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卷一百一十六·志·百官三
译文:
宗正:设置一名卿,官品为中二千石。职责是负责记录诸侯王嫡庶的排序以及宗室成员之间的亲疏关系,每年由各郡国上报宗室的名册。如果有宗室成员犯罪,刑罚达到剃发(髡刑)以上,需先报给宗正,由宗正向上级报告,再由朝廷决定处罚。设一名丞,官品为比千石。各公主家设一名家令,官品为六百石,设一名丞,官品为三百石。其余下属官员人数可增可减。这些机构归宗正管理。注释中提到:东汉中期废除了都司空的令与丞。
大司农:设一名卿,官品为中二千石。职责是掌管全国的钱粮、金银、布帛等货币事务。各郡国每年四季需上报月度财政收支账册,对未缴清的款项要单独列出。边疆地区各官府需要调剂物资时,由大司农统筹拨付,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以保持平衡。设一名丞,官品为比千石。设一名部丞,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仓库财物。设太仓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接收各郡国运送来的粮食。其下设一名丞。设平准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掌握市场物价,主管染布、制色工作。其下设一名丞。设导官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舂米制干粮。导,意为选择、筛选。其下设一名丞。这些机构归大司农管理。注释中说:原本郡国的盐官、铁官隶属大司农,东汉中兴后划归地方郡县管辖。另设廪牺令,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祭祀中用的牲畜、禽类等。洛阳市长、荥阳敖仓官在东汉中期归河南尹管辖。其余的均输等官署则被裁撤。
少府:设一名卿,官品为中二千石。职责是掌管皇室的日常用品,包括衣服、珍宝、食物等。设一名丞,官品为比千石。设太医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医疗事务。设药丞、方丞各一人。药丞负责管理药物,方丞负责管理药方。设太官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皇家饮食。设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左丞负责饮食管理,甘丞负责准备菜肴,汤官丞负责酒类,果丞负责水果。设守宫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皇帝的纸笔、墨、以及尚书机构的日常用品与封泥。设一名丞。设上林苑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皇家园林中的禽兽,园内还有民居,也需负责管理。设一名丞和一名尉。侍中:官职无固定人数,负责侍奉皇帝左右,协助处理事务,进行问答应对。皇帝驾车出行时,会配有若干熟悉道路的人员随行,乘坐于车前或车侧,其余随从居于皇帝车驾之后。原设有仆射一人,东汉中期改任为“祭酒”,是否设置视具体情况而定。中常侍:官品为千石,属宦官,人数无定。后官职升至比二千石。职责是侍候皇帝左右,进入内宫,协助处理宫内事务,回答问题,办理文书。黄门侍郎:官品为六百石,无固定人数。职责是侍奉左右,参与内政事务,负责内外沟通,以及在朝见时引导诸侯王就座。小黄门:官品为六百石,属宦官,人数无定,负责侍候左右,接收尚书文书。皇帝在内宫时,负责内外联络及处理后宫诸事。若公主或王太妃等有疾病或困难,派小黄门前去探望。黄门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属宦官,负责管理中书省内的宦官。设一名丞和一名从丞。从丞负责宦官的出入和随行。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人,丙署长共七人,官品均为四百石,佩黄绶。他们分别负责管理后宫不同区域。中黄门冗从仆射一人,官品为六百石,属宦官,负责中黄门冗从人员的管理。平时负责宿卫,看守宫门,出时随驾,左右护卫。中黄门:官品为比百石,后升至比三百石,属宦官,人数无定,负责在宫内处理事务。掖庭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属宦官,负责管理后宫贵妇、采女等人的事务。设左右丞、暴室丞各一人。暴室丞负责处理宫中女性疾病的治疗,以及皇后、贵人有罪时的处置。永巷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属宦官,负责管理宫中婢女和侍从。设一名丞。御府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属宦官,负责宫中婢女制作衣物和缝补洗涤。设一名丞和一名织室丞。祠祀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属宦官,负责管理宫内小型祭祀活动。设一名丞。钩盾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属宦官,负责管理近郊的池塘、园苑、游观场所。设一名丞和一名永安丞,官品为三百石。永安是北宫东北的一个小宫,有园林。设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各一人,官品为二百石。苑中丞负责管理园中机构,果丞管理果园,鸿池是位于洛阳东二十里的一座池塘,南园位于洛阳南边。设濯龙监、直里监各一人,官品为四百石。濯龙是靠近北宫的一处园林,直里是洛阳西南角的一处园林。中藏府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掌管宫中货币、丝帛、金银等财物。设一名丞。内者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掌管宫中布匹、帷帐等日常用品。设左右丞各一人。尚方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掌管皇室手工业,制造御用刀剑及各种精美器物。设一名丞。尚方令一人,官品为千石,此职位原为秦代设置,汉武帝时由宦官掌管,改名为中书谒者令,成帝时期恢复为士人担任,重新恢复原职。职责是负责官员的任用、选拔,并将文书下达到尚书各曹。设尚书仆射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代理尚书事务,若尚书卿不在,则代他处理各类事务。尚书设六人,官品为六百石。成帝初期设四人,分为四个部门:常侍曹负责公卿事务,二千石曹负责郡国官员事务,民曹负责普通官员上书事务,客曹负责外族及外国事务。光武帝继承此制后,增设二千石曹,又将客曹分为南主客曹和北主客曹,共六个曹。设左右丞各一人,官品为四百石,负责登记文书、处理会期。左丞负责管理百姓和官吏的章奏及驿传文书,右丞负责代为签署文书,掌管纸笔墨及仓库物资。侍郎共三十六人,官品为四百石,每曹六人,负责起草文书。令史十八人,官品为二百石,每曹三人,负责文书书写工作。后增加剧曹三人,总数达二十一人。符节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符节事务,负责派遣使者时授予符节。设尚符玺郎中四人,原为两人,负责掌管玉玺、虎符、竹符等。符节令史官品为二百石,负责文书书写。御史中丞一人,官品为千石,是御史大夫的副职,原设有专门的御史负责殿内监察,后来御史大夫改职为司空,该职务便留在宫中作为御史台的首领,后又归属少府管辖。治书侍御史二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选拔熟悉法律的人担任此职。凡遇到全国各地的疑难案件,由他们依据法律裁定是非。侍御史十五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监察不法行为,接收公卿及各级官员的检举,有违规行为即进行弹劾。在祭祀、朝会、封拜等重大场合,二人负责监察仪仗是否得体,若出错则上报弹劾。兰台令史,官品为六百石,负责撰写奏章和印信文书。以上这些机构隶属少府。注释中指出:隶属于少府的机构包括太医、上林等四个官署。从侍中至御史的官员,均为文书系统归属。秦代以来,山泽池湖的税收被称为“禁钱”,归少府管理。东汉光武帝时期,将其划归大司农管理,考工机构并入太仆,都水事务归各郡国管理。汉武帝初年设立水衡都尉,官品为比二千石,专门管理上林苑中的离宫休息处,光武帝时废除该官职,其职能并入少府。每年立秋日,会临时设水衡都尉处理事务,完成后即取消。少府原设六名丞,后裁撤五名。又裁撤了汤官、织室令,改设丞,又裁撤上林十池监、胞人长丞,宦官、昆台、佽飞三令,共裁撤二十一名丞。至章和以后,宦官机构逐渐扩大,增设了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等,皆为六百石,由宦官担任,后来部分转为兼任副职,或被裁撤,故在此记录原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