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书》•卷十六·志第八·百官
译文:
百官的设置和官职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与周代的典籍、汉代的著作相呼应。历代沿袭更替,相关记载众多,先贤们为此撰写过的书籍也不胜枚举。比如胡广的《旧仪》,内容简略;应劭的《官典》,几乎无遗漏;王朗的奏议,是国家初创时期的产物;陈矫补充曹魏官制,是出于军事需要。如今,有《魏氏官仪》和鱼豢的《中外官》等著作。山涛根据情理判断官员的职位,但内容有缺漏;荀勖主张简化官职,只讨论合并裁减。最终定下的官制,以《晋令》为基础,后代沿用,作为前例参考。官员品秩的划分,明确了等级与资历,蔚宗的《选簿》只作大致概括,钦明的《阶次》则详尽清晰;虞通、刘寅继承了荀勖的编撰,并加以修改补充,使古今制度得以对照。南齐继承南朝宋的制度,依循常规,各司机构都保持完整,不偏废。其余散见于史书注释的内容,大多只是拾遗补缺,读者一看便懂,不必赘述。〔关于各台府的郎、令、史等基层官吏的设置,详见长水校尉王珪所著的《职仪》。〕
相国:自萧、曹以来,这是臣子的最高职位。南朝宋孝建年间,任命南谯王萧义宣为相国。到南齐时,不再任命实职,仅作为追赠之官,不列入正式官职。
太宰:南朝宋大明年间,任命江夏王萧义恭为太宰,此后无人担任。南齐也只作为追赠之官存在。
太傅:太师、太保、太傅本为周代旧官。汉末董卓担任太师。晋惠帝初年,卫瓘任太保。此后太师逐渐消失,太保成为追赠之职。南齐只设置了太傅,不再设太师。
大司马、大将军:南朝宋元嘉年间,曾任命彭城王萧义康为大将军,此后无人担任。南齐时也仅作为追赠之官设置。
太尉、司徒、司空:这“三公”本为普遍设置的高官。司徒府负责掌管全国各州郡的人口、户籍及簿籍,即便不常设,也时常设有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主簿、祭酒、令史等官员。晋代王导任司徒时,右长史干宝曾撰写《职仪》,对官府运作已有详细记载。
特进:地位相当于“公”级官员。
诸开府仪同三司:即“开府仪同三司”,地位同“三公”,可自置僚属。
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镇军将军、中军将军、抚军将军、四征将军(东、西、南、北四将军)、四镇将军:凡是加“大”字的将军,地位从“公”级,开府仪同“三公”;凡是“公”级督府,都设有长史、司马各一人,咨询参军二人。各下属部门设有录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铠曹、集曹、右户等十八曹。城局曹以上设正参军,法曹以下设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若无“署”(即无正式任命),则为长官兼领。府中僚属官员包括从事中郎二人,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阁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御属各二人。若职位特别尊崇,可增加左右长史四人,中郎掾属也随之增加。若未达到开府级别,则设置府署,官员人数相应减少。小规模府署则不设“长流官”,仅设禁防参军。
四安将军、四平将军、左、右、前、后将军、征虏将军、四中郎将:晋代荀羡、王胡之曾担任此职。自南朝宋、齐以来,这些官职多授予诸王,普通家族人士很少担任。
冠军将军、辅国将军、宁朔将军、宁远将军、龙骧将军:这些是较小号的将军职,也设有府署。
太常:府中设丞一人,以及五官、功曹、主簿,九府九史皆如此。其职责包括:博士(太学博士)、国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建元四年,有关部门奏请设立国学,祭酒的品级与各部尚书相当,博士与中书郎相当,助教与南台御史相当,优先选拔经学人才。若人无法全部配备,可由给事中等明经之士以本职兼任。其下设典学二人,品级为三品,相当于太常主簿;户曹、仪曹各二人,五品;礼制事务官八人,六品;保学医二人;威仪二人。夏季如遇国君忌日,学校停课,有关部门奏请裁撤助教以下人员。永明三年设立国学,由尚书令王俭兼任祭酒;八年,国子博士何胤单独担任祭酒,起初怀疑是否应穿正式衣冠,陆澄等人无法确定,最终何胤穿戴朱衣赴试。一个多月后经广泛讨论,才确定穿朱衣为正式制度。总明观祭酒一人:泰始六年,因国学被废,首次设立总明观,设玄学、儒家、文史四科,每科设学士十人,正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干官一人,门吏一人,典观吏二人。建元年间,掌管五礼制度。永明三年,国学建立后,总明观被撤销。太庙令一人,丞一人;明堂令一人,丞一人;太祝令一人,丞一人;太史令一人,丞一人;廪牺令一人,丞一人。各设令、丞及其下属办事人员。太乐令一人,丞一人。诸陵令:永明末年设立,由二品、三品勋贵担任,设主簿、户曹各一人,六品,负责推荐人才。
