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卷七十八·列传第三·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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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对宗室疏远成员普遍封王,至太宗时期逐渐降封为公。天下平定后,皇帝与名臣萧瑀等人曾论及恢复封建制度,欲与三代相比肩,但魏征、李百药等人皆反对。魏征认为,唐朝承继大乱之后,百姓尚未恢复生计,若骤然分封,必有五项弊端。李百药主张帝王之祚长短并非由封建决定,引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祸乱频仍之例,批评曹元首、陆士衡之说。颜师古则主张设立诸侯,应与州县并行,以相互维系。最终朝廷因此停止讨论。
(此为示例,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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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初年,对宗室疏远支系普遍封王。到太宗时期,逐渐降为公爵。天下已定后,皇帝与名臣萧瑀等人曾讨论恢复封建制度,欲与三代相比肩,但魏征、李百药等人持反对意见。魏征认为,唐初承继大乱,百姓凋敝,若骤然实行分封,将导致五项弊端。李百药则主张帝王统治的长短取决于天命,与是否分封无关,援引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动乱频仍之例,批评曹元首、陆士衡之言。颜师古则主张设立诸侯,应与州县并存,以相互制约。最终朝廷因此停止讨论。
至名儒刘秩评论武则天之乱,认为设爵无土,官署不实,违背古礼,导致权臣外移,宗庙中断。维持封爵之理在于顺应时势,而废除之因则在于朝廷单弱无威慑。他认为郡县制度虽可暂安,却难持久。其观点与曹元首、陆士衡相近。杜佑、柳宗元深究根本,结合古制与现实反复辨析。杜佑认为,为使宗室繁衍,宜设郡县,但君主福祚短暂;为保君主血脉延续,宜建诸侯,但君主福祚长久。故曰:建国利宗族,列郡利百姓。制度皆有弊病,圣人权衡利弊而定。诸侯制度初若磐石,久则引发争斗,祸患绵延;郡县制度初期天下统一,一旦崩坏则俱溃,但平定叛乱易为功,故祸患较短。他又指出,自三王以来,未见郡县之利,后世儒者执古强为之说,实属误判。
柳宗元认为,封建非圣人本意,然自尧舜三王以来从未废除,非不想废,实因势不可。秦灭六国,设郡县,置守宰,掌控天下,此为得计。二世而亡,源于严刑峻法、竭尽民力,天下响应,劫杀守臣,随即并起,时有叛民,无叛吏。汉代改秦法,分天下为郡国,封宗室功臣,数十年间奔走救伤不胜,时有叛国,无叛郡。唐代以州县制立国,反常人起兵,祸患在将领而非州郡。他认为,矫正而革新,延续两百年,可见封建之弊已消。又言:商汤兴起时诸侯归附三千,助其灭夏;武王兴起时诸侯会聚八百,助其伐纣。顺应形势即为安稳,故世世代代沿用,是汤、武之不得已。不得已,并非公天下之大义,而是私其力于自身。秦代废分封,实为“公天下”的开端。
诸儒之论诚然。然设诸侯、置守宰,如质文交替,亦不可一概责难。救政乱之弊,莫若建诸侯;削权臣之势,莫如设守宰。唐之镇帅,实为古代诸侯之比。故王者当根据实际问题而定制度,不至其弊则善矣。若李百药谓天命所归、郡县利民而主祚短,乃属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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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初年,对宗室疏远支系普遍封王。到太宗时期,逐渐降为公爵。天下已定后,皇帝与名臣萧瑀等人曾讨论恢复封建制度,欲与三代相比肩,但魏征、李百药等人持反对意见。魏征认为,唐初承继大乱,百姓凋敝,若骤然实行分封,将导致五项弊端。李百药则主张帝王统治的长短取决于天命,与是否分封无关,援引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动乱频仍之例,批评曹元首、陆士衡之言。颜师古则主张设立诸侯,应与州县并存,以相互制约。最终朝廷因此停止讨论。
