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十四·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神宗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諱頊,英宗長子,母曰宣仁聖烈皇后高氏。慶曆八年四月戊寅生於濮王宮,祥光照室,羣鼠吐五色氣成雲。八月,賜名仲鍼。授率府副率,三遷至右千牛衛將軍。嘉祐八年,侍英宗入居慶寧宮,嘗夢神人捧之登天。英宗即位,授安州觀察使,封光國公。是年五月壬戌,受經於東宮。帝隆準龍顏,動止皆有常度。而天性好學,請問至日晏忘食,英宗常遣內侍止之。帝正衣冠拱手,雖大暑,未嘗用扇。侍講王陶入侍,帝率弟顥拜之。九月,加忠武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淮陽郡王,改今諱。治平元年六月,進封潁王。三年三月,納故相向敏中孫女爲夫人。十月,英宗不豫,帝引仁宗故事,請兩日一御邇英閣講讀,以安人心。十二月壬寅,立爲皇太子。   四年正月丁巳,英廟崩,帝即皇帝位。戊午,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遣馮行己告哀於遼。己未,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命宰相韓琦爲山陵使。辛酉,遣孫坦等告即位於遼,以大行皇帝詔賜夏國主及西蕃唃廝囉。丙寅,羣臣表三上,始御迎陽門幄殿聽政。內醫侍先帝疾者,皆坐不謹貶之。詔東平郡王允弼、襄陽郡王允良朝朔望。以吳奎終喪,復授樞密副使。戊辰,以韓琦守司空兼侍中,曾公亮行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進封英國公,文彥博行尚書左僕射、檢校司徒兼中書令,富弼改武寧軍節度使、進封鄭國公,曹佾改昭慶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張昪改河陽三城節度使,宗諤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集慶軍節度使、檢校尚書左僕射,歐陽修、趙概並加尚書左丞,仍參知政事,陳昇之爲戶部侍郎,呂公弼爲刑部侍郎,允弼、允良並加守太保,弟東陽郡王顥進封昌王,鄠國公頵進封樂安郡王。羣臣進秩有差。   二月乙酉,初御紫宸殿。立向氏爲皇后。丁亥,詔入內內侍省、皇城司合覆奏事並執條覆奏。戊子,進封交阯郡王李日尊爲南平王。加邈川首領董氈檢校太保。詔山陵所須,應委三司、轉運司計置,毋輒擾民。詔提舉醫官院試堪診御脈者六人。庚寅,以四月十日爲同天節。辛卯,白虹貫日。壬辰,詔公主下嫁者行見舅姑禮。甲辰,西蕃首領拽羅鉢、鳩令結二人誘蕃部三百餘帳投夏國,捕獲,斬之以徇。   三月壬子,曹佾加檢校太尉兼侍中。賜禮部進士及第、出身四百六十一人。甲寅,陝西宣撫使郭逵討蕃部黨令徵等,平之。賜昌王顥公使錢歲萬緡,半給之。丙辰,昌王顥、樂安郡王頵乞解官行服,不許。癸亥,詔入內內侍省官已經壽聖節任子者,同天節權罷奏薦。壬申,歐陽修罷知亳州。癸酉,吳奎參知政事。乙亥,允良薨。   閏月癸未,太白晝見。甲申,夏國主諒祚遣使謝罪。辛卯,詔齊、密、登、華、邠、耀、鄜、絳、潤、婺、海、宿、饒、歙、吉、建、汀、潮等十八州知州,慶、渭、秦、延四州通判,其選並從中書,毋以恩例奏授。