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卷十六·志第八·百官

百官建官設職,興自炎昊,方乎隆周之冊,表乎盛漢之書。存改回沿,備於歷代,先賢往學,以之雕篆者衆矣。若夫胡廣《舊儀》,事惟簡撮。應劭《官典》,殆無遺恨。王朗奏議,屬霸國之初基。陳矯增曹,由軍事而補闕。今則有《魏氏官儀》、魚豢《中外官》也。山濤以意辯人,不□□□。荀勖欲去事煩,唯論並省。定製成文,本之《晉令》,後代承業,案爲前準。肇域官品,區別階資,蔚宗選簿梗概,欽明階次詳悉,虞通、劉寅因荀氏之作,矯舊增新,今古相校。齊受宋禪,事遵常典,既有司存,無所偏廢。其餘散在史注,多已筌拾,覽者易知,不重述也。〔諸臺府郎令史職吏以下,具見長水校尉王珪之《職儀》。〕相國。{蕭、曹以來,爲人臣極位。宋孝建用南譙王義宣。至齊不用人,以爲贈,不列官。}太宰。{宋大明用江夏王義恭,以後無人。齊以爲贈。}太傅。{太師、太保、太傅,周舊官。漢末,董卓爲太師。晉惠帝初,衛瓘爲太保。自後無太師,而太保爲贈。齊唯置太傅。}大司馬。大將軍。{宋元嘉用彭城王義康,後無人。齊以爲贈。}太尉。司徒。司空。{三公,舊爲通官。司徒府領天下州郡名數戶口簿籍,雖無,常置左右長史、左西曹掾屬、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晉世王導爲司徒,右長史幹寶撰立官府《職儀》已具。}特進。{位從公。}諸開府儀同三司。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鎮軍將軍。中軍將軍。撫軍將軍。四徵將軍。〔東、西、南、北。〕四鎮將軍。{凡諸將軍加“大”字,位從公。開府儀同如公。凡公督府置佐:長史、司馬各一人,諮議參軍二人。諸曹有錄事,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直兵,外兵,騎兵,長流賊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鎧曹,集曹,右戶,十八曹。城局曹以上署正參軍,法曹以下署行參軍,各一人。其行參軍無署者,爲長兼員。其府佐史則從事中郎二人,倉曹掾、戶曹屬、東西閣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御屬二人。加崇者,則左右長史四人,中郎掾屬並增數。其未及開府,則置府亦有佐史,其數有減。小府無長流,置禁防參軍。}四安將軍。四平將軍。左、右、前、後將軍。徵虜將軍。四中郎將。{晉世荀羨、王胡之並居此官。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爲者。}冠軍將軍。輔國將軍。寧朔將軍。寧遠將軍。龍驤將軍。{凡諸小號,亦有置府者。}太常。{府置丞一人,五官、功曹、主簿,九府九史皆然。領官如左:博士,謂之太學博士。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國學,祭酒準諸曹尚書,博士準中書郎,助教準南臺御史。選經學爲先。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經者,以本位領。其下典學二人,三品,準太常主簿。戶曹、儀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禮吏八人,六品。保學醫二人。威儀二人。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永明三年,立學,尚書令王儉領祭酒。八年,國子博士何胤單爲祭酒,疑所服,陸澄等皆不能據,遂以玄服臨試。月餘日,博議定,乃服朱衣。總明觀祭酒一人。右泰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幹一人,門吏一人,典觀吏二人。建元中,掌治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太廟令一人,丞一人。明堂令一人,丞一人。太祝令一人,丞一人。太史令一人,丞一人。廩犧令一人,丞一人。置令丞以下皆有職吏。太樂令一人,丞一人。諸陵令。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勳。置主簿、戶曹各一人,六品保舉。}光祿勳。