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六·卢辩
译文:
卢辩,字景宣,是范阳涿县人,世代以研习儒家经典著称。他的父亲卢靖曾任太常丞。卢辩年少时好学,广泛研读各种典籍,后来考中秀才,担任太学博士。当时《大戴礼》还没有详细的解释,卢辩便为这本书作了注解。他的兄长卢景裕是当时著名的学者,曾对他说:“过去侍中为《小戴礼》作注,如今你为《大戴礼》作注,可以说是继承了前人的事业。”
当时,皇帝入关时事务突然发生,卢辩来不及回家,一人骑马跟随前往。有人问他:“你离开家的时候没有告诉家人吗?”他回答说:“门外的治理,应该以道义为标准来决定亲情,又何必推辞呢?”孝武帝到达长安后,任命他为给事黄门侍郎,兼任著作郎。太祖(北周的建立者)认为卢辩有深厚的儒学修养,非常尊重他,朝廷重大决策时常召他商议咨询。在赵青雀叛乱时,魏国太子被安置在渭水以北,卢辩随同前往,也没有向家人通报。他这种坚定而果敢的作风,都是类似的例子。不久后,他被任命为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国太子以及诸王等,都前来向他行拜师礼,接受他的教导。他被进封为范阳公,后改任少师。
从北魏末年战乱以来,孝武帝西迁,朝廷的典章制度几乎全部失传。卢辩根据当时情况,因地制宜地重建制度,使各项礼仪制度重新合乎规范。他记忆力极强,对事情的理解十分敏锐,能果断处理重大事务。凡是他在位期间所制定的制度,都坚定地实施,没有疑虑。他一步步升迁,最终担任尚书右仆射。世宗即位后,被加封为大将军。皇帝曾亲自前往他家拜访,儒者们因此感到荣耀。之后他外放出任宜州刺史。去世后,被配享太祖宗庙。他有一个儿子叫卢慎。
起初,太祖想要推行《周礼》,命令苏绰专门负责此事。不久苏绰去世,于是就命卢辩完成这项工作。于是,他依照《周礼》设立了六种官府:天官府掌管冢宰等职务,地官府领管司徒等职务,春官府掌宗伯等职务,夏官府掌司马等职务,秋官府掌司寇等职务,冬官府掌司空等职务,并撰写了朝廷礼仪、车马服饰器物的制度,多依循古代礼制,废除汉魏时期的旧法,这些制度被实施施行。今天,我们记录卢辩所提出的六官制度,整理成篇。
卢辩所制定的六官制度,是太祖在魏恭帝三年才开始实行的。此后,历代朝廷虽有增减修改,但变化频繁。到宣帝即位后,不再遵循古制,官员品级和职位随意变更。例如最初设立四辅官,以及六府下属各机构重新设置中大夫,又增设御正、内史等职位,提拔为上大夫等,这些记载在史书的外史部分。除此之外,许多职位从朝堂出来,到了夜晚又更改,无法详细记录。当时虽然推行《周礼》,但内外各项职务仍兼用秦汉时期的官制。现在我们简要列举这些官职名称及其品级,附录于下。史书中记载的其他官职在此未列,是史书遗漏所致。
- 柱国大将军、大将军,品级为“右正九命”
- 骠骑、车骑等大将军,可开府,或担任仪同三司,兼任雍州牧,品级为“右九命”
- 骠骑、车骑等将军,左、右光禄大夫,户数在三万以上的州刺史,品级为“右正八命”
- 征东、征西、征南、征北、中军、镇军、抚军等将军,左、右金紫光禄大夫,大都督,户数在两万以上的州刺史,京兆尹,品级为“右八命”
- 平东、平西、平南、平北、前、后将军,左、右将军,左、右银青光禄大夫,帅都督,户数在一万以上的州刺史,柱国大将军府中的长史、司马、司录,品级为“右正七命”
- 冠军、辅国等将军,太中、中散等大夫,都督,户数在五千以上的州刺史,户数在一万五千以上的郡守,品级为“右七命”
- 镇远、建忠等将军,谏议、诚议等大夫,别将,开府长史、司马、司录,户数不满五千的州刺史,户数在一万以上的郡守,大呼药(官职名),品级为“右正六命”
- 中坚、宁朔等将军,左、右中郎将,仪同府、正八命州长史、司马、司录,户数五千以上的郡守,小呼药(官职名),品级为“右六命”
- 宁远、扬烈等将军,左、右员外常侍,统军,骠骑、车骑府、八命州长史、司马、司录,柱国大将军府中的中郎掾属,户数在一千以上郡守,长安、万年县令,品级为“右正五命”
- 伏波、轻车等将军,奉车、奉骑等都尉,四征中镇抚军府、正七命州长史、司马、司录,开府府中郎掾属,户数不满千的郡守,户数在七千以上的县令,正八命州呼药,品级为“右五命”
- 宣威、明威等将军,武贲、冗从等给事,仪同府中郎掾属,柱国大将军府列曹参军,四平前后左右将军府、七命州长史、司马、司录,正八命州别驾,户数在四千以上的县令,八命州呼药,品级为“右正四命”
- 襄威、厉威将军,给事中,奉朝请,军主,开府列曹参军,冠军辅国府、正六命州长史、司马、司录,正七命州别驾,正八命州治中,七命郡丞,户数在二千以上的县令,正七命州呼药,品级为“右四命”
- 威烈、讨寇将军,左、右员外侍郎,幢主,仪同府、正八命州列曹参军,柱国府参军,镇远、建忠、中坚、宁朔府长史、司马,正六命州别驾,正七命州治中,正六命郡丞,户数在五百以上的县令,七命州呼药,品级为“右正三命”
- 葬寇、荡难将军,武骑常侍、侍郎,开府府参军,骠骑、车骑府、八命州列曹参军,宁远、扬烈、伏波、轻车府长史,正六命州治中,六命郡丞,户数不满五百的县令,戍主,正六命州呼药,品级为“右三命”
- 恼寇、殃难将军,强弩、积弩司马,四征中镇抚军府、正七命州列曹参军,正五命郡丞,品级为“右正二命”
- 扫寇、扫难将军,武骑、武威司马,四平前后左右府、七命州列曹参军,戍副,五命郡丞,品级为“右二命”
- 旷野、横野将军,殿中、员外二司马,冠军辅国府、正六命州列曹参军,品级为“右正一命”
- 武威、武牙将军,淮海、山林二都尉,镇远、建忠、中坚、宁朔、宁远、扬烈、伏波、轻车府列曹参军,品级为“右一命”
周朝的制度规定:凡是封爵为五等的郡县,都要加授“开国”;授予柱国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的官员,要加授“使侍节”“大都督”;其中开府的官员再加授“骠骑大将军”“侍中”之职;仪同三司的官员再加授“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授予总管和刺史的,要加授“使持节”“诸军事”。这套制度成为惯例。大象元年(公元579年),朝廷下令,总管、刺史及出兵将领均要加授“持节”,其他官员则取消此制。建德四年(公元576年),增设“上柱国大将军”职位,将“仪同三司”改名为“仪同大将军”。
(《周书》·唐·令狐德棻等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