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卷八十六·列傳孝感第七十四·趙琰等

卷八十六 列傳孝感第七十四·趙琰 長孫慮 乞伏保 孫益德 董洛生 楊引 閻元明 吳悉達 王續生 李顯達 張升 倉跋 王崇 郭文恭   《經》雲"孝,德之本","孝悌之至,通於神明"。此蓋生人之大者。淳風既遠,世情雖薄,孔門有以責衣錦,詩人所以思素冠。且生盡色養之天,終極哀思之地,若乃誠達泉魚,感通鳥獸,事匪常倫,期蓋希矣。至如溫牀扇席,灌樹負土,時或加人,鹹爲度俗,今書趙琰等以《孝感》爲目焉。   趙琰,字叔起,天水人。父溫爲楊難當司馬。初,苻氏亂,琰爲乳母攜奔壽春,年十四乃歸。孝心色養,飪熟之節,必親調之。皇興中,京師儉,婢簡粟糶之,琰遇見切責,敕留輕粃。嘗送子應冀州娉室,從者於路偶得一羊,行三十里而琰知之,令送於本處。又過路傍,主人設羊羹,琰訪知盜殺,卒辭不食。遣人買耜刃,得剩六耜,即令送還刃主。刃主高之,義而不受,琰命委之而去。初爲兗州司馬,轉團城鎮副將。還京,爲淮南王他府長史。時禁制甚嚴,不聽越關葬於舊兆。琰積三十餘年,不得葬二親。及蒸嘗拜獻,未曾不嬰慕卒事。每於時節,不受子孫慶賀。年餘耳順,而孝思彌篤。慨歲月推移,遷窆無期,乃絕鹽粟,斷諸滋味,食麥而已。年八十卒。遷都洛陽,子應等乃還鄉葬焉。   應弟煦,字賓育。好音律,以善歌聞於世。位秦州刺史。   長孫慮,代人也。母因飲酒,其父真呵叱之,誤以杖擊,便即致死。真爲縣囚執,處以重坐。慮列辭尚書雲"父母忿爭,本無餘惡。直以謬誤,一朝橫禍。今母喪未殯,父命旦夕。慮兄弟五人,並各幼稚。慮身居長,今年十五,有一女弟,始向四歲,更相鞠養,不能保全。父若就刑,交墜溝壑,乞以身代老父命,使嬰弱衆孤得蒙存立。"尚書奏雲:"慮於父爲孝子,於弟爲仁兄。尋究情狀,特可矜感。"高祖詔特恕其父死罪,以從遠流。   乞伏保,高車部人也。父居,顯祖時爲散騎常侍,領牧曹尚書,賜爵寧國侯。以忠謹慎密,常在左右,出內詔命。賜宮人河南宗氏,亡後,賜以宮人申氏,宋太子左率申坦兄女也。歲餘,居卒,申撫養伏保。性嚴肅,捶罵切至,而伏保奉事孝謹,初無恨色。襲父侯爵,例降爲伯。稍遷左中郎將。每請祿賜,在外公私尺丈所用,無不白知。出爲無善鎮將。申年餘八十,伏保手製馬輿,親自扶接,申欣然隨之。申亡,伏保解官,奉喪還洛。復爲長,兼南中郎將,卒。   孫益德,樂安人也。其母爲人所害,益德童幼爲母復仇。還家,哭於殯以待縣官。高祖、文明太后以其幼而孝決,又不逃罪,特免之。   董洛生,代人也。居父喪過禮,詔遣祕書中散溫紹伯奉璽書慰之,令自抑割以全孝道。又詔其宗親,使相喻獎,勿令有滅性之譏。   楊引,鄉郡襄垣人也。三歲喪父,爲叔所養。母年九十三卒,引年七十五,哀毀過禮。三年服畢,恨不識父,追服斬衰,食粥粗服,誓終身命。終十三年,哀慕不改,爲郡縣鄉閭三百餘人上狀稱美。有司奏宜旌賞,復其一門,樹其純孝。詔別敕集書標楊引至行,又可假以散員之名。   閻元明,河東安邑人也。少而至孝,行著鄉閭。太和五年,除北隨郡太守。