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一百一十七·志·百官四
執金吾:一人,職級爲中二千石。原本職責是負責皇宮外部的安全警戒,處理火災、水患等突發事件,每月三次繞行皇宮外圍,還掌管兵器。其名“執金吾”意即“掌管御駕”。設丞一人,職級爲比千石;緹騎二百人,無定職級,俸祿相當於一般官吏。武庫令一人,職級爲六百石,負責管理兵器,設丞一人,隸屬於執金吾。原設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職級爲六百石,每逢皇帝出行時,他們負責在前方清道,回宮時持旗幟至宮門,宮門隨後開啓。東漢中期以後,只設一人,且不常設,每次皇帝出行時,由郎官兼任式道、中候,任務結束後即不再隸屬於執金吾。同時,也廢除中壘、寺互、都船令及丞、尉,還有左右京輔都尉等職位。
太子太傅:一人,職級爲中二千石,職責是輔佐太子,地位如老師,不帶下屬官吏。
大長秋:一人,職級爲二千石。此職源於秦朝的“將行”之官,後改爲“大長秋”,有時由宦官擔任,有時也用士人。東漢時期多用宦官,主要職責是傳達皇后命令,凡皇帝賜予宗室成員或宗室成員應見皇帝時,負責通傳。設丞一人,職級爲六百石,也是宦官。中宮僕一人,職級爲千石,也由宦官擔任,專管皇帝車馬駕駛。此職原本爲“太僕”,職級二千石,東漢時省去“太”字,降低職級爲千石,歸屬大長秋管理。中宮謁者令一人,職級爲六百石,也爲宦官;中宮謁者三人,職級爲四百石,也由宦官擔任,負責傳達皇后政令。中宮尚書五人,職級爲六百石,爲宦官,負責處理文書。中宮私府令一人,職級爲六百石,也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皇后藏品、錢帛,以及裁縫衣物、修補衣物等事務。設丞一人,同樣爲宦官。中宮永巷令一人,職級爲六百石,也是宦官,負責管理宮中宮女。設丞一人,也爲宦官。中宮黃門冗從僕射一人,職級爲六百石,由宦官擔任,主管中黃門的隨從人員。中宮署令一人,職級爲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皇后請示天子的事務。女騎六人,設丞一人,複道丞一人。複道丞負責管理皇宮中連接的通道。中宮藥長一人,職級爲四百石,由宦官擔任,隸屬於大長秋。
右屬大長秋的官職:原設詹事一人,職級高於大長秋,也爲宦官,掌管中宮各官務。成帝時期廢除詹事,將其職責併入大長秋。此後,當皇后乘坐法駕出巡時,中謁、中宦者等官員會暫時兼司詹事職責,任務結束後即廢除。宦官被誅殺後,由尚書選派一名兼職官員負責引路。在長信宮、長樂宮等皇室後宮,設有少府一人,職責與大長秋相同,其他官吏也都以宮名加“少府”命名,人數和職級與中宮相同。帝祖母稱長信宮,故設有長信少府、長樂少府,地位高於大長秋,其官吏也爲宦官,職級與中宮相同。長樂宮還設有衛尉、太僕,職級均爲二千石,地位在少府之上。一旦這些宮室或宮主去世,相關官職便被撤銷,不常設。
太子少傅:一人,職級爲二千石,職責與太子太傅相似,也負責輔導太子,並統領太子的下屬官吏。
太子率更令:一人,職級爲千石,負責管理太子的庶子、舍人輪值事務,職責類似光祿卿。
太子庶子:職級爲四百石,無固定人數,職責類似三署中郎。
太子舍人:職級爲二百石,無固定人數,負責值夜巡邏,職責類似二署郎中。
太子家令:一人,職級爲千石,主要負責太子倉廩、飲食事務,職責類似司農、少府。
太子倉令:一人,職級爲六百石,具體負責管理糧食倉儲。
太子食官令:一人,職級爲六百石,負責太子飲食相關事務。
太子僕:一人,職級爲千石,負責太子的車馬事務,職責如同太僕。
太子廄長:一人,職級爲四百石,負責管理太子的馬匹車輛。
太子門大夫:職級爲六百石。舊注稱其職級相當於郎將。原設有左右戶將,專管左右戶值郎,自建武年間起被廢除。
