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卷九十七·列传第二十二·魏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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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您提供的文本是古文,内容为唐代名臣魏徵及其后代魏谟的事迹传记,属于《旧唐书》或《新唐书》中的列传材料。由于该文本较为完整,且为人物传记体,其语言风格和结构具有古典特点,故此处将提供准确、通顺、符合现代汉语表达习惯的白话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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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徵是唐朝初年著名的谏臣,以忠诚直谏著称。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之初,魏徵便多次上书进谏,直言不讳,指出朝中得失,从君子小人到政治弊端,反复为太宗陈说。他劝诫太宗警惕奸佞小人对忠良之臣的排挤与陷害。尽管魏徵的谏言多达数十万言,但太宗始终敬重他,也常常采纳其意见。
然而,魏徵去世后不久,朝廷中便有人开始猜忌、诽谤,谗言四起,忠臣不得其位。这正如古语所说:“光明正大者容易被污损,刚直不阿者难于全然保全。”自古以来,这便是为人所叹惜的事。
唐人柳芳曾评价:“魏徵去世后,无论是了解他的人还是不了解他的人,无不为之痛惜,认为他是三代以来最正直、最忠诚的贤臣。”说得多准啊!
魏谟,是魏徵的五世孙,字申之。年轻时以才学出众闻名,曾任同州刺史杨汝士的长春宫巡官。唐文宗读到《贞观政要》时,十分思念魏徵的贤德,便下诏寻访魏徵的后代,杨汝士推荐了魏谟,任为右拾遗。
魏谟容貌高大,气质不凡,文宗对此非常欣赏。
当时,邕管经略使董昌龄诬陷参军衡方厚,将其杀害,后被贬为溆州司户,不久又调任峡州刺史。魏谟上书劝谏说:“君主赦免罪人,只应赦免有罪而不应赦免无罪之人。董昌龄如今专行杀戮,事实已广为人知,家人含冤,千里申诉,案件终于查清,罪行得以定论,却仍被宽恕,这在朝廷内外都引起了对法律的质疑。如今又让他担任刺史,让他去治理百姓,这会扰乱法度,违背治国的根本,实在不可取。”朝廷最终改任他为洪州别驾。
御史中丞李孝本是宗室之子,因卷入李训案件而被处死,其两个女儿被收入宫中。魏谟上书进言道:“陛下即位以来,十年间从不以声色为娱,尚未有过选秀之举。近几个月来,却渐渐开始宠爱音乐艺人,教坊频繁选人,庄宅大量收购,消息不断传出。现在又将李孝本的女儿纳入后宫,这不仅使宗室子女无法生育,还使家族蒙受耻辱,有违治国之本,容易引发民间非议。俗话说:‘止寒不若重裘,止谤不若自修。’愿陛下弘扬千载以来的高尚德行,舍弃一时的玩乐之事。”文宗立即下令释放李孝本的女儿,并下诏说:“我太宗在贞观年间,曾直言进谏,无所回避,每次读史,我都深为敬佩。魏谟如今为谏官,屡次提出忠言,其恳切之言,实属难得。我岂能吝惜一官之位,以提振正直之臣的气概?因此特授魏谟为右补阙。”
此前,文宗对宰相说:“太宗得到魏徵,可帮助君主补救过失;如今我得魏谟,又能大胆进谏,虽不敢完全效法贞观之治,但愿能处在一个毫无过失的境地。”
当时,教坊有一名擅长新曲的乐工,朝廷下诏任命他为扬州司马。有人认为司马官职品级较高,不应授予地位低下的乐工,反对之声颇多。文宗坚持认为该乐工应得此职,宰相也劝谏台谏官不要再提异议。魏谟却坚决反对,认为不可,最终该乐工被降职为润州司马。
