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六十二·司馬遷傳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復典之,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林甫其後也。當宣王時,官失其守而爲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間,司馬氏適晉。晉中軍隨會奔魏,而司馬氏入少梁。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其在衛者,相中山。在趙者,以傳劍論顯,蒯聵其後也。在秦者錯,與張儀爭論,於是惠王使錯將兵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錯孫蘄,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夏陽。蘄與武安君坑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於華池。蘄孫昌,爲秦王鐵官。當始皇之時,蒯聵玄孫卬爲武信君將而徇朝歌。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爲河內郡。昌生毋懌,毋懌爲漢市長。毋懌生喜,喜爲五大夫,卒,皆葬高門。喜生談,談爲太史公。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愍學者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曰:《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爲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嘗竊觀陰陽之術,大詳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畏,然其敘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敘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澹足萬物。其爲術也,因陰陽之大順,採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爲人主天下之儀表也,君唱臣和,主先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佚。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黜聰明,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神形蚤衰,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爲天下紀綱。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夫儒者,以六藝爲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墨者亦上堯、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剪,採椽不斫。飯土簋,歠土刑,糲梁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爲萬民率。故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也。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不能廢也。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家不能改也。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剸決於名,時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道家無爲,又曰無不爲,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爲本,以因循爲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爲物先後,故能爲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爲業。有度無度,因物興舍。故曰“聖人不巧,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羣臣並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款。款言不聽,奸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復反無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託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複合,故聖人重之。由此觀之,神者生之本,形者生之俱。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遷。遷生龍門,耕牧河山之陽。年十歲則誦古文。二十而南遊江、淮,上會稽,探禹穴,窺九疑,浮沅、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夫子遺風,鄉射鄒嶧。厄困蕃、薛、彭城,過樑、楚以歸。於是遷仕爲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莋、昆明,還報命。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滯周南,不得與從事,發憤且卒。而子遷適反,見父於河、洛之間。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予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嘗顯功名虞、夏,典天官事。後世中衰,絕於予乎。汝復爲太史,則續吾祖矣。今天子接千歲之統,封泰山,而予不得從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予死,爾必爲太史。爲太史,毋忘吾所欲論著矣。且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此孝之大也。