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卷一百七十七·列傳一百二·錢崔二韋二高馮三李盧封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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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翔於文壇,其人自命不凡,爲官清正廉潔,不求名利。早年以文才名動一時,後歷任山南東道節度使、觀察使等職,治政有方,民稱其能。每遇邊事,深思熟慮,不輕動用兵,主張以德服人。晚年歸隱,著《政要論》數卷,傳於後世,被稱“貞節君子”。
李景讓,字後己,爲太尉李憕之後。爲人方正剛毅,堅守節操。初任右拾遺,時任淮南節度使王播爲求官職,以十萬錢賄賂朝廷,請求掌管鹽鐵,景讓在延英殿上堅決反對,因此知名。後被沈傳師推薦爲觀察副使,歷任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商華虢三州刺史。
其母鄭氏,家風嚴謹,對子女訓誡甚嚴。家中曾因修牆得錢,奴僕舉報,母曰:“士人不應不勞而獲,何況是無故所得,我豈能取?”立即命人掩埋。景讓任浙西觀察使時,母親問他出行之日,他答:“有日。”母怒曰:“如此,我便要先行安排,還未出發。”並責備他不事先告知。又言:“如今富貴,何須母親同行?”景讓深感愧疚,再請罪後才被原諒。他母親年老後,仍常責備,他起身後都精神煥發,如初。曾憤怒杖殺牙將,軍中將生變,母親欲平息衆怒,召景讓當庭責問:“你治理一方,卻輕用刑罰,一夫不寧,豈但辜負天子,更讓百歲母親在陰間含羞!你有何面目見先人於地下?”將要鞭背,將領再拜請求,未果,皆泣而謝,軍遂安定。
景讓在朝爲官,清廉自守,門無雜客。其家教嚴謹,閨門有禮。後升任尚書左丞,拜天平節度使,又轉山南東道節度使,封酒泉縣男。大中年間,升任御史大夫,初上任即彈劾侍御史孫玉汝、監察御史盧栯,威震朝野。任職僅三個月,因蔣伸執政,景讓名聲在伸之上,宣宗選宰相時,將羣臣推薦人選抄錄於器中,禱告憲宗神像前射取,而景讓之名未得選,民間稱“除大夫百日,有他官相者,謂之‘辱臺’”。景讓深感羞愧,於是拜訪宰相,自陳才德,隨即被任命爲西川節度使。因病請求退休,有人勸:“公清廉無積蓄,不爲子孫謀生活嗎?”景讓笑道:“兒孫豈會餓死?”書信上達後,便回到東都,以太子少保身份分司。終年七十二,追贈太子太保,諡號“孝”。
他重視士人,提拔寒門子弟,如李蔚、楊知退皆出自其薦。初爲左丞時,蔣伸設宴,飲酒時說:“有孝於家、忠於國者,飲此。”景讓立即起身舉杯。伸說:“公無此德。”其友蘇滌、裴夷直皆被李宗閔、楊嗣復所提拔,故景讓在會昌年間不得升遷。宣宗懷恨穆宗舊怨,景讓上奏請求將敬宗、文宗、武宗三帝遷入宗廟,以除去其“猶子”身份之嫌,請求恢復代宗以下諸帝入廟,正定宗廟昭穆。此事下交百官討論,未獲通過,遂罷。景讓德望漸衰。然其清白寡慾,從不收受賄賂,門庭簡樸,從無賓客。李琢罷職後,其同鄉來訪,景讓避而不見;離任後,命人移其名石於院中。元和以後,有德望大臣居鄉顯赫,景讓居東都樂和裏,世人稱其爲“清德之士”,號“樂和李公”。
其弟景溫,字德己,歷任諫議大夫、福建觀察使,後任華州刺史,因政績優良聞名。歷任尚書右丞。盧攜執政時,其弟景隱由博士遷水部員外郎,資歷淺薄,人皆視其冒升,無人敢糾舉,景溫不允其赴京任職。當時舊制久廢,景溫一力主張,衆人皆稱其公正。
其弟景莊,亦官至顯貴。
(以上爲根據原文內容整合、翻譯的現代白話文,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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