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六·盧辯

盧辯   盧辯,字景宣,范陽涿人。累世儒學。父靖,太常丞。辯少好學,博通經籍。舉秀才,爲太學博士。以《大戴禮》未有解詁,辯乃注之。其兄景裕爲當時碩儒,謂辯曰:"昔侍中注《小戴》,今爾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及帝入關,事起倉卒,辯不及至家,單馬而從。或問辯曰:"得辭家不?"辯曰:"門外之治,以義斷恩,復何辭也。"孝武至長安,授給事黃門侍郎,領著作。太祖以辯有儒術,甚禮之,朝廷大議,常召顧問。趙青雀之亂,魏太子出居渭北。辯時隨從,亦不告家人。其執志敢決,皆此類也。尋除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太子及諸王等,皆行束脩之禮,受業於辯。進爵范陽公,轉少師。   自魏末離亂,孝武西遷,朝章禮度,湮墜鹹盡。辯因時制宜,皆合軌度。性強記默契,能斷大事。凡所創制,處之不疑。累遷尚書右僕射。世宗即位,進位大將軍。帝嘗與諸公幸其第,儒者榮之。出爲宜州刺史。薨,配食太祖廟庭。子慎。   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其事。未幾而綽卒,乃令辯成之。於是依《周禮》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並撰次朝儀,車服器用,多依古禮,革漢、魏之法。事並施行。今錄辯所述六官著之於篇。天官府管冢宰等衆職,地官府領司徒等衆職,春官府領宗伯等衆職,夏官府領司馬等衆職,秋官府領司寇等衆職,冬官府領司空等衆職。史雖具載,文多不錄。   辯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茲厥後,世有損益。宣帝嗣位,事不師古,官員班品,隨意變革。至如初置四輔官,及六府諸司復置中大夫,並御正、內史增置上大夫等,則載於外史。餘則朝出夕改,莫能詳錄。於時雖行《周禮》,其內外衆職,又兼用秦漢等官。今略舉其名號及命數,附之於左。其紀傳內更有餘官而於此不載者,亦史闕文也。   柱國大將軍,大將軍。右正九命。   驃騎、車騎等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牧。右九命。   驃騎、車騎等將軍,左、右光祿大夫,戶三萬以上州刺史。右正八命。   徵東、徵西、徵南、徵北、中軍、鎮軍、撫軍等將軍,左、右金紫光祿大夫,大都督,戶二萬以上州刺史,京兆尹。右八命。   平東、平西、平南、平北、前、後將軍,左、右將軍,左、右銀青光祿大夫,帥都督,戶一萬以上州刺史,柱國大將軍府長史、司馬、司錄。右正七命。   冠軍、輔國等將軍,太中、中散等大夫,都督,戶五千以上州刺史,戶一萬五千以上郡守。右七命。   鎮遠、建忠等將軍,諫議、誠議等大夫,別將,開府長史、司馬、司錄,戶不滿五千以下州刺史,戶一萬以上郡守,大呼藥。右正六命。   中堅、寧朔等將軍;左、右中郎將;儀同府、正八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戶五千以上郡守;小呼藥。右六命。   寧遠、揚烈等將軍;左、右員外常侍;統軍;驃騎車騎府、八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柱國大將軍府中郎掾屬;戶一千以上郡守;長安、萬年縣令。右正五命。   伏波、輕車等將軍;奉車、奉騎等都尉;四徵中鎮撫軍府、正七命州長史,司馬,司錄;開府府中郎掾屬;戶不滿千以下郡守;戶七千以上縣令;正八命州呼藥。右五命。   宣威、明威等將軍;武賁、冗從等給事;儀同府中郎掾屬;柱國大將軍府列曹參軍;四平前後左右將軍府、七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正八命州別駕;戶四千以上縣令;八命州呼藥。右正四命。   襄威、厲威將軍;給事中;奉朝請;軍主;開府列曹參軍;冠軍輔國府、正六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正七命州別駕;正八命州治中;七命郡丞;戶二千以上縣令;正七命州呼藥。右四命。   威烈、討寇將軍,左、右員外侍郎,幢主,儀同府、正八命州列曹參軍,柱國府參軍。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府長史、司馬,正六命州別駕,正七命州治中,正六命郡丞,戶五百以上縣令,七命州呼藥。右正三命。   蕩寇、蕩難將軍,武騎常侍、侍郎,開府府參軍,驃騎車騎府、八命州列曹參軍,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府長史,正六命州治中,六命郡丞,戶不滿五百以下縣令,戍主,正六命州呼藥。右三命。   殄寇、殄難將軍,強弩、積弩司馬,四徵中鎮撫軍府、正七命州列曹參軍,正五命郡丞。右正二命。   掃寇、掃難將軍,武騎、武威司馬,四平前後左右府、七命州列曹參軍,戍副,五命郡丞。右二命。   曠野、橫野將軍,殿中、員外二司馬,冠軍輔國府、正六命州列曹參軍。右正一命。   武威、武牙將軍,淮海、山林二都尉,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府列曹參軍。右一命。   周制:封郡縣五等爵者,皆加開國;授柱國大將軍、開府、儀同者,並加使侍節、大都督;其開府又加驃騎大將軍、侍中;其儀同又加車騎大將軍、散騎常侍;其授總管刺史,則加使持節、諸軍事。以此爲常。大象元年,詔總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節,餘悉罷之。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國大將軍,改儀同三司爲儀同大將軍。   《周書》 唐·令狐德?等

