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孝閔帝
譯文:
孝閔帝
孝閔皇帝名叫覺,字陀羅尼,是太祖的第三個兒子。母親是元皇后。大統八年(公元542年),他在同州的一間官舍中出生。九歲時,被封爲略陽郡公。當時有一位擅長相面的人叫史元華,見了他之後,私下對親信說:“這孩子相貌非凡,註定會有極高的貴氣,只是可惜壽命不夠來配得上這種命運。”
北魏恭帝三年三月,被任命爲安定公的繼承人。四月,被任命爲大將軍。
十月乙亥日,太祖去世,丙子日,孝閔帝繼位,擔任太師、大冢宰。十二月丁亥日,北魏皇帝下詔,將岐陽地區封予他,稱他爲“周公”。庚子日,正式將帝位讓出,北魏皇帝下詔說:“我聽說上天的旨意不會永遠不變,而是根據德行來決定。古代堯讓位給舜,舜又讓位給禹,都是因爲時機正好,順應天命。現在上天明顯地宣告要結束我魏國的統治,這大家都清楚。雖然我自己不夠明達,但也決不會不敬畏天命、不順應有德之人的願望!現在依照唐堯、虞舜的舊例,將帝位禪讓給你們,特此通告天下。”並派大宗伯趙貴持節奉上冊文,內容如下:“朕敬告周公,帝王之位並非固定不變,而是有德之人應得,這正是天道所在。我追思先代聖王所遵循的典章,認爲我的魏國功德已盡,國中大小百姓皆明瞭,如今若不順應天意,將帝位讓與有德之人,豈不違背天道?經過廣泛諮詢,羣臣一致認爲,先王文公,德澤遍於天地,功業惠及百姓。到他本人時,又重振光明,上天顯現出吉兆,百姓也紛紛稱讚頌揚,這正是天命所歸的證據。我怎敢不順從?因此恭敬地遵循聖人之道,將帝位讓出。你可接受這大位,保有天下萬民,務必謹慎行事。”北魏皇帝臨朝時,派民部中大夫、濟北公元迪前來交還玉璽與符節。孝閔帝堅決推辭,百官紛紛勸進,太史也報告看到祥瑞之兆,才最終答應接受。當天,北魏皇帝退位,搬到大司馬府居住。
元年春天正月辛丑日,孝閔帝正式登基爲天王。舉行柴燎祭天儀式,百官在路門集合朝拜。追尊父親文公爲文王,母親爲文後。全國大赦。封北魏皇帝爲宋公。當天,槐裏地區獻上四隻紅雀。百官議決認爲:“帝王建立新朝,必定需要更替年號,以表明天命所歸,革新民衆的認知。孔子曾考察陰陽曆法,主張夏曆爲正,歷代帝王都遵循這一傳統。如今魏國曆法已到終結,周朝應運而生,由木來接替水,正是天命所歸,應採用夏曆,以順應聖人之道。文王有玄氣之祥,曾有黑水之讖,服色應爲黑色。”這一建議被採納。任命大司徒、趙郡公李弼爲太師,大宗伯、南陽公趙貴爲太傅、大冢宰,大司馬、河內公獨孤信爲太保、大宗伯,柱國、中山公護爲大司馬。同時,任命大將軍寧都公毓、高陽公達奚武、武陽公豆盧寧、小司寇陽平公李遠、小司馬博陵公賀蘭祥、小宗伯魏安公尉遲迥等人爲柱國。
壬寅日,祭祀天地。詔令說:“我本爲神農氏之後,因此天地之間的兩個高壇,應該建立我的神主。始祖獻侯,開拓遼闊海域,開創了國家基業,應配享於南北兩郊。文考(父親)德行符合五行之運,得到上天明命,應在明堂配享天地之神,立廟爲太祖。”癸卯日,祭祀北方地壇。甲辰日,祭祀太社(國家土地神)。首次取消市門的商業稅收。乙巳日,祭祀太廟。丁未日,召集百官於乾安殿,進行賞賜,各有不同。戊申日,下詔說:“上天有命,推翻魏國,使我登上大位。