乙未,張昪以太子太師致仕。庚子,詔求直言。御史中丞王陶乞許舉知縣資序人爲御史裏行,從之。癸卯,王安石出知江寧府。甲辰,詔諸路帥臣及副總管或有移易,依慶曆故事。乙巳,詔以孟夏農勞之時,令監司戒飭州縣省事,勸民力田,民有艱食者振之。   夏四月庚戌,請大行皇帝諡於南郊。辛酉,詔內外所上封事,令張方平、司馬光詳定以聞。丙寅,錄囚。御史中丞王陶、侍御史吳申、呂景以過毀大臣,陶出知陳州,申、景各罰銅二十斤。吳奎罷知青州。遣使循行陝西、河北、京東、京西路,體量安撫。壬申,奎復位。罷州郡歲貢飲食果藥。癸酉,詔陝西、河東經略、轉運司察主兵臣僚怯懦老病者以聞。   五月辛巳,以久旱,命宰臣禱雨。乙巳,寶文閣成,置學士、直學士、待制官。   六月己酉,遼遣蕭餘慶等來弔祭。己未,振河北流民。辛未,詔天下官吏有能知徭役利病可議寬減者以聞。乙亥,詔中書、樞密細務歸之有司。   秋七月庚辰,詔察富民與妃嬪家婚姻夤緣得官者。甲申,石蕃來貢。己丑,命尚書戶部郎中趙抃、刑部郎中陳薦同詳定中外封事。辛卯,告英宗憲文肅武宣孝皇帝諡於天地、宗廟、社稷。壬辰,上寶冊於福寧殿。丙午,文州曲水縣令宇文之邵上書指陳得失。   八月丁未朔,太白晝見。戊午,復西夏和市。己巳,京師地震。癸酉,葬英宗於永厚陵。   九月丁丑,詔減諸路逃田稅額。壬午,祧僖祖及文懿皇后。乙酉,祔英宗神主於太廟,樂曰《大英之舞》。戊子,減兩京、畿內、鄭、孟州囚罪一等,民役山陵者蠲其賦。辛卯,徙封顥爲岐王,頵爲高密郡王。富弼爲尚書左僕射。遣孫思恭等報謝於遼,且賀生辰、正旦。壬辰,錄周世宗從曾孫貽廓爲三班奉職。甲午,遼遣耶律好謀等來賀即位。戊戌,以王安石爲翰林學士。辛丑,韓琦罷爲司徒、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判相州。吳奎、陳昇之罷。樞密副使呂公弼爲樞密使,張方平、趙抃並參知政事,邵亢爲樞密副使。壬寅,以曾公亮爲尚書左僕射,文彥博爲司空。潮州地震。癸卯,以權御史中丞司馬光爲翰林學士。   冬十月丙午,漳、泉諸州地震。丁未,富弼罷判河陽。戊申,建州、邵武、興化軍地震。己酉,初御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滕甫考諸路監司課績。張方平以父憂去位。庚戌,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谷振霜旱州縣。癸丑,詔翰林學士、御史中丞、侍御史知雜事舉材堪御史者各二人。詔將作監主簿常秩赴闕。甲寅,制《資治通鑑序》賜司馬光。癸酉,知青澗城種諤復綏州。   十一月丁丑,詔近臣各舉纔行可任使者一人。戊寅,詔求直言。丙戌,詔二府各舉所知。丁亥,令考課院詳定諸州所上縣令治狀。戊子,分命宰臣祈雪。置馬監於河東交城縣。庚寅,詔近臣以舉官不當,經三劾者,中書別奏取旨。乙未,詔令內外文武官各舉有材德行能者。十二月丙辰,西南龍蕃來貢。辛酉,以來歲日食正旦,自乙丑避殿、減膳、罷朝賀。壬戌,詔起居日增轉對官二人。丙寅,詔州縣吏並緣爲奸,致獄多瘐死,歲終會死者多寡,以制其罪。著爲令。己巳,遼遣蕭傑等來賀正旦。   熙寧元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詔改元。