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孝閔帝

孝閔帝   孝閔皇帝諱覺,字陀羅尼,太祖第三子也。母曰元皇后。大統八年,生於同州官舍。九歲,封略陽郡公。時有善相者史元華見帝,退謂所親曰:"此公子有至貴之相,但恨其壽不足以稱之耳。"魏恭帝三年三月,命爲安定公世子。四月,拜大將軍。   十月乙亥,太祖崩,丙子嗣位太師、大冢宰。十二月丁亥,魏帝詔以岐陽之地封帝爲周公。庚子,禪位於帝。詔曰:"予聞皇天之命不於常,惟歸於德。故堯授舜,舜授禹,時其宜也。天厭我魏邦,垂變以告,惟爾罔弗知。予雖不明,敢弗龔天命、格有德哉!今踵唐虞舊典,禪位於周,庸佈告遐邇焉。"使大宗伯趙貴持節奉冊書曰:"諮爾周公,帝王之位弗有常,有德者受命,時乃天道。予式時庸,荒求於唐虞之彝踵。曰我魏德之終舊矣,我邦小大罔弗知,今其可久怫於天道而不歸有德歟。時用詢謀,僉曰公昭考文公,格勳德於天地,丕濟生民。洎公躬,又宣重光。故玄象徵見於上,謳訟奔走於下,天之歷數,用實在焉。予安敢弗若。是以欽祗聖典,遜位於公。公其享茲大命,保有萬國,可不慎歟。"魏帝臨朝,遣民部中大夫、濟北公元迪致皇帝璽紱。固辭。公卿百辟勸進,太史陳祥瑞,乃從之。是日,魏帝遜於大司馬府。   元年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柴燎告天,朝百官於路門。追尊皇考文公爲文王,皇妣爲文後。大赦天下。封魏帝爲宋公。是日,槐裏獻赤雀四。百官奏議雲:"帝王之興,罔弗更正朔,明受之於天,革民視聽也。逮於尼父,稽諸陰陽,雲行夏之時,后王所不易。今魏歷告終,周室受命,以木承水,實當行錄,正用夏時,式遵聖道。惟文王誕玄氣之祥,有黑水之讖,服色宜烏。"制曰可。以大司徒、趙郡公李弼爲太師,大宗伯、南陽公趙貴爲太傅、大冢宰,大司馬、河內公獨孤信爲太保、大宗伯,柱國、中山公護爲大司馬。以大將軍寧都公毓、高陽公達奚武、武陽公豆盧寧、小司寇陽平公李遠、小司馬博陵公賀蘭祥、小宗伯魏安公尉遲迥等並柱國。壬寅,祠圓丘。詔曰:"予本自神農,其於二丘,宜作厥主。始祖獻侯,啓土遼海,肇有國基,配南北郊。文考德符五運,受天明命,祖於明堂,以配上帝,廟爲太祖。"癸卯,祠方丘。甲辰,祠太社。初除市門稅。乙巳,祠太廟。丁未,會百官於乾安殿,班賞各有差。戊申,詔曰:"上天有命,革魏於周,致予一人,受茲大號。予惟古先聖王,罔弗先於省視風俗,以求民瘼,然後克治。矧予眇眇,又當草昧,若弗尚於達四聰、明四目之訓者,其有聞知哉。有司宜分命方別之使,所以巡撫。五教何者不宣,時政有何不便;得無脩身潔己,才堪佐世之人,而不爲上所知;冤枉受罰,幽辱於下之徒,而不爲上所理;孝義貞節,不爲有司所申;鰥寡孤窮,不爲有司所恤;暨黎庶衣食豐約,賦役繁省,災厲所興,水旱之處,並宜具聞。若有年八十已上,所在就加禮餼。"辛亥,祠南郊。壬子,立王后元氏。乙卯,詔曰:"惟天地草昧,建邦以寧。今可大啓諸國,爲周藩屏。"於是封太師李弼爲趙國公,太傅趙貴爲楚國公,太保獨孤信爲衛國公,大司寇於謹爲燕國公,大司空侯莫陳崇爲梁國公,大司馬、中山公護爲晉國公,邑各萬戶。辛酉,祠太廟。癸亥,親耕籍田。丙寅,於劍南陵井置陵州,武康郡置資州,遂寧郡置遂州。二月癸酉,朝日於東郊。乙亥,改封永昌郡公廣爲天水郡公。戊寅,祠太社。