我深知古代聖賢帝王,無不先關心民間風俗,瞭解人民疾苦,然後才能治理天下。如今我地位低微,又處於建邦之初,若不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瞭解百姓疾苦,又怎能知道真實情況呢?有關部門應分派使者,巡視各地,瞭解各地五常教化是否推行,政令是否得當;是否有修身潔己、有才德可輔佐國家,卻未被君主發現的人;是否有無辜受罰、被侮辱、被壓榨的人,而得不到上位的同情與公正;是否有孝順、有節操、有貞節的人,卻得不到官府的表彰;是否有孤寡老人、貧苦百姓,得不到政府的照顧;以及百姓衣食豐足與否,賦稅和勞役是否繁重,自然災害是否發生,尤其水旱災荒發生在何處,都應詳細上報。凡年滿八十歲以上的人,應就近給予優待與供養。”
辛亥日,祭祀南郊。壬子日,冊立王后元氏。乙卯日,下詔說:“天地初開,建立國家以安定民衆。現在可以廣開諸國,作爲周朝的藩屬屏障。”於是分別封太師李弼爲趙國公,太傅趙貴爲楚國公,太保獨孤信爲衛國公,大司寇於謹爲燕國公,大司空侯莫陳崇爲梁國公,大司馬中山公護爲晉國公,每人都封一萬戶食邑。
辛酉日,祭祀太廟。癸亥日,親自耕種籍田。丙寅日,在劍南的陵井設置陵州,武康郡設置資州,遂寧郡設置遂州。
二月癸酉日,於東郊舉行朝日儀式。乙亥日,改封永昌郡公廣爲天水郡公。戊寅日,祭祀太社。丁亥日,楚國公趙貴圖謀造反,被抓住並處死。詔書說:
“我父親在世時,與各位重臣及將領共同協力治理天下,從始至終歷經二十三年,彼此相互匡扶協助,上下沒有怨恨。因此各位大臣共同推舉我上位。我雖德行不足,卻怎會不理解這一點?所以我對各位重臣,同姓的如兄弟,異姓的如甥舅,希望我們人心一致,安定天下,讓子孫後代世代相傳,永享祭祀。然而我見識淺薄,未能維繫和睦,導致楚公趙貴對我心生不滿,與万俟幾、叱奴興、王龍仁、長孫僧衍等人暗中勾結,祕密簽訂盟約,圖謀危害國家社稷。事情未成,被開府宇文盛等人揭發。經調查,他們全部伏法。想到這些,我內心極爲痛苦。但法律是天下共守的法度,我既然作爲天下之主,也必須遵守法度,怎能因私情而廢除公法?《尚書》說:‘善人善事要延續後代,惡人惡事要只停在自身。’因此趙貴、万俟幾、叱奴興、王龍仁的罪責只限於他們家族,長孫僧衍的罪責只限於他一房,其他人皆不予追究。希望諸位文武官員都能瞭解當時的情況。
太保獨孤信有罪,予以罷免。甲午日,任命大司空、梁國公侯莫陳崇爲太保,大司馬、晉國公護爲大冢宰,柱國、博陵公賀蘭祥爲大司馬,高陽公達奚武爲司寇,大將軍、化政公宇文貴爲柱國。己亥日,秦州和涇州分別進獻了兩棵相互連接生長的樹木。歲星(木星)停駐於少微星區,持續了六十天。
三月庚子日,召集文武百官,分發賞賜。己酉日,柱國、衛國公獨孤信被賜死。壬子日,下詔說:“浙州去年歉收,百姓饑荒,我深感痛心。該州尚未完成的賦稅,全部免去。同時派遣使者巡視,如有貧困飢餓的百姓,應予以賑濟。”癸亥日,裁減六府的官吏,人數減爲原來的三分之二。
夏季四月己巳日,任命少師、平原公侯莫陳順爲柱國。壬申日,下令所有死罪以下的罪犯,一律降一級。壬午日,前往成陵祭拜祖先。乙酉日,返回皇宮。丁亥日,祭祀太廟。
