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卷三十五·列傳第十六·高帝十二王
《南齊書·列傳第十六·高帝十二王》現代漢語翻譯如下:
齊高帝共有十九個兒子。昭皇后所生的是武帝和豫章文獻王蕭嶷。謝貴嬪所生的是臨川獻王蕭映、長沙威王蕭晃。羅太妃所生的是武陵昭王蕭曄。任太妃所生的是安成恭王蕭暠。陸修儀所生的是鄱陽王蕭鏘、晉熙王蕭銶。袁修容所生的是桂陽王蕭鑠。何太妃所生的是始興簡王蕭鑑、宜都王蕭鏗。區貴人生的是衡陽王蕭鈞。張淑妃所生的是江夏王蕭鋒、河東王蕭鉉。李美人生的是南平王蕭銳。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七位皇子早早夭折。衡陽王蕭鈞後來由元王過繼撫養。
臨川獻王蕭映,字宣光,是高帝的第三子。宋元徽四年,他開始擔任著作佐郎,後升任撫軍行參軍、南陽王的文學侍從。在沈攸之叛亂時,高帝當時鎮守南徐州,任命蕭映爲寧朔將軍,鎮守京口。叛亂平定後,蕭映被授予中軍諮議、從事中郎、輔國將軍、淮南和宣城兩郡太守的職務,但都沒有接受。之後,又擔任假節、督領南兗、兗、徐、青、冀五州軍事、代理南兗州刺史,將軍職務依舊。不久,他被任命爲給事黃門侍郎,兼任前軍將軍,之後又復任冠軍將軍、南兗州刺史,繼續擁有假節和督管五州的權力,並擔任監軍。齊朝建立後,宋帝下詔封蕭映及其弟弟蕭晃、蕭曄、蕭暠、蕭鏘、蕭鑠、蕭鑑等人皆爲開國縣公,各有千五百戶封地,但尚未正式劃界領地,高帝即位後,就任命蕭映爲使持節、都督荊州、湘州、雍州、益州、梁州、寧州、南北秦八州諸軍事、平西將軍、荊州刺史,封爲臨川王,食邑兩千戶,同時兼任湘州刺史。豫章王蕭嶷留鎮陝西,蕭映因此未能赴任。後來改授他爲散騎常侍、都督揚州、南徐州諸軍事、前將軍、揚州刺史,持節如故。國家初立,蕭映年紀尚輕卻能治理江南,政令清廉高效,府衙和州府官署都嚴格遵守法規,自宋朝彭城王劉義康之後,從未有過這種情況。後來他被外調,擔任都督荊州、湘州、雍州、益州、梁州、巴州、寧州、南北秦九州諸軍事、鎮西將軍、荊州刺史,持節和散騎常侍仍如故,並獲賜鼓吹一部。因國事憂傷,解除散騎常侍之職,進封爲徵西將軍。永明元年,入朝擔任侍中、驃騎將軍。永明二年,獲賜油絡車。永明五年,以本官開府儀同三司。永明七年去世,年僅三十二歲。他擅長騎射,通曉音律,書法和射箭技藝精妙,待客風度優雅,朝野上下無不惋惜。朝廷賜予東園祕器、朝服一套、衣物一襲,追贈司空之職。他有九個兒子,均被封爲侯。長子蕭子晉,曾擔任東陽、吳興兩郡太守、祕書監、領後軍將軍。永元初年,任侍中,後升爲左民尚書。因他妹妹的祖母未行禮節,被檢舉,此事被擱置,蕭子晉便不再入朝拜官。南梁建立後,他仍服侍中之職,後進入梁朝擔任輔國將軍、高平太守。次子蕭子游,封爲州陵侯。初任員外郎,後任太子洗馬,歷任琅邪、晉陵兩郡太守、黃門侍郎。愛好音樂,精通樂器演奏。梁初因家中私生活不檢點和殺人,被檢舉,請求處以禁錮之刑。因其兄蕭子晉謀反,兄弟皆被誅殺。
長沙威王蕭晃,字宣明,是高帝的第四子。年少時就以武力著稱,深受高帝喜愛。宋朝時,他初任祕書郎,擔任邵陵王的友人,但未赴任。昇明二年,他接替兄長蕭映,擔任寧朔將軍、淮南與宣城兩郡太守。當初沈攸之叛亂時,蕭晃就已習武,常隨軍出征,威名遠播,當時百姓曾說:“蕭四傘輝耀街頭。”同年,他被任命爲持節、監豫州、司州之西陽諸軍事、西中郎將、豫州刺史。高帝即位後,蕭晃想參與政事,卻遭典籤壓制,他憤怒之下殺死了典籤,高帝大怒,親自下詔賜杖懲罰。不久,他升任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後將軍、南徐州刺史。