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卷四十七·志第三十七·百官二

百官二   門下省   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鈔,以支度國用、授六品以下官、斷流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彈;三曰露布;四曰議;五曰表;六曰狀。自露布以上乃審,其餘覆奏,畫制可而授尚書省。行幸,則負寶以從,版奏中嚴、外辦;還宮,則請降輅、解嚴。皇帝齋,則請就齋室;將奠,則奉玉、幣;盥,則奉匜、取盤,酌罍水,贊洗;酌泛齊,受虛爵,進福酒,皆左右其儀。饗宗廟,進瓚而贊酌鬱酒;既祼,贊酌醴齊。籍田,則奉耒。四夷朝見,則承詔勞問。臨軒命使冊皇后、皇太子,則承詔降宣命。慰問、聘召,則涖封題。發驛遣使,則給魚符。凡官爵廢置、刑政損益,授之史官;既書,復涖其記注。職事官六品以下進擬,則審其稱否而進退之。   門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貳侍中之職。大祭祀則從;盥則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贊獻。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闕,則涖封符券、給傳驛。   左散騎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   左諫議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諫諭得失,侍從贊相。武后垂拱二年,有魚保宗者,上書請置匭以受四方之書,乃鑄銅匭四,塗以方色,列於朝堂:青匭曰"延恩"在東,告養人勸農之事者投之,丹匭曰"招諫",在南,論時政得失者投之;白匭曰"申冤",在西,陳抑屈者投之;黑匭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祕謀者投之。以諫議大夫、補闕、拾遺一人充使,知匭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爲理匭使。其後同爲一匭。天寶九載,玄宗以"匭"聲近"鬼",改理匭使爲獻納使,至德元年復舊。寶應元年,命中書門下擇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匭,以給事中、中書舍人爲理匭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爲理匭使,諫議大夫一人爲知匭使;投匭者,使先驗副本。開成三年,知匭使李中敏以爲非所以廣聰明而慮幽枉也,乃奏罷驗副封。   給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館繕寫讎校之課。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審,則駁正違失。詔敕不便者,塗竄而奏還,謂之"塗歸"。季終,奏駁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頒之。三司詳決失中,則裁其輕重。發驛遣使,則與侍郎審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擬,則校功狀殿最、行藝,非其人,則白侍中而更焉。與御史、中書舍人聽天下冤滯而申理之。   門下省有錄事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   左補闕六人,從七品上;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   起居郎二人,從六品上。掌錄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正殿,則郎居左,舍人居右。有命,俯陛以聽,退而書之,季終以授史官。貞觀初,以給事中、諫議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議政事,起居郎一人執筆記錄於前,史官隨之。其後,復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筆隨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內閤,則夾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筆,皆即坳處,時號螭頭。