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卷六·帝紀第六·顯祖紀
顯祖獻文皇帝名叫弘,是文成皇帝的長子,母親名叫李貴人。興光元年七月,在陰山以北出生。太安二年二月,被立爲皇太子。他聰慧敏銳,年幼時就胸懷濟世安民的宏圖大志,仁愛孝順,尊敬老師和朋友。
和平六年五月甲辰日,他登基即位,大赦全國,同時尊皇后爲皇太后。車騎大將軍乙渾假傳聖旨,在宮中殺害了尚書楊保年、平陽公賈愛仁、南陽公張天度。戊申日,侍中、司徒、平原王陸麗從湯泉入朝,乙渾又將其殺害。己酉日,任命乙渾爲太尉、錄尚書事,東安王劉尼爲司徒,尚書左僕射和其奴爲司空。壬子日,任命淮南王他爲鎮西大將軍、儀同三司,鎮守涼州。六月,封繁陽侯李嶷爲丹陽王,徵東大將軍馮熙爲昌黎王。乙丑日,下詔說:“賦稅過重,百姓就會貧窮;稅收過輕,國家財政又無法支撐。所以實行十稅一的制度,民風淳厚,頌聲四起。先朝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賦稅,以惠澤百姓。我繼承祖宗基業,上承祖宗之命,每天清晨起早,體察民情,希望讓天下百姓都過上安逸的生活。但徭役賦稅卻未停止,這又怎能消除繁重苛刻的負擔,救濟百姓呢?如今戰事不再,國庫豐盈,凡是各種雜亂的賦稅,一律退還給百姓。”
秋季七月癸巳日,任命太尉乙渾爲承相,地位高於諸王,凡軍政大事均由他決斷。九月庚子日,赦免京城罪犯。丙午日,下詔說:“先朝認爲州牧應親民,所以規定需配備賢能之臣,因此命令有關部門推行九條制度,要求前任官員選拔賢才,使任用官吏能公正合理,朝綱井然有序。然而一些州牧官吏放縱懈怠,不遵守制度,任用錯誤人選,違背了規定。現在規定:刺史、州長官到任後,必須自己推薦德才兼備、忠信可靠的人才作爲選拔人選,不得由前任官員干涉或包攬。如果任用不當,就以欺瞞君上論罪。”當月,劉子業派徵北大將軍、義陽王劉昶從彭城前來投降。
冬季十月,徵召陽平王新成、京兆王子推、濟陰王小新成、汝陰王天賜、任城王雲入朝。這一年,劉子業的叔父劉彧殺掉劉子業,自立爲帝。
天安元年春季正月初一(乙丑日),大赦天下,改年號。二月庚申日,丞相太原王乙渾謀反,被誅殺。乙亥日,任命侍中元孔雀爲濮陽王,侍中陸定國爲東郡王。三月庚子日,任命隴西王源賀爲太尉。辛丑日,將文成皇帝的神主安奉入太廟。辛亥日,皇帝親赴道壇,接受符籙;同時赦免京城罪犯。文成皇帝的神主入太廟,皇帝親赴道壇接受符籙,赦免京城罪犯。
皇帝一向對世俗事務不滿,常有脫離塵世的想法,想把皇位禪讓給他的叔父京兆王子推,此事詳情見《任城王雲傳》。大臣們堅決勸阻,皇帝纔打消了念頭。丙午日,冊立太子時說:“從前堯舜禪讓天下,是因爲他們的兒子不賢能。如果丹朱、商均能擔當重任,又怎會從偏僻低微之人中選拔呢?你雖年幼,但已具備君主的風範,必定能弘揚王道,造福百姓。現在由太保建安王陸香犮、太尉源賀持節,奉上皇帝的印璽和綬帶,正式將皇位交給你。你登基之後,要擴大國家基業,光耀祖先的功業,使我能安於閒適,修養身心,豈不是美事嗎?”丁未日,又下詔說:“我繼承祖宗基業,國運太平,中原各地歸附,四海安寧。因此嚮往上古聖賢、追求淡泊清靜的生活。如果親自處理政務,就會損害自身的健康;若一天不處理事務,政事就會積壓延誤。但按祖制,兒子繼承天下,尊崇父親;父親擁有天下,就傳給兒子。現在根據天意,順應民心,任命太子即位,繼承皇位。我將從此從容自處,安於恬淡,國家安寧,基業得以擴展,不正是一件美事嗎?百官應當恭敬地輔佐太子,以應天意。這消息要傳遍全國,讓百姓知曉。”於是羣臣奏請說:“上古三皇時代,崇尚簡樸無爲,才稱爲‘皇’。因此漢高祖稱皇帝之後,尊其父爲太上皇,說明不統治天下。如今太子年幼,涉及國家大事和重大政務,仍應由陛下親自掌握。謹請尊稱陛下爲太上皇帝。”皇帝同意了。己酉日,太上皇帝遷居崇光宮,宮室簡陋,只用土木搭建,臺階爲土製,其他重大事情都向皇帝稟報。
承明元年,他年僅二十三歲,在永安殿去世,被尊稱爲獻文皇帝,廟號顯祖,安葬於雲中金陵。
史官評論說:此人自幼聰慧,既有才智,又善於決斷,確實符合顯祖的風采。因此他能夠整頓邊遠荒服,開闢南方疆土。但早有厭世之心,最終導致宮廷變亂,這或許是天意所歸吧!
(注:此翻譯嚴格依據原文,儘量保留歷史語境與表達方式,同時使現代漢語更通順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