{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左右光祿大夫。位從公,開府置佐史如公。光祿大夫。皆銀章青綬,詔加金章紫綬者,爲金紫光祿大夫。樂安任遐爲光祿,就王晏乞一片金,晏乃啓轉爲金紫,不行。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諸大夫官,皆處舊齒老年,重者加親信二十人。}衛尉。{府置丞一人。掌宮城管籥。張衡《西京賦》曰“衛尉八屯,警夜巡晝”。宮城諸卻敵樓上本施鼓,持夜者以應更唱,太祖以鼓多驚眠,改以鐵磬雲。}廷尉。{府置丞一人,正一人,監一人,評一人,律博士一人。}大司農。{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太倉令一人,丞一人。導官令一人,丞一人。籍田令一人,丞一人。}少府。{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左右尚方令各一人,丞一人。鍛署丞一人。〔永明三年省,四年復置。〕御府令一人,丞一人。東冶令一人,丞一人。南冶令一人,丞一人。平準令一人,丞一人。上林令一人,丞一人。〔亦屬尚書殿中曹。〕}將作大匠。太僕。大鴻臚。{三卿不常置。將作掌宮廟土木。太僕掌郊禮執轡。鴻臚掌導護贊拜。有事權置兼官,畢乃省。乘黃令一人。掌五輅安車,大行兇器轀輬車。客館令。掌四方賓客。}宣德衛尉、少府、太僕。{鬱林王立,文安太后即尊號,以宮名置之。大長秋。{鬱林立皇后置。}錄尚書。尚書令。{總領尚書檯二十曹,爲內臺主。行遇諸王以下,皆禁駐。左右僕射分道。無令,左僕射爲臺主,與令同。左僕射。領殿中主客二曹事,諸曹郊廟、園陵、車駕行幸、朝儀、臺內非違、文官舉補滿敘疾假事,其諸吉慶瑞應衆賀、災異賊發衆變、臨軒崇拜、改號格制、蒞官銓選,凡諸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讞、通關案,則左僕射主,右僕射次經,維是黃案,左僕射右僕射署朱符見字,經都丞竟,右僕射橫畫成目,左僕射畫,令畫。右官闕,則以次並畫。若無左右,則直置僕射在其中間,總左右事。吏部尚書。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度支尚書: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左民尚書:領左民、駕部二曹。都官尚書。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五兵尚書。領中兵、外兵二曹。祠部尚書。右僕射通職,不俱置。起部尚書。興立宮廟權置,事畢省。左丞一人。掌宗廟郊祠、吉慶瑞應、災異、立作格制、諸案彈、選用除置、吏補滿除遣注職。右丞一人。掌兵士百工補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遣、其內外諸庫藏谷帛、刑罪創業諍訟、田地船乘、稟拘兵工死叛、考剔討補、差分百役、兵器諸營署人領、州郡租布、民戶移徙、州郡縣並帖、城邑民戶割屬、刺史二千石令長丞尉被收及免贈、文武諸犯削官事。白案,右丞上署,左丞次署。黃案,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諸立格制及詳讞大事宗廟朝廷儀體,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自令僕以下五尚書八座二十曹,各置郎中令史以下,又置都令史分領之。僕射掌朝軌,尚書掌讞奏,都丞任碎,在彈違諸曹緣常及外詳讞事。應須命議相值者,皆郎先立意,應奏黃案及關事,以立意官爲議主。凡辭訴有漫命者,曹緣諮如舊。若命有諮,則以立意者爲議主。武庫令一人。屬庫部。車府令一人,丞一人。屬駕部。公車令一人。大官令一人,丞一人。大醫令一人,丞一人。內外殿中監各一人。內外驊騮廄丞各一人。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屬起部,亦屬領軍。}侍中祭酒。〔高功者稱之。〕侍中。{漢世爲親近之職。魏、晉選用,稍增華重,而大意不異。宋文帝元嘉中,王華、王曇首、殷景仁等,併爲侍中,情在親密,與帝接膝共語,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語畢復手插之。