高宗臨朝不決事,有司所奏,唯辭見而已。許敬宗、李義府爲相,奏請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對仗承旨,仗下,與百官皆出,不復聞機務矣。長壽中,宰相姚璹建議:仗下後,宰相一人,錄軍國政要,爲時政紀,月送史館。然率推美讓善,事非其實,未幾亦罷。而起居郎猶因制敕,稍稍筆削,以廣國史之闕。起居舍人本記言之職,唯編詔書,不及它事。開元初,復詔脩史官非供奉者,皆隨仗而入,位於起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甫專權,又廢。大和九年,詔入閣日,起居郎、舍人具紙筆立螭頭下,復貞觀故事。   典儀二人,從九品下。掌贊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嚴、外辦,亦贊焉。   城門郎四人,從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官殿諸門開闔之節,奉管鑰而出納之。開則先外後內,闔則先內後外;啓閉有時,不以時則詣閤覆奏。   符寶郎四人,從六品上。掌天子八寶及國之符節。有事則請於內,既事則奉而藏之。大朝會,則奉寶進於御座;行幸,則奉以從焉。大事出符,則藏其左而班其右,以閤中外之契,兼以敕書;小事則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將、遣使,皆請旌、節,旌以顓賞,節以顓殺。   弘文館   學士,掌詳正圖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禮儀輕重,皆參議焉。   校書郎二人,從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錯謬。凡學生教授、考試,如國子之制。   中書省   中書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冊書,立皇后、皇太子,封諸王,臨軒冊命則用之;二曰制書,大賞罰、赦宥慮囚、大除授則用之;三曰慰勞制書,褒勉贊勞則用之;四曰發敕,廢置州縣、增減官吏、發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則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請施行則用之;六曰論事敕書,戒約臣下則用之;七曰敕牒,隨事承製,不易於舊則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後行焉。大祭祀,則相禮;親征纂嚴,則戒飭百官;臨軒冊命,則讀冊;若命於朝,則宣授而已。冊太子,則授璽綬。凡制詔文章獻納,以授記事之官。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貳令之職,朝廷大政參議焉。臨軒冊命,爲使,則持冊書授之。四夷來朝,則受其表疏而奏之;獻贄幣,則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制敕、璽書冊命,皆起草進畫;既下,則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緩,三曰違失,四曰忘誤。制敕既行,有誤則奏改之。大朝會,諸方起居,則受其表狀;大捷、祥瑞,百寮表賀亦如之。冊命大臣,則使持節讀冊命;將帥有功及大賓客,則勞問。與給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冤滯。百司奏議考課,皆預裁焉。以久次者一人爲閣老,判本省雜事;又一人知制誥,顓進畫,給食於政事堂;其餘分署制敕。以六員分押尚書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樞密遷授不預。姚崇爲紫微令,奏:大事,舍人爲商量狀,與本狀皆下紫微令,判二狀之是否,然後乃奏。開元初,以它官掌詔敕策命,謂之"兼知制誥"。肅宗即位,又以它官知中書舍人事。兵興,急於權便,政去臺閣,決遣顓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復押六曹之奏。會昌末,宰相李德裕建議:臺閣常務、州縣奏請,復以舍人平處可否。先是,知制誥率用前行正郎,宣宗時,選尚書郎爲之。   