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卷九十七·列傳第二十二·魏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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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您提供的文本是古文,內容爲唐代名臣魏徵及其後代魏謨的事蹟傳記,屬於《舊唐書》或《新唐書》中的列傳材料。由於該文本較爲完整,且爲人物傳記體,其語言風格和結構具有古典特點,故此處將提供準確、通順、符合現代漢語表達習慣的白話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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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徵是唐朝初年著名的諫臣,以忠誠直諫著稱。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之初,魏徵便多次上書進諫,直言不諱,指出朝中得失,從君子小人到政治弊端,反覆爲太宗陳說。他勸誡太宗警惕奸佞小人對忠良之臣的排擠與陷害。儘管魏徵的諫言多達數十萬言,但太宗始終敬重他,也常常採納其意見。
然而,魏徵去世後不久,朝廷中便有人開始猜忌、誹謗,讒言四起,忠臣不得其位。這正如古語所說:“光明正大者容易被污損,剛直不阿者難於全然保全。”自古以來,這便是爲人所嘆惜的事。
唐人柳芳曾評價:“魏徵去世後,無論是瞭解他的人還是不瞭解他的人,無不爲之痛惜,認爲他是三代以來最正直、最忠誠的賢臣。”說得多準啊!
魏謨,是魏徵的五世孫,字申之。年輕時以才學出衆聞名,曾任同州刺史楊汝士的長春宮巡官。唐文宗讀到《貞觀政要》時,十分思念魏徵的賢德,便下詔尋訪魏徵的後代,楊汝士推薦了魏謨,任爲右拾遺。
魏謨容貌高大,氣質不凡,文宗對此非常欣賞。
當時,邕管經略使董昌齡誣陷參軍衡方厚,將其殺害,後被貶爲漵州司戶,不久又調任峽州刺史。魏謨上書勸諫說:“君主赦免罪人,只應赦免有罪而不應赦免無罪之人。董昌齡如今專行殺戮,事實已廣爲人知,家人含冤,千里申訴,案件終於查清,罪行得以定論,卻仍被寬恕,這在朝廷內外都引起了對法律的質疑。如今又讓他擔任刺史,讓他去治理百姓,這會擾亂法度,違背治國的根本,實在不可取。”朝廷最終改任他爲洪州別駕。
御史中丞李孝本是宗室之子,因捲入李訓案件而被處死,其兩個女兒被收入宮中。魏謨上書進言道:“陛下即位以來,十年間從不以聲色爲娛,尚未有過選秀之舉。近幾個月來,卻漸漸開始寵愛音樂藝人,教坊頻繁選人,莊宅大量收購,消息不斷傳出。現在又將李孝本的女兒納入後宮,這不僅使宗室子女無法生育,還使家族蒙受恥辱,有違治國之本,容易引發民間非議。俗話說:‘止寒不若重裘,止謗不若自修。’願陛下弘揚千載以來的高尚德行,捨棄一時的玩樂之事。”文宗立即下令釋放李孝本的女兒,並下詔說:“我太宗在貞觀年間,曾直言進諫,無所迴避,每次讀史,我都深爲敬佩。魏謨如今爲諫官,屢次提出忠言,其懇切之言,實屬難得。我豈能吝惜一官之位,以提振正直之臣的氣概?因此特授魏謨爲右補闕。”
此前,文宗對宰相說:“太宗得到魏徵,可幫助君主補救過失;如今我得魏謨,又能大膽進諫,雖不敢完全效法貞觀之治,但願能處在一個毫無過失的境地。”
當時,教坊有一名擅長新曲的樂工,朝廷下詔任命他爲揚州司馬。有人認爲司馬官職品級較高,不應授予地位低下的樂工,反對之聲頗多。文宗堅持認爲該樂工應得此職,宰相也勸諫臺諫官不要再提異議。魏謨卻堅決反對,認爲不可,最終該樂工被降職爲潤州司馬。
