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卷九十·列傳第六十
王敦反叛後,朝廷內外的兵員數量每月都要向王敦上報。吳隱之已離開朝廷,不再瞭解護軍事務,有人對他懷恨在心,便誣告他仍向王敦報告兵數。皇帝聽到後,起初並不相信,於是調任吳隱之爲太常。當時皇帝在南郊舉行祭祀,吳隱之因病未能參加。皇帝親臨探問病情,吳隱之病重,勉強出來行禮。有關部門上奏說吳隱之身體狀況不佳,卻在路邊行禮,因此被罷免。吳隱之每次進退官職,都從不表現出喜怒之情。不久之後,升任尚書右僕射。咸和元年去世,追贈爲光祿大夫,加授金章紫綬,賜以少牢之禮祭祀。吳隱之沒有兒子,妻子此後也不曾懷孕。渡江之後,納了一名妾,非常寵愛,經過詢問其家眷,得知她是北方災亂中流落的女子,記得父母的姓名,正是吳隱之的外甥。吳隱之向來有高尚的德行,聽到此事後十分感傷,便不再收養妾室,最終無後。當時的人因此哀嘆他的遭遇,傳頌道:“天道無知,使鄧伯道無兒。”他的兒子吳綏爲他守喪三年。
吳隱之,字處默,是濮陽鄄城人,魏侍中質的第六代子孫。吳隱之相貌俊美,善於談論,通曉文史,以儒雅著稱。年少時便有高潔的操守,即使日落時分只喫粗糧,也不接受非自己所種的糧食,家中儲糧不足一石,也不取他人的財物。十幾歲時遭遇父親去世,每每哀哭,路人皆爲之動容。孝順母親,侍奉母親極爲謹慎,其守喪期間,哀傷過度,行爲超過了禮制。家境貧苦,沒有人吹鼓,每逢哭喪時,總有兩鶴驚叫,等到除喪之日,羣雁又紛紛聚集,當時的人認爲這是孝心感動所致。他曾喫鹹菜,因其味道鮮美,便摘下丟棄。與太常韓康伯鄰居,韓康伯的母親是殷浩的姐姐,是一位賢明的婦人,每次聽到吳隱之的哭聲,便停食放下筷子,爲之動容流淚。後來對韓康伯說:“如果你擔任要職,應當推薦像這樣的人。”後來韓康伯擔任吏部尚書,吳隱之因而得以進入朝廷擔任清官職位,初次爲輔國功曹,後轉爲參徵虜軍事。兄長吳坦之任袁真功曹,袁真敗亡,將要被牽連,吳隱之前往桓溫處,請求代替兄長赴死,桓溫感動,因此赦免了他。由此,桓溫對他十分賞識,任命爲奉朝請、尚書郎,逐步升任晉陵太守。在任期間清廉儉樸,妻子親自背柴。後入朝任中書侍郎、國子博士、太子右衛率,轉任散騎常侍,兼領著作郎。孝武帝想任命他爲黃門郎,因爲吳隱之外貌與簡文帝相似,便作罷。不久擔任廷尉、祕書監、御史中丞,仍兼領著作,後升爲左衛將軍。雖然身居顯要官職,俸祿賞賜皆分給親屬,冬天沒有被子,曾洗衣服時只披着棉絮,勤儉如同貧苦百姓。
廣州地處山海之間,珍寶繁多,一箱珍品足以供養數代,但瘴氣盛行,人們多畏懼。只有生活貧困無法自立的人,纔去擔任長史,因此歷代刺史多有貪污受賄之弊。朝廷決心革除嶺南弊風,隆安年間,任命吳隱之爲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假節,兼領平越中郎將。到州府二十里外的石門,有條名爲貪泉的水,飲用後人心會產生無盡貪慾。吳隱之到達後,對家人說:“不能看見誘惑,才能讓心靈不亂。越過山嶺,若喪失清廉,我心中已明白。”到達貪泉,他舀水飲下,隨即作詩道:“古人說這水,一飲就懷千金。假使伯夷和叔齊飲了,也終究不會改變心志。”後來在任期間,清廉操守更加嚴格,日常飲食不過菜和乾魚,帷帳和器物衣物全部交由外庫保管,當時有些人認爲他做作,但始終未改。部下送魚,每次剔去魚骨留下魚肉,吳隱之察覺其故意,便將其懲罰並罷黜。