丁亥,楚國公趙貴謀反,伏誅。詔曰:   朕文考昔與羣公洎列將衆官,同心戮力,共治天下。自始及終,二十三載,迭相匡弼,上下無怨。是以羣公等用升餘於大位。朕雖不德,豈不識此。是以朕於羣公,同姓者如弟兄,異姓者如甥舅。冀此一心,平定宇內,各令子孫,享祀百世。而朕不明,不能輯睦,致使楚公貴不悅於朕,與万俟幾通、叱奴興、王龍仁、長孫僧衍等陰相假署,圖危社稷。事不克行,爲開府宇文盛等所告。及其推究,鹹伏厥辜。興言及此,心焉如痗。但法者天下之法,朕既爲天下守法,安敢以私情廢之。《書》曰:"善善及後世,惡惡止其身。"其貴、通、興、龍仁罪止一家,僧衍止一房,餘皆不問。惟爾文武,鹹知時事。   太保獨孤信有罪,免。甲午,以大司空、梁國公侯莫陳崇爲太保,大司馬、晉國公護爲大冢宰,柱國、博陵公賀蘭祥爲大司馬,高陽公達奚武爲在司寇,大將軍、化政公宇文貴爲柱國。己亥,秦州、涇州各獻木連理。歲星守少微,經六十日。   三月庚子,會文武百官,班賜各有差。己酉,柱國、衛國公獨孤信賜死。壬子,詔曰:"浙州去歲不登,厥民饑饉,朕用慜焉。其當州租輸未畢者,悉宜免之。兼遣使巡檢,有窮餒者,並加賑給。"癸亥,省六府士員,三分減一。夏四月己巳,以少師、平原公侯莫陳順爲柱國。壬申,詔死罪以下,各降一等。壬午,謁成陵。乙酉,還宮。丁亥,祠太廟。五月癸卯,歲星犯太微上將,太白犯軒轅。己酉,槐裏獻白燕。帝欲觀漁於昆明池,博士姜須諫,乃止。秋七月壬寅,帝聽訟於右寢,多所哀宥。甲辰,月掩心後星。辛亥,祠太廟。熒惑犯東井北端第二星。八月戊辰,祠太社。辛未,詔曰:"朕甫臨大位,政教未孚,使我民農,多陷刑網。今秋律已應,將行大戮。言念羣生,責在於朕。宜從肆眚,與其更新。其犯死者宜降從流,流以下各降一等。不在赦限者,不從此降。"甲午,詔曰:"帝王之治天下,罔弗博求衆才,以乂厥民。今二十四軍宜舉賢良堪治民者,軍列九人。被舉之人,於後不稱厥任者,所舉官司,皆治其罪。"九月庚申,詔曰:"朕聞君臨天下者,非由一人,時乃上下同心所致。今文武之官及諸軍人不沾爵封者,宜各授兩大階。"改太守爲郡守。   帝性剛果,見晉公護執政,深忌之。司會李植、軍司馬孫恆以先朝佐命,入侍左右,亦疾護之專,乃與宮伯乙弗鳳、賀拔提等潛謀,請帝誅護。帝然之。又引宮伯張光洛同謀。光洛密白護,護乃出植爲梁州刺史,恆爲潼州刺史。鳳等遂不自安,更奏帝。將召羣公入,因此誅護。光洛又白之。時小司馬尉遲綱總統宿衛兵,護乃召綱共謀廢立。令綱入殿中,詐呼鳳等論事。既至,以次執送護第,並誅之。綱仍罷散禁兵,帝方悟,無左右,獨在內殿,令宮人持兵自守。護又遣大司馬賀蘭祥逼帝遜位。遂幽於舊邸,月餘日,以弒崩。時年十六。植、恆等亦遇害。及武帝誅護後,乃詔曰:"慎始敬終,有國彝典。事亡如存,哲王通制。義崇追遠,禮貴尊親。故略陽公至德純粹,天姿秀傑。屬魏祚告終,寶命將改,謳歌允集,歷數攸歸,上協蒼靈之慶,下昭後祗之錫。而禍生肘腋,釁起蕭牆,白獸噬驂,蒼鷹集殿,幽辱神器,弒酷乘輿,冤結生民,毒流宇縣。今河海澄清,氛沴消蕩,追尊之禮,宜崇徽號。"遣太師、蜀國公迥於南郊上諡曰孝閔皇帝,陵曰靜陵。   史臣曰:孝閔承既安之業,應樂推之運,柴天竺物,正位君臨,邇無異言,遠無異望。雖黃初代德,太始受終,不之尚也。然政由寧氏,主懷芒刺之疑;祭則寡人,臣無復子之請。以之速禍,宜哉。   《周書》 唐·令狐德等

