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卷一百一十五·志·百官二
译文:
太常:设卿一人,官品为中二千石,主要职责是掌管国家的礼仪和祭祀活动。每次举行祭祀时,要先上报祭祀的具体礼仪程序;在祭祀过程中,负责协助天子进行礼仪活动。同时负责选拔和考核博士(专门研究儒家经典的学者),并上报其能力与德行;对于大型射礼、养老典礼、重大丧礼等,都要提出相应的礼仪方案。每月在朔日(每月初一)之前,要检查陵庙的状况。设丞一人,官品为比千石,协助处理日常礼仪事务及祭祀中较小的事项,其下属的官吏人数根据具体事务安排。太常下属设有多个部门,如太史令、博士、太祝、太宰、大乐令等。
太史令:设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职责是掌管天文、历法和时间的推算。每年岁末,要制定并上报新年的历法;在国家举行祭祀、丧葬、婚嫁等重要活动时,负责选择吉日,并记录节气和禁忌。如果国家出现祥瑞或灾异现象,也要详细记载,并上报朝廷。设有丞一人,协助工作。还有明堂和灵台的丞各一人,官品为二百石,负责管理明堂和灵台。灵台专责观测日月星辰的运行,其工作隶属于太史令。博士祭酒:一人,官品为六百石,原为“仆射”,东汉中期改为“祭酒”。设有博士十四人,官品为比六百石。博士的分工如下:《易经》四家(施氏、孟氏、梁丘氏、京氏);《尚书》三家(欧阳氏、大小夏侯氏);《诗经》三家(鲁氏、齐氏、韩氏);《礼记》两家(大小戴氏);《春秋》两家(公羊严氏、颜氏)。博士的主要职责是教授学生,解答国家在政策、法律等方面遇到的疑问。这些博士在有疑难问题时,负责接受询问并提供答复。原为四百石,汉宣帝时期提高官俸。
太祝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国家祭祀时,诵读祝词和迎接、送别神灵。设有丞一人,负责管理较小的神灵祭祀事务。太宰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制作和管理祭祀用的鼎、俎、食物等器物,祭祀时负责摆放供品。设有丞一人。大乐令:一人,负责典礼和音乐事务,包括在祭祀活动中组织乐舞表演,以及在重大宴会中安排音乐演奏的顺序。设有丞一人。高庙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守护高祖庙宇,日常巡视打扫。无丞。世祖庙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职责与高庙令相同。先帝陵墓,每个陵墓都设陵园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守护陵墓,日常巡查和打扫。设有丞和校长各一人。校长负责管理陵墓的兵马和防盗事务。先帝陵墓,每个陵墓设有食官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在每月望晦日(十五日)举行祭祀活动。这部分归太常管辖。后来曾设立祠祀令,后改属少府。设有太卜令,官品为六百石,负责占卜事务,后被并入太史部门。从东汉初年到中兴时期,曾裁撤了十类官职。
光禄勋:设卿一人,官品为中二千石,主要职责是负责宫廷的守卫工作,包括宫门和门户的巡逻,管理谒见官员的登记与更替,负责检查官员德行并进行赏罚。在郊外祭祀时,负责主持三献礼(三次献祭)。设丞一人,官品为比千石。五官中郎将:一人,官品为比二千石,主要负责管理五官郎(中郎将属下的下属)。五官中郎:官品为比六百石,人数不定。五官侍郎:官品为比四百石,人数不定。五官郎中:官品为比三百石,人数不定。所有郎官(官员)的职责是轮流值勤,手持戟武器,负责保卫宫殿各殿门,随皇帝出行充任随从。只有议郎不参与值勤。左中郎将:官品为比二千石,负责管理左署郎。中郎、侍郎、郎中,官品分别为比六百石、比四百石、比三百石,人数不定。右中郎将:官品为比二千石,负责管理右署郎。中郎、侍郎、郎中,官品同样为比六百石、比四百石、比三百石,人数不定。虎贲中郎将:官品为比二千石,负责统领虎贲郎(负责宫廷护卫的士兵)。左右仆射、左右陛长各一人,官品为比六百石。仆射负责训练虎贲郎的射箭技能;陛长负责管理虎贲郎的日常值守,主持朝会时在殿中执勤。虎贲中郎:官品为比六百石。虎贲侍郎:官品为比四百石。虎贲郎中:官品为比三百石。节从虎贲:官品为比二百石,人数不定。所有这些官员都负责宫廷警卫和随从任务,长期任职、表现优异者可逐步升迁至中郎职位。羽林中郎将:官品为比二千石,负责统领羽林郎(宫廷精锐护卫士兵)。羽林郎:官品为比三百石,人数不定。负责宫廷警卫和随从任务。这些羽林郎主要从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个郡的名门望族家庭中选拔。最初是汉武帝为了方便骑马狩猎,让士兵在宫殿岩下驻守,因此被称为“岩郎”。羽林左监: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左翼羽林骑兵。设有丞一人。羽林右监: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右翼羽林骑兵。设有丞一人。