主書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   右散騎常侍二人,右諫議大夫四人,右補闕六人,右拾遺六人,掌如門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從六品上。掌脩記言之史,錄製誥德音,如記事之制,季終以授國史。   通事舍人十六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則導其進退,而贊其拜起、出入之節。蠻夷納貢,皆受而進之。軍出,則受命勞遣;既行,則每月存問將士之家,視其疾苦;凱還,則郊迓。   集賢殿書院   學士、直學士、侍讀學士、脩撰官,掌刊緝經籍。凡圖書遺逸、賢才隱滯,則承旨以求之。謀慮可施於時,著述可行於世者,考其學術以聞。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經籍,月終則進課於內,歲終則考最於外。   校書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從九品上。   史館   修撰四人,掌修國史。   祕書省   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上;丞一人,從五品上。監掌經籍圖書之事,領著作局,少監爲之貳。   祕書郎三人,從六品上。掌四部圖籍。以甲乙丙丁爲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貯。凡課寫功程,皆分判。   校書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讎校典籍,刊正文章。   著作局   郎二人,從五品上;著作佐郎二人,從六品上;校書郎二人,正九品上;正字二人,正九品下。著作郎掌撰碑誌、祝文、祭文,與佐郎分判局事。   司天臺   監一人,正三品;少監二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六品上;主簿二人,正七品上;主事一人,正八品下。監掌察天文,稽歷數。凡日月星辰、風雲氣色之異,率其屬而佔。有通玄院,以藝學召至京師者居之。凡天文圖書、器物,非其任不得與焉。每季錄祥眚送門下、中書省,紀於起居注,歲終上送史館。歲頒歷於天下。   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正,各一人,正五品上;副正各一人,正六品上。掌司四時,各司其方之變異。冠加一星珠,以應五緯;衣從其方色。元日、冬至、朔望朝會及大禮,各奏方事,而服以朝見。   五官保章正二人,從七品上;五官監候三人,正八品下;五官司歷二人,從八品上。掌曆法及測景分至表準。   五官靈臺郎各一人,正七品下。掌候天文之變。五官挈壺正二人,正八品上;五官司辰八人,正九品上;漏刻博士六人,從九品下。掌知漏刻。凡孔壺爲漏,浮箭爲刻,以考中星昏明,更以擊鼓爲節,點以擊鐘爲節。   殿中省   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上;丞二人,從五品上。監掌天子服御之事。其屬有六局,曰尚食、尚藥、尚衣、尚乘、尚舍、尚輦。少監爲之貳。凡聽朝,率屬執繖扇列於左右;大朝會、祭祀,則進爵;行幸,則侍奉仗內、驂乘,百司皆納印而藏之,大事聽焉,有行從百司之印。左右仗廄:左曰奔星,右曰內駒。兩仗內又有六廄:一曰左飛,二曰右飛,三曰左萬,四曰右萬,五曰東南內,六曰西南內。園苑有官馬坊,每歲河隴羣牧進其良者以供御。六閒馬,以殿中監及尚乘主之。武后萬歲通天元年,置仗內六閒:一曰飛龍,二曰祥麟,三曰鳳苑,四曰鵷鸞,五曰吉良,六曰六羣,亦號六廄。以殿中丞檢校仗內閒廄,以中官爲內飛龍使。聖歷中,置閒廄使,以殿中監承恩遇者爲之,分領殿中、太僕之事,而專掌輿輦牛馬。自是,宴遊供奉,殿中監皆不豫。開元初,閒廄馬至萬餘匹,駱駝、巨象皆養焉。以駝、馬隸閒廄,而尚乘局名存而已。閒廄使押五坊,以供時狩:一曰雕坊,二曰鶻坊,三曰鷂坊,四曰鷹坊,五曰狗坊。侍御尚醫二人,正六品上;主事二人,從九品上。   進馬五人,正七品上。掌大陳設,戎服執鞭,居立仗馬之左,視馬進退。   △尚食局   奉御二人,正五品下;直長五人,正七品上。諸奉御、直長,品皆如之。食醫八人,正九品下。奉御掌儲供,直長爲之貳。進御必辨時禁,先嚐之;饗百官賓客,則與光祿視品秩而供;凡諸陵月享,視膳乃獻。   △尚藥局   奉御二人,直長二人。掌和御藥、診視。凡藥供御,中書、門下長官及諸衛上將軍各一人,與監、奉御涖之。藥成,醫佐以上先嚐,疏本方,具歲月日,涖者署奏;餌日,奉御先嚐,殿中監次之,皇太子又次之,然後進御。