光禄勋:府中设丞一人。其下属包括左右光禄大夫(位从“公”级,可开府设置佐官),光禄大夫(银色印章,青色绶带;若由皇帝特别加封,则为金章紫绶,称为“金紫光禄大夫”)。例如乐安人任遐担任光禄大夫,曾向王晏请求一块金,王晏便上奏请求提升为“金紫光禄大夫”,但未被批准。太中大夫、中散大夫等大夫之官,多由年高有德、地位尊崇之人担任,特别重要的会加授亲信二十人。
卫尉:府中设丞一人,掌管宫城的门禁与巡视。《张衡〈西京赋〉》中记载“卫尉有八屯,夜间巡逻,白天警戒”。宫城各处防御楼上的鼓声,原为夜间更替时传信,太祖认为鼓声太响会惊扰休息,于是改为用铁磬替代。
廷尉:府中设丞一人、正一人、监一人、评一人及律博士一人。
大司农:府中设丞一人,其下属包括:太仓令一人、丞一人;导官令一人、丞一人;籍田令一人、丞一人。
少府:府中设丞一人,其下属包括:左右尚方令各一人、丞一人;锻署丞一人(永明三年被废,四年恢复);御府令一人、丞一人;东冶令一人、丞一人;南冶令一人、丞一人;平准令一人、丞一人;上林令一人、丞一人(也属于尚书殿中曹)。
将作大匠:掌管官庙和宫殿建筑。
太仆:掌管郊祀时的马匹管理。
大鸿胪:掌管接待外宾、引导拜见诸事。三卿(太常、光禄勋、太仆)一般不常设。将作大匠负责宫庙建筑;太仆负责郊祀时执辔;鸿胪负责引导、接待和赞拜礼仪。必要时可临时兼任其他官职,事毕即撤销。乘黄令一人:掌管五种车舆安放及大行凶器(辒辌车)。客馆令:主管四方宾客接待。
宣德卫尉、少府、太仆:郁林王即位,文安太后称尊号,以“宣德”之名设立此三官。
大长秋:郁林王立皇后时设立。
录尚书:尚书令,总管尚书省二十个部门,为内廷最高长官。在遇诸王以下官员时,需禁止其停留。左右仆射分负责各路事务。无令时,左仆射为尚书台主管,与尚书令同级。左仆射负责殿中、主客二曹事务,以及郊庙祭祀、园陵建设、车驾出巡、朝会礼仪、台内违规、文官推举、补官任免、满员、病假等事务。涉及吉庆、祥瑞、灾异、叛乱、皇帝临朝、改年号、定法规、官员任免、功过评定、封爵、贬退、八议制度、案件审理、通关审批等重大事务,均由左仆射主理,右仆射次之。黄案(正式文件)由左仆射在上署名,右仆射次之;经都丞处理完毕后,右仆射画笔成文,左仆射画笔确认。若右仆射缺位,则由次序递补。若无左右仆射,则直接设置仆射于中间,总揽左右事务。吏部尚书:掌管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度支尚书:掌管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左民尚书:掌管左民、驾部二曹。都官尚书:掌管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五兵尚书:掌管中兵、外兵二曹。祠部尚书:右仆射也掌管部分职能,不同时设立。起部尚书:临时设立以兴修宫庙,完成后即撤销。左丞一人:掌管宗庙、郊祀、吉庆祥瑞、灾异、制度制定、案件审议、人员任免、官缺补缺等事务。右丞一人:掌管士兵、工匠的补充与调动、人员老病解职、内外仓库谷物布帛、刑事案件、田地船只、粮食发放、兵役人员、州郡税收、户籍迁移、州郡合并与划分、刺史、二千石官员等各类人事变动。白案(草稿)由右丞先署名,左丞次之;黄案(正式文件)由左丞先署,右丞次之。重大制度的制定以及审理案件时,由左丞先署,右丞再署。从尚书令、仆射到五尚书八座二十曹,每个部门都设有郎中、令史等官员,另有都令史分头管理。仆射主管朝廷日常事务,尚书负责案件奏报,都丞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如有需讨论的议题,先由郎中提出意见,奏报黄案及相关事项时,以提出意见者为讨论的主要负责人。凡有模糊表述或命令不当的上告,仍按旧例由各曹负责咨询。若有明确命令,则以提出意见者为议主。武库令一人:隶属库部。车府令一人,丞一人:隶属驾部。公车令一人。大官令一人,丞一人:主管宫廷饮食。大医令一人,丞一人:主管宫廷医疗。内外殿中监各一人。内外骅骝厩丞各一人。材官将军一人,司马一人:隶属起部,也隶属于领军。