丁丑,以旱,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壬午,令州縣掩暴骸。丁亥,命宰臣曾公亮等極言闕失。庚寅,御殿復膳。壬辰,幸寺觀祈雨。丙申,趙概罷知徐州,三司使唐介參知政事。丁酉,詔修《英宗實錄》。壬寅,增太學生百人。   二月辛亥,令諸路每季上雨雪。乙卯,孔若蒙襲封衍聖公。壬戌,貸河東饑民粟。   三月庚辰,夏主諒詐卒,遣使來告哀。丙戌,詔恤刑。戊子,作太皇太后慶壽宮、皇太后寶慈宮。丁酉,簡州木連理,潭州雨毛。   夏四月乙巳,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次入對。戊申,命宰臣禱雨。以樞密直學士李參爲尚書右丞、判西京留守司御史臺。辛亥,同天節,羣臣及遼使初上壽於紫宸殿。   五月甲戌,募饑民補廂軍。庚辰,詔兩制及國子監舉諸王宮學官。戊戌,廢慶成軍。   六月癸卯,錄唐魏徵、狄仁傑後。丁未,占城來貢。辛亥,詔諸路興水利。乙亥,河決棗強縣。丙寅,命司馬光、滕甫裁定國用。   秋七月癸酉,詔謀殺已傷,案問欲舉自首者,從謀殺減二等。乙亥,名秦州新築大甘谷口砦曰甘谷城。丁丑,詔諸路帥臣、監司及兩制、知雜御史已上,各舉武勇謀略三班使臣二名。賜布衣王安國進士及第。己卯,羣臣三表請上奉元憲道文武仁孝之號,不許。陳昇之知樞密院事。給濮州雷澤縣堯陵守戶。壬午,以恩、冀州河決,賜水死家緡錢及下戶粟。甲申,京師地震。乙酉,又震,大雨。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候遼人動息以聞。賜壓死者緡錢。京師地再震。壬辰,遣御史中丞滕甫、知制誥吳充安撫河北。癸巳,疏深州溢水。甲午,減河北路囚罪一等。丁酉,賜河北安撫司空名誥敕,募民入粟。己亥,回鶻來貢。   八月壬寅,詔京東、西路存恤河北流民。京師地震。甲辰,又震。乙卯,賜河東及鄜延路轉運司空名誥敕,募民入粟實邊。甲子,詔中書門下,考屬近行尊者一人,王之。丙寅,罷宗諤平章事。丁卯,遣張宗益等賀遼主生辰、正旦。   九月辛未,太祖曾孫舒國公從式進封安定郡王。丁亥,減后妃臣僚薦奏推恩。戊子,莫州地震,有聲如雷。丁酉,詔三司裁定宗室月料,嫁娶、生日、郊禮給賜。   冬十月辛丑,給天下繫囚衣食薪炭。乙卯,出奉宸庫珠,付河北買馬。戊辰,禁銷金服飾。十一月癸酉,太白晝見。癸未,命宰臣禱雪。丙戌,朝饗太廟,遂齋於郊宮。廢青城後苑。丁亥,祀天地於圜丘,大赦,羣臣進秩有差。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   十二月己亥朔,命宰臣禱雪。癸卯,瀛州地大震。庚戌,賜夏國主秉常詔,許納塞門、安遠二砦歸其綏州。辛亥,錄唐段秀實後。癸丑,禱雪於郊廟、社稷。庚申,以判汝州富弼爲集禧觀使,詔乘驛赴闕。壬戌,雪。甲子,遼遣耶律公質等來賀正旦。   二年春正月甲午,奉安英宗神御於景靈宮英德殿。   二月己亥,以富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庚子,以王安石參知政事。命翰林學士呂公著修《英宗實錄》。乙巳,帝以災變避正殿,減膳徹樂。甲子,陳昇之、王安石創置三司條例,議行新法。   三月乙酉,詔漕運、鹽鐵等官各具財用利害以聞。丙戌,命宰臣禱雨。戊子,秉常上誓表,納塞門、安遠二砦,乞綏州,詔許之。乙未,以旱慮囚。   四月丁酉朔,羣臣再上尊號,不許。戊戌,省內外土木工。壬寅,遼遣耶律昌等來賀同天節。