,解池中生出红色盐。
六月甲寅日,恢复蔡京为太子少师。
秋季七月壬申日,因病痊愈,对全国实行大赦。癸未日,废除平州、从州,改为砦。
八月乙未日,再次任命蔡京为太子太师。丁巳日,张商英被罢免。戊午日,下诏称:“监司所辖官员,一年内犯罪达三人以上,即便不足三人但若曾推荐过此人,监司也必须负起责任。”九月戊寅日,王襄被罢免。丁亥日,封皇子栻为黄国公。当月,郑允中与童贯出使辽国,由李良嗣前来,献上夺取燕地的计策,皇帝赐其姓氏为赵。
冬季十月辛卯日,因当权者多险恶急躁,互相勾结,发布诏书加以警告。庚戌日,封昭化军节度使宗粹为信安郡王。辛亥日,贬张商英为崇信军节度副使。
十一月任戌日,规定上书有异端之言或曾被入籍者,不得参加学官考试。丙子日,封皇子榛为福国公。十二月己酉日,下诏台谏官员应坚持正道判断是非,不怕大官,不与宠臣同流。辛亥日,废除镇州,将琼州升为靖海军。这一年,虔州出现芝草,蔡州出现连片的瑞麦,河南府出现嘉禾,野蚕结茧。共放出宫女八十人。交趾、夏国前来进贡。
(注:本书为《宋史》部分内容,原文为纪传体史书,此为“徽宗二年”至“政和元年”间的纪事,内容涵盖政治、军事、制度、人事、礼乐、灾祥等,翻译力求忠实、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