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长沙郡属邵阳县。武德四年,平定萧铣后,置南梁州,领邵陵、建兴、武冈三县。七年,废建兴并入武冈,废邵陵并入邵阳。贞观十年,改名为邵州。天宝元年,改为邵阳郡。乾元元年,恢复为邵州。原辖二县,户二千八百五十六,口一万三千五百八十三。天宝年间,户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三,口七万一千六百四十四。地处京城东南三千四百里,距东都二千二百六十八里。
邵阳:汉代为昭陵县,属长沙国。后汉更名昭阳,晋朝更名邵阳。隋朝平定陈朝后,恢复原址。吴国时分零陵北部设置邵陵郡,隋朝平定陈朝后废除郡制,邵阳归属潭州,后又在邵阳设置建州。武德四年,改为南梁州,贞观十年改名为邵州,均以邵阳县为治所。
武冈:汉代为都梁县,属零陵郡。晋代分都梁县设立武冈县。隋朝废除。武德四年,从邵阳分置复设。
连州:隋代为熙平郡。武德四年,平定萧铣后设立连州。天宝元年,改为连山郡。乾元元年,恢复为连州。原辖三县,户五千五百六十三,口三万一千九百四十四。天宝年间,户三万二千二百十,口一十四万三千五百三十二。位于京城南面三千六百六十五里,距东都三千四百五十里。
桂阳:汉代为县,属桂阳郡,今连州治所。隋朝开皇十年,于县置连州;大业年间改为熙平郡;武德四年恢复为连州,均以桂阳为治所。
阳山:汉代为县,属桂阳郡。后汉时废除。晋平吴时,从浛洭县分置阳山,属晋阳山郡,后隋废郡,阳山属连州。神龙元年,迁至洭水以北,今为连州治所,又称湟水。
连山:晋武帝时从桂阳分置广惠县,隋代改为广泽,仁寿元年更名连山。
黔州下都督府:隋代为黔安郡。武德元年改为黔州,辖彭水、都上、石城三县。二年,增设盈隆、洪杜、相永、万资四县。四年,设立都督府,统辖务、施、业、辰、智、(牜羊)、充、应、庄等州。当年,以相永、万资二县设立费州,以都上分设夷州。十年,将思州高富划归黔州。十一年,又将高富划入夷州,并将智州信宁划归黔州。当时,黔州辖思、辰、施、牢、费、夷、巫、应、播、充、庄、(牜羊)、琰、池、矩等十五州。同年,废除都督府,设立庄州都督府。景龙四年废除,以播州为都督。先天二年废,复以黔州为都督。天宝元年,改黔州为黔中郡,仍设都督府,统辖施、夷、播、思、费、珍、溱、商等九州。又辖充、明、劳、羲、福、犍、邦、琰、清、庄、峨、蛮、(牜羊)、鼓、儒、琳、鸾、令、那、晖、郝、总、敦、侯、晃、柯、樊、棱、添、普宁、功、亮、茂龙、延、训、卿、双、整、悬、抚水、矩、思源、逸、殷、南平、勋、姜、袭等五十州,均为羁縻州,寄治于山野。乾元元年,恢复为黔中郡,设黔州都督府。原辖五县,户五千九百一十三,口二万七千四百三十三。天宝年间,辖六县,户四千二百七十,口二万四千二百四。距京城南三千一百九十三里,距东都三千二百七十一里。
彭水:汉代为酉阳县,属武陵郡。吴国时分西阳设黔阳郡,隋代于郡设彭水县。周代设奉州,后为黔州。贞观四年,于州置都督府。
黔江:隋代从黔阳分设石城县,天宝元年更名为黔江。
洪杜:武德二年设立洪杜县,治所为洪杜溪。麟德二年移治龚湍。
洋水:武德二年,从彭水于巴江西分设盈隆县,先天元年改名为盈川,天宝元年改名为洋水。
信宁:隋代设信安县,取境内山名。武德二年改名为信宁。武德五年属义州,州废后划归黔州。
都濡:贞观二十年,从盈隆县分设。
辰州下:隋代为沅陵县。武德四年,平定萧铣后设辰州,辖沅陵等五县。九年,从大乡分设大乡五县。五年,从辰溪设溆浦县。贞观九年,从大乡分设三亭县。天授二年,从大乡、三亭两县设立溪州。景云二年设都督府,统辖巫、业、锦三州。开元二十七年罢都督府。天宝元年,改为卢溪郡。乾元元年,恢复为辰州,取溪名。原辖七县,户九千二百八十三,口三万九千二百二十五。天宝年间,辖五县,户四千二百四十一,口二万八千五百五十四。位于京城南微东三千四百五十里,距东都三千二百六十里。
沅陵:汉代为辰阳县,属武陵郡,原为秦代黔中郡县。隋代改辰阳为辰溪,仍分置沅陵县,设沅陵郡。武德四年改设辰州,以沅陵为治所。
卢溪:武德三年,从沅陵县分设。
溆浦:汉代为义陵县地,属武陵郡。武德五年,从辰溪分置。
麻阳:武德三年,从沅陵、辰溪二县分设。垂拱四年,分设龙门县,后废除。
辰溪:汉代为辰阳县地,隋代分设辰溪县。
锦州下:垂拱二年,从辰州麻阳县地及开山洞设立锦州及四县。天宝元年,改锦州为卢阳郡。乾元元年,恢复为锦州。天宝年间辖五县,户二千八百七十二,口一万四千三百七十四。距京城三千五百里,距东都三千七百里。
卢阳:招谕、渭阳、常丰等四县,均于垂拱三年与州同时设立。其中常丰原名万安,天宝元年改为常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