丁未,唐介薨,臨其喪。戊申,宰臣富弼、曾公亮以旱上表待罪,詔不允。癸丑,命曾公亮爲西京奏安仁宗、英宗御容禮儀使。丁巳,遣使諸路,察農田水利賦役。戊午,外任大使臣年七十以上,令監司體量,直除致仕者,更不與子孫推恩。甲子,御殿復膳。免河北歸業流民夏稅。   五月辛未,宴紫宸殿,初用樂。己卯,賜河北役兵特支錢。癸未,翰林學士鄭獬罷知杭州,宣徽北院使王拱辰罷判應天府,知制誥錢公輔罷知江寧府。丁亥,奉安仁宗、英宗御容於會聖宮及應天院。甲午,減西京囚罪一等。台州民延贊等九人,年各百歲以上,並授本州助教。   六月丁巳,右諫議大夫、御史中丞呂誨以論王安石,罷知鄧州。以翰林學士呂公著爲御史中丞。命龍圖閣直學士張掞兼編排錄用勳臣子孫。壬戌,太白晝見。   秋七月乙丑朔,日當食,雲陰不見。庚午,詔御史中丞舉推直官及可兼權御史者。甲戌,東平郡王允弼薨。辛巳,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壬午,振恤被水州軍,仍蠲竹木稅及酒課。癸未,詔自今文臣換右職者,須實有謀勇,曾著績效,即得取旨。甲申,日下有五色雲。己丑,韓琦上《仁宗實錄》,曾公亮上《英宗實錄》。   八月癸卯,侍御史劉琦貶監處州鹽酒務,御史裏行錢顗貶監衢州鹽稅,亦以論安石故。乙巳,殿中侍御史孫昌齡以論新法,貶通判蘄州。丙午,同修起居注範純仁以言事多忤安石,罷同知諫院。戊申,河徙東行。夏國請從舊蕃儀,詔許之。己酉,範純仁知河中府。甲寅,朝神御殿。辛酉,以祕書省著作佐郎程顥、王子韶併爲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裏行。壬戌,待御史知雜事劉述、同判刑部丁諷坐受刑名敕不即下,述貶知江州,諷貶通判復州。審刑院詳議官王師元坐言許遵所議刑名不當,貶監安州稅。   九月甲子朔,交州來貢。乙丑,以古勿峒效順首領儂智會爲右千牛衛大將軍。丁卯,立常平給斂法。戊辰,出內庫緡錢百萬糴河北常平粟。丁丑,遣孫固等賀遼主生辰、正旦。辛卯,廢奉慈廟。壬辰,以祕書省著作佐郎呂惠卿爲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   冬十月丙申,富弼罷爲武寧軍節度使、判亳州。曾公亮、陳昇之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城綏州,命郭逵選將置守具。逵遣趙禼交夏人所納安遠、塞門二砦,就定地界。夏人渝初盟,禼請城綏州,不以易二砦,因改名綏德城。戊戌,以蕃官禮賓使折繼世爲忠州刺史,左監門衛將軍嵬名山爲供備庫使,仍賜姓名趙懷順。丙辰,詔御史請對,並許直由閣門上殿。戊午,宗諤復平章事。己未,夏人來謝封冊。辛酉,錄楊承信曾孫立、田重進曾孫章爲三班借職。十一月乙丑,命韓絳制置三司條例。甲戌,詔祖宗之後世襲補外官,非袒免親罷賜名授官。丙子,罷諸路提刑武臣。頒《農田水利約束》。壬午,御邇英閣聽講。賜汴口役兵錢。己丑,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閏月庚子,浚御河。壬子,置交子務。是月,差官提舉諸路常平廣惠倉,兼管勾農田水利差役事。   十二月癸亥朔,復減后妃公主及臣僚推恩。癸酉,增失入死罪法。丙戌,增三京留司御史臺、國子監及宮觀官,以處卿監、監司、知州之老者。戊子,遼遣蕭惟禧來賀正旦。是歲,交州來貢。   《宋史》 元·脫脫等