奉车都尉:官品为比二千石,人数不定,负责掌管皇帝所乘坐的车辆。驸马都尉:官品为比二千石,人数不定,负责管理皇帝的驸马(公主丈夫)。骑都尉:官品为比二千石,人数不定,负责监督羽林骑兵的事务。光禄大夫:官品为比二千石,人数不定,主要职责是为皇帝提供顾问和应对事务,没有固定职责,只有在皇帝下令时才被启用。在诸侯国君主去世时,由光禄大夫负责吊唁。太中大夫:官品为千石,人数不定。中散大夫:官品为六百石,人数不定。谏议大夫:官品为六百石,人数不定。议郎:官品为六百石,人数不定。谒者仆射:一人,官品为比千石,负责统领谒者,当皇帝出行时负责引导、护驾。古代重视武力训练,因此设有“主射”之官来监督和管理射箭训练,因此称为“仆射”。常侍谒者:五人,官品为比六百石,主要负责宫廷中重要场合的仪仗和威仪。谒者共三十人,其中给事谒者四人,官品为四百石;灌谒者郎中,官品为比三百石,职责是协助接待宾客、传达信息,以及为官员丧事送丧。原定为七十人,东汉中兴时期缩减为三十人。最初这些职位为灌谒者,满一年后升为给事谒者。上述官职属于光禄勋管辖。这些官职中,从五官中郎将到羽林右监,共七个署(机构)属于光禄勋;从奉车都尉到谒者,属于文书类事务,归光禄勋管辖。原有左右曹,官品为二千石,原本负责上殿接收尚书奏章,并进行审查,后来被取消,改为由小黄门郎负责接收事务,皇帝出行时由黄门郎兼任。设有请室令,皇帝出行时,由在前的官员向皇帝通报并请求前往的地点,同时派人迎接并报告,以示慎重。东汉中兴时期改为由郎官兼任,任务结束后即解除职务。此外,也裁撤了车、户、骑三将,以及羽林令等职位。
卫尉:设卿一人,官品为中二千石,主要职责是管理皇宫的门禁和宫内巡逻的卫兵。设丞一人,官品为比千石。公车司马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皇宫南门(公车门),负责接收民间和各地官员的上书、各地的献礼以及被征召赴京的人员。设有丞和尉各一人。丞由熟悉朝廷规则的人担任,负责审查不合规的文书;尉负责管理宫门的军事警戒,防范非法入侵。南宫卫士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南宫的卫士。设丞一人。北宫卫士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北宫的卫士。设丞一人。左右都候各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剑戟卫士,巡逻皇宫,并在皇帝下令时执行搜查。各设丞一人。宫门:每个宫门设司马一人,官品为比千石,如南宫的平城门司马,负责守卫平城门;宫门的苍龙司马,负责守卫东门;玄武司马,负责守卫玄武门;北屯司马,负责守卫北门;北宫的朱爵司马,负责守卫南掖门;东明司马,负责守卫东门;朔平司马,负责守卫北门,共七座宫门。凡居住在宫内的人,都要登记户籍,并随门所属的官员进行管理。宫门名称用两字表示,作为铁印文符,需要经核实后才能放入宫中。如果外人需进入皇宫,由所属官员的长史负责封存通行证(“棨”)进行传递。若有人有官位,进入宫中需由相关官员说明其身份。上述官职均属于卫尉管辖。东汉中兴时期,裁撤了旅贲令和卫士一人及丞。
太仆:设卿一人,官品为中二千石,主要职责是掌管国家的车马。每当皇帝出行时,要上报车辆和仪仗的安排,若为大驾(皇帝隆重出巡),则由太仆负责执掌御车。设有丞一人,官品为比千石。考工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制造武器如弓弩、刀剑、铠甲等,完成后由执金吾将军收存于武库;同时负责织造绶带及其他杂务。左右丞各一人。车府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皇帝乘坐的各类车辆。设有丞一人。未央厩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负责管理皇帝及御马厩中的马匹。设有长乐厩丞一人。上述机构属于太仆管辖。原设有六处马厩,每处设六百石令,中兴时期简化为仅设一处马厩。后来又设置左骏令,专门管理皇帝的御马,但后来又合并或裁撤。另外还设有牧师(养马官员),分布在河西六郡,中兴时期大多被裁撤,只保留了汉阳的“流马菀”(养马场),由羽林郎负责管理。
廷尉:设卿一人,官品为中二千石,主要职责是审理案件,裁决罪责并上报。凡各郡、国上报的疑难案件,都要由廷尉进行裁断并上报朝廷。设有正、左监各一人。左平:一人,官品为六百石,主要负责审理皇帝亲自下令审理的案件。廷尉下属的官职中,自汉武帝起设二十多个地方刑狱,到了世祖时期(东汉光武帝)全部被裁撤,仅保留廷尉和洛阳的诏狱。
大鸿胪:设卿一人,官品为中二千石,主要职责是管理诸侯王以及各地归附的少数民族。在郊外祭祀或宗庙行礼时,负责协助引导仪式,并在仪式结束后通报群臣。诸侯王入朝时,负责迎宾并主持相关礼仪。各地郡国上报赋税和情况时,也属于鸿胪管辖。皇子被封为王时,负责主持加授印信的仪式。诸侯王或其继承人、以及各地归附的少数民族被封拜时,由鸿胪官负责举行仪式,并主持加封。王去世时,由鸿胪负责吊唁,以及主持王位继承的仪式。设有丞一人,官品为比千石。大行令:一人,官品为六百石,主要负责管理郎官事务。设丞一人。设有治礼郎四十七人,属于大鸿胪管辖。秦朝设有“典属国”一职,专门管理四方少数民族的朝贡和侍从,到汉成帝时期被并入大鸿胪。东汉中兴时,裁撤了驿官、别火令及丞,郡邸长和丞等职位,仅由治礼郎负责管理郡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