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卷七十一·十國世家年譜第十一

嗚呼,堯、舜盛矣!三代之王,功有餘而德不足,故皆更始以自新,由是改正朔矣,至於後世,遂名年以建元。及僣竊交興,而稱號紛雜,則不可以不別也。五代十國,稱帝改元者七。吳越、荊、楚,常行中國年號。然予聞於故老,謂吳越亦嘗稱帝改元,而求其事蹟不可得,頗疑吳越後自諱之。及旁採閩、楚、南漢諸國之書,與吳越往來者多矣,皆無稱帝之事。獨得其封落星石爲寶石山制書,稱寶正六年辛卯,則知其嘗改元矣。辛卯,長興二年,乃鏐之末世也,然不見其終始所因,故不得而備列。錢氏訖五代,嘗外尊中國,豈其張軌之比乎。十國皆非中國有也,其稱帝改元與不,未足較其得失,故並列之。作《十國世家年譜》。   或問:十國固非中國有也,然猶命以封爵,而稱中國年號來朝貢者,亦有之矣,本紀之不書,何也?曰:封爵之不書,所以見其非中國有也。其朝貢之來如夷狄,以夷狄書之則甚矣。問者曰:四夷、十國,皆非中國之有也,四夷之封爵朝貢則書,而十國之不書何也?曰:以中國而視夷狄,夷狄之可也。以五代之君而視十國,夷狄之則未可也。故十國之封爵、朝貢,不如夷狄,則無以書之。書如夷狄,則五代之君未可以夷狄之也。是以外而不書,見其自絕於中國焉爾。問者曰:外而不書,則東漢之立何以書?曰:吾於東漢,常異其辭於九國也。《春秋》因亂世而立治法,本紀以治法而正亂君。世亂則疑難之事多,正疑處難,敢不慎也。周、漢之事,可謂難矣哉!或謂:劉旻嘗致書於周,求其子贇不得而後自立,然則旻之志不以忘漢爲仇,而以失子爲仇也。曰:漢嘗詔立贇爲嗣,則贇爲漢之國君,不獨爲旻子也。旻之大義,宜不爲周屈,其立雖未必是,而義當不屈於周,此其可以異乎九國矣。終旻之世,猶稱乾祐,至承鈞立,然後改元,則旻之志豈不可哀也哉!

譯文:

唉!堯、舜的時代是多麼繁榮啊!夏、商、週三代的帝王,雖然功業豐盛,但德行不足,因此都進行改革,以求自我更新,於是更改曆法、制定年號。到後來的朝代,便習慣用年號來紀年。到了五代十國時期,割據政權紛紛起兵稱帝、更改年號,這種狀況就更加混亂,因此有必要加以區分。在五代十國中,共有七個政權曾稱帝並改年號。吳越、荊南、楚國等,大多沿用中原王朝的年號。但據我從老輩人那裏聽來的說法,吳越也曾短暫稱帝並改過年號,只是關於這段歷史的記載無法查到,我懷疑是吳越後來自己故意隱瞞。後來我查閱閩國、楚國、南漢等國的史料,發現它們與吳越往來頻繁,但都未提到吳越稱帝的事。唯獨找到了吳越封落星石爲“寶石山”的制書,上面寫着“寶正六年辛卯”——辛卯年正是後梁長興二年,也正好是錢鏐晚年的時候。然而,關於這一改元的原因和起止時間,史書並無明確記載,因此無法將其完整列出。錢氏家族歷經五代,對外一直尊奉中原王朝,這種做法是否類似於西晉張軌一樣?十國政權本質上都不是中原王朝的領土,它們是否稱帝改元,其實並不足以決定它們的得與失,所以我在編寫《十國世家年譜》時,將這些情況都一併列出。

有人問:十國雖不屬於中原,但也有政權接受中原冊封,稱封爵,且按中原年號前來朝貢,爲什麼本紀中不記錄這些呢?我回答說:不記載封爵,正是表明它們並非中原的屬國。它們的朝貢行爲猶如蠻夷一般,若用蠻夷的體例來記述,那就太過分了。問者又問:四夷與十國一樣都不是中原所有,四夷中被封爵並朝貢的被記錄,而十國卻未被記錄,這是爲何呢?我回答說:以中原的立場來看,對四夷可以按蠻夷的方式來對待,但以五代的君主來觀察十國,就不能再把它們看作是“夷狄”了。因此,十國的封爵、朝貢行爲,不如四夷那樣可被接受,若記載爲夷狄之事,就會貶低五代君主的體面。所以,我們只在外部記載中不寫下來,正是因爲它們已經與中原徹底決裂了。問者又問:如果不記載,那東漢建立又如何記載呢?我回答說:我對東漢與九國(指割據政權)的態度是不同的。《春秋》這部史書是在亂世中制定的治世綱法,本紀的編寫是以這種治世法來匡正亂世君主的。世道混亂,疑難的事件增多,在處理這些疑難時,必須格外謹慎。周、漢兩代的事蹟尤其複雜!有人認爲:劉旻曾經寫信給後周,請求迎回他兒子劉贇,未能成功,於是自己稱帝。那麼,劉旻的志向難道不是因爲兒子失而惱怒,而非仇恨後周、仇視漢朝嗎?我回答說:漢朝曾正式下詔,立劉贇爲繼承人,那麼劉贇不僅是劉旻的兒子,更是漢朝的國君。劉旻有道義上的責任,不應屈服於後周,他即便稱帝未必正當,但道義上應當堅持不屈,因此他與那些割據政權是有區別的。最終劉旻在世時,仍沿用“乾祐”年號,直到其子劉承鈞繼位後才改元,這豈不是令人感到非常悲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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