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二·五行三
《宋书·五行三》原文翻译如下:
《五行传》说:“废弃法律,任用功臣,杀害太子,把妾当作妻,就会导致火不能向上燃烧”,意思是火失去了它的正常属性,从而引发灾祸。又说:“看不清事物,是不聪明的表现;其灾祸是舒缓、炎热;其极端后果是流行疾病。这时可能有草木的异常现象,可能有裸体动物的怪事,可能有羊灾,可能有眼睛疾病,可能有红色灾害或红色吉祥之兆。只有水可以制衡火。”
“裸虫”在刘歆的记载中被认为属于羽虫类。“火不炎上”(火不能向上燃烧)的灾象,出现在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起火。当初,魏明帝还是平原王时,娶了河南虞氏为妃,后来即位为帝,却未立她为皇后,改立典虞车工卒毛嘉的女儿为皇后,即悼皇后。而这位皇后原本出身卑微,不适合被提拔,这就是“以妾为妻”的惩罚。魏明帝青龙元年六月,洛阳宫鞠室起火;次年四月,崇华殿起火,并蔓延到南阁,经过修缮后复建。到了第三年七月,崇华殿再次起火。魏明帝询问高堂隆:“这是什么灾祸?按照礼制,是否可以举行祈福禳灾的仪式?”高堂隆回答:“灾异的出现,都是上天在警示人们要反省。唯有遵循礼法、修养德行,才能克服灾祸。《易经》说:‘国君奢侈,百姓奢侈,就会引发火灾烧毁房屋’;又说:‘君主居高台,天火就会降灾’。这说明,国君只顾奢华修建宫室,不顾百姓困苦,所以上天因此降下火灾,从高殿开始燃烧。以往的占卜都指出,火灾多是针对宫室和高台的警示。现在应当停止劳役,节约开支,清除被烧毁的地方,不再修建宫殿。只要国君虔诚恭敬,就会在灾地出现嘉禾,以报答上天的德行。”魏明帝没有听从,后来仍重建了崇华殿,并改名为“九龙”,因为郡国前前后后报告有龙出现九次,因此取名“九龙”。这正是由于君主抛弃法度、劳民伤财、放纵私欲、把妾立为妻的应验。
吴国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起火。后来改建成端门,又在内殿再次起火。类似《春秋》中鲁国雉门及两观起火,董仲舒认为这是上天想要促使定公诛杀季氏,即铲除那些权贵奢侈之人。汉武帝时期,辽东高庙起火,其说法也是一样。现在这几次起火与上述情况相似。因为门是发布政令的地方,殿是执政听政的地方。当时诸恪掌握政权,行事傲慢放纵;孙峻总揽禁军,行为残暴。武昌是孙氏建立帝号的起始之地,上天似乎在警示:应清除那些显贵奢侈之人。果然,诸恪最终失去民心、残害百姓,孙峻则把权力交给了孙綝,孙綝最终废黜了孙亮。有人说,孙权曾毁掉武昌,改为修建太初宫,诸葛恪曾有迁都之意,重新修建门殿,但这些行为不合时宜,因此引发火灾。
京房《易传》说:“君主不思德行,其妖象是火灾烧毁宫室。”吴国孙亮太平元年二月朔日,建业发生火灾,是人为放火造成的。同年秋天,孙綝开始掌权,假借孙亮的名义杀死吕据和滕胤;第二年又擅自杀死朱异。这正是“废弃法律、驱逐功臣”的惩罚。
吴国孙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门北楼起火;六年十月,石头城的小城起火,烧毁西南百八十丈。当时宠臣张布独揽大权,行为无礼,而韦昭、盛冲等人被贬斥不用,还派使者到各州郡巡视,引起混乱,导致交趾叛乱。这正是灾祸的征兆。
吴国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毁万余户人家,死者达七百人。《春秋》记载“齐国发生火灾”,刘向认为这是因为齐桓公沉溺于女色,频繁更换妻妾的惩罚。孙皓制定法令残暴,抛弃法度,诛杀忠臣名士,后宫人数众多,女谒频繁,其中受到宠幸并佩戴皇后印信的女子更是很多,因此引发了大火。
晋武帝太康八年三月,西阁、楚王府所住的坊以及临商观的窗户发生地震火灾;十年四月,崇贤殿起火;十月,含章鞠室、修成堂前廊、内坊东屋、辉章殿南阁也起火。当时有人上书说:“汉朝王氏五位外戚兄弟轮流执政,现在杨氏三公也集中在朝中,天象屡次变化,我为陛下担忧。”杨珧因此请求辞职。当时晋武帝宠信冯紞,废弃了张华的功绩,听信杨骏的谗言,疏远了卫瓘的功勋。这正是“驱逐功臣”的惩罚。第二年,晋武帝去世。其后,楚王司马承趁机发动政变,杀死了两位重臣,自己也最终身死。西阁起火,是否是天意的警示?
晋惠帝元康五年闰月,武库起火。张华担心有叛乱,先加固防守,再组织救火。因此,历代珍宝——王莽的头骨、孔子的鞋子、汉高祖斩白蛇的剑以及二百万人的兵械——全部被焚毁。后来,愍怀太子被杀,这正是“废除太子”的灾应。上天似乎在警告:设立警戒设施,是为了保卫国家;储备兵器,是为了防备意外。如今太子将要倾覆,国家也将灭亡,禁军已无用武之地,国君的卫护又将由谁来承担?晋惠帝不觉悟,最终失去天下,这正是灾祸应验。
晋惠帝永康元年三月,尉氏县下起了血雨。因为政治宽缓,导致长期炎热,出现红色灾兆。这一年正月,将愍怀太子秘密送往许都囚禁。上天似乎在警告:不可放纵奸人,否则太子将冤死。惠帝昏庸愚蠢,没有觉悟,结果愍怀太子在当月就死去。于是王室的裂痕形成,祸乱蔓延天下。
淖齿杀害齐闵王那天,天下也下起血雨,这是上天的警示,说明这一点。
京房《易传》说:“案件积压不解决,这就是不公正;其灾祸是天降血雨,这就是不亲近百姓,百姓心中怀恨,不出三年,就会失去家族根基。”又说:“奸佞之臣得利,功臣被杀,天会降下血雨。”
晋愍帝建兴四年十二月,丞相府斩杀了督运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子,长达二丈三尺。这是红色灾兆。当时后将军褚裒镇守广陵,丞相传出要北伐的命令,淳于伯因运输延迟且役使不当,据征兵法被处死。他申辩说:“我完成运输任务,没有耽误,收取贿赂和役使,罪不至死。兵家策略应先声夺人,后有实兵,当时屯驻戍守,并非为出兵。四年来运输延误,都是因为军务未兴,不应以军法论罪。”下属无人能理解,后来发生此变,司直弹劾众多官员,晋元帝也没有问过。此后,连续三年大旱。干宝认为这是冤屈之气的应验。郭景纯说:“血属于水,符合《坎卦》,《坎》为法家,水本应向下流动,若逆流而上,说明政令有失当之处。”
以上是《五行三》的内容大意,用现代语言翻译,保留原意,以帮助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