太常每季閱送上藥,而還其朽腐者。左右羽林軍,給藥;飛騎、萬騎病者,頒焉。   侍御醫四人,從六品上。掌供奉診候。   司醫五人,正八品下;醫佐十人,正九品下。掌分療衆疾。   △尚衣局   奉御二人,直長四人,掌供冕服、几案。祭祀,則奉鎮圭於監,而進於天子;大朝會,設案。   △尚舍局   奉御二人,直長六人,掌殿庭祭祀張設、湯沐、燈燭、汛掃。行幸,則設三部帳幕,有古帳、大帳、次帳、小次帳、小帳凡五等,各三部;其外,則蔽以排城。大朝會,設黼扆,施躡席,薰爐。朔望,設幄而已。   尚乘局奉御二人,直長十人,掌內外閒廄之馬。左右六閒:一曰飛黃,二曰吉良,三曰龍媒,四曰騊駼,五曰駃騠,六曰天苑。凡外牧歲進良馬,印以三花、"飛""鳳"之字。飛龍廄日以八馬列宮門之外,號南衙立仗馬,仗下,乃退。大陳設,則居樂縣之北,與象相次。   司廩、司庫各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閒藁秸出納。奉乘十八人,正九品下。掌飼習御馬。   △尚輦局   奉御二人;直長三人;尚輦二人,正九品下。掌輿輦、繖扇,大朝會則陳於庭,大祭祀則陳於廟,皆繖二、翰一、扇一百五十有六,既事而藏之。常朝則去扇,左右留者三。   內侍省   監二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內侍四人,皆從四品上。監掌內侍奉,宣制令。其屬六局,曰掖庭、宮闈、奚官、內僕、內府、內坊。少監、內侍爲之貳。皇后親蠶,則升壇執儀;大駕出入,爲夾引。   內常侍六人,正五品下,通判省事。   內給事十人,從五品下。掌承旨勞問,分判省事。凡元日、冬至,百官賀皇后,則出入宣傳;宮人衣服費用,則具品秩,計其多少,春秋宣送於中書。主事二人,從九品下。   內謁者監十人,正六品下。掌儀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婦名帳。凡諸親命婦朝會者,籍其數上內侍省;命婦下車,則導至朝堂奏聞。   內謁者十二人,從八品下。掌諸親命婦朝集班位,分涖諸門。   內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糾察宮內不法,歲儺則涖出入。   寺人六人,從七品下。掌皇后出入執御刀冗從。   △掖庭局   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掌宮人簿帳、女工。凡宮人名籍,司其除附;公桑養蠶,會其課業;供奉物皆取焉。婦人以罪配沒,工縫巧者隸之,無技能者隸司農。諸司營作須女功者,取於戶婢。   宮教博士二人,從九品下。掌教習宮人書、算、衆藝。   監作四人,從九品下。掌監涖雜作,典工役。   △宮闈局   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掌侍宮闈,出入管鑰。凡享太廟,皇后神主出入,則帥其屬輿之。總小給使學生之籍,給以糧稟。   △奚官局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奚隸、工役、宮官之品。宮人病,則供醫藥;死,給衣服,各視其品。陪陵而葬者,將作給匠戶,衛士營冢,三品葬給百人,四品八十人,五品六十人,六品、七品十人,八品、九品七人;無品者,斂以松棺五釘,葬以犢車,給三人。皆監門校尉、直長涖之。內命婦五品以上無親戚者,以近冢同姓中男一人主祭於墓;無同姓者,春、秋祠以少牢。   △內僕局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宮車乘。皇后出,則令居左、丞居右,夾引。   內府局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藏寶貨給納之數,及供燈燭、湯沐、張設。凡朝會,五品已上及有功將士、蕃酋辭還,皆賜於庭。   △太子內坊局   令二人,從五品下;丞二人,從七品下。掌東宮閤內及宮人糧稟。坊事五人,從八品下。   典直四人,正九品下。掌宮內儀式導引,通傳勞問,糾劾非違,察出納。   內官   貴妃、惠妃、麗妃、華妃各一人,正一品。掌佐皇后論婦禮於內,無所不統。   淑儀、德儀、賢儀、順儀、婉儀、芳儀各一人,正二品。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屬以贊後禮。   美人四人,正三品,掌率女官脩祭祀、賓客之事。才人七人,正四品,掌敘燕寢,理絲枲,以獻歲功。   宮官   △尚宮局   尚宮二人,正五品。六尚皆如之。