太子中庶子:五人,職級爲六百石,職責類似於侍中。
太子洗馬:職級爲比六百石,舊注稱人數爲十六人,職責類似謁者。太子出行時,值班人員在前引導,以彰顯威儀。
太子中盾:一人,職級爲四百石,負責巡查宮禁,防範外敵。
太子衛率:一人,職級爲四百石,負責守衛宮門的士兵。
右屬太子少傅,即以上官職均歸太子少傅管理。凡太子即位之前,尚未立太子時,所有官屬均被撤銷,唯太子舍人不廢,歸屬少府管理。
將作大匠:一人,職級爲二千石。此職源於秦朝的“將作少府”,景帝時期改爲“將作大匠”,主要負責修繕宗廟、宮殿、宮室、陵園的土木工程,以及在道路兩側栽植桐樹、梓樹等樹木。設丞一人,職級爲六百石。左校令一人,職級爲六百石,負責管理左方工匠,設丞一人;右校令一人,職級爲六百石,負責管理右方工匠,設丞一人。以上官職均隸屬於將作大匠。
城門校尉:一人,職級爲比二千石,主要負責管理洛陽城十二座城門。設司馬一人,職級爲千石,負責城門的軍事管理。每座城門設候官一人,職級爲六百石。洛陽城十二個城門分別爲:正南門稱平城門,北宮門歸衛尉管轄。其餘爲:上西門、雍門、廣陽門、津門、小苑門、開陽門、秏門、中東門、上東門、谷門、夏門,共十二座。上述官職隸屬於城門校尉。
北軍中候:一人,職級爲六百石,負責監管五個軍營。
屯騎校尉:一人,職級爲比二千石,負責守衛兵士。設司馬一人,職級爲千石。
越騎校尉:一人,職級爲比二千石,負責守衛兵士。設司馬一人,職級爲千石。
步兵校尉:一人,職級爲比二千石,負責守衛兵士。設司馬一人,職級爲千石。
長水校尉:一人,職級爲比二千石,負責守衛兵士。設司馬一人、胡騎司馬一人,職級均爲千石,負責統領烏桓騎兵。
射聲校尉:一人,職級爲比二千石,負責守衛兵士。設司馬一人,職級爲千石。
以上各校尉官均隸屬於北軍中候。原設置中壘校尉,負責統領北軍營地,另有胡騎、虎賁校尉,皆由漢武帝設立。東漢時期廢除中壘校尉,僅設中候,負責監管五個軍營。胡騎併入長水校尉,虎賁負責輕裝騎兵,職責併入射聲校尉。
凡二千石官,其丞爲比千石;真二千石官,其丞和長史爲六百石;比二千石官,其丞爲比六百石;令、相官爲千石,其丞、尉爲四百石;六百石官,其丞、尉爲三百石;長官、相官若爲四百石或三百石,其丞、尉則爲二百石。諸侯王、公主家中的丞,職級均爲比百石。邊疆要地的邊塞守尉、陵墓守衛校尉,職級均爲二百石。若官員有固定常規職責,則不標註職級。
司隸校尉:一人,職級爲比二千石。最初由漢武帝設立,持符節,負責監察百官及京師附近郡縣的違法行爲。元帝時期取消符節,成帝時撤銷此職,建武年間重新設立,並領轄一個州郡的事務。下屬有從事史十二人:都官從事,負責監察官員違法;功曹從事,負責州內官員選拔和事務管理;別駕從事,當校尉巡視時負責引導並處理各項事務;簿曹從事,負責財政與糧食賬冊的管理。如遇戰事,則設兵曹從事,負責軍事事務。其他各縣郡也各設從事史一人,負責督促文書、監察違法行爲,全部由州自行任命,因此統稱爲百石官。
另有假佐二十五人,負責整理文書,處理州府日常事務,管理閣內文書。門亭長負責州正事務;門功曹書佐負責官員選拔;《孝經》師負責監考經書考試;《月令》師負責節氣與祭祀事務;律令師負責法律審判;簿曹書佐負責賬簿文書管理;其餘都官書佐及各郡均有典郡書佐一人,負責一郡文書事務,由郡內官員擔任,每滿一年更換一次。
司隸校尉所轄七郡:河南尹一人,掌管京城事務,享有特殊朝會資格。原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人,漢初都設於長安,職級均爲中二千石,稱“三輔”。東漢遷都洛陽後,改設河南郡爲尹,而三輔所在地仍保留其名稱,但職級降低。其餘有弘農、河內、河東三郡,均設郡尹。馮翊、扶風及太守丞仍保有原職位,在《地理志》中有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