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五代史》•卷一百四十三·志五·禮志下
古代的祭祀制度,一直沿用傳統規矩。例如,唐高祖、太宗、莊宗、明宗、閔帝五廟,是根據國家禮儀設立的,以繼承唐室正統。在禮儀上,設立專門的廟宇,規定了祭祀的儀式,如祭品、祭文、神廚器具等由相關部門負責,讀祭文的太祝及奉禮郎由太常寺派遣,每年仲月舉行祭祀,以漢朝宗室子弟爲三獻官主持。
對於追諡之事,根據禮法,君臣關係建立後,若君主未入祖廟,將難以稱“宗”。景宗皇帝生前曾遭冤屈,長期被貶,最終雖被追諡爲景宗,但其未被立於太廟,因此被認爲不合禮制。後來,有大臣認爲,稱“景宗”不妥,因爲“景”“宣”之名常用於中興之主,而輝王是亡國之君,不應與中興之君並列。故最終取消了“景宗”廟號,只稱“昭宣光烈孝皇帝”,並在曹州建廟告祭,但由州刺史以下官員擔任三獻官。
在晉天福年間,太常禮院建議爲唐朝帝王立廟,參考武德年間祭祀隋朝三帝之例,提議爲莊宗、明宗、閔帝設立專門廟宇,以符合先代禮制。皇帝批准此議,並認爲繼絕是德行,奉先爲禮之本,莊宗復興大唐,明宗發揚光大,閔帝作爲繼承者,皆應受尊崇。因此決定設立高祖、太宗及莊宗、明宗、閔帝五廟。
此外,太常禮院還制定了詳細的廟制,如唐廟以至德宮正殿劃分爲五室,中間設石坎,供奉二位主神;南端設三門,設有二十枝戟;東西端設單門,無戟。四時祭祀,以一羊一豕爲牲,由光祿寺管理。祭文不署名,儀式由鴻臚寺監督。共十位神主,有六位已遷入新廟,四位尚未立廟,三位尚未諡號。高祖、太宗及其後妃與莊宗、明宗的神主安置在清化裏寢宮,祭前兩天用二十面傘扇迎入新廟祭祀。閔帝、莊宗、明宗二位后妃及魯國孔夫人四座神主,需修制祔廟,並確定其諡號。
周廣順元年,太常禮院奏請將漢代七廟遷至昇平宮,按前例,只需遷五廟,漢代七廟是否全遷尚未明確。皇帝下詔,依前令,將唐、晉兩朝的五廟遷移至昇平宮,所有法物、神廚、齋院、祭服、祭器、膳食等均按中祠標準設置,使用少牢祭祀,由光祿寺提供物資,太祝和奉禮郎由太常寺指派。每年仲月舉行祭祀,由漢朝宗室子弟擔任三獻官主持。該議獲批准並施行。
(注:全文翻譯出自《永樂大典》卷一萬七千五十二,內容綜合反映了五代時期關於宗廟、祭祀、諡號、追尊等主要禮制的演變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