掌導引中宮,總司記、司言、司簿、司闈。凡六尚事物出納文籍,皆涖其印署。   司記二人,正六品;二十四司皆如之。掌宮內文簿入出,錄爲抄目,審付行焉。牒狀無違,然後加印。典記佐之。典記二人,正七品;二十四典皆如之。掌記二人,正八品;二十四掌皆如之。   司言、典言各二人,掌承敕宣付,別鈔以授司閽傳外。掌言二人,掌宣傳,外司附奏受事者,奏聞;承敕處分,則錄所奏爲案記。   司簿、典簿、掌簿各二人,掌女史以上名簿。稟賜,則品別條錄爲等。   司闈六人,掌諸閤管鑰。典闈、掌闈各六人,掌分涖啓閉。   △尚儀局   尚儀二人,掌禮儀起居。總司籍、司樂、司賓、司贊。   司籍、典籍、掌籍各二人,掌供御經籍。分四部,部別爲目,以時暴涼。教學則簿記課業,供奉几案、紙筆,皆預偫焉。   司樂、典樂、掌樂各四人,掌宮縣及諸樂陳布之儀,涖其閱習。   司賓、典賓、掌賓各二人,掌賓客朝見,受名以聞。宴會,則具品數以授尚食;有賜物,與尚功涖給。   司贊、典贊、掌贊各二人,掌賓客朝見、宴食,贊相導引。會日,引客立於殿庭,司言宣敕坐,然後引即席。酒至,起再拜;食至,亦起。皆相其儀。   彤史二人,正六品。   △尚服局   尚服二人,掌供服用採章之數,總司寶、司衣、司飾、司仗。   司寶二人,掌神寶、受命寶、六寶及符契,皆識其行用,記以文簿。典寶、掌寶各二人,凡出付皆旬別案記,還則朱書注入。   司衣、典衣、掌衣各二人,掌宮內御服、首飾整比,以時進奉。   司飾、典飾、掌飾各二人,掌湯沐、巾櫛。凡供進,識其寒溫之節。   司仗、典仗、掌仗各二人,掌仗衛之器。凡立儀衛,尚服率司仗等供其事。   △尚食局   尚食二人,掌供膳羞品齊。總司膳、司醞、司藥、司饎。凡進食,先嚐。   司膳二人,掌烹煎及膳羞、米麪、薪炭。凡供奉口味,皆種別封印。典膳、掌膳各四人,掌調和御食,溫、涼、寒、熱,以時供進則嘗之。   司醞、典醞、掌醞各二人,掌酒醴酏飲,以時進御。   司藥、典藥、掌藥各二人,掌醫方。凡藥外進者,簿案種別。   司饎、典饎、掌饎各二人,掌給宮人餼食、薪炭,皆有等級,受付則旬別案記。   △尚寢局   尚寢二人,掌燕見進御之次敘,總司設、司輿、司苑、司燈。   司設、典設、掌設各二人,掌牀帷茵席鋪設,久故者以狀聞。凡汛掃之事,典設以下分視。   司輿、典輿、掌輿各二人,掌輿輦、繖扇、文物、羽旄,以時暴涼。典輿以下分察。   司苑、典苑、掌苑各二人,掌園苑蒔植蔬果。典苑以下分察之。果熟,進御。   司燈、典燈、掌燈各二人,掌門閤燈燭。晝漏盡一刻,典燈以下分察。   △尚功局   尚功二人,掌女功之程,總司制、司珍、司彩、司計。   司制、典制、掌制各二人,掌供御衣服裁縫。   司珍、典珍、掌珍各二人,掌珠珍、錢貨。   司彩、典彩、掌彩各二人,掌綿彩、縑帛、絲枲。有賜用,則旬別案記。   司計、典計、掌計各二人,給衣服、飲食、薪炭。   宮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宮正掌戒令、糾禁、謫罰之事。宮人不供職者,司正以牒取裁,小事決罰,大事秦聞。   太子內官   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四品;承徽十人,正五品;昭訓十六人,正七品;奉儀二十四人,正九品。   司閨二人,從六品;三司皆如之。掌導引妃及宮人名簿,總掌正、掌書、掌筵。   掌正三人,從八品,九掌皆如之。掌文書出入、管鑰、糾察推罰。   掌書三人,掌符契、經籍、宣傳、啓奏、教學、稟賜、紙筆。   掌筵三人,掌幄帟、牀褥、几案、輿繖、汛掃、鋪設。   司則二人,掌禮儀參見,總掌嚴、掌縫、掌藏。   掌嚴三人,掌首飾、衣服、巾櫛、膏沐、服玩、仗衛。   掌縫三人,掌裁紉、織績。   掌藏三人,掌財貨、珠寶、縑彩。   司饌二人,掌進食先嚐,總掌食、掌醫、掌園。   掌食三人,掌膳羞、酒醴、燈燭、薪炭、器皿。   掌醫三人,掌方藥、優樂。   掌園三人,掌種植蔬果。

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郎中爲正六品,掌管各司事務,主事爲從八品,協助辦理具體事務。
各司下設司務、典務、掌務(各二人),司務掌事務日常,典務掌文書記錄,掌務掌具體執行。
各司設置“都司”一職,正四品,主管整個司務,協調各司事務。
所有官吏均須定期輪調,以避免官場腐敗、徇私舞弊。
各司設有專門的賬房,負責財務收支、賬目覈算,年終向本司長官提交賬冊,以備審查。
凡有重大事件,如災異、邊關戰事、賦稅變動等,須立即上報朝廷。
各司長官需定期向本部門或上級部門彙報工作,內容包括事務進展、人員變動、財務狀況等。
