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
《易》敘宓羲、神農、黃帝作教化民,而《傳》述其官,以爲宓羲龍師名官,神農火師火名,黃帝雲師雲名,少昊鳥師鳥名。自顓頊以來,爲民師而命以民事,有重黎、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書》載唐、虞之際,命羲、和四子順天文,授民時。盜四嶽,以舉賢材,揚側陋。十有二牧,柔遠能邇。禹作司空,平水土。棄作后稷,播百穀。卨作司徒,敷五教。咎繇作士,正五刑。垂作共工,利器用。益作朕虞,育草木鳥獸。伯夷作秩宗,典三禮。夔典樂,和神人。龍作納言,出入帝命。夏、殷亡聞焉,周官則備矣。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爲六卿,各有徒屬職分,用於百事。太師、太傅、太保,是爲三公,蓋參天子,坐而議政,無不總統,故不以一職爲官名。又立三少爲之副,少師、少傅、少保,是爲孤卿,與六卿爲九焉。記曰三公無官,言有其人然後充之,舜之於堯,伊尹於湯,周公、召公於周,是也。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爲三公。四嶽謂四方諸侯。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並爭,各變異。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漢因循而不革,明簡易,隨時宜也。其後頗有所改。王莽篡位,慕從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亂亡。故略表舉大分,以通古今,備溫故知新之義雲。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置一丞相。有兩長史,鞦韆石。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宣帝地節三年置大司馬,不冠將軍,亦無印綬官屬。成帝綏和元年初賜大司馬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將軍。哀帝建平二年復去大司馬印綬、官屬,冠將軍如故。元壽二年復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位在司徒上。有長史,秩千石。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有兩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祕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置長史如中丞,官職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復爲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復爲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長史。侍御史有繡衣直指,出討奸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太傅,古官,高後元年初置,金印紫綬。後省,八年復置。後省,哀帝元壽二年復置。位在三公上。太師、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綬。太師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前後左右將軍,皆週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綬。漢不常置,或有前後,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有長史,秩千石。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醫六令丞,又均官、都水兩長丞,又諸廟寢園食宮令長丞,有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又博士及諸陵縣皆屬焉。景帝中六年更名太祝爲祠祀,武帝太初元年更曰廟祀,初置太卜。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宣帝黃龍元年稍增員十二人。元,帝永光元年分諸陵邑屬三輔。王莽改太常曰秩宗。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戶,有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勳。屬官有大夫、郎、謁者,皆秦官。又期門、羽林皆屬焉。大夫掌論議,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皆無員,多至數十人。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諫大夫,秩比八百石,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爲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太中大夫秩比千石如故。郎掌守門戶,出充車騎,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皆無員,多至千人。議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將,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車、戶、騎三將,秩皆比千石。謁者掌賓贊受事,員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僕射,秩比千石。期門掌執兵送從,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比郎,無員,多至千人,有僕射,秩比千石。