譯文:

神宗一

神宗趙頊,是宋英宗的長子,母親是宣仁聖烈皇后高氏。慶曆八年四月戊寅日,出生於濮王府,當時屋內祥光滿室,羣鼠吐出五彩霧氣聚成雲霞。八月,被賜名爲仲鍼。開始擔任率府副率,後來升遷至右千牛衛將軍。嘉祐八年,隨英宗進入慶寧宮居住,曾夢見神人捧着他登上天界。英宗即位後,任命他爲安州觀察使,封光國公。當年五月壬戌日,他在東宮接受經學教育。他面容莊嚴,舉止端方,性格好學,每當請教時,常常問到天黑也不覺疲倦,英宗常派內侍勸他停止。他始終整衣冠、拱手而立,即使在酷暑中也從不使用扇子。侍講官王陶入宮講學時,他立即帶領弟弟趙顥向王陶行禮。九月,被加封爲忠武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淮陽郡王,並改用現在的名字——趙頊。治平元年六月,進封爲潁王。三年三月,娶前任宰相向敏中之孫女爲妻子。十月,英宗身體不適,趙頊依照仁宗時期的舊例,請求每日兩次在邇英閣聽講經史,以安定人心。十二月壬寅日,被立爲皇太子。

四年正月丁巳日,英宗去世,趙頊即位爲帝。戊午日,赦免天下犯了常赦不赦之罪的罪犯。派馮行己向遼國通報英宗駕崩的消息。己未日,尊奉皇太后爲太皇太后,皇后爲皇太后。任命宰相韓琦爲山陵使(負責英宗喪事)。辛酉日,派孫坦等人向遼國通報即位,並用英宗的詔書賜予夏國主和西夏唃廝囉首領。丙寅日,羣臣上表三次,才首次在迎陽門的幄殿中開始處理政務。對曾參與醫治先帝病情的內醫,因失職而予以罷免或貶官。下詔命令東平郡王趙允弼、襄陽郡王趙允良每月初一和十五到朝廷朝見。因吳奎在服喪期間,恢復其擔任樞密副使的職務。戊辰日,任命韓琦爲司空兼侍中,曾公亮代理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進封爲英國公;文彥博代理尚書左僕射,檢校司徒兼中書令;富弼改任武寧軍節度使,進封鄭國公;曹佾改任昭慶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張昪改任河陽三城節度使;宗諤擔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任集慶軍節度使,檢校尚書左僕射;歐陽修、趙概同時加授尚書左丞,並列入參知政事(副相);陳昇之任戶部侍郎,呂公弼任刑部侍郎;趙允弼、趙允良都加封爲守太保;弟弟東陽郡王趙顥進封爲昌王;鄠國公趙頵進封爲樂安郡王。羣臣根據品級分別升遷。

二月乙酉日,首次在紫宸殿舉行朝會。立向氏爲皇后。丁亥日,下詔規定入內內侍省與皇城司的官員在奏報事務時,必須合議後統一上奏。戊子日,將交阯郡王李日尊晉封爲南平王。加封邈川首領董氈爲檢校太保。下詔山陵所需物資,由三司和轉運司負責籌備,不得擾民。下詔選拔六名能診斷皇帝脈象的醫官。庚寅日,定四月十日爲“同天節”。辛卯日,天空出現白虹穿過太陽。壬辰日,下詔規定公主出嫁時,應行見舅姑之禮。甲辰日,西夏首領拽羅鉢、鳩令結二人勾引蕃部三百多帳投靠西夏,被抓獲後處死以示警告。

三月壬子日,曹佾加封爲檢校太尉兼侍中。賜予禮部中及第、出身的進士共四百六十一人。甲寅日,陝西宣撫使郭逵討伐蕃部黨令徵等人,成功平定叛亂。賜給昌王趙顥每年一萬緡錢的公使錢,一半用於日常開銷。丙辰日,昌王趙顥、樂安郡王趙頵請求辭去官職,回鄉守孝,皇帝沒有批准。癸亥日,下詔規定,入內內侍省官員如果曾在壽聖節擔任職務,則在同天節期間暫停推薦人才。壬申日,歐陽修被罷免,改任亳州知州。癸酉日,吳奎升任參知政事。乙亥日,趙允良去世。

閏月癸未日,太白金星在白天出現。甲申日,西夏國主李諒祚派遣使者表示謝罪。辛卯日,下詔要求齊、密、登、華、邠、耀、鄜、絳、潤、婺、海、宿、饒、歙、吉、建、汀、潮等十八州知州,以及慶、渭、秦、延四州通判,均由中書省統一任命,不得因私情或恩惠擅自授予。乙未日,張昪以太子太師的身份退休。庚子日,下詔徵求直言進諫。御史中丞王陶請求允許推薦資歷較低的縣官擔任御史裏行,獲得批准。癸卯日,王安石出任江寧府知府。甲辰日,下詔規定各路帥臣及副總管如有調任,應依慶曆年間舊例辦理。乙巳日,下詔在孟夏農忙時節,命監管地方的官員督促州縣縮減事務,勸導百姓耕種土地,對遇到困難的民衆給予救濟。