五月癸卯日,歲星侵犯太微垣中的上將星,太白金星侵犯軒轅星。己酉日,槐裏獻上白燕。皇帝原本打算前往昆明池觀魚,博士姜須勸阻,最終取消了計劃。
秋季七月壬寅日,皇帝在右寢接見訴訟者,寬恕了很多人。甲辰日,月亮掩住了心後星。辛亥日,祭祀太廟。熒惑星(火星)侵犯了東井星區的第二顆星。
八月戊辰日,祭祀太社。辛未日,下詔說:“我剛登上大位,政令尚不爲人所信,導致百姓務農卻陷入刑罰網中。今年秋後的刑律即將執行,擬進行大規模處決。但想到萬千生靈,責任全在我一人。因此決定減免刑罰,寬赦罪犯,凡被判處死刑者降爲流放,流放以下的罪犯一律降一級。但不在赦免範圍內的,不適用此降級。”
甲午日,下詔說:“帝王治理天下的根本,是要廣泛選拔賢能之才,以安定百姓。現在二十四軍中,每軍推薦九名能治理地方的賢良之士。若被推薦者後來不能勝任職務,那麼推薦的官府也要被追責。”
九月庚申日,下詔說:“我聽說君主統治天下,從來不是一人之力就能做到,而是得力於上下同心。現在文武官員和軍中人員中,仍未獲得封爵與封地的,應當每人授予兩個級別(官階)。”同時將“太守”改爲“郡守”。
孝閔帝性情剛毅果斷,看到晉公護掌握大權,非常猜忌。司會李植和軍司馬孫恆因曾在先帝時期擔任重要輔佐之職,進入宮廷侍奉,也對護的專權感到不滿,於是與宮伯乙弗鳳、賀拔提等人暗中密謀,請求皇帝誅殺晉公護。孝閔帝同意了這個計劃,並請宮伯張光洛參與密謀。張光洛卻祕密向晉公護報告了此事。晉公護於是將李植調任爲梁州刺史,孫恆調任爲潼州刺史,使鳳等人感到不安,便再度請求皇帝行動。他們計劃召集羣臣入宮,趁機誅殺晉公護。張光洛又進一步報告了此事。當時小司馬尉遲綱統管宮廷守衛的軍隊,晉公護便召見尉遲綱,共謀廢立之事。命令尉遲綱進入宮殿,假裝召他們來議事。尉遲綱一到,便按順序將鳳等人抓捕,送往晉公護府中並處死,隨即解散宮廷禁衛軍。孝閔帝這才發現,自己已無左右護衛,獨自在內殿,只能讓宮女持兵器自保。晉公護又派大司馬賀蘭祥逼迫皇帝退位,將孝閔帝幽禁在原來的府邸中,一個多月後,因被謀殺而去世,時年僅十六歲。李植、孫恆等人也一同被殺害。
等到武帝誅殺晉公護之後,才下詔說:“慎重開始,尊敬結束,是立國的根本典章。對於亡者的追念,應一如活着時一樣;哲人統治,常通達這種制度。禮法重視追遠尊親,所以應追尊略陽公(孝閔帝)爲德行純粹、天資傑出之人。他正逢魏國國運衰敗,天命更替,百姓歌頌擁護,天命歸屬其身,上承蒼天之福,下得上天之賜。然而禍患竟起於身邊,內亂爆發於宮室之中,白獸咬傷車駕,蒼鷹飛集宮殿,被幽禁尊貴的帝位,被殺害於御座之上,百姓深受冤屈,災難蔓延天下。如今河海安寧,天下肅清,追尊的禮遇,應當正式加封。”於是派遣太師蜀國公迥前往南郊,上諡號爲“孝閔皇帝”,陵墓命名爲“靜陵”。
史臣評論道:孝閔帝繼承了太平盛世的基業,順應了禪讓的天命,舉行祭天典禮,正式登基爲君,近處沒有異言,遠處沒有異議,即使是黃初年間代德而起,太始年間繼承帝位,也不及他的賢德。然而,權力實際上掌握在寧氏家族手中,皇帝內心始終懷有猜忌;祭祀活動中,大臣們沒有再提出“請讓我做太子”的請求。最終導致災難爆發,這是必然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