世祖(高帝之子)成爲皇太子時,曾到曲阿後湖舉行宴會,讓蕭晃率領騎兵列陣,世祖見狀又不悅。後來蕭晃入朝任侍中、護軍將軍,因國事憂傷,解除侍中之職,加授中軍將軍。高帝臨終前,將蕭晃託付給世祖,安置在京城附近,不讓他遠出。永明元年,世祖將南徐州刺史之職轉授給竟陵王子良,任命蕭晃爲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入都後擔任散騎常侍、中書監。當時諸王在京,只設四十名侍從。蕭晃喜歡武備奢華,返回後私自帶了數百人武器回京,被禁軍發現後,投入江中。世祖下令禁止諸王私藏兵器,聽說此事後大怒,準備依法嚴懲。豫章王蕭嶷在御前叩頭流淚說:“蕭晃確有大罪,但陛下應當記得先帝曾說過‘白象’(蕭晃的小字),對白象有過恩典。”世祖也感動落淚。高帝臨終時曾叮囑世祖:“如果宋朝皇族不相互殘害,外族也未必能趁機奪權,你一定要深思此點。”因此世祖始終沒有對諸王動過殺意,但蕭晃也沒有獲得親近寵信。當時評論者認爲世祖優於魏文帝,卻不如漢明帝。後來加授蕭晃爲鎮軍將軍,轉任丹陽尹,散騎常侍與將軍職不變。又任侍中、護軍將軍,鎮軍將軍如故。後進封車騎將軍,侍中職不變,並賜油絡車和鼓吹一部。永明八年去世,年僅三十一歲。朝廷賜予東園祕器、朝服一套、衣物一襲,追封爲開府儀同三司。世祖曾駕臨鐘山,蕭晃隨駕,用馬槊刺路邊枯樹,世祖命左右幾人拉,結果銀線都捲曲而馬槊未出。於是命蕭晃再次策馬拔出,一拉便成功。每當外地進獻良馬,世祖便命蕭晃在華林園內試馬。高帝常說:“這是我家的任城(蕭晃)。”世祖因此賜諡號“威”。
武陵昭王蕭曄,字宣照,是高帝第五子,母親羅氏,跟隨高帝在淮陰時因犯錯被殺,蕭曄四歲時便思念母親,情感深厚,因此受到高帝的特別喜愛。初任冠軍將軍,後升爲徵虜將軍。他性格剛直,才智出衆,擅長下棋,常與諸王一起寫短詩,風格仿效謝靈運,呈給皇上,高帝稱讚說:“看到這二十字,諸兒中最爲出色。但康樂(謝靈運)放縱不羈,詩體不完整;安仁(謝安)、士衡(謝玄)值得推崇,顏延之稍次一等。”建元三年,外調爲持節、都督會稽、東陽、新安、永嘉、臨海五郡軍事、會稽太守,將軍職如故。世祖即位後,進封爲左將軍,入朝任中書令,將軍職不變。後轉爲散騎常侍、太常卿。又任中書令,升爲祠部尚書,散騎常侍仍保留。蕭曄在世祖心中不被寵愛,很少參與國家要務,多次因言語觸犯君意。世祖到豫章王蕭嶷東田宴請諸王,竟然不邀請蕭曄。蕭嶷說:“風景很好,今天特別想念武陵王。”世祖這才把他叫來。蕭曄善射,多次命中,環視衆人說:“我的箭技如何?”世祖神色異常。蕭嶷說:“阿五(蕭曄)平時從未如此,如今可以說是仰仗天威。”世祖才釋懷。後來在華林園射箭比賽,世祖下令蕭曄必須擊敗對手,他連續放出六箭,五次破皮,被賞賜五萬錢。世祖在御席上舉酒勸他,蕭曄說:“陛下以前曾說不許我在此處任職。”世祖轉過頭不作回答。後來外調爲江州刺史,散騎常侍如故。世祖因蕭曄外出鎮守,想收回他的家宅分給皇子們,蕭曄說:“先帝賜我此宅,讓我有悲喜之處。陛下若想用州官換宅子,我寧可不以宅換州。”到任百餘天,典籤趙渥之向朝廷上奏蕭曄的表現得失,朝廷便召其回京擔任左民尚書。後轉任前將軍、太常卿,仍不得志。冬節時,諸王紛紛前來探望,只有蕭曄遲到,世祖剛回到殿內,聽說他來,便召見他並問訊。蕭曄說自己牛瘦,無法騎行,世祖下令車府再派一頭副御牛。世祖下令主客部門:“從今以後,諸王若不按慣例前來,不得再通達。”途中經過竟陵王子良府邸時,正值寒冬,遇到乞丐,蕭曄脫下外衣贈與。子良見蕭曄衣衫單薄,便把自己的外衣遞給他。蕭曄說:“我與那個乞人又有什麼區別?”尚書令王儉來訪,蕭曄請他留宿,只擺了白菜和醃魚。他還將後院山改名叫“首陽山”,是因不滿待遇微薄。後擔任丹陽尹,常侍與將軍職位不變。起初不再設辦事官員,得以親自主持政務。後轉任侍中、護軍將軍,賜油絡車,並給兩名侍從。世祖臨終前留下遺詔,任命他爲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賜鼓吹一部。世祖駕崩時,太子尚未繼位,朝堂議論紛亂。在衆人中有人言道:“若立長子,應由我;若立嫡子,應在太孫。”鬱林王即位後,特別倚重他。隆昌元年,蕭曄年僅二十八歲便去世。朝廷賜予東園祕器、朝服一套,追贈司空,侍中職不變,給予符節、班劍二十人。