夏四月庚戌日,請求在南郊爲英宗賜諡號。辛酉日,下詔所有內外官員上呈的封事奏章,由張方平、司馬光進行詳細審議後上報。丙寅日,舉行錄囚大典。御史中丞王陶、侍御史吳申、呂景因批評大臣而遭貶斥,王陶被調往陳州任職,吳申、呂景分別被罰二十斤銅。吳奎被罷免知青州。派遣使者巡視陝西、河北、京東、京西路,安撫百姓,體察民情。壬申日,吳奎復職。罷免各州郡每年向朝廷進貢飲食、水果和藥物的制度。癸酉日,下詔陝西、河東經略使和轉運司,要考察軍隊將領中怯弱年老的官員並上報。

五月辛巳日,因長期乾旱,命令宰相爲百姓祈雨。乙巳日,寶文閣落成,設立學士、直學士、待制官。

六月己酉日,遼國遣使蕭餘慶等人來朝廷弔唁。己未日,賑濟河北流民。辛未日,下詔命令全國官員如果知道徭役的弊端,可以向朝廷提出調整或減免的建議。乙亥日,下詔將中書省和樞密院的細務交由有司(具體執行機構)辦理。

秋季七月庚辰日,下詔調查富豪與后妃家互相勾結,通過婚姻獲得官職的現象。甲申日,西蕃進貢。己丑日,命令戶部郎中趙抃、刑部郎中陳薦共同商議審議各地封事奏章。辛卯日,爲英宗上諡號,宣告“憲文肅武宣孝皇帝”,並告於天地、宗廟、社稷。壬辰日,將冊封文告呈遞於福寧殿。丙午日,文州曲水縣令宇文之邵上書,指陳朝廷得失。

八月丁未日(初一),白虎星白天出現。戊午日,恢復與西夏的互市貿易。己巳日,京城發生地震。癸酉日,將英宗安葬於永厚陵。

九月丁丑日,下詔減免各路逃亡田地的稅額。壬午日,廢除僖祖及文懿皇后神主。乙酉日,將英宗神主奉入太廟,樂稱爲《大英之舞》。戊子日,減少兩京及畿內、鄭州、孟州囚犯刑罪一級,並免除參與山陵勞役百姓的賦稅。辛卯日,將趙顥改封爲岐王,趙頵改封爲高密郡王。富弼升任尚書左僕射。派遣孫思恭等人向遼國報答謝恩,並祝賀遼國生辰、正旦。壬辰日,錄用周世宗的後裔貽廓爲三班奉職。甲午日,遼國遣使耶律好謀等人來祝賀即位。戊戌日,任命王安石爲翰林學士。辛丑日,韓琦被罷免,改任司徒、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判相州。吳奎、陳昇之也被罷免。樞密副使呂公弼升任樞密使,張方平、趙抃同時任參知政事,邵亢任樞密副使。壬寅日,任命曾公亮爲尚書左僕射,文彥博爲司空。潮州發生地震。癸卯日,任命代理御史中丞司馬光爲翰林學士。

冬季十月丙午日,漳州、泉州等地發生地震。丁未日,富弼被免去判河陽職務。戊申日,建州、邵武、興化軍發生地震。己酉日,首次在邇英閣召見羣臣,講讀經史。任命右諫議大夫、代理御史中丞滕甫考察各路監司的政績。張方平因父親去世離職。庚戌日,給予陝西轉運司一定數量的度僧牒,用於賑濟霜災和旱災地區。下令在各州縣收購糧食以賑濟受災百姓。癸丑日,下詔翰林學士、御史中丞、侍御史知雜事各推薦兩名德才兼備堪當御史職位的人才。下詔讓將作監主簿常秩前往京城任職。甲寅日,頒佈《資治通鑑序》賜予司馬光。癸酉日,知青澗城的種諤收復綏州。

十一月丁丑日,下詔讓近臣各推薦一人,可任要職。戊寅日,下詔徵求直言。丙戌日,下詔兩府(中書省和樞密院)各推薦所知之人。丁亥日,命令考課院詳細審覈各州上報的縣令政績。戊子日,下令宰臣祈求下雪。在河東交城縣設立馬監。庚寅日,下詔規定,若近臣舉薦官員不當,經三次彈劾,由中書省單獨上奏,再由皇帝裁決。乙未日,下詔命令內外文武官員各推薦有才德品行的人。十二月丙辰日,西南龍蕃來進貢。辛酉日,因次年將有日食,正值正旦,皇帝自乙丑日起避居宮殿,減少膳食,停止朝賀。壬戌日,詔令增加“轉對官”兩人(即每日向皇帝進言的官員)。丙寅日,下詔禁止地方官吏藉機爲奸,導致監獄中因病死亡者衆多,年終要統計死亡人數,作爲考覈其罪責的依據,並正式制定成法。己巳日,遼國派遣蕭傑等人前來祝賀正旦。