孝武時,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鑾輅過白門闕,偃將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齊世朝會,多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東昏南郊,不欲親朝士,以主璽陪乘,前代未嘗有也。侍中呼爲門下。亦置令史。領官如左:給事黃門侍郎。亦管知詔令,世呼爲小門下。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舊與侍中通官,其通直員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漸替。宋大明雖華選比侍中,而人情久習,終不見重,尋復如初。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奉朝請。駙馬都尉。集書省職,置正書令史。朝散用衣冠之餘,人數猥積。永明中,奉朝請至六百餘人。}中書監一人,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無員。{中書省職,置主書、令史、正書以下。}祕書監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晉祕書閣有令史,掌衆書,見《晉令》,令亦置令史、正書及弟子,皆典教書畫。}御史中丞一人。{晉江左中丞司隸分督百僚,傅鹹所云“行馬內外”是也。今中丞則職無不察,專道而行,騶輻禁呵,加以聲色,武將相逢,輒致侵犯,若有鹵簿,至相敺擊。宋孝建二年制,中丞與尚書令分道,雖丞郎下朝相值,亦得斷之,餘內外衆官,皆受停駐。治書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十人。蘭臺置諸曹內外督令以下。}謁者僕射一人。{謁者十人。謁者臺,掌朝覲賓饗。}領軍將軍、中領軍。護軍將軍、中護軍。{凡爲中,小輕,同一官也。諸爲將軍官,皆敬領、護。諸王爲將軍,道相逢,則領、護讓道。置長史、司馬、五官、功曹、主簿。}左右二衛將軍。驍騎將軍。遊擊將軍。{晉世以來,謂領、護至驍、遊爲六軍。二衛置司馬次官功曹主簿以下。}左右二中郎將。前軍將軍、後軍將軍、左軍將軍、右軍將軍,號四軍。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校尉。虎賁中郎將。冗從僕射。羽林監。積射將軍。強弩將軍。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殿中司馬督。武衛將軍。武騎常侍。{自二衛、四軍、五校已下,謂之“西省”,而散騎爲“東省”。}丹陽尹。{位次九卿下。}太子太傅。{少傅。府置丞、功曹、五官、主簿。太子詹事。府置丞一人以下。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置丞。太子僕。太子門大夫。太子中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洗馬。太子舍人。太子左右衛率各一。太子翊軍步兵屯騎三校尉。太子旅賁中郎將一人。太子左右積弩將軍。太子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太子倉官令。太子常從虎賁督。右東宮職僚。}州牧、刺史。{魏、晉世州牧隆重,刺史任重者爲使持節都督,輕者爲持節督,起漢順帝時,御史中丞馮赦討九江賊,督揚、徐二州軍事,而何、徐《宋志》雲起魏武遣諸州將督軍,王珪之《職儀》雲起光武,並非也。晉太康中,都督知軍事,刺史治民,各用人。惠帝末,乃並任,非要州則單爲刺史。州朝置別駕、治中、議曹、文學祭酒、諸曹部從事史。}護南蠻校尉。{府置佐史。隸荊州。晉、宋末省。建元元年,復置,三年,省。延興元年置,建武省。}護三巴校尉。{宋置。建元二年,改爲刺史。}寧蠻校尉。{府亦置佐史,隸雍州。}平蠻校尉。{永明三年置,隸益州。}鎮蠻校尉。{隸寧州。}護西戎校尉。護羌校尉。{右四校尉,亦置四夷。}平越中郎將。{府置佐史,隸廣州。}郡太守、內史。縣令、相。{郡縣爲國者,爲內史、相。}鎮蠻護軍。安遠護軍。{晉世雜號,多爲郡領之。}諸王師、友、文學各一人。國官郎中令、中尉、大農爲三卿,左右常侍、侍郎,上軍、中軍、下軍三軍,典書、典祠、學官、典衛四令,食官、廄牧長、謁者以下。公侯置郎中令一卿。贊曰:百司分置,惟皇命職。雲師鳥紀,各有其式。

