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卷八十六·列传孝感第七十四·赵琰等

卷八十六 列传孝感第七十四·赵琰 长孙虑 乞伏保 孙益德 董洛生 杨引 阎元明 吴悉达 王续生 李显达 张升 仓跋 王崇 郭文恭   《经》云"孝,德之本","孝悌之至,通于神明"。此盖生人之大者。淳风既远,世情虽薄,孔门有以责衣锦,诗人所以思素冠。且生尽色养之天,终极哀思之地,若乃诚达泉鱼,感通鸟兽,事匪常伦,期盖希矣。至如温床扇席,灌树负土,时或加人,咸为度俗,今书赵琰等以《孝感》为目焉。   赵琰,字叔起,天水人。父温为杨难当司马。初,苻氏乱,琰为乳母携奔寿春,年十四乃归。孝心色养,饪熟之节,必亲调之。皇兴中,京师俭,婢简粟粜之,琰遇见切责,敕留轻粃。尝送子应冀州娉室,从者于路偶得一羊,行三十里而琰知之,令送于本处。又过路傍,主人设羊羹,琰访知盗杀,卒辞不食。遣人买耜刃,得剩六耜,即令送还刃主。刃主高之,义而不受,琰命委之而去。初为兖州司马,转团城镇副将。还京,为淮南王他府长史。时禁制甚严,不听越关葬于旧兆。琰积三十余年,不得葬二亲。及蒸尝拜献,未曾不婴慕卒事。每于时节,不受子孙庆贺。年余耳顺,而孝思弥笃。慨岁月推移,迁窆无期,乃绝盐粟,断诸滋味,食麦而已。年八十卒。迁都洛阳,子应等乃还乡葬焉。   应弟煦,字宾育。好音律,以善歌闻于世。位秦州刺史。   长孙虑,代人也。母因饮酒,其父真呵叱之,误以杖击,便即致死。真为县囚执,处以重坐。虑列辞尚书云"父母忿争,本无余恶。直以谬误,一朝横祸。今母丧未殡,父命旦夕。虑兄弟五人,并各幼稚。虑身居长,今年十五,有一女弟,始向四岁,更相鞠养,不能保全。父若就刑,交坠沟壑,乞以身代老父命,使婴弱众孤得蒙存立。"尚书奏云:"虑于父为孝子,于弟为仁兄。寻究情状,特可矜感。"高祖诏特恕其父死罪,以从远流。   乞伏保,高车部人也。父居,显祖时为散骑常侍,领牧曹尚书,赐爵宁国侯。以忠谨慎密,常在左右,出内诏命。赐宫人河南宗氏,亡后,赐以宫人申氏,宋太子左率申坦兄女也。岁余,居卒,申抚养伏保。性严肃,捶骂切至,而伏保奉事孝谨,初无恨色。袭父侯爵,例降为伯。稍迁左中郎将。每请禄赐,在外公私尺丈所用,无不白知。出为无善镇将。申年余八十,伏保手制马舆,亲自扶接,申欣然随之。申亡,伏保解官,奉丧还洛。复为长,兼南中郎将,卒。   孙益德,乐安人也。其母为人所害,益德童幼为母复仇。还家,哭于殡以待县官。高祖、文明太后以其幼而孝决,又不逃罪,特免之。   董洛生,代人也。居父丧过礼,诏遣秘书中散温绍伯奉玺书慰之,令自抑割以全孝道。又诏其宗亲,使相喻奖,勿令有灭性之讥。   杨引,乡郡襄垣人也。三岁丧父,为叔所养。母年九十三卒,引年七十五,哀毁过礼。三年服毕,恨不识父,追服斩衰,食粥粗服,誓终身命。终十三年,哀慕不改,为郡县乡闾三百余人上状称美。有司奏宜旌赏,复其一门,树其纯孝。诏别敕集书标杨引至行,又可假以散员之名。   阎元明,河东安邑人也。少而至孝,行著乡闾。太和五年,除北随郡太守。