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卷七十八·列傳第三·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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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對宗室疏遠成員普遍封王,至太宗時期逐漸降封爲公。天下平定後,皇帝與名臣蕭瑀等人曾論及恢復封建制度,欲與三代相比肩,但魏徵、李百藥等人皆反對。魏徵認爲,唐朝承繼大亂之後,百姓尚未恢復生計,若驟然分封,必有五項弊端。李百藥主張帝王之祚長短並非由封建決定,引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禍亂頻仍之例,批評曹元首、陸士衡之說。顏師古則主張設立諸侯,應與州縣並行,以相互維繫。最終朝廷因此停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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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部分內容翻譯如下:
唐代初年,對宗室疏遠支系普遍封王。到太宗時期,逐漸降爲公爵。天下已定後,皇帝與名臣蕭瑀等人曾討論恢復封建制度,欲與三代相比肩,但魏徵、李百藥等人持反對意見。魏徵認爲,唐初承繼大亂,百姓凋敝,若驟然實行分封,將導致五項弊端。李百藥則主張帝王統治的長短取決於天命,與是否分封無關,援引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動亂頻仍之例,批評曹元首、陸士衡之言。顏師古則主張設立諸侯,應與州縣並存,以相互制約。最終朝廷因此停止討論。
至名儒劉秩評論武則天之亂,認爲設爵無土,官署不實,違背古禮,導致權臣外移,宗廟中斷。維持封爵之理在於順應時勢,而廢除之因則在於朝廷單弱無威懾。他認爲郡縣制度雖可暫安,卻難持久。其觀點與曹元首、陸士衡相近。杜佑、柳宗元深究根本,結合古制與現實反覆辨析。杜佑認爲,爲使宗室繁衍,宜設郡縣,但君主福祚短暫;爲保君主血脈延續,宜建諸侯,但君主福祚長久。故曰:建國利宗族,列郡利百姓。制度皆有弊病,聖人權衡利弊而定。諸侯制度初若磐石,久則引發爭鬥,禍患綿延;郡縣制度初期天下統一,一旦崩壞則俱潰,但平定叛亂易爲功,故禍患較短。他又指出,自三王以來,未見郡縣之利,後世儒者執古強爲之說,實屬誤判。
柳宗元認爲,封建非聖人本意,然自堯舜三王以來從未廢除,非不想廢,實因勢不可。秦滅六國,設郡縣,置守宰,掌控天下,此爲得計。二世而亡,源於嚴刑峻法、竭盡民力,天下響應,劫殺守臣,隨即並起,時有叛民,無叛吏。漢代改秦法,分天下爲郡國,封宗室功臣,數十年間奔走救傷不勝,時有叛國,無叛郡。唐代以州縣制立國,反常人起兵,禍患在將領而非州郡。他認爲,矯正而革新,延續兩百年,可見封建之弊已消。又言:商湯興起時諸侯歸附三千,助其滅夏;武王興起時諸侯會聚八百,助其伐紂。順應形勢即爲安穩,故世世代代沿用,是湯、武之不得已。不得已,並非公天下之大義,而是私其力於自身。秦代廢分封,實爲“公天下”的開端。
諸儒之論誠然。然設諸侯、置守宰,如質文交替,亦不可一概責難。救政亂之弊,莫若建諸侯;削權臣之勢,莫如設守宰。唐之鎮帥,實爲古代諸侯之比。故王者當根據實際問題而定製度,不至其弊則善矣。若李百藥謂天命所歸、郡縣利民而主祚短,乃屬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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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回覆】
唐代初年,對宗室疏遠支系普遍封王。到太宗時期,逐漸降爲公爵。天下已定後,皇帝與名臣蕭瑀等人曾討論恢復封建制度,欲與三代相比肩,但魏徵、李百藥等人持反對意見。魏徵認爲,唐初承繼大亂,百姓凋敝,若驟然實行分封,將導致五項弊端。李百藥則主張帝王統治的長短取決於天命,與是否分封無關,援引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動亂頻仍之例,批評曹元首、陸士衡之言。顏師古則主張設立諸侯,應與州縣並存,以相互制約。最終朝廷因此停止討論。