熙寧元年春季正月甲戌日(初一),發生日食。下詔改元爲“熙寧”。丁丑日,因旱災,減少全國囚犯罪名一級,杖刑以下全部釋放。壬午日,命令各州縣掩埋暴露出的死屍。丁亥日,命宰臣曾公亮等人直言指出國家弊端。庚寅日,皇帝重新上殿進餐。壬辰日,親臨寺廟和觀宇祈雨。丙申日,趙概被罷免,改知徐州;三司使唐介升爲參知政事。丁酉日,下詔編修《英宗實錄》。壬寅日,增加太學生一百人。

二月辛亥日,命令各路每季度上報雨雪情況。乙卯日,孔若蒙繼承衍聖公爵位。壬戌日,借出糧食救濟河東饑民。

三月庚辰日,西夏國主李諒詐去世,派遣使者前來報告喪事。丙戌日,下詔減輕刑法。戊子日,爲太皇太后修建慶壽宮,爲皇太后修建寶慈宮。丁酉日,簡州出現木連理現象,潭州下起毛雨。

夏季四月乙巳日,下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級入宮面見皇帝。戊申日,命宰臣禱告祈雨。任命樞密直學士李參爲尚書右丞、兼判西京留守司及御史臺。辛亥日,同天節,羣臣和遼國使節首次在紫宸殿向皇帝祝壽。

五月甲戌日,招募饑民補充廂軍(邊防兵)。庚辰日,下詔兩制官(翰林學士等)和國子監推薦各王宮學官。戊戌日,廢除慶成軍。

六月癸卯日,追錄唐太宗魏徵和武則天時狄仁傑的後代。丁未日,占城來進貢。辛亥日,下詔各地興修水利。乙亥日,黃河在棗強縣決堤。丙寅日,命司馬光、滕甫共同裁定國家財政支出。

秋季七月癸酉日,下令對於已實施謀殺行爲但事後自首的,可從謀殺罪中減刑二級。乙亥日,將秦州新修的甘谷口城堡命名爲甘谷城。丁丑日,下詔各路主帥、監司和兩制、知雜御史以上官員,各推薦兩名武勇謀略的三班使臣。賜給平民出身的王安國進士及第。己卯日,羣臣三次上表請求皇帝尊號“奉元憲道文武仁孝皇帝”,未獲批准。陳昇之出任樞密院事。賜給濮州雷澤縣堯陵守戶。壬午日,因恩州、冀州黃河決堤,賜給受災亡者家屬錢,並給受災農戶糧食。甲申日,京城發生地震。乙酉日,再次發生地震,大雨瓢潑。辛卯日,因河北大地震,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密切關注遼國動向並及時上報。賜給壓死人員錢物。京城再次發生地震。壬辰日,派遣御史中丞滕甫、判刑部丁諷前往遼國祝賀生辰、正旦。辛酉日,錄楊承信曾孫立、田重進曾孫章爲三班借職。十一月乙丑日,命韓絳負責三司條例的制定。甲戌日,下詔規定,祖宗後代世襲補任外地官職,如非袒免親屬,不授予姓名和官職。丙子日,取消各路提刑中的武臣職位。頒佈《農田水利約束》。壬午日,皇帝在邇英閣聽講。賜給汴口勞役士兵錢。己丑日,全國囚犯罪名再次減輕一級,徒刑以下全部釋放。

閏月庚子日,疏通御河。壬子日,設立交子務(最早的紙幣機構)。當月,任命官員管理各路常平倉和廣惠倉,兼管農田水利和差役事務。

十二月癸亥日(初一),再次減少后妃、公主及朝廷官員的賞賜和升遷。癸酉日,增加“失入死罪法”(誤判致死罪的處罰)。丙戌日,增加三京留司御史臺、國子監以及宮觀的官員,安置年老的卿監、監司和知州。戊子日,遼國派遣蕭惟禧來祝賀正旦。這一年,交州也來進貢。

(《宋史》元·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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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脫脫、阿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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