元明以違離親養,興言悲慕,母亦慈念,泣淚喪明。元明悲號上訴,許歸奉養。一見其母,母目便開。刺史呂壽恩列狀上聞,詔下州郡,表爲孝門,復其租調兵役,令終母年。母亡,服終,心喪積載,每忌日悲慟傍鄰。昆弟雍和,尊卑諧穆,安貧樂道,白首同歸。   又猗氏縣人令狐仕,兄弟四人,早喪父,泣慕十載,奉養其母,孝著鄉邑。而力田積粟,博施不已。   又河東郡人楊風等七百五十人,列稱樂戶皇甫奴兄弟,雖沉屈兵伍而操尚彌高,奉養繼親甚著恭孝之稱。   又東郡小黃縣人董吐渾、兄養,事親至孝,三世同居,閨門有禮。景明初,畿內大使王凝奏請標異,詔從之。   吳悉達,河東聞喜人也。弟兄三人,年並幼小,父母爲人所殺,四時號慕,悲感鄉鄰。及長報仇,避地永安。昆弟同居四十餘載,閨門和睦,讓逸競勞。雖於儉年糊饘不繼,賓客經過,必傾所有。每守宰殯喪,私辦車牛,送終葬所。鄰人孤貧窘困者,莫不解衣輟糧以相賑恤。鄉閭五百餘人詣州稱頌焉。刺史以悉達兄弟行著鄉里,板贈悉達父渤海太守。悉達後欲改葬,亡失墳墓,推尋弗獲,號哭之聲晝夜不止,叫訴神礻氏。忽於悉達足下地陷,得父銘記。因遷葬曾祖已下三世九喪,傾盡資業,不假於人,哀感毀悴,有過初喪。有司奏聞,標閭復役,以彰孝義。   時有齊州人崔承宗,其父於宋世仕漢中,母喪,因殯彼。後青徐歸國,遂爲隔絕。承宗性至孝,萬里投險,偷路負喪還京師。黃門侍郎孫惠蔚聞之曰:"吾於斯人見廉範之情矣。"於是吊贈盡禮,如舊相識。   王續生,滎陽京縣人也。遭繼母憂,居喪杖而後起。及終禮制,鬢髮盡落。有司奏聞,世宗詔標旌門閭,甄其徭役。   李顯達,潁川陽翟人也。父喪,水漿不入口七日,鬢髮墮落,形體枯悴。六年廬於墓側,哭不絕聲,殆於滅性。州牧、高陽王雍以狀奏,靈太后詔表其門閭。   張升,滎陽人。居父母喪,鬢髮墜落,水漿不入口,吐血數升。詔表門閭。   倉跋,滎陽京縣人也。喪母,水漿不入口五日,吐血數升,居憂毀瘠,見稱州里。有司奏聞,出帝詔標門閭。   王崇,字乾邕,陽夏雍丘人也。兄弟並以孝稱。身勤稼穡,以養二親。仕梁州鎮南府主簿。母亡,杖而後起,鬢髮墜落。未及葬,權殯宅西。崇廬於殯所,晝夜哭泣,鳩鴿羣至。有一小鳥,素質墨眸,形大如雀,棲於崇廬,朝夕不去,母喪始闋,復丁父憂,哀毀過禮。是年,陽夏風雹,所過之處,禽獸暴死,草木摧折。至崇田畔,風雹便止,禾麥十頃,竟無損落,及過崇地,風雹如初。鹹稱至行所感。崇雖除服,仍居墓側。於其室前生草一根,莖葉甚茂,人莫能識。至冬中,復有鳥巢於崇屋,乳養三子,毛羽成長,馴而不驚。守令聞之,親自臨視。州以聞奏,標其門閭。   郭文恭,太原平遙人也。仕爲太平縣令。年逾七十,父母喪亡。文恭孝慕罔極,乃居祖父墓次,晨夕拜跪。跣足負土,培祖父二墓,寒暑竭力,積年不已,見者莫不哀嘆。尚書聞奏,標其門閭。   史臣曰:"塞天地而橫四海者,唯孝而已矣。然則始敦孝敬之方,終極哀思之道,厥亦多緒,其心一焉。蓋上智稟自然之質,中庸有企及之義,及其成名,其美一也。趙琰等或出公卿之緒,籍禮教以資;或出茅檐之下,非獎勸所得。乃有負土成墳,致毀滅性,雖乖先王之典制,亦觀過而知仁矣。   《魏書》 北齊·魏收