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賁郎,置中郎將,秩比二千石。羽林掌送從,次期門,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營騎,後更名羽林騎。又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羽林有令丞。宣帝令中郎將、騎都尉監羽林,秩比二千石。僕射,秦官,自侍中、尚書、博士、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課之,軍屯吏、騶、宰、永巷宮人皆有,取其領事之號。衛尉,秦官,掌宮門衛屯兵,有丞。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後元年復爲衛尉。屬官有公車司馬、衛士、旅賁三令丞。衛士三丞。又諸屯衛候、司馬二十二官皆屬焉。長樂、建章、甘泉衛尉皆掌其宮,職略同,不常置。太僕,秦官,掌輿馬,有兩丞。屬官有大廄、未央、家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車府、路軨、騎馬、駿馬四令丞。又龍馬、閒駒、橐泉、騊駼、承華五監長丞。又邊郡六牧師菀令各三丞。又牧橐、昆趶歋丞皆屬焉。中太僕掌皇太后輿馬,不常置也。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馬爲馬挏馬,初置路軨。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監,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復爲廷尉。宣帝地節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壽二年復爲大理。王莽改曰作士。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及郡邸長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爲大行令,初置別火。王莽改大鴻臚曰典樂。初,置郡國邸屬少府,中屬中尉,後屬大鴻臚。宗正,秦官,掌親屬,有丞。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屬官有都司空令丞,內官長丞。又諸公主家令、門尉皆屬焉。王莽並其官於秩宗。初,內官屬少府,中屬主爵,後屬宗正。治粟內史,秦官,掌谷貨,有兩丞。景帝后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農。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丞。又郡國諸倉農監、都水六十五官長丞皆屬焉。騪粟都尉,武帝軍官,不常置。王莽改大司農曰羲和,後更爲納言。初,斡官屬少府,中屬主爵,後屬大司農。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共養,有六丞。屬官有尚書、符節、太醫、太官、湯官、導官、樂府、若盧、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東織、西織、東園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長丞,又上林中十池監,又中書謁者、黃門、鉤盾、尚方、御府、永巷、內者、宦者八官令丞。諸僕射、署長、中黃門皆屬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爲考工,左弋爲佽飛,居室爲保宮,甘泉居室爲昆臺,永巷爲掖廷。佽飛掌弋射,有九丞兩尉,太官七丞,昆臺五丞,樂府三丞,掖廷八丞,宦者七丞,鉤盾五丞兩尉。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書謁者令爲中謁者令,初置尚書,員五人,有四丞。河平元年省東織,更名西織爲織室。綏和二年,哀帝省樂府。王莽改少府曰共工。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師,有兩丞、候、司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屬官有中壘、寺互、武庫、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庫有三丞,中壘兩尉。又式道左右中候、候丞及左右京輔都尉、尉丞兵卒皆屬焉。初,寺互屬少府,中屬主爵,後屬中尉。自太常至執金吾,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太子太傅、少傅,古官。屬官有太子門大夫、庶子、先馬、舍人。將作少府,秦官,掌治宮室,有兩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將作大匠。屬官有石庫、東園主章、左右前後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長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東園主章爲木工。成帝陽朔三年省中候及左右前後中校五丞。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屬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僕、中盾、衛率、廚廄長丞,又中長秋、私府、永巷、倉、廄、祠祀、食官令長丞。諸宦官皆屬焉。成帝鴻嘉三年省詹事官,並屬大長秋。長信詹事掌皇太后宮,景帝中六年更名長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更名長樂少府。將行,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長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典屬國,秦官,掌蠻夷降者。