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卷二十七上·志第十七上·歷三上
根據上述古文,以下是其翻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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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文爲一篇關於中國古代曆法演變,特別是冬至日所在星宿位置的考證,涉及多個朝代曆法(如《太初曆》《四分曆》《景初歷》《元嘉歷》《大明曆》《皇極曆》《開元歷》等)與天文觀測(如日晷、月食衝等)的詳細論述。其中重點討論了曆法中的“歲差”現象,即太陽在星宿中的位置隨時間逐漸西移,以及不同歷史時期通過月食衝驗算太陽位置所發現的真實情況,並對後世曆法制定者如賈逵、何承天、祖沖之、虞喜等人的觀測與推算進行了評價。)
翻譯如下:
古代六種曆法都採用《四分法》,但長期使用後會導致後天(即曆法時間比實際時間晚)。推想古代曆法的制定時間,都在漢初,相較《春秋》時代,其朔望日反而提前,因此不可能是三代之前的歷法。
古時,南斗星至牽牛星之間爲二十一度,而《太初曆》所記載的星距爲四度,太陽運行軌跡會直抵西建星初度。因此,六家曆法或以南斗爲基準,或以建星爲基準來劃分度數。在周、漢交接之際,太陽已開始隱退,那些沿襲《春秋》舊曆的學者仍認爲太陽在牽牛星之首;而那些根據當時實測結果的學者則認爲太陽已進入建星之內。但由於節氣與朔望的前後誤差不超過一日,故漢代曆法的冬至應位於斗宿末尾。若認爲建星之上即爲《太初曆》的原始星度,則這是有明確依據的。
《四分法》雖粗略,但先賢對於天象極爲謹慎,其修訂和更替的意圖都在當時產生了實際效果。因此,司馬遷等人觀察二十八宿的疏密情況,建立了日晷與漏刻制度,以校驗晦朔、日分、太陽運行、月相等天文現象,這種赤道度法對後世而言無法否定。因此,雜候清檯時期,《太初曆》是最精密的。若當時太陽已直指建星,位於斗宿十三、十四度之間,則壽王《調歷》本應能準確測出其位置,怎會突然改變一氣而毫無察覺其錯誤?這正是無法理解天象變化,卻妄加誣陷古人之表現。
百餘年後,至東漢永平十一年,以《麟德歷》比對,發現節氣已滯後二日半,朔望也滯後半天。當年《四分曆》得到了辛酉蔀首,已比《太初曆》減少了四分日之三,確定滯後二日半。《開元歷》以戊午禺中爲冬至,太陽位於鬥十八度半弱,逐漸西退,至辛酉夜半時,太陽位於鬥二十一度半弱。《續漢志》記載:“元和二年冬至,太陽位於鬥二十一度四分之一”,與此相符。
祖沖之說:“《四分曆》測得立冬日影長一丈,立春日影長九尺六寸,冬至時日影最長。兩氣與至日的距離相等,則中間日影長度也應相同。但兩者相差四寸,這是冬至後天的證據。兩氣中影長度相差九分半弱,經過調節使進退平衡,幾乎無盈縮。若各退二日十二刻,則日影皆爲九尺八寸。由此可知,冬至後天亦爲二日十二刻。”東漢時期日影漏刻制度確立於永元十四年,即《四分曆》實施後十五年。
二十四節氣的“加時”進退不等,距離正午最遠時可達四十九刻以上。日影存在盈縮現象,因此治歷者多采用中率,以正午爲基準。《開元歷》所推節氣和日度,皆從子時半開始計算,其未到正午時仍餘五十刻。再增加二日十二刻,正好得出二日半的結果,與祖沖之的計算以及“破章”二百年間每過一日即差一日之說相符。
自漢代辛酉冬至起,以“後天”之數減去,可與現代曆法的歲差值鬥十八度相合;從現代曆法戊午冬至起,以“後天”之數加上,可與賈逵所測鬥二十一度相合。反覆驗證都一致。而淳風卻常將冬至置於鬥十三度,難道當時已知太陽位於牽牛五度之外,卻不瞭解它已超過建星八度嗎?