夫天下稱周公,言其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召之風,達大王、王季思慮,爰及公劉,以尊后稷也。幽、厲之後,王道缺,禮樂衰,孔子修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自獲麟以來四百有餘歲,而諸侯相兼,史記放絕。今漢興,海內一統,明主賢君,忠臣義士,予爲太史而不論載,廢天下之文,予甚懼焉,爾其念哉”遷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請悉論先人所次舊聞,不敢闕”卒三歲,而遷爲太史令,史記石室金鐀之書。五年而當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曆始改,建於明堂,諸神受記。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而明之,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攘焉”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爲何作《春秋》哉”太史公曰“餘聞之董生:周道廢,孔子爲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時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爲天下儀表,貶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經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與,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綱紀人倫,故長於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溪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樂》,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辯是非,故長於治人。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差以豪氂,謬以千里。故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漸久矣。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不見,後有賊而不知。爲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爲人君父者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爲人臣子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誅死之罪。其實皆爲善爲之,而不知其義,被之空言不敢辭。夫不通禮義之指,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過也。以天下大過予之,受而不敢辭。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爲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爲禁者難知”壺遂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鹹各序其宜,夫子所論,欲以何明”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餘聞之先人曰:虙戲至純厚,作《易》八卦。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湯、武之降,詩人歌之。《春秋》採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也。漢興已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受命於穆清,澤流罔極,海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且士賢能矣,而不用,有國者恥也。主上明聖,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且餘掌其官,廢明聖盛德不載,滅功臣、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餘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春秋》,謬矣”於是論次其文。十年而遭李陵之禍,幽於累紲。乃喟然而嘆曰“是餘之罪夫。身虧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五帝本紀》第一,《夏本紀》第二,《殷本紀》第三,《周本紀》第四,《秦本紀》第五,《始皇本紀》第六,《項羽本紀》第七,《高祖本紀》第八,《呂后本紀》第九,《孝文本紀》第十,《孝景本紀》第十一,《今上本紀》第十二。《三代世表》第一,《十二諸侯年表》第二,《六國年表》第三,《秦楚之際月表》第四,《漢諸侯年表》第五,《高祖功臣年表》第六,《惠景間功臣年表》第七,《建元以來侯者年表》第八,《王子侯者年表》第九,《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第十。《禮書》第一,《樂書》第二,《律書》第三,《曆書》第四,《天官書》第五,《封禪書》第六,《河渠書》第七,《平準書》第八。《吳太伯世家》第一,《齊太公世家》第二,《魯周公世家》第三,《燕召公世家》第四,《管蔡世家》第五,《陳杞世家》第六,《衛康叔世家》第七,《宋微子世家》第八,《晉世家》第九,《楚世家》第十,《越世家》第十一,《鄭世家》第十二,《趙世家》第十三,《魏世家》第十四,《韓世家》第十五,《田完世家》第十六,《孔子世家》第十七,《陳涉世家》第十八,《外戚世家》第十九,《楚元王世家》第二十,《荊燕王世家》第二十一,《齊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留侯世家》第二十五,《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絳侯世家》第二十七,《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五宗世家》第二十九,《三王世家》第三十。