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一百一十四·志·百官一
譯文:
太傅:是最高級別的榮譽官職,僅設一人。原本的職責是教導皇帝,提升德行,沒有固定的職務規定。光武帝劉秀任命卓茂爲太傅,後來卓茂去世,這個職位就被廢除了。此後每當皇帝剛即位,就會設立太傅,讓他負責掌管尚書檯的事務,等太傅去世後,該職位也隨之被撤銷。
太尉:也是最高級別的官職,設一人。其主要職責是掌管全國軍事事務,每年年底要上報各地軍隊的善惡表現,並據此進行獎懲。在舉行郊祀典禮時,負責擔任次位獻祭之職;在國家發生重大喪事時,要負責向南郊報告國君的諡號。當國家遇到重大工程建設或重大決策時,與司徒、司空共同商議處理;當國家發生過失或錯誤時,也要與兩位“三公”一起進諫、提出批評和建議。光武帝即位初期擔任大司馬,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改爲太尉。太尉府下設長史一人,官秩爲千石。府中設有二十四名掾史,其中東西曹掾的官秩分別爲四百石和三百石,其他掾史爲二百石,因此被稱爲“公府掾”,其品級相當於古代高級士人(三命士)的待遇。有人認爲,漢初時,官員的任命需由中央上奏報批,因此官員的品級與命士相近;而未被上奏的,則爲百石屬官。後來這些官職多由地方自行任命,因此整體都視爲百石官職。西曹主管屬官的任用與文書處理;東曹主管二千石級別的地方長官的晉升和軍中吏員的任免;戶曹主管百姓戶口、祠祀活動及農業耕種;奏曹負責議事奏報;辭曹管理訴訟和案件;法曹主管郵路、驛站及各項規章;尉曹負責兵員調動和物資運輸;賊曹主管盜賊案件;決曹主管刑罰制度;兵曹主管軍隊事務;金曹主管貨幣、鹽鐵事務;倉曹主管糧食倉儲管理;黃閣主管府中文簿記錄和文書審覈。府中還設有令史與御屬共二十三人,其中令史和御屬的職責各有不同。《漢舊注》中記載,公府令史初爲百石官制,從光武中興以後,具體品級不再記載。御屬負責爲三公處理事務;閣下令史負責處理公府內部的儀仗事務;記室令史負責處理上奏文書、表章和各類記錄;門令史負責管理府門出入。其餘令史則負責各個部門的文書工作。
司徒:也是最高的官職,設一人。其職責是掌管百姓事務,負責指導百姓講求孝順、友愛、謙讓、節儉,以及在生養和送葬等方面的社會風尚,並制定相關制度與規範。每年年底,負責審查各地百姓治理情況,上報獎懲名單。在舉行郊祀典禮時,負責檢查牲畜、檢查祭祀用品;在國家發生重大喪事時,負責安放國君靈柩。當國家遇到重大事項或重大疑問時,與太尉共同商議。光武帝初即位時,司徒職位爲“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去“大”字,變爲“司徒”。司徒府下設長史一人,官秩千石。設有三十一名掾史,令史及御屬共三十六人。《注》中記載:光武帝初即位時,沿襲漢武帝舊制,設立“司直”一職,派駐丞相府,協助監督各州郡,建武十八年被廢除。
司空:設一人,爲最高官職之一。其職責是掌管水利與土木工程事務,負責規劃城池建設、開鑿溝渠、修復堤防、修建墳墓和防禦工事,議定其利弊,制定具體工程方案。每年年終,要考覈各地水土治理的成效,上報獎懲結果。在舉行郊祀時,負責清理祭場、準備祭祀器具;在國家重大喪事中,負責指揮官兵復土安葬。當國家有重大工程或重大決策時,與太尉共同商議、提出諫議。光武帝初期爲“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改爲“司空”。司空府下設長史一人,官秩千石,掾屬共二十九人,令史與御屬共四十二人。
將軍:官職不固定,根據需要設置。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征討叛亂或叛敵。與三公地位相當的將軍分爲四等:第一爲“大將軍”,第二爲“驃騎將軍”,第三爲“車騎將軍”,第四爲“衛將軍”;此外還有“前、後、左、右”等雜號將軍。起初,漢武帝因爲衛青多次征伐有功,任命他爲“大將軍”,想要以此表示尊貴。但古代的尊貴官職只有“三公”,而“將軍”之號最早源於秦、晉時期,爲了尊崇功臣,所以設立“大司馬”這一稱號來冠名。後來霍光、王鳳等人也效仿此制。漢成帝綏和元年,朝廷賜予“大司馬”印信和官綬,廢除了“將軍”一職。光武帝中興時期,吳漢擔任“大將軍”,後轉爲“大司馬”;景丹爲“驃騎將軍”,地位在三公之下。當時還有衆多“前、後、左、右”將軍,皆負責軍事征伐,事畢即被撤銷。明帝初即位時,任命弟弟東平王劉蒼有賢才,封爲“驃騎將軍”,因其是皇親,地位高於三公,幾年後被免職。章帝即位後,西羌發生叛亂,於是任命舅舅馬防爲“車騎將軍”出征,事後又撤除其職務。和帝即位,任命舅舅竇憲爲“車騎將軍”征討匈奴,地位在三公之下。後來因戰功顯著,升爲“大將軍”,地位高於三公,之後再次征討西羌,戰後被罷官。安帝即位時,西羌再次作亂,又任命舅舅鄧騭爲“車騎將軍”出征,後來因功勞卓著,升爲“大將軍”,地位與竇憲相當,幾年後也被罷免。自安帝時期政治腐敗,開始任命嫡舅耿寶爲“大將軍”,長期駐守京城。順帝即位後,又連續任命皇后家族的父兄弟弟相繼擔任“大將軍”,其地位已與三公相當。
將軍府設長史、司馬各一人,官秩爲千石。司馬負責軍事事務,地位類似太尉。設有從事中郎二人,官秩六百石,職責是作爲參謀參與決策,共設有二十九名掾史,令史及御屬共三十一人,均爲府中常規官吏。此外,還賜予三十名官騎及鼓吹儀仗。所有將軍都設有自己的部隊,其中大將軍設五部,每部設校尉一人,官秩爲二千石;每部設軍司馬一人,官秩爲千石。每部下設“曲”(軍事單位),每個曲設軍候一人,官秩爲六百石;每個“曲”下設“屯”,由屯長一人管理,官秩爲二百石。對於沒有設立校尉的部隊,僅設軍司馬一人。還設有“軍假司馬”、“軍假候”作爲副職。此外,各獨立部隊設有“別部司馬”作爲統軍官,兵員多少根據實際需要隨時調整。每處軍營設有“門侯”負責守衛大門。其他將軍僅在征討時設立,沒有固定編制,也會配備部曲、司馬、軍候等軍官。各將軍的軍府設有負責總管營務的“職吏集”一人,負責全面管理軍隊事務。兵曹掾史主管軍事和兵械事務;稟假掾史主管軍糧供應與禁令事務。此外,還設有“外刺”和“刺奸”官,負責調查和處理罪案。
明帝初期設立“度遼將軍”,原爲保衛投降的南匈奴,後來因邊疆不穩,該職位被長期保留爲常設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