元明以违离亲养,兴言悲慕,母亦慈念,泣泪丧明。元明悲号上诉,许归奉养。一见其母,母目便开。刺史吕寿恩列状上闻,诏下州郡,表为孝门,复其租调兵役,令终母年。母亡,服终,心丧积载,每忌日悲恸傍邻。昆弟雍和,尊卑谐穆,安贫乐道,白首同归。   又猗氏县人令狐仕,兄弟四人,早丧父,泣慕十载,奉养其母,孝著乡邑。而力田积粟,博施不已。   又河东郡人杨风等七百五十人,列称乐户皇甫奴兄弟,虽沉屈兵伍而操尚弥高,奉养继亲甚著恭孝之称。   又东郡小黄县人董吐浑、兄养,事亲至孝,三世同居,闺门有礼。景明初,畿内大使王凝奏请标异,诏从之。   吴悉达,河东闻喜人也。弟兄三人,年并幼小,父母为人所杀,四时号慕,悲感乡邻。及长报仇,避地永安。昆弟同居四十余载,闺门和睦,让逸竞劳。虽于俭年糊饘不继,宾客经过,必倾所有。每守宰殡丧,私办车牛,送终葬所。邻人孤贫窘困者,莫不解衣辍粮以相赈恤。乡闾五百余人诣州称颂焉。刺史以悉达兄弟行著乡里,板赠悉达父渤海太守。悉达后欲改葬,亡失坟墓,推寻弗获,号哭之声昼夜不止,叫诉神礻氏。忽于悉达足下地陷,得父铭记。因迁葬曾祖已下三世九丧,倾尽资业,不假于人,哀感毁悴,有过初丧。有司奏闻,标闾复役,以彰孝义。   时有齐州人崔承宗,其父于宋世仕汉中,母丧,因殡彼。后青徐归国,遂为隔绝。承宗性至孝,万里投险,偷路负丧还京师。黄门侍郎孙惠蔚闻之曰:"吾于斯人见廉范之情矣。"于是吊赠尽礼,如旧相识。   王续生,荥阳京县人也。遭继母忧,居丧杖而后起。及终礼制,鬓发尽落。有司奏闻,世宗诏标旌门闾,甄其徭役。   李显达,颍川阳翟人也。父丧,水浆不入口七日,鬓发堕落,形体枯悴。六年庐于墓侧,哭不绝声,殆于灭性。州牧、高阳王雍以状奏,灵太后诏表其门闾。   张升,荥阳人。居父母丧,鬓发坠落,水浆不入口,吐血数升。诏表门闾。   仓跋,荥阳京县人也。丧母,水浆不入口五日,吐血数升,居忧毁瘠,见称州里。有司奏闻,出帝诏标门闾。   王崇,字乾邕,阳夏雍丘人也。兄弟并以孝称。身勤稼穑,以养二亲。仕梁州镇南府主簿。母亡,杖而后起,鬓发坠落。未及葬,权殡宅西。崇庐于殡所,昼夜哭泣,鸠鸽群至。有一小鸟,素质墨眸,形大如雀,栖于崇庐,朝夕不去,母丧始阕,复丁父忧,哀毁过礼。是年,阳夏风雹,所过之处,禽兽暴死,草木摧折。至崇田畔,风雹便止,禾麦十顷,竟无损落,及过崇地,风雹如初。咸称至行所感。崇虽除服,仍居墓侧。于其室前生草一根,茎叶甚茂,人莫能识。至冬中,复有鸟巢于崇屋,乳养三子,毛羽成长,驯而不惊。守令闻之,亲自临视。州以闻奏,标其门闾。   郭文恭,太原平遥人也。仕为太平县令。年逾七十,父母丧亡。文恭孝慕罔极,乃居祖父墓次,晨夕拜跪。跣足负土,培祖父二墓,寒暑竭力,积年不已,见者莫不哀叹。尚书闻奏,标其门闾。   史臣曰:"塞天地而横四海者,唯孝而已矣。然则始敦孝敬之方,终极哀思之道,厥亦多绪,其心一焉。盖上智禀自然之质,中庸有企及之义,及其成名,其美一也。赵琰等或出公卿之绪,籍礼教以资;或出茅檐之下,非奖劝所得。乃有负土成坟,致毁灭性,虽乖先王之典制,亦观过而知仁矣。   《魏书》 北齐·魏收