元興初年,皇帝下詔說:“孝行在家庭中深厚,清節在風霜中堅定,實爲立身之難事,是君子之美德所在。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吳隱之孝友過人,俸祿均分給九族,生活清儉,節儉超過粗飯。身處誘惑之地,卻能堅守操守,享用豐盛之財,家人卻未改變衣着,節制奢侈,務實節儉,南方風氣因此改變,朕甚爲嘉許。可授予前將軍稱號,賜錢五十萬、谷一千斛。”後來盧循侵略南海,吳隱之激勵將士,堅守城池,長子吳曠戰死。盧循圍攻百餘天,攻破城垣放火,燒燬三千多戶,死亡上萬人,城池陷落。吳隱之攜家帶眷出城,準備逃回都城,被盧循俘虜。盧循上表朝廷,說吳隱之依附桓玄,應予誅殺,詔令未準。劉裕寫信給盧循,命令放回吳隱之,經長時間後才得以返回。返回時,行裝一無所有。到家後,僅有一小片田地,籬笆低矮,內外茅屋六間,連妻子都住不進去。劉裕賞賜車馬,爲他重建住宅,他堅決推辭。不久被任命爲度支尚書、太常,用竹篷作屏風,坐席沒有氈毯。後升任中領軍,清廉儉樸始終未改,每月初得俸祿,僅留足夠個人生活所需,其餘全部分給親屬,家人勤於紡織以維持家庭開支。時有困頓者,甚至一天喫兩餐,自己常年穿着粗布衣服,缺衣少食,妻子也未得到一分俸祿。義熙八年,請求退休,皇帝優待批准,授予光祿大夫,加授金章紫綬,賜錢十萬、米三百斛。九年去世,追贈爲左光祿大夫,加授散騎常侍。吳隱之一生清正不渝,屢受褒獎,直至退休和去世,始終受到優厚的追賜,廉潔之士以此爲榮。
起初,吳隱之擔任奉朝請時,謝石請他擔任衛將軍主簿。吳隱之將要出嫁女兒,謝石知道他生活清貧,便囑咐使節轉告,說女兒嫁妝必定簡樸,應協助他準備。使節到達後,才見到婢女牽着狗出售,除此之外,家中一無所有。後來從番禺回來,妻子劉氏帶了一斤沉香,吳隱之見了,便投入湖中。其子吳延之也繼承清操,擔任鄱陽太守。吳延之的弟弟和子孫擔任地方官職時,都以清廉謹慎爲家風,雖然才學不及吳隱之,但孝悌廉潔的品德始終未變。
史官評論道:魯芝等人建立官制,推行政令,施行威恩,留下遺愛,都得到明君賞識,在當時享有美譽。若伯武節操高尚、勤勉務實,顏遠爲冤屈者申冤、寬緩案件,鄧攸揹負糧草出使,吳隱之以飲水明志來激勵自身,這些都是晉代賢能之士,堪稱典範。而鄧攸棄子而留侄,以道義斷絕親情,若力量所限,本可割捨情誼,忍受痛苦,何至於用法律手段禁止其奔走?這豈是慈父仁人應有的用意?最終導致無後,實屬必然。不要說天道無知,天道自有其知。世英盡忠曹氏,冒死闖關,宣帝收容雷霆之威,獎賞忠烈之志,豈非忠心早已在我心中,自然便要其怒罵他人嗎?
贊曰:多麼優秀的宰相啊,繼承前賢美德。其威嚴如同駕馭狡猾之徒,平和安靜如烹煮魚肉一般。他只喝吳地的水,卻只飲貪泉之水。人們風俗得以改變,社會風氣因此轉變。
(全文結束)
(注:以上爲原文的完整意譯,保留了史實與情感表達,力求忠實於原文。)
评论
關於作者
佚名或作者信息未知
微信小程序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