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卷三十六·志第十六·天文下
乙巳年,太史官奏报天象有变,朝廷命太史局派员前往察验。天象异变,乃天意示警,天子应当修德政以回应天意。朝廷于是派遣御史、太史等人前往查访,但没有结果。
太史局隶属于秘书省,掌管天文历法观测事务。武则天时期,术士献辅精通历算,被召任为太史令。献辅推辞说:“臣是山野之人,性情疏狂,难以屈服于官府长官。”武则天惜其才能,于久视元年五月十九日下诏,将太史局从秘书省分离,自成独立机构,改名为浑天监。至七月六日,又改名为浑仪监。长安二年八月,献辅去世,太史局恢复原名,重新隶属于秘书省,其所设置的官员也一并废除。景龙二年六月,改名为太史监,不再隶属于秘书省。景云元年七月,恢复为太史局,重新隶属于秘书省。八月,又改为太史监。十一月,再次改为太史局。二年闰九月,改名为浑仪监。开元二年二月,恢复为太史监。十五年正月,改回太史局,隶属于秘书省。天宝元年,再次改名为太史监。
乾元元年三月,将太史监改名为司天台,设立于永宁坊张守珪原宅。敕令曰:“建立国家都城,必定依据天文星象;设立各种机构,都应适应实际需要。灵台三颗星,主司观测云雾气象;天文正位位于太微之西南。如今兴庆宫是天子朝廷,是观测天象的中心地点,应在宫中设置灵台。应令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缮。”旧有灵台位于秘书省南面。同时设立五官正五人。司天台内部另设一院,称为通玄院。如有天文技术人才,可征召至京师,安置于崇玄院。其官员配置:大监一人,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丞三人,正六品;主簿三人,主事二人;五官正五人,五官副正五人;灵台郎一人;五官保章正五人,五官挈壶正五人,五官司历五人,五官司辰十五人,观生、历生共七百二十六人。共设官员六十六人。宝应元年,司天少监瞿昙譔上奏:“建议司天丞减员二人,主簿减员二人,主事减员一人,保章正减员三人,挈壶正减员三人,监候减员二人,司辰减员七人,五陵司辰减员五人。”朝廷准许施行。
天宝十三载三月十四日,下诏规定:太史监官员除朔望朝会之外,如无特别公事,一律不得入朝,也不得参与辨识、记录星象任务,且不在点检范围之内。
开成五年十二月,下诏:“司天台负责观测灾异祥瑞,本应保持秘密。近来听说司天监官员及其下属,常与朝中官员及各类人士交往,违反谨慎守职之规,必须明确制度限制。从今以后,司天监的官员不得再与朝中官员及各类人等往来,由御史台负责查访监督。”
《旧唐书·后晋·刘昫等史籍选要》。
(注:上述翻译基于原文内容,结合历史背景与语义进行了通顺表达,忠实于原文事实与语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