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十四·諸侯王表
從前周朝借鑑夏商兩代的制度,由周公、康叔、太公等三位聖人制定法律,設立五等爵位,分封八百個諸侯國,同姓諸侯有五十多個。周公和康叔分別受封於魯國和衛國,各自領地幾百裏;太公受封於齊國,也享有五侯九伯的地區。《詩經》中記載了這些封國制度:“諸侯是國家的屏障,軍隊是邊防的城牆;大國是國家的依靠,大宗是國家的棟樑。懷有德行才能安寧,宗室子弟是國家的城池。不要讓城池毀壞,不要使孤立無助成爲恐懼。”這樣做的目的是親近親屬、褒獎賢能、表彰功德,關係到國家的興盛與衰亡,使根基牢固、不可動搖。因此,當週王朝興盛時,周公和邵公輔佐治理,使得刑罰幾乎不用;當王朝衰落時,五霸扶持弱小,共同守衛。從幽王、平王之後,國勢日益衰微,最後淪落到被削弱、淪陷於黃河、洛水流域,分裂爲東周和西周,出現“逃責之臺”“被竊鐵之言”等荒唐現象。然而天下仍視其爲共同的君主,強大的諸侯都不敢超越其權威。歷經八百餘年,積累的德行和權力終於耗盡,最終在周赧王時期,周王被降爲平民,天命終結。即便如此,其宗室支脈仍然相互支撐,無人敢佔據王位空缺,全國失去主宰,長達三十年。秦朝憑藉地勢優勢,依靠狡詐的兵法,逐步吞併東方六國,最終取得勝利。卻因自恃熟悉兵法,自以爲聰明,輕視三代聖王的制度,蔑視古代法規,自封爲“皇帝”,讓自己的子弟淪爲普通的平民,內部失去宗室輔佐的根基,外部也失去了藩國的防禦支持。最終,陳勝、吳廣揭竿而起,劉邦、項羽乘勢而起,推翻了秦朝。所以說,周朝的國運超過了其歷史週期,而秦朝卻未能達到其壽命應有的期限,這完全是由國勢所決定的。漢朝初年,天下剛平定,同姓宗室人數稀少,吸取秦朝孤立滅亡的教訓,於是將疆域分割,設立兩種爵位:一方面封賞有功的功臣爲諸侯,擁有百餘個封邑;另一方面尊崇王室子弟,大規模設立九個諸侯國。從雁門以東一直延伸到遼陽,設立燕國和代國;從常山以南,經太行山轉到黃河、濟水一帶,直抵海邊,設立齊國和趙國;從穀城、泗水一帶,擴展到龜山、蒙山,設立梁國和楚國;東部靠近長江、太湖,接近會稽,設立荊國和吳國;北部靠近淮河,略取廬江、衡山,設立淮南國;在漢水以南,跨越九嶷山,設立長沙國。諸侯國疆域相連,環繞全國三面,與北方的胡人、南方的越人相鄰。漢王朝中央直轄的區域,包括三河、東郡、潁川、南陽等,從江陵向西直至巴蜀,向北從雲中到隴西,加上京城附近的內史,一共十五個郡,公主和列侯也分得部分領地。諸侯國面積最大的,甚至能統領一州兼有多個郡,城池數量多達幾十座,宮殿官員的規模與中央朝廷完全相同,可以說已經過度到了極端。儘管如此,高祖創業之初,事務繁忙,疲於應付,孝惠帝在位時間很短,呂后攝政,但全國百姓安定,沒有出現狂亂叛亂的隱患,最終平定了呂氏篡權之亂,完成了太宗(指漢文帝)的事業,也是得益於諸侯國的穩定。然而,諸侯本是大國,後來發展失控,導致氾濫成災,小的諸侯荒淫放縱、違反法度,大的諸侯離心離德、橫行不法,最終損害自身,導致國家滅亡。因此,漢文帝採納賈誼的建議,將齊國、趙國進行分割;景帝採納晁錯的策略,削除吳國和楚國的封地。武帝時期,採納主父偃的建議,頒佈“推恩令”,讓諸侯王把封地分給子弟,各自分得一塊封邑,不再對諸侯進行升黜或貶降。這樣一來,諸侯國逐漸分裂、瓦解。自那時起,齊國分爲七國,趙國分爲六國,梁國分爲五國,淮南國分爲三國。新立的皇子所封之地,大國的規模也不過十餘城。長沙、燕國、代國雖然保留舊名,但早已失去了邊境地區。景帝遭遇“七國之亂”後,削弱諸侯勢力,削減其官職。武帝時,因衡山和淮南王謀反,頒佈《左官律》《附益法》,規定諸侯王只能享有衣食和稅收,不得參與國家政事。到王莽執政時期,漢朝宗室後裔已經衰微,血脈疏遠,後代多在宮廷中長大,不爲百姓所尊重,權勢與富戶無異。而當時朝廷統治短命,國統三度斷絕。因此,王莽知道漢朝內外虛弱、根基已毀,便無所顧忌,生出篡權之心。他藉助母后權力,假借伊尹、周公的名義,在朝廷上獨攬大權,不遵守等級制度,掌控天下。陰謀一旦成形,便公開登上帝位,派遣五威使,傳令天下,宣佈所謂的“符命”。當時各諸侯王紛紛叩首稱臣,獻上玉璽和符節,生怕落在別人之後,甚至誇大頌揚漢室功德,以博取恩寵,豈不令人悲哀!因此,從整個歷史過程來看,諸侯國的強盛與衰弱變化,足以作爲後世的警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