譯文:

盧辯,字景宣,是范陽涿縣人,世代以研習儒家經典著稱。他的父親盧靖曾任太常丞。盧辯年少時好學,廣泛研讀各種典籍,後來考中秀才,擔任太學博士。當時《大戴禮》還沒有詳細的解釋,盧辯便爲這本書作了註解。他的兄長盧景裕是當時著名的學者,曾對他說:“過去侍中爲《小戴禮》作注,如今你爲《大戴禮》作注,可以說是繼承了前人的事業。”

當時,皇帝入關時事務突然發生,盧辯來不及回家,一人騎馬跟隨前往。有人問他:“你離開家的時候沒有告訴家人嗎?”他回答說:“門外的治理,應該以道義爲標準來決定親情,又何必推辭呢?”孝武帝到達長安後,任命他爲給事黃門侍郎,兼任著作郎。太祖(北周的建立者)認爲盧辯有深厚的儒學修養,非常尊重他,朝廷重大決策時常召他商議諮詢。在趙青雀叛亂時,魏國太子被安置在渭水以北,盧辯隨同前往,也沒有向家人通報。他這種堅定而果敢的作風,都是類似的例子。不久後,他被任命爲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國太子以及諸王等,都前來向他行拜師禮,接受他的教導。他被進封爲范陽公,後改任少師。

從北魏末年戰亂以來,孝武帝西遷,朝廷的典章制度幾乎全部失傳。盧辯根據當時情況,因地制宜地重建制度,使各項禮儀制度重新合乎規範。他記憶力極強,對事情的理解十分敏銳,能果斷處理重大事務。凡是他在位期間所制定的制度,都堅定地實施,沒有疑慮。他一步步升遷,最終擔任尚書右僕射。世宗即位後,被加封爲大將軍。皇帝曾親自前往他家拜訪,儒者們因此感到榮耀。之後他外放出任宜州刺史。去世後,被配享太祖宗廟。他有一個兒子叫盧慎。

起初,太祖想要推行《周禮》,命令蘇綽專門負責此事。不久蘇綽去世,於是就命盧辯完成這項工作。於是,他依照《周禮》設立了六種官府:天官府掌管冢宰等職務,地官府領管司徒等職務,春官府掌宗伯等職務,夏官府掌司馬等職務,秋官府掌司寇等職務,冬官府掌司空等職務,並撰寫了朝廷禮儀、車馬服飾器物的制度,多依循古代禮制,廢除漢魏時期的舊法,這些制度被實施施行。今天,我們記錄盧辯所提出的六官制度,整理成篇。

盧辯所制定的六官制度,是太祖在魏恭帝三年纔開始實行的。此後,歷代朝廷雖有增減修改,但變化頻繁。到宣帝即位後,不再遵循古制,官員品級和職位隨意變更。例如最初設立四輔官,以及六府下屬各機構重新設置中大夫,又增設御正、內史等職位,提拔爲上大夫等,這些記載在史書的外史部分。除此之外,許多職位從朝堂出來,到了夜晚又更改,無法詳細記錄。當時雖然推行《周禮》,但內外各項職務仍兼用秦漢時期的官制。現在我們簡要列舉這些官職名稱及其品級,附錄於下。史書中記載的其他官職在此未列,是史書遺漏所致。