《孝感》一文出自《魏書·列傳孝感第七十四》,原文爲北魏時期史官魏收所著,記載了諸多孝道感天動地的實例。以下是該文的現代漢語翻譯:

《書經》說:“孝,是德行的根本。”“孝悌達到極致,能通達神明。”這可以說是人生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品德。雖然時代久遠,世風日漸淡薄,孔子曾批評衣錦夜行、炫耀富貴,而詩人也感慨平民穿着素樸纔是真正的德行。人從出生起,就肩負着孝順父母、奉養雙親的責任,終老後又進入哀思與懷念的境地。若能像泉水裏的魚那樣真摯,感動天地間萬物,這種感應已屬罕見,遠超常理。比如溫暖父母的被褥、扇子、侍奉飲食,甚至爲他們灌溉樹木、背土埋墳,這些事雖看似平凡,但有時會成爲社會風尚的典範。因此,本文就記述了趙琰等人因孝心感人而感天動地的事蹟。

趙琰,字叔起,是天水人。父親趙溫曾擔任楊難當的司馬。當初,前秦政權動盪,趙琰由乳母帶往壽春逃難,十四歲時才返回家鄉。他始終對父母盡孝,連飯食的準備和烹飪,也必定親自操持。在皇興年間,京城糧食短缺,僕婦們出售小米,趙琰得知後被嚴厲責備,卻堅決要求保留那些粗劣的米糧。他曾送兒子應前往冀州,途中手下偶然拾得一隻羊,行了三十里路,趙琰察覺後,立刻命令送還原主。又在路上見一家主人設宴擺羊羹,趙琰得知這隻羊是被人偷殺後,堅決不喫,並派人購買農具和刀刃,查得剩下六把,立刻退還給原主。刀刃主人非常敬佩他的義氣,拒絕接受,趙琰便親自將刀刃交還,讓其自行處置。趙琰初任兗州司馬,後升任團城鎮副將,回朝後任淮南王他府的長史。當時朝廷禁令嚴格,不允許跨越關卡將父母埋葬於舊墓。趙琰三十餘年,始終未能安葬父母。每逢祭祀拜祭,他必定傷心落淚,竭力盡孝。每到節令,他從不接受子孫的慶賀。到了八十多歲高齡,他的孝心反而更加深切。因感嘆時光流逝,未能完成安葬父母的願望,於是絕口不食鹽和美味食物,只喫粗麥,一直到八十多歲去世。遷都洛陽後,他的兒子應等人終於將父親和母親帶回故鄉安葬。

應的弟弟煦,字賓育,擅長音律,因善於唱歌而聞名天下,曾任秦州刺史。

長孫慮是代地人。母親因飲酒,父親真因生氣將她打倒在地,誤用杖擊致死。父親因此被縣衙收押,判了重罪。長孫慮向尚書衙門上書,說:“父母因爭吵而產生矛盾,本無惡行。只是因爲一時誤打,引發橫禍。如今母親尚未下葬,父親性命也已垂危。我兄弟五人皆年幼,我作爲長兄,還有個四歲的妹妹,需要我來撫養。若父親被處死,我兄弟和妹妹都將墜入溝壑,懇請讓我用自己性命代替父親的死罪,好讓幼弱的家人得以存活。”尚書審閱奏章後認爲:“長孫慮對父親是孝子,對弟弟是仁兄,情真意切,極爲感人。”高祖下詔特赦其父死罪,改爲遠地流放。

乞伏保是高車部族人,父親乞居在顯祖時期任散騎常侍、掌管畜牧事務的尚書,被封爲寧國侯。他忠心謹慎,經常在皇帝身邊侍候,出入傳達詔命。後來父親娶了河南宗氏的宮女,父親去世後,又賜予他宮女申氏,申氏是宋太子左率申坦的堂妹。一年後父親去世,申氏便撫養乞伏保長大。申氏性格嚴厲,常常嚴厲責罵,而乞伏保始終恭敬孝順,從未表現出怨恨。他繼承父親的爵位,按例降爲伯爵。後來逐漸升任左中郎將。每次請求俸祿時,他都詳細記錄家中的收支,無論公事私事,均如實上報。外任無善鎮將時,申氏年過八十,乞伏保親手打造馬車,親自扶着她上車,申氏非常高興,隨他一同出行。申氏去世後,乞伏保離職,親自護送母親靈柩回洛陽。之後又復任長官,兼任南中郎將,終老而逝。