百官的設置和官職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上古時期,與周代的典籍、漢代的著作相呼應。歷代沿襲更替,相關記載衆多,先賢們爲此撰寫過的書籍也不勝枚舉。比如胡廣的《舊儀》,內容簡略;應劭的《官典》,幾乎無遺漏;王朗的奏議,是國家初創時期的產物;陳矯補充曹魏官制,是出於軍事需要。如今,有《魏氏官儀》和魚豢的《中外官》等著作。山濤根據情理判斷官員的職位,但內容有缺漏;荀勖主張簡化官職,只討論合併裁減。最終定下的官制,以《晉令》爲基礎,後代沿用,作爲前例參考。官員品秩的劃分,明確了等級與資歷,蔚宗的《選簿》只作大致概括,欽明的《階次》則詳盡清晰;虞通、劉寅繼承了荀勖的編撰,並加以修改補充,使古今制度得以對照。南齊繼承南朝宋的制度,依循常規,各司機構都保持完整,不偏廢。其餘散見於史書註釋的內容,大多隻是拾遺補缺,讀者一看便懂,不必贅述。〔關於各臺府的郎、令、史等基層官吏的設置,詳見長水校尉王珪所著的《職儀》。〕

相國:自蕭、曹以來,這是臣子的最高職位。南朝宋孝建年間,任命南譙王蕭義宣爲相國。到南齊時,不再任命實職,僅作爲追贈之官,不列入正式官職。

太宰:南朝宋大明年間,任命江夏王蕭義恭爲太宰,此後無人擔任。南齊也只作爲追贈之官存在。

太傅:太師、太保、太傅本爲周代舊官。漢末董卓擔任太師。晉惠帝初年,衛瓘任太保。此後太師逐漸消失,太保成爲追贈之職。南齊只設置了太傅,不再設太師。

大司馬、大將軍:南朝宋元嘉年間,曾任命彭城王蕭義康爲大將軍,此後無人擔任。南齊時也僅作爲追贈之官設置。

太尉、司徒、司空:這“三公”本爲普遍設置的高官。司徒府負責掌管全國各州郡的人口、戶籍及簿籍,即便不常設,也時常設有左右長史、左西曹掾屬、主簿、祭酒、令史等官員。晉代王導任司徒時,右長史幹寶曾撰寫《職儀》,對官府運作已有詳細記載。

特進:地位相當於“公”級官員。

諸開府儀同三司:即“開府儀同三司”,地位同“三公”,可自置僚屬。

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鎮軍將軍、中軍將軍、撫軍將軍、四徵將軍(東、西、南、北四將軍)、四鎮將軍:凡是加“大”字的將軍,地位從“公”級,開府儀同“三公”;凡是“公”級督府,都設有長史、司馬各一人,諮詢參軍二人。各下屬部門設有錄事、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兵、外兵、騎兵、長流賊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鎧曹、集曹、右戶等十八曹。城局曹以上設正參軍,法曹以下設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若無“署”(即無正式任命),則爲長官兼領。府中僚屬官員包括從事中郎二人,倉曹掾、戶曹屬、東西閣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御屬各二人。若職位特別尊崇,可增加左右長史四人,中郎掾屬也隨之增加。若未達到開府級別,則設置府署,官員人數相應減少。小規模府署則不設“長流官”,僅設禁防參軍。

四安將軍、四平將軍、左、右、前、後將軍、徵虜將軍、四中郎將:晉代荀羨、王胡之曾擔任此職。自南朝宋、齊以來,這些官職多授予諸王,普通家族人士很少擔任。

冠軍將軍、輔國將軍、寧朔將軍、寧遠將軍、龍驤將軍:這些是較小號的將軍職,也設有府署。

太常:府中設丞一人,以及五官、功曹、主簿,九府九史皆如此。其職責包括:博士(太學博士)、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建元四年,有關部門奏請設立國學,祭酒的品級與各部尚書相當,博士與中書郎相當,助教與南臺御史相當,優先選拔經學人才。若人無法全部配備,可由給事中等明經之士以本職兼任。其下設典學二人,品級爲三品,相當於太常主簿;戶曹、儀曹各二人,五品;禮制事務官八人,六品;保學醫二人;威儀二人。夏季如遇國君忌日,學校停課,有關部門奏請裁撤助教以下人員。永明三年設立國學,由尚書令王儉兼任祭酒;八年,國子博士何胤單獨擔任祭酒,起初懷疑是否應穿正式衣冠,陸澄等人無法確定,最終何胤穿戴朱衣赴試。一個多月後經廣泛討論,才確定穿朱衣爲正式制度。總明觀祭酒一人:泰始六年,因國學被廢,首次設立總明觀,設玄學、儒家、文史四科,每科設學士十人,正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幹官一人,門吏一人,典觀吏二人。建元年間,掌管五禮制度。永明三年,國學建立後,總明觀被撤銷。太廟令一人,丞一人;明堂令一人,丞一人;太祝令一人,丞一人;太史令一人,丞一人;廩犧令一人,丞一人。各設令、丞及其下屬辦事人員。太樂令一人,丞一人。諸陵令:永明末年設立,由二品、三品勳貴擔任,設主簿、戶曹各一人,六品,負責推薦人才。

光祿勳:府中設丞一人。其下屬包括左右光祿大夫(位從“公”級,可開府設置佐官),光祿大夫(銀色印章,青色綬帶;若由皇帝特別加封,則爲金章紫綬,稱爲“金紫光祿大夫”)。例如樂安人任遐擔任光祿大夫,曾向王晏請求一塊金,王晏便上奏請求提升爲“金紫光祿大夫”,但未被批准。太中大夫、中散大夫等大夫之官,多由年高有德、地位尊崇之人擔任,特別重要的會加授親信二十人。

衛尉:府中設丞一人,掌管宮城的門禁與巡視。《張衡〈西京賦〉》中記載“衛尉有八屯,夜間巡邏,白天警戒”。宮城各處防禦樓上的鼓聲,原爲夜間更替時傳信,太祖認爲鼓聲太響會驚擾休息,於是改爲用鐵磬替代。