譯文:

孝閔帝

孝閔皇帝名叫覺,字陀羅尼,是太祖的第三個兒子。母親是元皇后。大統八年(公元542年),他在同州的一間官舍中出生。九歲時,被封爲略陽郡公。當時有一位擅長相面的人叫史元華,見了他之後,私下對親信說:“這孩子相貌非凡,註定會有極高的貴氣,只是可惜壽命不夠來配得上這種命運。”

北魏恭帝三年三月,被任命爲安定公的繼承人。四月,被任命爲大將軍。

十月乙亥日,太祖去世,丙子日,孝閔帝繼位,擔任太師、大冢宰。十二月丁亥日,北魏皇帝下詔,將岐陽地區封予他,稱他爲“周公”。庚子日,正式將帝位讓出,北魏皇帝下詔說:“我聽說上天的旨意不會永遠不變,而是根據德行來決定。古代堯讓位給舜,舜又讓位給禹,都是因爲時機正好,順應天命。現在上天明顯地宣告要結束我魏國的統治,這大家都清楚。雖然我自己不夠明達,但也決不會不敬畏天命、不順應有德之人的願望!現在依照唐堯、虞舜的舊例,將帝位禪讓給你們,特此通告天下。”並派大宗伯趙貴持節奉上冊文,內容如下:“朕敬告周公,帝王之位並非固定不變,而是有德之人應得,這正是天道所在。我追思先代聖王所遵循的典章,認爲我的魏國功德已盡,國中大小百姓皆明瞭,如今若不順應天意,將帝位讓與有德之人,豈不違背天道?經過廣泛諮詢,羣臣一致認爲,先王文公,德澤遍於天地,功業惠及百姓。到他本人時,又重振光明,上天顯現出吉兆,百姓也紛紛稱讚頌揚,這正是天命所歸的證據。我怎敢不順從?因此恭敬地遵循聖人之道,將帝位讓出。你可接受這大位,保有天下萬民,務必謹慎行事。”北魏皇帝臨朝時,派民部中大夫、濟北公元迪前來交還玉璽與符節。孝閔帝堅決推辭,百官紛紛勸進,太史也報告看到祥瑞之兆,才最終答應接受。當天,北魏皇帝退位,搬到大司馬府居住。

元年春天正月辛丑日,孝閔帝正式登基爲天王。舉行柴燎祭天儀式,百官在路門集合朝拜。追尊父親文公爲文王,母親爲文後。全國大赦。封北魏皇帝爲宋公。當天,槐裏地區獻上四隻紅雀。百官議決認爲:“帝王建立新朝,必定需要更替年號,以表明天命所歸,革新民衆的認知。孔子曾考察陰陽曆法,主張夏曆爲正,歷代帝王都遵循這一傳統。如今魏國曆法已到終結,周朝應運而生,由木來接替水,正是天命所歸,應採用夏曆,以順應聖人之道。文王有玄氣之祥,曾有黑水之讖,服色應爲黑色。”這一建議被採納。任命大司徒、趙郡公李弼爲太師,大宗伯、南陽公趙貴爲太傅、大冢宰,大司馬、河內公獨孤信爲太保、大宗伯,柱國、中山公護爲大司馬。同時,任命大將軍寧都公毓、高陽公達奚武、武陽公豆盧寧、小司寇陽平公李遠、小司馬博陵公賀蘭祥、小宗伯魏安公尉遲迥等人爲柱國。

