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一
孫安,北魏昭成帝的五世孫,父親永啓曾受封爲代郡公,孫安跟隨魏孝武帝西入關中。天平末年,周、齊交戰時,孫安臨陣東歸,因在芒山之戰中有功,被賜爵西華縣男,代郡公如故。孫安擅長騎馬射箭,風度翩翩,每逢梁國使節到訪,總與斛律光、皮景和等人在宴席上對射,見者稱善。天保初年,孫安被額外封爲興勢伯,併兼任定襄縣令,賜姓高氏,多次升遷至兼七兵尚書。
當時正開始修建長城,邊防駐地尚未設立,朝廷命令孫安與諸將領沿邊防禦。由於孫安統率士兵衆多,且所部士兵富有財物,於是賄賂公行。文宣帝得知此事後,派使者查辦,發現唯有孫安一塵不染,毫無貪污。文宣帝十分讚賞,賜給他所收的贓絹五百匹,以表彰他的清正節操。孝昭帝曾與功臣在西園宴飲射箭,規定距離堂屋一百三十步,射中者賜良馬、金玉、錦帛。有人射中野獸頭部,距離鼻部還有寸餘。唯有孫安最後射箭,箭未發便被叫停。文宣帝命令孫安解釋原因,孫安拉滿弓弦,正中野獸鼻部。文宣帝驚歎稱善,特賜兩匹駿馬、玉帛等物,又加賜常例賞品。
天統四年,孫安被任命爲豫州刺史,加封開府儀同三司。武平三年,授行臺尚書令,刺史職如故,封歷陽郡王。孫安長期駐守邊州,當地百姓得以安定。又因所轄地區少數民族居多,漢人少,孫安用恩威並施的政策,使各方和睦安定。武平末年,被徵召爲領軍大將軍。後來入周,以大將軍、義寧郡公的身份討伐稽胡,戰死。
起初,孫安的兄長祚繼承了陳留王之爵。祚死後,其子景皓繼承爵位。天保年間,朝廷誅殺元氏舊臣,如孫安這樣的疏遠宗族,朝廷建議改姓高氏。景皓說:“豈能拋棄本宗,改從他姓?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孫安向文宣帝稟報此事,於是文宣帝處死了景皓,家族被遷至彭城。因此,只有孫安被賜姓高氏,其他宗族仍保留本姓。
孫安的弟弟種子豫,字景豫,相貌俊美,有器量才幹。因景安告發景皓輕慢言語,將景豫叫來,說他有呼應之嫌。景豫供述說:“當時用衣袖掩住景皓的嘴,說:‘不要亂說話。’”問及景皓,與景豫所言一致,因而得免於死罪,最終卒於東徐州刺史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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