廷尉:府中設丞一人、正一人、監一人、評一人及律博士一人。

大司農:府中設丞一人,其下屬包括:太倉令一人、丞一人;導官令一人、丞一人;籍田令一人、丞一人。

少府:府中設丞一人,其下屬包括:左右尚方令各一人、丞一人;鍛署丞一人(永明三年被廢,四年恢復);御府令一人、丞一人;東冶令一人、丞一人;南冶令一人、丞一人;平準令一人、丞一人;上林令一人、丞一人(也屬於尚書殿中曹)。

將作大匠:掌管官廟和宮殿建築。

太僕:掌管郊祀時的馬匹管理。

大鴻臚:掌管接待外賓、引導拜見諸事。三卿(太常、光祿勳、太僕)一般不常設。將作大匠負責宮廟建築;太僕負責郊祀時執轡;鴻臚負責引導、接待和贊拜禮儀。必要時可臨時兼任其他官職,事畢即撤銷。乘黃令一人:掌管五種車輿安放及大行兇器(轀輬車)。客館令:主管四方賓客接待。

宣德衛尉、少府、太僕:鬱林王即位,文安太后稱尊號,以“宣德”之名設立此三官。

大長秋:鬱林王立皇后時設立。

錄尚書:尚書令,總管尚書省二十個部門,爲內廷最高長官。在遇諸王以下官員時,需禁止其停留。左右僕射分負責各路事務。無令時,左僕射爲尚書檯主管,與尚書令同級。左僕射負責殿中、主客二曹事務,以及郊廟祭祀、園陵建設、車駕出巡、朝會禮儀、臺內違規、文官推舉、補官任免、滿員、病假等事務。涉及吉慶、祥瑞、災異、叛亂、皇帝臨朝、改年號、定法規、官員任免、功過評定、封爵、貶退、八議制度、案件審理、通關審批等重大事務,均由左僕射主理,右僕射次之。黃案(正式文件)由左僕射在上署名,右僕射次之;經都丞處理完畢後,右僕射畫筆成文,左僕射畫筆確認。若右僕射缺位,則由次序遞補。若無左右僕射,則直接設置僕射於中間,總攬左右事務。吏部尚書:掌管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度支尚書:掌管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左民尚書:掌管左民、駕部二曹。都官尚書:掌管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五兵尚書:掌管中兵、外兵二曹。祠部尚書:右僕射也掌管部分職能,不同時設立。起部尚書:臨時設立以興修宮廟,完成後即撤銷。左丞一人:掌管宗廟、郊祀、吉慶祥瑞、災異、制度制定、案件審議、人員任免、官缺補缺等事務。右丞一人:掌管士兵、工匠的補充與調動、人員老病解職、內外倉庫穀物布帛、刑事案件、田地船隻、糧食發放、兵役人員、州郡稅收、戶籍遷移、州郡合併與劃分、刺史、二千石官員等各類人事變動。白案(草稿)由右丞先署名,左丞次之;黃案(正式文件)由左丞先署,右丞次之。重大制度的制定以及審理案件時,由左丞先署,右丞再署。從尚書令、僕射到五尚書八座二十曹,每個部門都設有郎中、令史等官員,另有都令史分頭管理。僕射主管朝廷日常事務,尚書負責案件奏報,都丞負責具體事務的處理。如有需討論的議題,先由郎中提出意見,奏報黃案及相關事項時,以提出意見者爲討論的主要負責人。凡有模糊表述或命令不當的上告,仍按舊例由各曹負責諮詢。若有明確命令,則以提出意見者爲議主。武庫令一人:隸屬庫部。車府令一人,丞一人:隸屬駕部。公車令一人。大官令一人,丞一人:主管宮廷飲食。大醫令一人,丞一人:主管宮廷醫療。內外殿中監各一人。內外驊騮廄丞各一人。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隸屬起部,也隸屬於領軍。