壬寅日,祭祀天地。詔令說:“我本爲神農氏之後,因此天地之間的兩個高壇,應該建立我的神主。始祖獻侯,開拓遼闊海域,開創了國家基業,應配享於南北兩郊。文考(父親)德行符合五行之運,得到上天明命,應在明堂配享天地之神,立廟爲太祖。”癸卯日,祭祀北方地壇。甲辰日,祭祀太社(國家土地神)。首次取消市門的商業稅收。乙巳日,祭祀太廟。丁未日,召集百官於乾安殿,進行賞賜,各有不同。戊申日,下詔說:“上天有命,推翻魏國,使我登上大位。我深知古代聖賢帝王,無不先關心民間風俗,瞭解人民疾苦,然後才能治理天下。如今我地位低微,又處於建邦之初,若不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瞭解百姓疾苦,又怎能知道真實情況呢?有關部門應分派使者,巡視各地,瞭解各地五常教化是否推行,政令是否得當;是否有修身潔己、有才德可輔佐國家,卻未被君主發現的人;是否有無辜受罰、被侮辱、被壓榨的人,而得不到上位的同情與公正;是否有孝順、有節操、有貞節的人,卻得不到官府的表彰;是否有孤寡老人、貧苦百姓,得不到政府的照顧;以及百姓衣食豐足與否,賦稅和勞役是否繁重,自然災害是否發生,尤其水旱災荒發生在何處,都應詳細上報。凡年滿八十歲以上的人,應就近給予優待與供養。”

辛亥日,祭祀南郊。壬子日,冊立王后元氏。乙卯日,下詔說:“天地初開,建立國家以安定民衆。現在可以廣開諸國,作爲周朝的藩屬屏障。”於是分別封太師李弼爲趙國公,太傅趙貴爲楚國公,太保獨孤信爲衛國公,大司寇於謹爲燕國公,大司空侯莫陳崇爲梁國公,大司馬中山公護爲晉國公,每人都封一萬戶食邑。

辛酉日,祭祀太廟。癸亥日,親自耕種籍田。丙寅日,在劍南的陵井設置陵州,武康郡設置資州,遂寧郡設置遂州。

二月癸酉日,於東郊舉行朝日儀式。乙亥日,改封永昌郡公廣爲天水郡公。戊寅日,祭祀太社。丁亥日,楚國公趙貴圖謀造反,被抓住並處死。詔書說:

“我父親在世時,與各位重臣及將領共同協力治理天下,從始至終歷經二十三年,彼此相互匡扶協助,上下沒有怨恨。因此各位大臣共同推舉我上位。我雖德行不足,卻怎會不理解這一點?所以我對各位重臣,同姓的如兄弟,異姓的如甥舅,希望我們人心一致,安定天下,讓子孫後代世代相傳,永享祭祀。然而我見識淺薄,未能維繫和睦,導致楚公趙貴對我心生不滿,與万俟幾、叱奴興、王龍仁、長孫僧衍等人暗中勾結,祕密簽訂盟約,圖謀危害國家社稷。事情未成,被開府宇文盛等人揭發。經調查,他們全部伏法。想到這些,我內心極爲痛苦。但法律是天下共守的法度,我既然作爲天下之主,也必須遵守法度,怎能因私情而廢除公法?《尚書》說:‘善人善事要延續後代,惡人惡事要只停在自身。’因此趙貴、万俟幾、叱奴興、王龍仁的罪責只限於他們家族,長孫僧衍的罪責只限於他一房,其他人皆不予追究。希望諸位文武官員都能瞭解當時的情況。

太保獨孤信有罪,予以罷免。甲午日,任命大司空、梁國公侯莫陳崇爲太保,大司馬、晉國公護爲大冢宰,柱國、博陵公賀蘭祥爲大司馬,高陽公達奚武爲司寇,大將軍、化政公宇文貴爲柱國。己亥日,秦州和涇州分別進獻了兩棵相互連接生長的樹木。歲星(木星)停駐於少微星區,持續了六十天。

三月庚子日,召集文武百官,分發賞賜。己酉日,柱國、衛國公獨孤信被賜死。壬子日,下詔說:“浙州去年歉收,百姓饑荒,我深感痛心。該州尚未完成的賦稅,全部免去。同時派遣使者巡視,如有貧困飢餓的百姓,應予以賑濟。”癸亥日,裁減六府的官吏,人數減爲原來的三分之二。