荆南监军吕令琛放纵亲信士兵侮辱江陵县令,观察使韦长见状却选择不报告,反而私下向朝廷近臣报告情况。魏谟上奏弹劾韦长,指出他身为观察使,本应监督监军,却明知监军凌驾于官府之上,仍不向上奏报,反而私下通通风报,已违犯法纪,请求明确处罚。奏章未被回复。
不久,魏谟升任起居舍人。文宗问他:“你家是否还留有你当年书写奏章的文书?”魏谟答:“只有旧时的笏板还存着。”文宗下令送交。郑覃说:“在人不在笏。”文宗说:“覃不了解我的意思,这笏板,正是如今的甘棠。”文宗随即对魏谟说:“事情若有不当,不必怕说。”魏谟答:“我当初是作为谏官,所以能有所进言;如今是侍从记录君主言行,不敢越权干预政事。”文宗说:“两省官员都应参与朝廷大事的评论,不应推辞!” 文宗又想查阅起居注,魏谟奏道:“古代设左、右史,职责是记录朝政得失,以作借鉴。陛下所作的善政,无不记录;若做错之事,天下百姓亦会留下记载。如今一旦亲自阅览,史官便难免有所回避或掩盖真相,善恶之实将不真实,这便不可作为史书,后代亦无法信服。因此,我请求停止查阅。”文宗最终便作罢。
后来,中尉仇士良捕获妖民贺兰进兴及其同党,案情严重,文宗亲自审问,下诏将犯人斩首示众。御史中丞高元裕上言:“案情涉及众人的正义,理应由众人共同审察。刑部与大理寺是司法机关,裁决重大案件不应由他们参与,这又如何解释?请交由司法部门处理。”未获回应。魏谟上书指出:“此案涉及军中事务,应由军中审理;如涉及民间,则应交由地方府县处理。如今此案既不归于司法机关,法律轻重无从辨明。”文宗于是停止处决,下诏令神策军将官兵留下,其余案件移交御史台。但御史台畏惧仇士良,不敢反抗,最终犯人全部被处死。魏谟因此被提拔为谏议大夫,兼起居舍人、弘文馆直学士,但坚决推辞,最终被任命。
魏谟初入仕途,是受到李珏、杨嗣复的推荐。武宗即位后,因二人被指控结党,魏谟也被贬为汾州刺史,不久又贬为信州长史。宣宗即位后,调任郢州、商州刺史。后被召回任给事中,升为御史中丞,揭发驸马都尉杜中立的贪腐行为,使权贵势力收敛。不久又兼任户部侍郎,魏谟上奏说:“御史中丞是朝廷纲纪所系之职,不应兼管财政事务,请求专门负责户部。”朝廷同意。不久,魏谟升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进言:“如今天下大体安定,但东宫储君尚未确立,若不尽早派遣正直之臣辅佐太子,便无法真正保证副君之重。”言辞恳切,甚至落泪,文宗被深深感动。自唐敬宗之后,朝廷对储君之事讳莫如深,公卿大臣无人敢公开议论,而魏谟辅政期间,首次明确提出此问题,朝中群臣纷纷归重于他。
当时,詹毗国进献大象,魏谟认为大象非当地物产,不宜饲养,应返还。朝廷同意。河东节度使李业杀害投降的敌人,边境震动,李业倚仗权势,无人敢言。魏谟上奏,请求调任李业为滑州刺史。后升任中书侍郎。大理卿马曙拥有数十副犀甲,心生畏惧,将其埋藏。其奴王庆因怨恨举报马曙藏匿甲胄,有异谋之嫌,经查并无异志,最终将马曙流放岭外,王庆获免。有人认为奴告主,是不合法律的。魏谟依据律法力陈争辩,最终判决王庆应被处死。多次升迁,最终任门下侍郎,兼户部尚书。
大中十年,魏谟以宰相身份兼任剑南西川节度使。皇帝因生病请求调任,遂召为吏部尚书,因久病多虑,又转为闲职。他一生忠诚耿直,清廉自守,深受百姓爱戴。
魏徵以正直闻名于世,其后代如魏谟,亦传承家风,忠于国家、不避权贵,堪称贤臣的典范。其事传世,为后世树立了忠良之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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