至名儒刘秩评论武则天之乱,认为设爵无土,官署不实,违背古礼,导致权臣外移,宗庙中断。维持封爵之理在于顺应时势,而废除之因则在于朝廷单弱无威慑。他认为郡县制度虽可暂安,却难持久。其观点与曹元首、陆士衡相近。杜佑、柳宗元深究根本,结合古制与现实反复辨析。杜佑认为,为使宗室繁衍,宜设郡县,但君主福祚短暂;为保君主血脉延续,宜建诸侯,但君主福祚长久。故曰:建国利宗族,列郡利百姓。制度皆有弊病,圣人权衡利弊而定。诸侯制度初若磐石,久则引发争斗,祸患绵延;郡县制度初期天下统一,一旦崩坏则俱溃,但平定叛乱易为功,故祸患较短。他又指出,自三王以来,未见郡县之利,后世儒者执古强为之说,实属误判。
柳宗元认为,封建非圣人本意,然自尧舜三王以来从未废除,非不想废,实因势不可。秦灭六国,设郡县,置守宰,掌控天下,此为得计。二世而亡,源于严刑峻法、竭尽民力,天下响应,劫杀守臣,随即并起,时有叛民,无叛吏。汉代改秦法,分天下为郡国,封宗室功臣,数十年间奔走救伤不胜,时有叛国,无叛郡。唐代以州县制立国,反常人起兵,祸患在将领而非州郡。他认为,矫正而革新,延续两百年,可见封建之弊已消。又言:商汤兴起时诸侯归附三千,助其灭夏;武王兴起时诸侯会聚八百,助其伐纣。顺应形势即为安稳,故世世代代沿用,是汤、武之不得已。不得已,并非公天下之大义,而是私其力于自身。秦代废分封,实为“公天下”的开端。
诸儒之论诚然。然设诸侯、置守宰,如质文交替,亦不可一概责难。救政乱之弊,莫若建诸侯;削权臣之势,莫如设守宰。唐之镇帅,实为古代诸侯之比。故王者当根据实际问题而定制度,不至其弊则善矣。若李百药谓天命所归、郡县利民而主祚短,乃属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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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初年,对宗室疏远支系普遍封王。到太宗时期,逐渐降为公爵。天下已定后,皇帝与名臣萧瑀等人曾讨论恢复封建制度,欲与三代相比肩,但魏征、李百药等人持反对意见。魏征认为,唐初承继大乱,百姓凋敝,若骤然实行分封,将导致五项弊端。李百药则主张帝王统治的长短取决于天命,与是否分封无关,援引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动乱频仍之例,批评曹元首、陆士衡之言。颜师古则主张设立诸侯,应与州县并存,以相互制约。最终朝廷因此停止讨论。
至名儒刘秩评论武则天之乱,认为设爵无土,官署不实,违背古礼,导致权臣外移,宗庙中断。维持封爵之理在于顺应时势,而废除之因则在于朝廷单弱无威慑。他认为郡县制度虽可暂安,却难持久。其观点与曹元首、陆士衡相近。杜佑、柳宗元深究根本,结合古制与现实反复辨析。杜佑认为,为使宗室繁衍,宜设郡县,但君主福祚短暂;为保君主血脉延续,宜建诸侯,但君主福祚长久。故曰:建国利宗族,列郡利百姓。制度皆有弊病,圣人权衡利弊而定。诸侯制度初若磐石,久则引发争斗,祸患绵延;郡县制度初期天下统一,一旦崩坏则俱溃,但平定叛乱易为功,故祸患较短。他又指出,自三王以来,未见郡县之利,后世儒者执古强为之说,实属误判。
柳宗元认为,封建非圣人本意,然自尧舜三王以来从未废除,非不想废,实因势不可。秦灭六国,设郡县,置守宰,掌控天下,此为得计。二世而亡,源于严刑峻法、竭尽民力,天下响应,劫杀守臣,随即并起,时有叛民,无叛吏。汉代改秦法,分天下为郡国,封宗室功臣,数十年间奔走救伤不胜,时有叛国,无叛郡。唐代以州县制立国,反常人起兵,祸患在将领而非州郡。他认为,矫正而革新,延续两百年,可见封建之弊已消。又言:商汤兴起时诸侯归附三千,助其灭夏;武王兴起时诸侯会聚八百,助其伐纣。顺应形势即为安稳,故世世代代沿用,是汤、武之不得已。不得已,并非公天下之大义,而是私其力于自身。秦代废分封,实为“公天下”的开端。
诸儒之论诚然。然设诸侯、置守宰,如质文交替,亦不可一概责难。救政乱之弊,莫若建诸侯;削权臣之势,莫如设守宰。唐之镇帅,实为古代诸侯之比。故王者当根据实际问题而定制度,不至其弊则善矣。若李百药谓天命所归、郡县利民而主祚短,乃属臆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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