侍中祭酒:對有功之臣稱爲“祭酒”。侍中:漢代爲皇帝親近之官。魏、晉時期,雖地位提升,但職責大體不變。南朝宋文帝元嘉年間,王華、王曇首、殷景仁等人擔任侍中,與皇帝親密會面,甚至與帝共坐,以貂毛拂動皇帝手,抽出放在案上,說完再插回去。孝武帝時,侍中何偃在南郊陪乘,鑾駕經過白門城門時,何偃欲下跪,皇帝接住說:“我就是陪你。”南齊朝會時,常任命容貌俊美的士人兼領侍中之職。永元三年,東昏侯在南郊儀式上,不願親近朝臣,以掌璽官陪乘,這是前代從未有過的事。侍中被稱爲“門下”。亦設有令史。其下屬包括:給事黃門侍郎(又稱“小門下”),掌管詔令,世稱“小門下”。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舊時與侍中同屬,通直員外多用年老官吏,因此該官職逐漸被廢。宋大明年間雖有華貴任命,但人們早已習慣,終究不被重視,不久恢復原狀。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奉朝請、駙馬都尉。集書省職,設置正書令史。朝散官是因衣冠之族餘力而設置,人數衆多。永明年間,奉朝請之人數多達六百餘。

中書監一人,中書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無定員。中書省職責設有主書、令史、正書等職。祕書監一人,丞一人,郎官,著作佐郎。晉代祕書閣置有令史,掌管各類圖書,見《晉令》,令史也設令史、正書和弟子,專司書法與教學。

御史中丞一人。晉代中丞原爲司隸,分督百官,傅鹹曾言“巡行內外”。現今的中丞職責無所不察,專程出巡,使用車馬、儀仗,禁止行人,聲色奪人,遇到武將,常引起衝突,若有儀仗,甚至互相驅趕。宋孝建二年規定,中丞與尚書令分道而行,即便丞、郎下朝相遇,也可裁決;其餘內外官員均須停止前進。治書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十人,蘭臺負責內外各曹的監督與管理。謁者僕射一人,下屬謁者十人,謁者臺掌管朝會與接待賓客。領軍將軍、中領軍、護軍將軍、中護軍:凡加“中”字,地位較輕,但與“領”“護”同級。各將軍職位都尊稱“領”“護”。“諸王”爲將軍時,若相互見面,須讓道。各設長史、司馬、五官、功曹、主簿等官屬。

左右二衛將軍、驍騎將軍、遊擊將軍:自晉代以來,以“領”“護”至“驍”“遊”爲六軍。左右二衛設有司馬、功曹、主簿等官屬。

左右二中郎將、前軍將軍、後軍將軍、左軍將軍、右軍將軍,稱爲“四軍”。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校尉。虎賁中郎將、冗從僕射、羽林監、積射將軍、強弩將軍、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殿中司馬督、武衛將軍、武騎常侍。自二衛、四軍、五校以下,統稱爲“西省”;而散騎官屬則稱“東省”。

丹陽尹:地位在九卿之下。

太子太傅(少傅):府中設丞、功曹、五官、主簿。太子詹事:設丞一人以下。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太子僕、太子門大夫、太子中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洗馬、太子舍人。太子左右衛率各一人。太子翊軍步兵、屯騎三校尉。太子旅賁中郎將一人。太子左右積弩將軍。太子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太子倉官令。太子常從虎賁督。右東宮諸職官僚屬。

州牧、刺史:魏晉時期,州牧地位顯赫,刺史職責繁重者稱“使持節都督”,輕者爲“持節督”。起於漢順帝時,御史中丞馮赦討伐九江賊,督管揚州、徐州軍事。但何、徐《宋志》說起於魏武帝派遣各州將領督軍,王珪《職儀》稱起於光武帝時期,均不準確。晉太康年間,都督知軍事,刺史負責民政,各司其職。惠帝末年,才合併職責,對非重要州郡則僅設刺史。州府設置別駕、治中、議曹、文學祭酒、諸曹部從事史等官員。

護南蠻校尉:設官屬,隸屬荊州。晉、宋末年曾被撤銷。建元元年復設,三年再撤銷。延興元年設,建武年間撤銷。

護三巴校尉:南朝宋設置,建元二年改爲刺史。

寧蠻校尉:設有官屬,隸屬雍州。

平蠻校尉:永明三年設置,隸屬益州。

鎮蠻校尉:隸屬寧州。

護西戎校尉、護羌校尉:屬於四夷護校尉之列。

平越中郎將:設官屬,隸屬廣州。

郡太守、內史:郡縣屬中央,稱內史、相。

鎮蠻護軍、安遠護軍:晉代設爲雜號軍職,多由郡縣管轄。

諸王師、友、文學各一人。國官設有郎中令、中尉、大農爲三卿,左右常侍、侍郎,上軍、中軍、下軍三軍,典書、典祠、學官、典衛四令,食官、廄牧長、謁者等下級官屬。公侯設郎中令一卿。

贊曰:百官體制各自分設,皆依皇命而定。如同自然界中鳥飛獸走,各有其職責與運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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