晉武帝太始三年丁亥年冬至,太陽應位於鬥十六度。當時晉國沿用魏國《景初歷》,其冬至也位於鬥二十一度左右。太元九年,姜岌重新制定《三紀術》,將冬至置於鬥十七度,稱:“古代曆法斗宿分度過寬,不宜用於今世;《乾象曆》斗宿分度過細,也不可通用於古代。《景初歷》雖能居中,但日所在位置卻差四度,朔望虧盈皆不如預期。例如某次月食發生在東井一度,實際觀測太陽位於參宿六度。”姜岌通過月食衝日的方法得知真實太陽位置,從而校正了星宿運行,成爲後世治歷者的典範。
南朝宋文帝時期,何承天制定《元嘉歷》,稱:“《四分曆》與《景初歷》中,冬至皆在鬥二十一度。臣根據月食校驗,實際位置應在鬥十七度。又通過土圭測得冬至日影相差三日以上,可見實際南至日太陽位於鬥十三、四度。”此事交由太史機構檢驗,結果與何承天所報相符。以《開元歷》校驗元嘉十年冬至,太陽位於鬥十四度,與何承天所測一致。
大明八年,祖沖之提出《大明曆》,冬至在鬥十一度,而《開元歷》則在鬥十三度。梁天監八年,祖沖之之子員外散騎侍郎恆上交其家所制曆法。朝廷命太史令將作大匠道秀等人進行比較。相比大明曆,此歷距今已五十年,太陽位置更加偏移。次年閏月十六日,發生月食,在虛宿十度,日所在應爲張宿四度。《承天曆》在張宿六度,祖沖之歷在張宿二度。
大同九年,虞喜等人提議:“姜岌與何承天皆以月食衝來校驗太陽位置。何承天雖將姜岌的冬至向後移三度,但其冬至仍較姜岌提前三日。何承天在鬥十三至十四度,而姜岌在鬥十七度,實屬未真正移動。祖沖之認爲是實差,推算今冬至太陽位於鬥九度,但用求中星的方法不協調。自姜岌以來,經歷二百年,冬至已退至鬥十二度。然而太陽真實位置難以得知,靠中星觀測則漏刻不穩。漢代觀測黃昏前後中星,方法尚淺。如今觀測夜半中星,以求日影衝點,更爲精確。但水的清澈程度、漏壺的磨損或積塵所阻,導致漏刻遲緩或快慢,夜間多次觀測中星,前後誤差可達三度。大致而言,冬至日太陽位置不會超過鬥十四度,也不會低於十度。”又以九年三月十五日夜半月在房宿四度蝕,九月十五日夜半月在昴宿三度蝕,按衝日推算,冬至均在鬥十二度。自姜岌、何承天以來,太陽位置已向西退移二度。而淳風認爲晉、宋以來三百餘年,通過月食衝檢驗,太陽始終在鬥十三至十四度之間,實屬錯誤。
劉孝孫《甲子元歷》推算太初冬至在牽牛初度,後至晉太元、宋元嘉皆在鬥十七度。隋開皇十四年在鬥十三度。劉焯《皇極曆》仁壽四年冬至位於黃道鬥十度,赤道鬥十一度。之後,劉孝孫改用劉焯之法,仁壽四年冬至日也在鬥十度。劉焯去世後,胄玄認爲其前曆法上元起虛宿五度,推算漢太初冬至仍不及牽牛,於是改起虛宿七度,故太初冬至在鬥二十三度,永平冬至在鬥二十一度,均與現代曆法一致。但仁壽四年冬至在鬥十三度,用於驗證最近天象,又不如前法準確。《戊寅歷》中,太初元年辛酉冬至進至甲子,太陽位於牽牛星;至辛酉夜半,太陽位於鬥二十一度半弱。這一數值與《開元歷》推算基本吻合。
綜上所述,曆法中的“歲差”現象自古存在,曆法制定者通過日影、月食等天文觀測不斷修正計算。從《太初曆》至《開元歷》,太陽在星宿中的位置逐漸向西移動,真實位置遠比傳統曆法所記載的更靠西。古代學者雖有定論,卻往往未能充分結合實測數據,導致誤差累積。唯有通過月食衝等科學方法進行校驗,才能準確反映太陽運行的真實路徑,從而推動曆法的進步。
(翻譯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