侍中祭酒:对有功之臣称为“祭酒”。侍中:汉代为皇帝亲近之官。魏、晋时期,虽地位提升,但职责大体不变。南朝宋文帝元嘉年间,王华、王昙首、殷景仁等人担任侍中,与皇帝亲密会面,甚至与帝共坐,以貂毛拂动皇帝手,抽出放在案上,说完再插回去。孝武帝时,侍中何偃在南郊陪乘,銮驾经过白门城门时,何偃欲下跪,皇帝接住说:“我就是陪你。”南齐朝会时,常任命容貌俊美的士人兼领侍中之职。永元三年,东昏侯在南郊仪式上,不愿亲近朝臣,以掌玺官陪乘,这是前代从未有过的事。侍中被称为“门下”。亦设有令史。其下属包括:给事黄门侍郎(又称“小门下”),掌管诏令,世称“小门下”。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旧时与侍中同属,通直员外多用年老官吏,因此该官职逐渐被废。宋大明年间虽有华贵任命,但人们早已习惯,终究不被重视,不久恢复原状。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奉朝请、驸马都尉。集书省职,设置正书令史。朝散官是因衣冠之族余力而设置,人数众多。永明年间,奉朝请之人数多达六百余。
中书监一人,中书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无定员。中书省职责设有主书、令史、正书等职。秘书监一人,丞一人,郎官,著作佐郎。晋代秘书阁置有令史,掌管各类图书,见《晋令》,令史也设令史、正书和弟子,专司书法与教学。
御史中丞一人。晋代中丞原为司隶,分督百官,傅咸曾言“巡行内外”。现今的中丞职责无所不察,专程出巡,使用车马、仪仗,禁止行人,声色夺人,遇到武将,常引起冲突,若有仪仗,甚至互相驱赶。宋孝建二年规定,中丞与尚书令分道而行,即便丞、郎下朝相遇,也可裁决;其余内外官员均须停止前进。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十人,兰台负责内外各曹的监督与管理。谒者仆射一人,下属谒者十人,谒者台掌管朝会与接待宾客。领军将军、中领军、护军将军、中护军:凡加“中”字,地位较轻,但与“领”“护”同级。各将军职位都尊称“领”“护”。“诸王”为将军时,若相互见面,须让道。各设长史、司马、五官、功曹、主簿等官属。
左右二卫将军、骁骑将军、游击将军:自晋代以来,以“领”“护”至“骁”“游”为六军。左右二卫设有司马、功曹、主簿等官属。
左右二中郎将、前军将军、后军将军、左军将军、右军将军,称为“四军”。屯骑、步兵、射声、越骑、长水五校尉。虎贲中郎将、冗从仆射、羽林监、积射将军、强弩将军、殿中将军、员外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武卫将军、武骑常侍。自二卫、四军、五校以下,统称为“西省”;而散骑官属则称“东省”。
丹阳尹:地位在九卿之下。
太子太傅(少傅):府中设丞、功曹、五官、主簿。太子詹事:设丞一人以下。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太子仆、太子门大夫、太子中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洗马、太子舍人。太子左右卫率各一人。太子翊军步兵、屯骑三校尉。太子旅贲中郎将一人。太子左右积弩将军。太子殿中将军、员外殿中将军。太子仓官令。太子常从虎贲督。右东宫诸职官僚属。
州牧、刺史:魏晋时期,州牧地位显赫,刺史职责繁重者称“使持节都督”,轻者为“持节督”。起于汉顺帝时,御史中丞冯赦讨伐九江贼,督管扬州、徐州军事。但何、徐《宋志》说起于魏武帝派遣各州将领督军,王珪《职仪》称起于光武帝时期,均不准确。晋太康年间,都督知军事,刺史负责民政,各司其职。惠帝末年,才合并职责,对非重要州郡则仅设刺史。州府设置别驾、治中、议曹、文学祭酒、诸曹部从事史等官员。
护南蛮校尉:设官属,隶属荆州。晋、宋末年曾被撤销。建元元年复设,三年再撤销。延兴元年设,建武年间撤销。
护三巴校尉:南朝宋设置,建元二年改为刺史。
宁蛮校尉:设有官属,隶属雍州。
平蛮校尉:永明三年设置,隶属益州。
镇蛮校尉:隶属宁州。
护西戎校尉、护羌校尉:属于四夷护校尉之列。
平越中郎将:设官属,隶属广州。
郡太守、内史:郡县属中央,称内史、相。
镇蛮护军、安远护军:晋代设为杂号军职,多由郡县管辖。
诸王师、友、文学各一人。国官设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左右常侍、侍郎,上军、中军、下军三军,典书、典祠、学官、典卫四令,食官、厩牧长、谒者等下级官属。公侯设郎中令一卿。
赞曰:百官体制各自分设,皆依皇命而定。如同自然界中鸟飞兽走,各有其职责与运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