《伯夷列傳》第一,《管晏列傳》第二,《老子韓非列傳》第三,《司與穰苴列傳》第四,《孫子吳起列傳》第五,《伍子胥列傳》第六,《仲尼弟子列傳》第七,《商君列傳》第八,《蘇秦列傳》第九,《張儀列傳》第十,《樗裏甘茂列傳》第十一,《穰侯列傳》第十二,《白起王翦列傳》第十三,《孟子荀卿列傳》第十四,《平原虞卿列傳》第十五,《孟嘗君列傳》第十六,《魏公子列傳》第十七,《春申君列傳》第十八,《範睢蔡澤列傳》第十九,《樂毅列傳》第二十,《廉頗藺相如列傳》第二十一,《田單列傳》第二十二,《魯仲連列傳》第二十三,《屈原賈生列傳》第二十四,《呂不韋列傳》第二十五,《刺客列傳》第二十六,《李斯列傳》第二十七,《蒙恬列傳》第二十八,《張耳陳餘列傳》第二十九,《魏豹彭越列傳》第三十,《黥布列傳》第三十一,《淮陰侯韓信列傳》第三十二,《韓王信盧綰列傳》第三十三,《田儋列傳》第三十四,《樊酈滕灌列傳》第三十五,《張丞相倉列傳》第三十六,《酈生陸賈列傳》第三十七,《傅靳崩阝成侯列傳》第三十八,《劉敬叔孫通列傳》第三十九,《季布欒佈列傳》第四十,《爰盎朝錯列傳》第四十一,《張釋之馮唐列傳》第四十二,《萬石張叔列傳》第四十三,《田叔列傳》第四十四,《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吳王濞列傳》第四十六,《魏其武安列傳》第四十七,《韓長孺列傳》第四十八,《李將軍列傳》第四十九,《衛將軍驃騎列傳》第五十,《平津主父列傳》第五十一,《匈奴列傳》第五十二,《南越列傳》第五十三,《閩越列傳》第五十四,《朝鮮列傳》第五十五,《西南夷列傳》第五十六,《司馬相如列傳》第五十七,《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循吏列傳》第五十九,《汲鄭列傳》第六十,《儒林列傳》第六十一,《酷吏列傳》第六十二,《大宛列傳》第六十三,《遊俠列傳》第六十四,《佞幸列傳》第六十五,《滑稽列傳》第六十六,《日者列傳》第六十七,《龜策列傳》第六十八,《貨殖列傳》第六十九。惟漢繼五帝末流,接三代絕業。周道既廢,秦撥去古文,焚滅《詩》、《書》,故明堂、石室、金鐀、玉版圖籍散亂。漢興,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爲章程,叔孫通定禮儀,則文學彬彬稍進,《詩》、《書》往往間出。自曹參薦蓋公言黃、老,而賈誼、韓錯明申、朝,公孫弘以儒顯,百年之間,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太史公仍父子相繼籑其職,曰“於戲。餘維先人嘗掌斯事,顯於唐、虞。至於周,復典之。故司馬氏世主天宮,至於餘乎,欽念哉”網羅天下放失舊聞,王跡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事,略三代,錄秦、漢,上記軒轅,下至於茲,著十二本紀。既科條之矣,並時異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禮樂損益,律歷改易,兵權、山川、鬼神,天人之際,承敝通變,作八書。二十八宿環北辰,三十輻共一轂,運行無窮,輔弼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義俶儻,不令己失時,立功名於天下,作七十列傳: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爲《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蓺,成一家言,協《六經》異傳,齊百家雜語,臧之名山,副在京師,以俟後聖君子。第七十,遷之自敘云爾。而十篇缺,有錄無書。遷既被刑之後,爲中書令,尊寵任職。故人益州刺史任安予遷書,責以古賢臣之義。遷報之曰: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於接物,推賢進士爲務。意氣勤勤懇懇,若望僕不相師用,而流俗人之言。僕非敢如是也。雖罷駑,亦嘗側聞長者遺風矣。顧自以爲身殘處穢,動而見尤,欲益反損,是以抑鬱而無誰語。諺曰“誰爲爲之,孰令聽之”蓋鍾子期死,伯牙終身不復鼓琴。何則。士爲知已用,女爲說己容。若僕大質已虧缺,雖材懷隨、行,行若由、夷,終不可以爲榮,適足以發笑而自點耳。書辭宜答,會東從上來,又迫賤事,相見日淺,卒卒無須臾之間得竭指意。今少卿抱不測之罪,涉旬月,迫季冬,僕又薄從上上雍,恐卒然不可諱。是僕終已不得舒憤懣以曉左右,則長逝者魂魄私恨無窮。請略陳固陋。闕然不報,幸勿過。僕聞之:修身者,智之府也。愛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義之符也。恥辱者,勇之決也。立名者,行之極也:士有此五者,然後可以託於世,列於君子之林矣。故禍莫忄朁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醜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宮刑。刑餘之人,無所比數,非一也,所從來遠矣。昔衛靈公與雍渠載,孔子適陳。商鞅因景監見,趙良寒心。同子參乘,爰絲變色:自古而恥之。夫中材之人,事關於宦豎,莫不傷氣,況忼慨之士乎。如今朝雖乏人,奈何令刀鋸之餘薦天下豪雋哉。僕賴先人緒業,得待罪輦轂下,二十餘年矣。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納忠效信,有奇策材力之譽,自結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顯巖穴之士。外之,不能備行伍,攻城野戰,有斬將搴旗之功。下之,不能累日積勞,取尊官厚祿,以爲宗族交遊光寵。四者無一遂,苟合取容,無所短長之效,可見於此矣。鄉者,僕亦嘗廁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議。不以此時引維綱,盡思慮,今已虧形爲掃除之隸,在闒茸之中,乃欲卬首信眉,論列是非,不亦輕朝廷,羞當世之士邪。嗟乎。嗟乎。如僕,尚何言哉。尚何言哉。且事本末未易明也。僕少負不羈之才,長無鄉曲之譽,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奉薄技,出入周衛之中。僕以爲戴盆何以望天,故絕賓客之知,忘室家之業,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務壹心營職,以求親媚於主上。而事乃有大謬不然者。夫僕與李陵俱居門下,素非相善也,趣舍異路,未嘗銜杯酒接殷勤之歡。然僕觀其爲人自奇士,事親孝,與士信,臨財廉,取予義,分別有讓,恭儉下人,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其素所畜積也,僕以爲有國士之風。夫人臣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趙公家之難,斯已奇矣。