  • 柱國大將軍、大將軍,品級爲“右正九命”
  • 驃騎、車騎等大將軍,可開府,或擔任儀同三司,兼任雍州牧,品級爲“右九命”
  • 驃騎、車騎等將軍,左、右光祿大夫,戶數在三萬以上的州刺史,品級爲“右正八命”
  • 徵東、徵西、徵南、徵北、中軍、鎮軍、撫軍等將軍,左、右金紫光祿大夫,大都督,戶數在兩萬以上的州刺史,京兆尹,品級爲“右八命”
  • 平東、平西、平南、平北、前、後將軍,左、右將軍,左、右銀青光祿大夫,帥都督,戶數在一萬以上的州刺史,柱國大將軍府中的長史、司馬、司錄,品級爲“右正七命”
  • 冠軍、輔國等將軍,太中、中散等大夫,都督,戶數在五千以上的州刺史,戶數在一萬五千以上的郡守,品級爲“右七命”
  • 鎮遠、建忠等將軍,諫議、誠議等大夫,別將,開府長史、司馬、司錄,戶數不滿五千的州刺史,戶數在一萬以上的郡守,大呼藥(官職名),品級爲“右正六命”
  • 中堅、寧朔等將軍,左、右中郎將,儀同府、正八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戶數五千以上的郡守,小呼藥(官職名),品級爲“右六命”
  • 寧遠、揚烈等將軍,左、右員外常侍,統軍,驃騎、車騎府、八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柱國大將軍府中的中郎掾屬,戶數在一千以上郡守,長安、萬年縣令,品級爲“右正五命”
  • 伏波、輕車等將軍,奉車、奉騎等都尉,四徵中鎮撫軍府、正七命州長史、司馬、司錄,開府府中郎掾屬,戶數不滿千的郡守,戶數在七千以上的縣令,正八命州呼藥,品級爲“右五命”
  • 宣威、明威等將軍,武賁、冗從等給事,儀同府中郎掾屬,柱國大將軍府列曹參軍,四平前後左右將軍府、七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正八命州別駕,戶數在四千以上的縣令,八命州呼藥,品級爲“右正四命”
  • 襄威、厲威將軍,給事中,奉朝請,軍主,開府列曹參軍,冠軍輔國府、正六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正七命州別駕,正八命州治中,七命郡丞,戶數在二千以上的縣令,正七命州呼藥,品級爲“右四命”
  • 威烈、討寇將軍,左、右員外侍郎,幢主,儀同府、正八命州列曹參軍,柱國府參軍,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府長史、司馬,正六命州別駕,正七命州治中,正六命郡丞,戶數在五百以上的縣令,七命州呼藥,品級爲“右正三命”
  • 葬寇、蕩難將軍,武騎常侍、侍郎,開府府參軍,驃騎、車騎府、八命州列曹參軍,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府長史,正六命州治中,六命郡丞,戶數不滿五百的縣令,戍主,正六命州呼藥,品級爲“右三命”
  • 惱寇、殃難將軍,強弩、積弩司馬,四徵中鎮撫軍府、正七命州列曹參軍,正五命郡丞,品級爲“右正二命”
  • 掃寇、掃難將軍,武騎、武威司馬,四平前後左右府、七命州列曹參軍,戍副,五命郡丞,品級爲“右二命”
  • 曠野、橫野將軍,殿中、員外二司馬,冠軍輔國府、正六命州列曹參軍,品級爲“右正一命”
  • 武威、武牙將軍,淮海、山林二都尉,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府列曹參軍,品級爲“右一命”

周朝的制度規定:凡是封爵爲五等的郡縣,都要加授“開國”;授予柱國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的官員,要加授“使侍節”“大都督”;其中開府的官員再加授“驃騎大將軍”“侍中”之職;儀同三司的官員再加授“車騎大將軍”“散騎常侍”;授予總管和刺史的,要加授“使持節”“諸軍事”。這套制度成爲慣例。大象元年(公元579年),朝廷下令,總管、刺史及出兵將領均要加授“持節”,其他官員則取消此制。建德四年(公元576年),增設“上柱國大將軍”職位,將“儀同三司”改名爲“儀同大將軍”。

(《周書》·唐·令狐德棻等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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