夏季四月己巳日,任命少師、平原公侯莫陳順爲柱國。壬申日,下令所有死罪以下的罪犯,一律降一級。壬午日,前往成陵祭拜祖先。乙酉日,返回皇宮。丁亥日,祭祀太廟。

五月癸卯日,歲星侵犯太微垣中的上將星,太白金星侵犯軒轅星。己酉日,槐裏獻上白燕。皇帝原本打算前往昆明池觀魚,博士姜須勸阻,最終取消了計劃。

秋季七月壬寅日,皇帝在右寢接見訴訟者,寬恕了很多人。甲辰日,月亮掩住了心後星。辛亥日,祭祀太廟。熒惑星(火星)侵犯了東井星區的第二顆星。

八月戊辰日,祭祀太社。辛未日,下詔說:“我剛登上大位,政令尚不爲人所信,導致百姓務農卻陷入刑罰網中。今年秋後的刑律即將執行,擬進行大規模處決。但想到萬千生靈,責任全在我一人。因此決定減免刑罰,寬赦罪犯,凡被判處死刑者降爲流放,流放以下的罪犯一律降一級。但不在赦免範圍內的,不適用此降級。”

甲午日,下詔說:“帝王治理天下的根本,是要廣泛選拔賢能之才,以安定百姓。現在二十四軍中,每軍推薦九名能治理地方的賢良之士。若被推薦者後來不能勝任職務,那麼推薦的官府也要被追責。”

九月庚申日,下詔說:“我聽說君主統治天下,從來不是一人之力就能做到,而是得力於上下同心。現在文武官員和軍中人員中,仍未獲得封爵與封地的,應當每人授予兩個級別(官階)。”同時將“太守”改爲“郡守”。

孝閔帝性情剛毅果斷,看到晉公護掌握大權,非常猜忌。司會李植和軍司馬孫恆因曾在先帝時期擔任重要輔佐之職,進入宮廷侍奉,也對護的專權感到不滿,於是與宮伯乙弗鳳、賀拔提等人暗中密謀,請求皇帝誅殺晉公護。孝閔帝同意了這個計劃,並請宮伯張光洛參與密謀。張光洛卻祕密向晉公護報告了此事。晉公護於是將李植調任爲梁州刺史,孫恆調任爲潼州刺史,使鳳等人感到不安,便再度請求皇帝行動。他們計劃召集羣臣入宮,趁機誅殺晉公護。張光洛又進一步報告了此事。當時小司馬尉遲綱統管宮廷守衛的軍隊,晉公護便召見尉遲綱,共謀廢立之事。命令尉遲綱進入宮殿,假裝召他們來議事。尉遲綱一到,便按順序將鳳等人抓捕,送往晉公護府中並處死,隨即解散宮廷禁衛軍。孝閔帝這才發現,自己已無左右護衛,獨自在內殿,只能讓宮女持兵器自保。晉公護又派大司馬賀蘭祥逼迫皇帝退位,將孝閔帝幽禁在原來的府邸中,一個多月後,因被謀殺而去世,時年僅十六歲。李植、孫恆等人也一同被殺害。

等到武帝誅殺晉公護之後,才下詔說:“慎重開始,尊敬結束,是立國的根本典章。對於亡者的追念,應一如活着時一樣;哲人統治,常通達這種制度。禮法重視追遠尊親,所以應追尊略陽公(孝閔帝)爲德行純粹、天資傑出之人。他正逢魏國國運衰敗,天命更替,百姓歌頌擁護,天命歸屬其身,上承蒼天之福,下得上天之賜。然而禍患竟起於身邊,內亂爆發於宮室之中,白獸咬傷車駕,蒼鷹飛集宮殿,被幽禁尊貴的帝位,被殺害於御座之上,百姓深受冤屈,災難蔓延天下。如今河海安寧,天下肅清,追尊的禮遇,應當正式加封。”於是派遣太師蜀國公迥前往南郊,上諡號爲“孝閔皇帝”,陵墓命名爲“靜陵”。

史臣評論道:孝閔帝繼承了太平盛世的基業,順應了禪讓的天命,舉行祭天典禮,正式登基爲君,近處沒有異言,遠處沒有異議,即使是黃初年間代德而起,太始年間繼承帝位,也不及他的賢德。然而,權力實際上掌握在寧氏家族手中,皇帝內心始終懷有猜忌;祭祀活動中,大臣們沒有再提出“請讓我做太子”的請求。最終導致災難爆發,這是必然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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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令狐德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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