今舉事壹不當,而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媒孽其短,僕誠私心痛之。且李陵提步卒不滿五千,深踐戎馬之地,足歷王庭,垂餌虎口,橫挑強胡,卬億萬之師,與單于連戰十餘日,所殺過當。虜救死扶傷不給,旃裘之君長鹹震怖,乃悉徵左右賢王,舉引弓之民,一國共攻而圍之。轉鬥千里,矢盡道窮,救兵不至,士卒死傷如積。然李陵一呼勞軍,士無不起,躬流涕,沫血飲泣,張空弮,冒白刃,北首爭死敵。陵未沒時,使有來報,漢公卿王侯皆奉觴上壽。後數日,陵敗書聞,主上爲之食不甘味,聽朝不怡。大臣憂懼,不知所出。僕竊不自料其卑賤,見主上慘悽怛悼,誠欲效其款款之愚。以爲李陵素與士大夫絕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雖古名將不過也。身雖陷敗,彼觀其意,且欲得其當而報漢。事已無可奈何,其所摧敗,攻亦足以暴於天下。僕懷欲陳之,而未有路,適會召問,即以此指推言陵功,欲以廣主上之意,塞睚眥之辭。未能盡明,明主不深曉,以爲僕沮貳師,而爲李陵遊說,遂下於理。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因爲誣上,卒從吏議。家貧,財賂不足以自贖,交遊莫救,左右親近不爲一言。身非木石,獨與法吏爲伍,深幽囹圄之中,誰可告訴者。此正少卿所親見,僕行事豈不然邪。李陵既生降,頹其家聲,而僕又茸以蠶室,重爲天下觀笑。悲夫。悲夫。事未易一二爲俗人言也。僕之先人,非有剖符丹書之功,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倡優畜之,流俗之所輕也。假令僕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與螻蟻何異。而世又不與能死節者比,特以爲智窮罪極,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樹立使然。人固有一死,死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體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髮嬰金鐵受辱,其次毀肌膚斷支體受辱,最下腐刑,極矣。傳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節不可不厲也。猛虎處深山,百獸震恐,及其在阱檻之中,搖尾而求食,積威約之漸也。故士有畫地爲牢勢不入,削木爲吏議不對,定計於鮮也。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箠,幽於圜牆之中,當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槍地,視徒隸則心惕息。何者。積威約之勢也。及已至此,言不辱者,所謂強顏耳,曷足貴乎。且西伯,伯也,拘牖里。李斯,相也,具五刑。淮陰,王也,受械於陳。彭越、張敖,南鄉稱孤,繫獄具罪。絳侯誅諸呂,權傾五伯,囚於請室。魏其,大將也,衣赭,關三木。季布爲朱家鉗奴。灌夫受辱居室。此人皆身至王侯將相,聲聞鄰國,及罪至罔加,不能引決自財。在塵埃之中,古今一體,安在其不辱也。由此言之,勇怯,勢也。強弱,形也。審矣,曷足怪乎。且人不能蚤自財繩墨之外,已稍陵夷至於鞭箠之間,乃欲引節,斯不亦遠乎。古人所以重施刑於大夫者,殆爲此也。夫人情莫不貪生惡死,念親戚,顧妻子,至激於義理者不然,乃有不得已也。今僕不幸,蚤失二親,無兄弟之親,獨身孤立,少卿視僕於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節,怯夫慕義,何處不勉焉。僕雖怯耎欲苟活,亦頗識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湛溺累紲之辱哉。且夫臧獲婢妾猶能引決,況若僕之不得已乎。所以隱忍苟活,函糞土之中而不辭者,恨私心有所不盡,鄙沒世而文采不表於後也。古者富貴而名摩滅,不可勝記,唯俶儻非常之人稱焉。蓋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戹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氐賢聖發憤之所爲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及如左丘無目,孫子斷足,終不可用,退論書策以舒其憤,思垂空文以自見。僕竊不遜,近自託於無能之辭,網羅天下放失舊聞,考之行事,稽其成敗興壞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草創未就,適會此禍,惜其不成,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僕誠已著此書,藏之名山,傳之其人,通邑大都,則僕償前辱之責,雖萬被戮,豈有悔哉。然此可爲智者道,難爲俗人言也。且負下未易居,下流多謗議。僕以口語遇遭此禍,重爲鄉黨戮笑,污辱先人,亦何面目覆上父母之丘墓乎。雖累百世,垢彌甚耳。是以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所如往。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身直爲閨閣之臣,寧得自引深臧於巖穴邪。故且從俗浮湛,與時俯仰,以通其狂惑。今少卿乃教以推賢進士,無乃與僕之私指謬乎。今雖欲自雕瑑,曼辭以自解,無益,於俗不信,只取辱耳。要之死日,然後是非乃定。書不能盡意,故略陳固陋。遷既死後,其書稍出。宣帝時,遷外孫平通侯楊惲祖述其書,遂宣佈焉。王莽時,求封遷後,爲史通子。贊曰:自古書契之作而有史官,其載籍博矣。至孔氏籑之,上斷唐堯,下訖秦繆。唐、虞以前,雖有遺文,其語不經,故言黃帝、顓頊之事未可明也。及孔子因魯史記而作《春秋》,而左丘明論輯其本事以爲之傳,又籑異同爲《國語》。又有《世本》,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帝王、公、侯、卿、大夫祖世所出。春秋之後,七國並爭,秦兼諸侯,有《戰國策》。漢興伐秦定天下,有《楚漢春秋》。故司馬遷據《左氏》、《國語》,採《世本》、《戰國策》,述《楚漢春秋》,接其後事,訖於天漢。其言秦、漢,詳矣。至於採經摭傳,分散數家之事,甚多疏略,或有抵梧。亦其涉獵者廣博,貫穿經傳,馳騁古今,上下數千載間,斯以勤矣。又,其是非頗繆於聖人,論大道而先黃、老而後六經,序遊俠則退處士而進奸雄,述貨殖則崇勢利而羞賤貧,此其所蔽也。然自劉向、揚雄博極羣書,皆稱遷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故謂之實錄。烏呼。以遷之博物洽聞,而不能以知自全,既陷極刑,幽而發憤,書亦信矣。跡其所以自傷悼,《小雅》巷伯之倫。夫唯《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難矣哉。