凡有違法或失職行爲,由監察御史彈劾,經司察、司察主事覈實後,上報中央處理。
所有文書均須加蓋印章,以示合法與有效。
各級官員需遵守“清廉自守、勤政盡責”原則,不得以權謀私、貪污受賄。
所有官員需定期接受考覈,考覈結果分爲上、中、下三等,上等者可升遷,下等者予以降級或罷免。
凡屬重要事務,必須召開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不得擅自定奪。
各司設立“文書房”,專門負責文書處理、傳遞、存檔。
所有官員應熟悉本職職責,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件件有據可查”。
重大案件須上報中央司法部門,由中央法官審理,地方官員不得私自裁決。

司務:負責日常事務,管理具體事項運行。
典務:負責文書記錄,登記事項、人員、物品變動,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掌務:負責具體執行,如採購、施工、分配等,確保任務落實。
都司:主管整個司務,審覈各項事務,監督下屬執行,協調各部門之間關係。
財務官:負責收支覈算,編制預算,管理資金,確保資金使用合理、透明。
檔案官:負責保管檔案,分類整理,確保檔案完整、安全、可查。
監察官:負責監督各司官員行爲,發現違規行爲及時上報,防止腐敗。
文書官:負責文書起草、傳閱、存檔,保障信息傳遞及時、準確。
審計官:負責定期審計賬目,檢查財務是否合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訓導官:負責官員培訓、教育,提高其業務能力與道德素養。
考覈官:負責對官員進行年度考覈,評估其工作表現與廉潔程度。
人事官:負責官員任免、調動、獎懲,確保人才合理配置。

所有官員須遵守“公私分明、廉潔奉公”原則,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或利益輸送。
所有財務收支須建立臺賬,做到“收支清晰、賬目分明”,並定期公開賬目,接受監督。
所有文書須按照規定格式撰寫,內容真實、語言準確,不得虛構或誇大。
所有重大決策須經過集體討論,形成決議後方可實施,避免個人專斷。
所有官員必須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不得拖延或推諉。
凡遇緊急事務,須立即上報,不得隱瞞或延誤,確保反應迅速、處理及時。
所有檔案、賬冊須分類保存,定期清點,確保無遺失、無篡改。
所有人員變動須及時登記,上報上級備案,確保人事信息透明。
所有獎懲決定須有明確依據,公正執行,不得隨意或偏袒。
所有官員在任職期間必須保持清廉,不得私自經商、投資、參與營利活動。

各司事務須建立明確的職責分工和工作流程,確保運行有序、高效。
重要事務須經集體議決,形成會議紀要,作爲日後執行依據。
所有官員須參加定期學習會,學習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和廉潔要求。
年終須撰寫述職報告,彙報本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所有重大事件須形成專項報告,由主管官員簽字確認後上報。
所有文書處理必須有明確時限,確保事務按時完成,避免積壓。
所有人員進出辦公場所必須登記,確保安全與紀律。
所有會議必須有出席記錄,明確發言內容、決議事項及責任人。
所有考覈結果須公示,接受羣衆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所有官員須簽署廉潔承諾書,承諾不貪污、不徇私、不濫用職權。

以上爲各司設置的職掌、職責、管理規則與制度要求,旨在確保政府機構高效運作、廉潔透明,維護國家治理秩序。
所有官員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一經查實,依法依規處理。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由吏部負責解釋與監督執行。
凡有關事項變更,須經皇帝批准後方可實施。

——《官制總綱·各司職掌》

(注:文中所列官名、品級、職掌與制度依據唐代及宋代部分官制,結合明代制度進行整理與編撰,屬模擬性政策文本,非實際歷史文獻)

(文末無任何額外內容)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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