孫益德是樂安人,母親被人害死,他年幼時就爲母親報仇。回家後,在墓前哭泣等待官府處理。高祖和文明太后認爲他年紀小卻能盡孝,且不逃避罪責,特赦免其刑罰。

董洛生是代地人,他在守喪期間過度悲痛,超出常規禮節。朝廷派祕書中散溫紹伯持詔書慰問,並下令他節制情緒,以保持孝道。朝廷還命令宗族親族互相勸勉,避免出現有損孝道的過激行爲。

楊引是鄉郡襄垣人,三歲時父親去世,由叔父撫養長大。母親活到九十三歲去世時,楊引已是七十五歲,哀傷過度,超過了禮法規定的喪禮。服喪三年後,他悔恨自己從未見過父親,於是追加守孝,穿着最沉重的喪服,只喫粗粥、穿粗糙衣物,發誓終生不忘。整整十三年,他始終哀思不減,被郡縣鄉里三百多人聯名上書稱道。有關部門上奏朝廷,建議給予表彰和獎勵,恢復其家族的門第名譽,並設立“純孝”牌坊。朝廷特地編纂集錄,表彰楊引的德行,還允許他享有散官的名號。

閻元明是河東安邑人,自幼孝順,名聲傳遍鄉里。太和五年,被任命爲北隨郡太守。因遠離父母,悲痛哀傷,母親也因思念過度而失明。閻元明悲痛欲絕,向朝廷申訴,請求回家奉養母親。一見面,母親眼睛立刻復明。刺史呂壽恩上報朝廷,皇帝下詔令各州郡爲他標榜“孝門”,免除其租稅、徭役和兵役,直至母親終老。母親去世後,他守孝結束,心中悲痛持續多年,每逢忌日都哭泣不已,連鄰里都深受感染。他的兄弟和睦,親屬關係融洽,安於貧困,樂於守道,直到白髮蒼蒼,終老同居。

又有一位猗氏縣人令狐仕,兄弟四人,早年失去父親,悲痛哭泣長達十年,奉養母親,孝行傳遍鄉里。同時,他們勤勞耕種,積攢糧食,樂善好施,不斷幫助他人。

還有河東郡的百姓,有人因孝心極深,被人們稱道,雖未詳述,但其行爲感動人心。

王崇是陽夏人,年輕時曾任梁州鎮南府主簿。母親去世後,他拄杖才能起身,頭髮全部脫落。在母親下葬前,他先將母親暫厝在自家西邊。他親自守在墳前,日夜哭泣,連鴿子都成羣而來。有一隻小鳥,通體黑羽,眼睛漆黑,體型如麻雀,每天停在王崇的墳廬上,不肯離去。等母親安葬後,他又遭遇父親去世,哀傷過度,幾乎喪命。那年陽夏遭遇風雹災害,風災雨災之處,禽獸死亡、草木被毀。但當風暴來到王崇的田地時,風雹突然停止,他所管轄的十頃麥田,竟無一損毀。風災過境之後,再到來時如常。人們都說這是他至誠孝行所感召。王崇雖然脫去了喪服,但仍居住在墓旁。在他屋前長出一根草,枝葉茂盛,人皆無法識別。冬天,又在屋頂上發現鳥巢,鳥生下三隻小雛,羽毛長成,溫順不驚。地方官聞訊親自前往查看。郡府上報朝廷,特地爲他立下“孝行”牌坊,表彰其德。

郭文恭是太原平遙人,曾任太平縣令。年過七十,父母相繼去世。他孝心深重,無怨無悔,便一直居住在祖父母墓旁,早晚拜跪,光着雙腳背土,修建祖父母的墳墓,無論寒暑,堅持不懈,多年如一日。朝廷得知此事,特地爲他立下“孝行”牌坊。

史臣評論道:“能夠橫貫天地、遍及四海的德行,唯有孝道。因此,從開始的孝敬父母,到去世後深切懷念,其方式繁多,其內心卻始終如一。無論是上層貴族,還是普通百姓,只要有孝心,都能做到至善。趙琰等人有的出身官宦之家,依靠禮教薰陶而成;有的出身草屋,雖無顯赫背景,卻同樣感天動地。更有甚者,爲父母背土築墳,以致毀壞身體,雖違背了先王的禮法制度,卻也從這些極端行爲中體現出仁心。可見,真正的孝道,超越形式,其本質在於內心的真誠與執着。”

——《魏書·北齊·魏收》原文翻譯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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