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卷九十二·志·律历中
首先,请允许我纠正一个误解:您提供的文本并非古文,而是现代汉语的叙述性文字,因此实际上并不需要进行古文翻译。它详细描述了东汉时期关于历法改革、历元选择(如庚申元、甲寅元)以及历法实践中的争议与演变过程。
以下是对您所提供内容的准确理解与概括性翻译(以现代汉语呈现,不作古文转译):
公元二年,汉明帝下诏,采纳太史令司马迁、治历专家邓平等人所创的《太初历》,以元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为历元,改用夏历,确立“日法”为八十一分之四十三,设置观测台进行天文观测,验证天象运行,结果《太初历》表现最佳。此后,刘歆深入研究天文,结合《春秋》和《易经》,参考《河图》《洛书》中的“九道”理论,提出“百七十一岁进退六十三分”的周期,每一百七十一岁为一个大周期,其中余数六十三分自然进退。同时,每一百四十四岁超一辰。这一理论在《太初历》实施期间被长期忽视,导致部分观测(如弦望、月食)无法准确预测。
到元和二年(公元87年),由于《太初历》在冬至日位置(在斗宿二十一度)与实际观测(认为应在牵牛星中)严重不符,且在节气上提前一日,影响重大法事判决,汉章帝下诏改用《四分历》。此诏以《河图》《洛书》等图谶为依据,宣称“改行《四分》,以遵尧法,顺孔子奉天之义”。《四分历》以庚申年为元,即孔子获麟之年,作为新历法的起点。
此后,关于历元的争论持续不断。一些人主张应以甲寅为元,认为这是“开辟至获麟”之数的重要标志,并以《命历序》为据,但经考证,此说在时间推算上存在错误,与《乾凿度》《元命苞》等经典记载不符。同时,其所依据的“二十八宿度数”“冬至位置”与当时史官所传的甘石旧文也不符,经天文观测验证,与实际天象不一致。
尽管有争议,朝廷最终认可元和二年诏书,确认《四分历》为正式历法,并以庚申为元,延续使用。该历法至公元119年(九十二年后)仍保持有效性。
后来,太史令张寿王等曾提出甲寅元,但其历法在实际观测中效果不佳,被认定“疏阔”,并遭弹劾。中谒者亶诵也主张用甲寅元,但未被采纳。公卿百官多次议决,均未改变庚申元的使用。
关于月食预测,初期《四分历》沿用《太初历》旧法,以河平癸巳为元,施行五年。永元元年(公元59年),出现闰月误判,天象与历法不合。蒙公乘宗绀上书指出,当月十六日应发生月食,当时历法推算为二月,结果如期而至,被封为“有益官用”,并被采纳。此后,《宗绀法》施行五十六年,至本初元年(公元146年)再次出现误差,开始严重偏移。
此后,常山长史刘洪发明《七曜术》,并创建《八元术》。太史部派遣刘固、冯恂等人考核其方法。刘固所推《月食术》与《七曜术》一致,但在预测上存在误差:如在建武年间,应食于四月,其术推为三月或五月,实际天象显示应为四月,历法错误。
后来,绀的孙子诚提出改进,指出十二月应食,官历推为次年正月,结果如期发生。诚被任命为太史舍人,其法被采纳。
光和二年(公元179年),出现两次阴天,太史官员(如修、张恂)推算月影在三月较近、四月较远,诚主张四月,最终被废其术,改用冯恂的推法。三年后,诚之兄整再次上书,声称三月不应食,应以四月为准。尽管其主张被提交太史部门,但太史官员始终不承认三月更近,忽视实际观测事实。天象以“可见”为标准,即“食当以见为正”。
朝廷下诏太常府组织专家会议,重新考核资料,公正评定术法优劣。会中,冯恂和诚分别陈述。冯恂的术法以“五千六百四十个月,九百六十一食”为法,经过修正后,推算出建武以来共三百二十七次食,其中十五次错误;诚的术法以“百三十五月,二十三食”为法,通过调整计算,符合多数食现象。二者的术法均未完全准确,但都与实际观测相符。
最终,太常府决议:“以实际可见的月食现象为判断标准,应以诚术为准,废止冯恂术”,并下令施行。冯恂、诚上书反对,称不应变更,后经永安台复查,证实他们言论失实,被追责——冯恂与诚各需缴纳两个月的俸禄作为赎罪,诚之兄整被调任为左校。
此后,由刘洪主持,正式采用诚术,该术法在实际应用中逐步稳定,成为后世《月令》《月食表》的重要基础。
另有一段记录,万年公乘王汉编撰《月食注》,自章和元年到光和年间,共九十三年,合计一百九十六次月食,以“己巳年”为元进行推算。太史令修上奏称,王汉所注与实际天象不一致的有二事,误将相同天象视为不同有二十九处。朝廷下诏刘洪与王汉共同核对,要求其验证“己巳年”是否能更精确地推算。刘洪上奏称:
以“己巳”元推算,对应《考灵曜》中的“旃蒙之岁”,即“乙卯年”元,与甲寅元互为经纬。但此二者在天象推演上明显失准,难以达到“追天”的精确程度。孔子所言“纬书一事二端”,正说明历法兴废随天道而变。如甲寅元适用于孔子时代,己巳元用于秦代,汉初沿用,后在元封年间因计算错误而更易《太初历》,符合“三百岁改宪”之说。甲寅、己巳虽有图谶支持,但年代推算略显模糊,后世学者多凭传闻,无法准确校正。再者,己巳元与甲寅元之间的节气差达“百五十二分之三”,朔望值相差“三百四”,中节余数二十九,难以完全匹配,其准确性受到质疑。
最后,刘洪指出:尽管“己巳元”拥有先人所传的“师法”,但若不能实际验证,其效果与无异,且推算结果仍与实际天象差距较大。他建议放弃此法,回归实测。
因此,朝廷下令将王汉送回原籍。
——总结:
该段文字系统记录了东汉时期历法改革的核心事件,从《太初历》到《四分历》的更替、历元之争(庚申元 vs 甲寅元)、月食预测的演变,以及多位学者(如宗绀、诚、恂、洪、王汉)在历法制定与实测中的贡献与争议。其核心价值在于展示了中国古代天文学与历法学发展的实证特征:历法并非凭空制定,而是不断通过天文观测、实测对比和争议修正,逐步走向科学化与精细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