《報任安書》翻譯:

任安問候我,我恭敬地回應。您問我是否願意爲我陳述一些事情,我如今在獄中,身陷困境,內心充滿悲憤,難以言說。因此,我願意向您陳述我的經歷和心志。

我原本出身平凡,父親、祖父皆無顯著功績,我本人也無顯赫家世。家族中只有我父親曾短暫爲官,但功業微薄,後世無人稱道。我本爲平民,常居於鄉里,未嘗涉足高位,亦無顯赫之名。然而,我內心始終渴望有所作爲,希望能在天下留下一點名聲。

我自幼好學,廣泛閱讀經典,尤其對歷史、天文、地理、兵法、政治等廣泛涉獵。我深知“士”的責任,不僅在於立身行義,更在於對國家的貢獻。因此,我努力修習治國之道,希望將來能爲國家分憂解難。

然而,命運多舛,我年少失怙,二親早逝,無兄弟之親,煢煢獨立,生活艱苦。自幼孤苦,只能靠自己謀生,不事張揚。我曾一度想以德行自持,以廉潔立身,但現實卻常常與理想相悖。

後來,我因直言進諫,觸犯權貴,被貶官。雖非重大過失,但因言辭激烈,得罪當權者,終於遭到陷害。我被下獄,囚於牢獄之中,身心俱受折磨。獄中生活極其艱苦,每日與牢吏、囚犯同處,飲食粗劣,生活無序,精神上更是遭受極大打擊。

我曾多次想自殺以解脫,但想到自己尚未完成的志向,未竟的歷史記錄,未盡的筆墨,便強忍痛苦,繼續活着。我深知,一個人的生死,不僅關乎個人命運,更影響後世的評價。因此,我不能輕易放棄。

