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曾巩陈书目录序
《陈书》共六本纪、三十列传,总计三十六篇,由唐代散骑常侍姚思廉撰写。姚思廉的父亲姚察,曾是梁朝和陈朝的史官,他记载了梁、陈两代的历史,尚未完成便去世了。隋文帝非常器重姚察,常常向他请教梁、陈往事,姚察便将所写的史料一篇篇呈上奏报。隋文帝也派虞世基到姚察处去索取他的书稿,但这些史料仍未能完成,姚察便去世了。在他临终前,将撰写《陈书》的任务托付给了姚思廉。唐朝建立后,武德五年,高祖认为从魏朝以来二百多年间,政权更迭频繁,历史记载散乱失实,于是下诏命人整理编写。姚思廉便受命编撰《陈书》。然而他花费了很长时间,仍未完成。直到贞观三年,朝廷才下令在秘书内省进行编撰,到了贞观十年正月壬子日,才最终上呈成书。这部书历经三代,父子相传,经历几十载才完成,可见其难度之大。然而,当它最终完成之后,与宋、魏、梁、齐等书相比,流传的却非常稀少,因此研究者对其中的历史事件和人物事迹了解也十分有限。同时,由于流传极少,宫廷藏书中的版本也常常出现错漏或脱漏。直到宋仁宗嘉祐六年八月,朝廷才下令校订,命人将书籍进行核对,以便印刷发行。当时有人提出:“梁、陈等书的资料残缺不全,只有馆阁中保存的版本,恐怕不足以作为定本。建议下诏令京城及各州县的藏书家,将手中所藏的版本全部缴送上来。”先帝批准了这个建议。到了嘉祐七年冬季,才逐渐收集到一些版本,由编校人员相互比对。至嘉祐八年七月,终于将《陈书》三十六篇校订完成,可以流传给学者。对于其中存疑的内容,编者没有擅自改动,只是在每篇末尾附上简要的注释说明。这部书原本没有目录,列传中的传主姓名也多有错漏,因此我们特别编撰了这篇目录,以方便读者了解内容。陈朝的建立,实际上是出于权宜之计,没有像先王那样施行礼乐教化、治理国家的制度,其政策也多以权谋和实用为主。但其初兴之际,能够恭敬节俭、爱护百姓,这是它得以兴起的原因。而后来因宠信奸佞之臣,沉溺于美妾私欲,忽视隐患、纵情享乐,最终导致灭亡。兴盛与衰亡,皆是自身原因所致。至于陈朝所沿用的一些制度,如号令、刑罚、官制、州县设置等,虽然内容简单,但确实曾在当时施行,对后世研究者来说,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资料。当时的士人之中,既有争权夺利、奸诈虚伪、只为苟且偷安的类型,也确实有坚守道义、不为权势富贵所动、安于清贫、坚守操守的贤人。这些人值得被记录为世间的警示。更何况在国家动荡、仓皇失措的乱世之中,仍有一些士人坚持贫贱不改志向、坚守仁义,不为祸患、权势、利益所动摇,这类人更是难能可贵。这些人可以说真正实践了“善”的精神,正如《诗经·风雨》篇所表达的深意,是古人所期盼却未能实现的理想。我们怎能让这样的历史记载就此消失不被人知晓呢?因此,陈朝的史书,难道可以废弃吗?这部书的编纂本身非常艰辛,完成之后又长期不为世人所知。直到宋代建立一百年之后,古文和历史遗事才逐渐被广泛学习和传讲,这部《陈书》才开始广泛传播并被学者重视,这可见其流传之艰难,也正说明,历史的传播自有其时机。臣恂、臣穆、臣藻、臣觉、臣彦若、臣洙、臣巩谨作此目录序,冒死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