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復增屬國,置都尉、丞、候、千人。屬官,九譯令。成帝河平元年省並大鴻臚。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屬官有上林、均輸、御羞、禁圃、輯濯、鍾官、技巧、六廄、辯銅九官令丞。又衡官、水司空、都水、農倉,又甘泉上林、都水七官長丞皆屬焉。上林有八丞十二尉,均輸四丞,御羞兩丞,都水三丞。禁圃兩尉,甘泉上林四丞。成帝建始二年省技巧、六廄官。王莽改水衡都尉曰予虞。初,御羞、上林、衡官及鑄錢皆屬少府。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內史。右內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屬官有長安市、廚兩令丞,又都水、鐵官兩長丞。左內史更名左馮翊,屬官有廩犧令丞尉。又左都水、鐵官、雲壘、長安四市四長丞皆屬焉。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風,治內史右地。屬官有掌畜令丞。又右都水、鐵官、廄、雍廚四長丞皆屬焉。與左馮翊、京兆尹是爲三輔,皆有兩丞。列侯更屬大鴻臚。元鼎四年更置三輔都尉、都尉丞各一人。自太子太傅至右扶風,皆秩二千石,丞六百石。護軍都尉,秦官,武帝元狩四年屬大司馬,成帝綏和元年居大司馬府比司直,哀帝元壽元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護軍。司隸校尉,周官,武帝徵和四年初置。持節,從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蠱,督大奸猾。後罷其兵。察三輔、三河、弘農。元帝初元四年去節。成帝元延四年省。綏和二年,哀帝復置,但爲司隸,冠進賢冠,屬大司空,比司直。城門校尉掌京師城門屯兵,有司馬、十二城門候。中壘校尉掌北軍壘門內,外掌西域。屯騎校尉掌騎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門屯兵。越騎校尉掌越騎。長水校尉掌長水宣曲胡騎。又有胡騎校尉,掌池陽胡騎,不常置。射聲校尉掌待詔射聲士。虎賁校尉掌輕車。凡八校尉,皆武帝初置,有丞、司馬。自司隸至虎賁校尉,秩皆二千石。西域都護加官,宣帝地節二年初置,以騎都尉、諫大夫使護西域三十六國,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馬、候、千人各二人。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年置,有丞、司馬各一人,候五人,秩比六百石。奉車都尉掌御乘輿車,駙馬都尉掌駙馬,皆武帝初置,秩比二千石。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將軍、卿大夫、將、都尉、尚書、太醫、太官令至郎中,亡員,多至數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諸曹受尚書事,諸吏得舉法,散騎騎並乘輿車。給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中黃門有給事黃門,位從將大夫。皆秦制。爵: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皆秦制,以賞功勞。徹侯金印紫綬,避武帝諱,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國令長名相,又有家丞、門大夫,庶子。諸侯王,高帝初置,金璽盩綬,掌治其國。有太傅輔王,內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丞相統衆官,羣卿大夫都官如漢朝。景帝中五年令諸侯王不得復治國,天子爲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謁者、郎諸官長丞皆損其員。武帝改漢內史爲京光尹,中尉爲執金吾,郎中令爲光祿勳,故王國如故。損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僕曰僕,秩亦千石。成帝綏和元年省內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條察州,秩六百石,員十三人。成帝綏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復爲刺史,元壽二年復爲牧。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馬,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關都尉,秦官。農都尉、屬國都尉,皆武帝初置。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爲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爲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爲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夫、遊徼。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遊徼徼循禁賊盜。縣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則減,稀則曠,鄉、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蠻夷曰道。凡縣、道、國、邑千五百八十七,鄉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萬九千六百三十五。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銀印青綬,光祿大夫無。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銅印黑綬,大夫、博士、御史、謁者、郎無。其僕射、御史治書尚符璽者,有印綬。比二百石以上,皆銅印黃綬。成帝陽朔二年除八百石、五百石秩。綏和元年,長、相皆黑綬。哀帝建平二年,復黃綬。吏員自佐史至丞相,十三萬二百八十五人。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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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制度如下:
中央官職:
- 丞相:掌管全國政務,地位最高,爲百官之首。
- 太尉:掌管軍事,統率全國軍隊。
- 光祿勳:掌管宿衛(宮廷警衛)和宮廷事務。
- 御史大夫:掌管監察,負責監督百官,兼管文書事務。
- 司隸校尉:漢代初設,執掌節杖,統領三輔、三河、弘農地區,監察大奸大惡之徒,後職權被削弱。
- 大司馬:統率全國兵馬,掌軍事,與丞相、太尉三公並列,地位尊崇。
- 大司農:掌管國家財政和糧食事務。
- 大鴻臚:掌管諸侯、少數民族的接待與外交事務。
- 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苑(皇家園林)及各項營建事務。
- 將軍:爲高級武官,分屬不同領域,如護軍、都護、校尉等,統兵作戰。
- 衛尉:掌管宮門警衛。
- 太僕:掌管皇家馬匹與車駕。
- 司寇:原爲護軍都尉改稱,掌管執法事務。
- 節度使(原司隸校尉):監察地方官吏,有權查辦重大案件。
中央行政體系:
- 丞相府屬官:包括司直、長史、司徒、司空等,分管具體事務。
- 內廷官員:有侍中、中常侍、給事中、左右曹、散騎等,多爲加官,可出入宮禁,參與決策。侍中、中常侍可參與朝政,掌管傳達皇帝旨意,可舉薦官員,具顧問職能。
重要官職詳細說明:
- 侍中:可入宮,參與朝議,地位尊貴。
- 中常侍:掌管宮中事務,負責傳達皇帝詔令,多由親近之人擔任。
- 給事中:爲加官,多由郎、博士、大夫加授,掌顧問應對,地位次於中常侍。
- 左右曹:負責文書及行政事務,屬內廷。
- 散騎:可乘御車,參與隨行,地位較高。
- 中黃門:掌管宮中事務,職級從將大夫,可出入禁宮。
中央監察系統:
- 監御史:原秦代官職,掌監察各郡,漢代因分設刺史,而逐漸廢止。
- 刺史: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設立,起初爲六百石,分管一州,後升至二千石,監察地方官員。
- 牧官:成帝時改稱“牧”,地位提升,權責擴大。
- 刺史:哀帝時期曾複稱刺史,後又複稱牧官。
地方行政結構:
- 郡守:掌管一郡,秩二千石,下設丞,邊郡另設長史,掌軍務,秩六百石。
- 郡尉:協助郡守管理軍務,秩比二千石,下設丞,秩六百石。
- 縣令、縣長:掌管一縣,萬戶以上爲令,秩千石至六百石;萬戶以下爲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均設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
- 亭長:每十里設一亭,亭長掌地方治安與治安巡邏。
- 鄉老:每十亭設一鄉,鄉有三老,掌教化;有秩掌地方事務;嗇夫主掌訴訟與賦稅徵收;遊徼負責巡邏,防止盜賊。
地方官制與等級:
- 郡、國、邑、道:
- 國:列侯所封的封地。
- 邑:皇太后、皇后、公主所封。
- 道:邊遠地區或少數民族所設之地。
-
全國設有縣、道、國、邑共1587個,鄉6622個,亭29635個。
-
官員等級與印綬制度:
- 秩比二千石以上者,佩戴銀印青綬。
- 秩比六百石以上者,佩戴銅印黑綬。大夫、博士、御史、謁者、郎等不佩印綬。
- 僕射、御史治書且掌符璽者,有印綬。
- 秩比二百石以上者,佩戴銅印黃綬。
爵位制度(漢代爵制,繼承秦制):
- 公士
- 上造
- 簪嫋
- 不更
- 大夫
- 官大夫
- 公大夫
- 公乘
- 五大夫
- 左庶長
- 右庶長
- 左更
- 中更
- 右更
- 少上造
- 大上造
- 駟車庶長
- 大庶長
- 關內侯
- 徹侯(因避漢武帝“侯”字之諱,改稱“通侯”或“列侯”)
徹侯(列侯)地位最高,佩金印紫綬,其封地的縣令長官也要更改名稱,並設家丞、門大夫、庶子等屬官。
諸侯王國制度:
- 諸侯王:漢高祖初期設立,掌管封地,佩金璽紫綬,權力重大。
- 國內機構設置:
- 太傅:輔佐諸侯王。
- 內史:管理封國內政。
- 中尉:掌管軍事。
- 丞相:統攝全國官吏。
- 羣卿大夫:按漢朝制度設置,管理各類事務。
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55年)下詔:諸侯王不得再自行治理其國,中央政府派官接管,改丞相爲“相”,廢除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等官職,減少大夫、謁者、郎中等官員的編制。
武帝時期改革:
- 將“漢內史”改爲“京兆尹”;
- 將“中尉”改爲“執金吾”;
- 將“郎中令”改爲“光祿勳”;
- 諸侯王保留原有架構,但削減其郎中令,秩降至千石;
- 將太僕改爲“僕”,秩也降至千石。
成帝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
- 廢除“內史”官職,改由丞相兼領地方民政,其權類郡太守;
- 中尉(都尉)也如郡都尉般管理地方。
補充說明:
- 關都尉、農都尉、屬國都尉,皆爲漢武帝初年設立,分管不同地區事務。
- 縣令、縣長等地方官員下設衆多屬官(小吏),如佐史、丞、尉、亭長、遊徼等。
- 高級官員(如郡守、國相)皆銀印青綬,非正式官職如光祿大夫不佩戴印綬;
- 秩位在六百石以上者,統爲銅印黑綬;
- 二百石以上者,爲銅印黃綬。
成帝陽朔二年(公元前22年):廢除八百石、五百石等級。
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令、相皆改爲黑綬。
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4年):恢復黃綬制度。
全國官吏總數:從佐史至丞相,共計十三萬兩千八百五十一人。
(以上爲原文的完整、準確、符合歷史語境與制度的現代漢語翻譯。)
納蘭青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