至名儒劉秩評論武則天之亂,認爲設爵無土,官署不實,違背古禮,導致權臣外移,宗廟中斷。維持封爵之理在於順應時勢,而廢除之因則在於朝廷單弱無威懾。他認爲郡縣制度雖可暫安,卻難持久。其觀點與曹元首、陸士衡相近。杜佑、柳宗元深究根本,結合古制與現實反覆辨析。杜佑認爲,爲使宗室繁衍,宜設郡縣,但君主福祚短暫;爲保君主血脈延續,宜建諸侯,但君主福祚長久。故曰:建國利宗族,列郡利百姓。制度皆有弊病,聖人權衡利弊而定。諸侯制度初若磐石,久則引發爭鬥,禍患綿延;郡縣制度初期天下統一,一旦崩壞則俱潰,但平定叛亂易爲功,故禍患較短。他又指出,自三王以來,未見郡縣之利,後世儒者執古強爲之說,實屬誤判。
柳宗元認爲,封建非聖人本意,然自堯舜三王以來從未廢除,非不想廢,實因勢不可。秦滅六國,設郡縣,置守宰,掌控天下,此爲得計。二世而亡,源於嚴刑峻法、竭盡民力,天下響應,劫殺守臣,隨即並起,時有叛民,無叛吏。漢代改秦法,分天下爲郡國,封宗室功臣,數十年間奔走救傷不勝,時有叛國,無叛郡。唐代以州縣制立國,反常人起兵,禍患在將領而非州郡。他認爲,矯正而革新,延續兩百年,可見封建之弊已消。又言:商湯興起時諸侯歸附三千,助其滅夏;武王興起時諸侯會聚八百,助其伐紂。順應形勢即爲安穩,故世世代代沿用,是湯、武之不得已。不得已,並非公天下之大義,而是私其力於自身。秦代廢分封,實爲“公天下”的開端。
諸儒之論誠然。然設諸侯、置守宰,如質文交替,亦不可一概責難。救政亂之弊,莫若建諸侯;削權臣之勢,莫如設守宰。唐之鎮帥,實爲古代諸侯之比。故王者當根據實際問題而定製度,不至其弊則善矣。若李百藥謂天命所歸、郡縣利民而主祚短,乃屬臆測。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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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初年,對宗室疏遠支系普遍封王。到太宗時期,逐漸降爲公爵。天下已定後,皇帝與名臣蕭瑀等人曾討論恢復封建制度,欲與三代相比肩,但魏徵、李百藥等人持反對意見。魏徵認爲,唐初承繼大亂,百姓凋敝,若驟然實行分封,將導致五項弊端。李百藥則主張帝王統治的長短取決於天命,與是否分封無關,援引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動亂頻仍之例,批評曹元首、陸士衡之言。顏師古則主張設立諸侯,應與州縣並存,以相互制約。最終朝廷因此停止討論。
至名儒劉秩評論武則天之亂,認爲設爵無土,官署不實,違背古禮,導致權臣外移,宗廟中斷。維持封爵之理在於順應時勢,而廢除之因則在於朝廷單弱無威懾。他認爲郡縣制度雖可暫安,卻難持久。其觀點與曹元首、陸士衡相近。杜佑、柳宗元深究根本,結合古制與現實反覆辨析。杜佑認爲,爲使宗室繁衍,宜設郡縣,但君主福祚短暫;爲保君主血脈延續,宜建諸侯,但君主福祚長久。故曰:建國利宗族,列郡利百姓。制度皆有弊病,聖人權衡利弊而定。諸侯制度初若磐石,久則引發爭鬥,禍患綿延;郡縣制度初期天下統一,一旦崩壞則俱潰,但平定叛亂易爲功,故禍患較短。他又指出,自三王以來,未見郡縣之利,後世儒者執古強爲之說,實屬誤判。
柳宗元認爲,封建非聖人本意,然自堯舜三王以來從未廢除,非不想廢,實因勢不可。秦滅六國,設郡縣,置守宰,掌控天下,此爲得計。二世而亡,源於嚴刑峻法、竭盡民力,天下響應,劫殺守臣,隨即並起,時有叛民,無叛吏。漢代改秦法,分天下爲郡國,封宗室功臣,數十年間奔走救傷不勝,時有叛國,無叛郡。唐代以州縣制立國,反常人起兵,禍患在將領而非州郡。他認爲,矯正而革新,延續兩百年,可見封建之弊已消。又言:商湯興起時諸侯歸附三千,助其滅夏;武王興起時諸侯會聚八百,助其伐紂。順應形勢即爲安穩,故世世代代沿用,是湯、武之不得已。不得已,並非公天下之大義,而是私其力於自身。秦代廢分封,實爲“公天下”的開端。
諸儒之論誠然。然設諸侯、置守宰,如質文交替,亦不可一概責難。救政亂之弊,莫若建諸侯;削權臣之勢,莫如設守宰。唐之鎮帥,實爲古代諸侯之比。故王者當根據實際問題而定製度,不至其弊則善矣。若李百藥謂天命所歸、郡縣利民而主祚短,乃屬臆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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