译文:

《孝感》一文出自《魏书·列传孝感第七十四》,原文为北魏时期史官魏收所著,记载了诸多孝道感天动地的实例。以下是该文的现代汉语翻译:

《书经》说:“孝,是德行的根本。”“孝悌达到极致,能通达神明。”这可以说是人生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品德。虽然时代久远,世风日渐淡薄,孔子曾批评衣锦夜行、炫耀富贵,而诗人也感慨平民穿着素朴才是真正的德行。人从出生起,就肩负着孝顺父母、奉养双亲的责任,终老后又进入哀思与怀念的境地。若能像泉水里的鱼那样真挚,感动天地间万物,这种感应已属罕见,远超常理。比如温暖父母的被褥、扇子、侍奉饮食,甚至为他们灌溉树木、背土埋坟,这些事虽看似平凡,但有时会成为社会风尚的典范。因此,本文就记述了赵琰等人因孝心感人而感天动地的事迹。

赵琰,字叔起,是天水人。父亲赵温曾担任杨难当的司马。当初,前秦政权动荡,赵琰由乳母带往寿春逃难,十四岁时才返回家乡。他始终对父母尽孝,连饭食的准备和烹饪,也必定亲自操持。在皇兴年间,京城粮食短缺,仆妇们出售小米,赵琰得知后被严厉责备,却坚决要求保留那些粗劣的米粮。他曾送儿子应前往冀州,途中手下偶然拾得一只羊,行了三十里路,赵琰察觉后,立刻命令送还原主。又在路上见一家主人设宴摆羊羹,赵琰得知这只羊是被人偷杀后,坚决不吃,并派人购买农具和刀刃,查得剩下六把,立刻退还给原主。刀刃主人非常敬佩他的义气,拒绝接受,赵琰便亲自将刀刃交还,让其自行处置。赵琰初任兖州司马,后升任团城镇副将,回朝后任淮南王他府的长史。当时朝廷禁令严格,不允许跨越关卡将父母埋葬于旧墓。赵琰三十余年,始终未能安葬父母。每逢祭祀拜祭,他必定伤心落泪,竭力尽孝。每到节令,他从不接受子孙的庆贺。到了八十多岁高龄,他的孝心反而更加深切。因感叹时光流逝,未能完成安葬父母的愿望,于是绝口不食盐和美味食物,只吃粗麦,一直到八十多岁去世。迁都洛阳后,他的儿子应等人终于将父亲和母亲带回故乡安葬。

应的弟弟煦,字宾育,擅长音律,因善于唱歌而闻名天下,曾任秦州刺史。

长孙虑是代地人。母亲因饮酒,父亲真因生气将她打倒在地,误用杖击致死。父亲因此被县衙收押,判了重罪。长孙虑向尚书衙门上书,说:“父母因争吵而产生矛盾,本无恶行。只是因为一时误打,引发横祸。如今母亲尚未下葬,父亲性命也已垂危。我兄弟五人皆年幼,我作为长兄,还有个四岁的妹妹,需要我来抚养。若父亲被处死,我兄弟和妹妹都将坠入沟壑,恳请让我用自己性命代替父亲的死罪,好让幼弱的家人得以存活。”尚书审阅奏章后认为:“长孙虑对父亲是孝子,对弟弟是仁兄,情真意切,极为感人。”高祖下诏特赦其父死罪,改为远地流放。

乞伏保是高车部族人,父亲乞居在显祖时期任散骑常侍、掌管畜牧事务的尚书,被封为宁国侯。他忠心谨慎,经常在皇帝身边侍候,出入传达诏命。后来父亲娶了河南宗氏的宫女,父亲去世后,又赐予他宫女申氏,申氏是宋太子左率申坦的堂妹。一年后父亲去世,申氏便抚养乞伏保长大。申氏性格严厉,常常严厉责骂,而乞伏保始终恭敬孝顺,从未表现出怨恨。他继承父亲的爵位,按例降为伯爵。后来逐渐升任左中郎将。每次请求俸禄时,他都详细记录家中的收支,无论公事私事,均如实上报。外任无善镇将时,申氏年过八十,乞伏保亲手打造马车,亲自扶着她上车,申氏非常高兴,随他一同出行。申氏去世后,乞伏保离职,亲自护送母亲灵柩回洛阳。之后又复任长官,兼任南中郎将,终老而逝。