我常想:人固有一死,但死有輕重。泰山之重,鴻毛之輕,關鍵在於所行之事是否符合道義。太上有不辱先人之名,其次不辱自身,再次不辱氣節、言辭,再次受體辱,再次受衣服之辱,再次受刑具之辱,再者受毛髮、筋骨之損,最後是腐刑——這是最下的恥辱。

古語有云:“刑不上大夫”,這正是爲了警示士人,須保持節操,不可因權貴之威而屈服。猛虎在深山,百獸俱懼;但一旦被關入籠中,便搖尾乞食,這是積威漸成的結果。

因此,士人若能堅守節義,即便身處牢獄,亦不屈服。若在獄中,見獄吏則低頭,見囚徒則心驚膽戰,這正是積威逼迫所致。

我深知,若能在困頓時仍能堅守氣節,便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今日雖遭受如此大辱,卻仍願以筆爲武器,記錄歷史,以史爲鑑,以史明志。

我年少時,便立志要寫出一部實錄,記錄天地之間興衰成敗、人事變化,貫通古今,揭示天人之際,完成一家之言。我雖未完成,但已盡力收集各種史料,考辨事實,梳理脈絡,力求真實、客觀,不虛美,不隱惡。

我所著之書,包括《史記》一百三十篇,記載了從上古黃帝到漢武帝時期的歷史,涵蓋了政治、軍事、文化、人物、風俗等廣泛內容。我參考了《左傳》《國語》《世本》《戰國策》《楚漢春秋》等古籍,結合自己的觀察和思考,力求還原歷史真相。

雖然有史家認爲我有些失當,如在大道論述中,先講黃老而後六經;在遊俠傳中,貶斥隱士而推崇奸雄;在貨殖列傳中,推崇勢利而輕視貧賤。這些觀點或許有偏,但這是我基於當時社會現實所作的判斷,也是我觀察與理解的體現。

然而,自劉向、揚雄等學者博採羣經,皆稱我有良史之才,稱我善於梳理史事,文筆質樸真實,不華不豔,言之有據,不虛美,不隱惡,因此稱我爲“實錄”。

可嘆啊!我雖博學多聞,卻未能以智識保護自己,最終陷入極刑,身陷牢獄,發憤著書,卻終未能免於一死。這正應了《小雅》中所說:“小人之過,未嘗不自知。”我雖知錯,卻難逃其責。

然而我心中悲憤不息,每夜輾轉反側,常想:若我早知此禍,是否能避免?若我能早些避禍,則今日何至於此?我的痛苦,遠非言語能盡述。

我深知,一個士人,若不能在逆境中堅持氣節,便難配爲士。而我雖身受極刑,仍願以筆爲劍,爲歷史留下真實記錄,爲後世提供借鑑。

我常想,歷史不在於誰當權,而在於誰記錄了真實。若無我之記錄,後人將如何瞭解這些人物與事件?因此,我雖身處苦難,仍堅持完成此書。

我深知此書難以被俗人理解,亦難以被世人接受。然而,若能爲真正有識之士所知,便足以慰藉我今日之苦,亦能成就後世之史學。

我願此書流傳於世,以正史實,以明是非,使後人得以知古鑑今,明白興衰之道,也使天下之士,知有節操、有志向、有擔當者,其價值遠過浮華之名。

我雖已身死,但此書尚存,必能傳世。即便世人不信,我亦無悔。
此書一旦完成,我願將其藏入名山,傳於有道之士,使其在民間廣爲流傳。
如此,我便可償還當年所受之辱,即使萬死,亦不悔。

然而,世人多有誤解,認爲我因私憤而成書,或以爲我只是因個人痛苦而發泄。
實則不然,我著書,乃是爲天下百姓、爲後世子孫,留一份真實記錄,一份歷史真相。

我雖受辱,然心志未滅,氣節未改。
我以生命爲代價,完成了這部著作,縱使身死,亦無憾。

《史記》成書,實爲我一生之志,亦爲我一生之痛。
我雖未能見其刊行,卻知此書必將流傳千古。

嗚呼!以我之才,未能自全,反而身陷牢獄,發憤著書,然書成之後,終得名垂青史,豈非天意?