荊南監軍呂令琛放縱親信士兵侮辱江陵縣令,觀察使韋長見狀卻選擇不報告,反而私下向朝廷近臣報告情況。魏謨上奏彈劾韋長,指出他身爲觀察使,本應監督監軍,卻明知監軍凌駕於官府之上,仍不向上奏報,反而私下通通風報,已違犯法紀,請求明確處罰。奏章未被回覆。
不久,魏謨升任起居舍人。文宗問他:“你家是否還留有你當年書寫奏章的文書?”魏謨答:“只有舊時的笏板還存着。”文宗下令送交。鄭覃說:“在人不在笏。”文宗說:“覃不瞭解我的意思,這笏板,正是如今的甘棠。”文宗隨即對魏謨說:“事情若有不當,不必怕說。”魏謨答:“我當初是作爲諫官,所以能有所進言;如今是侍從記錄君主言行,不敢越權干預政事。”文宗說:“兩省官員都應參與朝廷大事的評論,不應推辭!” 文宗又想查閱起居注,魏謨奏道:“古代設左、右史,職責是記錄朝政得失,以作借鑑。陛下所作的善政,無不記錄;若做錯之事,天下百姓亦會留下記載。如今一旦親自閱覽,史官便難免有所迴避或掩蓋真相,善惡之實將不真實,這便不可作爲史書,後代亦無法信服。因此,我請求停止查閱。”文宗最終便作罷。
後來,中尉仇士良捕獲妖民賀蘭進興及其同黨,案情嚴重,文宗親自審問,下詔將犯人斬首示衆。御史中丞高元裕上言:“案情涉及衆人的正義,理應由衆人共同審察。刑部與大理寺是司法機關,裁決重大案件不應由他們參與,這又如何解釋?請交由司法部門處理。”未獲回應。魏謨上書指出:“此案涉及軍中事務,應由軍中審理;如涉及民間,則應交由地方府縣處理。如今此案既不歸於司法機關,法律輕重無從辨明。”文宗於是停止處決,下詔令神策軍將官兵留下,其餘案件移交御史臺。但御史臺畏懼仇士良,不敢反抗,最終犯人全部被處死。魏謨因此被提拔爲諫議大夫,兼起居舍人、弘文館直學士,但堅決推辭,最終被任命。
魏謨初入仕途,是受到李珏、楊嗣復的推薦。武宗即位後,因二人被指控結黨,魏謨也被貶爲汾州刺史,不久又貶爲信州長史。宣宗即位後,調任郢州、商州刺史。後被召回任給事中,升爲御史中丞,揭發駙馬都尉杜中立的貪腐行爲,使權貴勢力收斂。不久又兼任戶部侍郎,魏謨上奏說:“御史中丞是朝廷綱紀所繫之職,不應兼管財政事務,請求專門負責戶部。”朝廷同意。不久,魏謨升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進言:“如今天下大體安定,但東宮儲君尚未確立,若不盡早派遣正直之臣輔佐太子,便無法真正保證副君之重。”言辭懇切,甚至落淚,文宗被深深感動。自唐敬宗之後,朝廷對儲君之事諱莫如深,公卿大臣無人敢公開議論,而魏謨輔政期間,首次明確提出此問題,朝中羣臣紛紛歸重於他。
當時,詹毗國進獻大象,魏謨認爲大象非當地物產,不宜飼養,應返還。朝廷同意。河東節度使李業殺害投降的敵人,邊境震動,李業倚仗權勢,無人敢言。魏謨上奏,請求調任李業爲滑州刺史。後升任中書侍郎。大理卿馬曙擁有數十副犀甲,心生畏懼,將其埋藏。其奴王慶因怨恨舉報馬曙藏匿甲冑,有異謀之嫌,經查並無異志,最終將馬曙流放嶺外,王慶獲免。有人認爲奴告主,是不合法律的。魏謨依據律法力陳爭辯,最終判決王慶應被處死。多次升遷,最終任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
大中十年,魏謨以宰相身份兼任劍南西川節度使。皇帝因生病請求調任,遂召爲吏部尚書,因久病多慮,又轉爲閒職。他一生忠誠耿直,清廉自守,深受百姓愛戴。
魏徵以正直聞名於世,其後代如魏謨,亦傳承家風,忠於國家、不避權貴,堪稱賢臣的典範。其事傳世,爲後世樹立了忠良之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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