孙益德是乐安人,母亲被人害死,他年幼时就为母亲报仇。回家后,在墓前哭泣等待官府处理。高祖和文明太后认为他年纪小却能尽孝,且不逃避罪责,特赦免其刑罚。

董洛生是代地人,他在守丧期间过度悲痛,超出常规礼节。朝廷派秘书中散温绍伯持诏书慰问,并下令他节制情绪,以保持孝道。朝廷还命令宗族亲族互相劝勉,避免出现有损孝道的过激行为。

杨引是乡郡襄垣人,三岁时父亲去世,由叔父抚养长大。母亲活到九十三岁去世时,杨引已是七十五岁,哀伤过度,超过了礼法规定的丧礼。服丧三年后,他悔恨自己从未见过父亲,于是追加守孝,穿着最沉重的丧服,只吃粗粥、穿粗糙衣物,发誓终生不忘。整整十三年,他始终哀思不减,被郡县乡里三百多人联名上书称道。有关部门上奏朝廷,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恢复其家族的门第名誉,并设立“纯孝”牌坊。朝廷特地编纂集录,表彰杨引的德行,还允许他享有散官的名号。

阎元明是河东安邑人,自幼孝顺,名声传遍乡里。太和五年,被任命为北随郡太守。因远离父母,悲痛哀伤,母亲也因思念过度而失明。阎元明悲痛欲绝,向朝廷申诉,请求回家奉养母亲。一见面,母亲眼睛立刻复明。刺史吕寿恩上报朝廷,皇帝下诏令各州郡为他标榜“孝门”,免除其租税、徭役和兵役,直至母亲终老。母亲去世后,他守孝结束,心中悲痛持续多年,每逢忌日都哭泣不已,连邻里都深受感染。他的兄弟和睦,亲属关系融洽,安于贫困,乐于守道,直到白发苍苍,终老同居。

又有一位猗氏县人令狐仕,兄弟四人,早年失去父亲,悲痛哭泣长达十年,奉养母亲,孝行传遍乡里。同时,他们勤劳耕种,积攒粮食,乐善好施,不断帮助他人。

还有河东郡的百姓,有人因孝心极深,被人们称道,虽未详述,但其行为感动人心。

王崇是阳夏人,年轻时曾任梁州镇南府主簿。母亲去世后,他拄杖才能起身,头发全部脱落。在母亲下葬前,他先将母亲暂厝在自家西边。他亲自守在坟前,日夜哭泣,连鸽子都成群而来。有一只小鸟,通体黑羽,眼睛漆黑,体型如麻雀,每天停在王崇的坟庐上,不肯离去。等母亲安葬后,他又遭遇父亲去世,哀伤过度,几乎丧命。那年阳夏遭遇风雹灾害,风灾雨灾之处,禽兽死亡、草木被毁。但当风暴来到王崇的田地时,风雹突然停止,他所管辖的十顷麦田,竟无一损毁。风灾过境之后,再到来时如常。人们都说这是他至诚孝行所感召。王崇虽然脱去了丧服,但仍居住在墓旁。在他屋前长出一根草,枝叶茂盛,人皆无法识别。冬天,又在屋顶上发现鸟巢,鸟生下三只小雏,羽毛长成,温顺不惊。地方官闻讯亲自前往查看。郡府上报朝廷,特地为他立下“孝行”牌坊,表彰其德。

郭文恭是太原平遥人,曾任太平县令。年过七十,父母相继去世。他孝心深重,无怨无悔,便一直居住在祖父母墓旁,早晚拜跪,光着双脚背土,修建祖父母的坟墓,无论寒暑,坚持不懈,多年如一日。朝廷得知此事,特地为他立下“孝行”牌坊。

史臣评论道:“能够横贯天地、遍及四海的德行,唯有孝道。因此,从开始的孝敬父母,到去世后深切怀念,其方式繁多,其内心却始终如一。无论是上层贵族,还是普通百姓,只要有孝心,都能做到至善。赵琰等人有的出身官宦之家,依靠礼教熏陶而成;有的出身草屋,虽无显赫背景,却同样感天动地。更有甚者,为父母背土筑坟,以致毁坏身体,虽违背了先王的礼法制度,却也从这些极端行为中体现出仁心。可见,真正的孝道,超越形式,其本质在于内心的真诚与执着。”

——《魏书·北齐·魏收》原文翻译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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