安成恭王蕭暠,字宣曜,是高帝第六子。建元二年,任冠軍將軍,鎮守石頭城,掌管軍事。建元四年,出任使持節、督江州、豫州晉熙郡諸軍事、南中郎將、江州刺史。永明元年,進封爲徵虜將軍。第二年任左衛將軍。不久轉任侍中,領步兵校尉。後任中書令。永明五年,升爲祠部尚書,兼任驍騎將軍。永明六年,出任南徐州刺史。九年,轉任散騎常侍、祕書監,繼續統領石頭戍事。蕭暠性格清靜溫和,卻多病,夏季便去世,年僅二十四歲。追贈撫軍將軍,散騎常侍職位不變。
鄱陽王蕭鏘,字宣韶,是高帝第七子。建元四年,世祖即位,任命他爲使持節、督雍、梁、南北秦、郢州、竟陵、隨郡諸軍事、北中郎將、寧蠻校尉、雍州刺史。永明二年,進封爲徵虜將軍。永明四年,任左衛將軍,後升任侍中,領步兵校尉。永明七年轉任徵虜將軍,任丹陽尹。後加授散騎常侍,進封爲撫軍將軍。外調爲江州刺史,散騎常侍不變。起初兩年江州府被裁撤,後來恢復設置。永明十一年,任領軍將軍,散騎常侍如故。蕭鏘爲人和善溫厚、儀表俊美,深得世祖寵愛,擔任領軍將軍,是齊室諸王中首次出現的職位。他在官位上辦事得力,當時廣受稱譽。皇帝出遊時,他常隨行護衛,禮遇僅次於豫章王蕭嶷。當年獲賜油絡車。隆昌元年,轉任尚書右僕射,散騎常侍仍如故。不久升任侍中、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統領軍隊並配置僚屬。蕭鏘寬厚得民心,被鬱林王信任。鬱林王對其多疑,諸王來問候,只有留蕭鏘單獨談話,說:“聽說鸞(指高宗)在法身(宗廟)中的樣子如何?”蕭鏘說:“臣認爲鸞是宗族中最年長者,且受先帝託付。我們年紀尚輕,朝廷中只有鸞一人能擔大任,希望陛下不必擔憂。”鬱林王退下後對徐龍駒說:“我本打算與他共謀推翻鸞,但他不同意,我不能獨自行動,只好暫時按兵不動。”等到鬱林王被廢,蕭鏘根本不知情。延興元年,進位爲司徒,侍中、驃騎將軍如故。高宗鎮守東府,權力漸強,蕭鏘每次前往,高宗常親自步行到車前迎接。談到國家大事,二人皆落淚,蕭鏘因此更信任高宗。但宮內權貴都希望蕭鏘入宮發兵輔政。制局監謝粲勸蕭鏘和隨王子隆說:“殿下只需乘坐油壁車進入宮中,將皇帝置於朝堂,由二王夾輔號令,我們關閉城門上兵,誰敢不從?東城百姓一起捆綁蕭令(指高宗)交出。”子隆想策劃,但蕭鏘認爲朝廷兵力已全部部署於東府,無法行動。後世評論說:曹植曾言:“權力所在,即使親屬也必重;權力失去,即使親近也必輕。”六朝興衰,正應曹冏所論。分封諸侯,實爲寄託家族根基。封王之制雖隨時代變化,但貴族入朝輔政,地位尊貴,官員無固定資歷,等級有恆定數目,禮遇豐厚,卻易引發猜疑。世祖臨終時,深愛嫡長子,從長遠考慮,將大權託付給近親,把實權交予疏遠親戚,使子弟遍佈各地,形成強大外力,疏親中立,可消除覬覦之心,內外相護,足以穩固國家。未曾料想,後世宗族因才能不足,被削弱至幾乎滅絕,正如曹植所言。
史臣評論說:高帝的十二個兒子,最初建立封地。臨川、長沙兩王機敏警覺,長沙、江夏兩王才識出衆。安成、始興二王沉靜溫和,鄱陽、桂陽二王清雅有見識。這四位王年少時才華出衆,皆以謹慎、自律著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