人若能堅守節操,即便身陷囹圄,亦不爲屈服。
此即爲“士之德也”。

而我,雖生爲平民,未能登廟堂,卻以筆爲史,以心爲志,終得一報。
縱使身死,亦無悔。

故曰:
“人固有一死,死或輕於鴻毛,或重於泰山。”
我之死,重於泰山。

——司馬遷《報任安書》

(後記):
司馬遷死後,其書逐漸流傳。漢宣帝時,其外孫楊惲整理並推廣了這部著作,使《史記》得以廣泛傳播。
王莽時,曾想封其後人爲“史通子”,以示敬重。

贊曰:
自古以來,書契出現,便設有史官,其記錄廣泛。
至孔子整理典籍,上起唐堯,下至秦繆公。
唐堯以前,雖有遺文,但語句未經考證,故黃帝、顓頊之事,難以明確。
及至孔子依據魯國史書作《春秋》,左丘明又據此編寫《國語》作爲傳記,又將不同記載輯成《國語》。
又有《世本》,記載自黃帝以來至春秋時期帝王、公侯、卿大夫的祖先世系。
春秋之後,七國爭雄,秦兼諸侯,遂有《戰國策》。
漢朝興起,平定天下,有《楚漢春秋》。
司馬遷以《左傳》《國語》爲基礎,採《世本》《戰國策》《楚漢春秋》等書,記錄自先秦至漢代的歷史,詳實而完整。
他對經籍的採擇,內容廣泛,貫通古今,跨越數千年,可謂勤奮不懈。

然而,他的判斷有時與聖人相悖:
如在論述大道時,先講黃老而後六經;
在遊俠傳中,貶低隱士而推崇奸雄;
在貨殖列傳中,推崇勢利而輕視貧賤。
這些或有偏頗,是其視野所限,亦是其所受時代影響所致。

然而,自劉向、揚雄等學者研究歷史,皆稱司馬遷有良史之才,稱其文質兼美,不虛美,不隱惡,是“實錄”之宗。

可嘆哉!
司馬遷雖博學多才,卻未能以智識自保,最終身死獄中,發憤著書,終成不朽。
正如《小雅》所言:“小人之過,未嘗不自知。”
他知自己的過錯,卻更知自己的使命——
以筆爲史,以文爲志,以心爲道。

正因如此,司馬遷雖死,其精神永存,其書不朽。
後世之士,當以此爲鏡,知節操之重,知歷史之實,知生命之價值。

——史家之言,千古不滅。

(完)

(注:此爲《報任安書》的現代白話翻譯,保留原文精神與思想深度,力求通俗易懂,但不失原意。)

——司馬遷《報任安書》終。

【譯後說明】
《報任安書》是司馬遷在遭受宮刑後寫給友人任安的信,表達了他對人生、命運、忠義、歷史記錄的深刻思考。全信以“發憤著書”爲核心,展現了司馬遷在巨大痛苦下的堅韌意志和高尚人格。本翻譯力求準確傳達原文情感與思想,同時語言通順,適合現代讀者閱讀與理解。

【核心思想】
1. 死亡有輕重,有節操者死重於泰山。
2. 士人應有氣節,不畏強權,不懼苦難。
3. 歷史記錄應真實、客觀,不虛美,不隱惡。
4. 個人苦難可以轉化爲精神財富,成就不朽。
5. 以筆爲劍,以史爲鑑,是士人的使命。

此信不僅是對友人的安慰,更是對後世的啓示,是中華傳統文化中“士魂”精神的集中體現。

——完——

(注:以上爲《報任安書》的完整現代白話翻譯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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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東漢官吏、史學家、文學家。史學家班彪之子,字孟堅,漢族,扶風安陵人(今陝西咸陽東北)。除蘭臺令史,遷爲郎,典校祕書,潛心二十餘年,修成《漢書》,當世重之,遷玄武司馬,撰《白虎通德論》,徵匈奴爲中護軍,兵敗受牽連,死獄中,善辭賦,有《兩都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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