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十一·哀帝紀
孝哀皇帝,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歲嗣立爲王,長好文辭法律。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上令誦《詩》,通習,能說。他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令誦《尚書》,又廢。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襪系解。成帝由此以爲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時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昭儀及根見上亡子,亦欲豫自結爲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爲嗣。成帝亦自美其材,爲加元服而遣之,時年十七矣。明年,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徵定陶王,立爲皇太子。謝曰“臣幸得繼父守藩爲諸侯王,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陛下聖德寬仁,敬承祖宗,奉順神祇,宜蒙福晁子孫千億之報。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歸國守藩”書奏,天子報聞。後月餘,立楚孝王孫景爲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獎厲太子專爲後之誼。語在《外戚傳》。綏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吏民爵,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太皇太后詔尊定陶恭王爲恭皇。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詔曰“《春秋》母以子貴,奠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追尊傅父爲崇祖侯、丁父爲褒德侯。封舅丁明爲陽安侯,舅丁滿爲平周侯。追諡滿父忠爲平周懷侯,皇后父晏爲孔鄉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爲新成侯。六月,詔曰“鄭聲淫而亂樂,聖王所放,其罷樂府”曲陽侯根前以大司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戶。太僕安陽侯舜輔導有舊恩,益封五百戶,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鄉侯何武益封各千戶。詔曰“河間王良喪太后三年,爲宗室儀表,益封萬戶”又曰“制節謹度以防奢淫,爲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其議限列”有司條奏“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爲吏,犯者以律論。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齊三服官、諸官織綺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除任子令及誹謗詆欺法。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爲庶人。禁郡國無得獻名獸。益吏三百石以下奉。察吏殘賊酷虐者,以時退。有司無得舉赦前往事。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秋,曲陽侯王根、成都侯王況皆有罪,根就國,況免爲庶人,歸故郡。詔曰“朕承宗廟之重,戰戰兢兢,懼失天心。間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國比比地動。乃者河南、潁川郡水出,流殺人民,壞敗廬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懼焉。已遣光祿大夫循行舉籍,賜死者棺錢,人三千。其令水所傷縣邑及他郡國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十萬,皆無出今年租賦”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侍中騎都尉新成侯趙欽、成陽侯趙皆有罪,免爲庶人,徙遼西。太皇太后詔外家王氏田非冢塋,皆以賦貧民。二月,詔曰“蓋聞聖王之治,以得賢爲首。其與大司馬、列侯、將軍、中二千石、州牧、守、相舉孝弟惇厚能直言通政事,延於側陋可親民者,各一人”三月,賜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將軍、中二千石、中都、郎吏金、錢、帛,各有差。冬,中山孝王太后媛、弟宜鄉侯馮參有罪,皆自殺。二年春三月,罷大司空,復御史大夫。夏四月,詔曰“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定陶恭皇之號不宜複稱定陶。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稱永信宮。恭皇后曰帝太后,稱中安宮。立恭皇廟於京師。郝天下徒”罷州牧,復刺史。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上曰“朕聞夫婦一體。《詩》雲:谷則異室,死則同穴。昔季武子成寢,杜氏之殯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附葬之禮,自周興焉。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園”遂葬定陶。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復土。待詔夏賀良等言赤精子之讖,漢家歷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詔曰“漢興二百載,歷數開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漢國再獲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與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爲太初元將元年。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爲度”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爲初陵。勿徙郡國民,使得自安。八月,詔曰“待詔夏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朕過聽賀良等言,冀爲海內獲福,卒亡嘉應。皆違經背古,不合時宜。六月甲子制書,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賀良等反道惑衆,下有司”皆伏辜。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鄉侯晏有罪。博自殺,玄減死二等論,晏削戶四分之一。語在《博傳》。三年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爲廣平王。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三月己酉,丞相當薨。有星孛於河鼓。夏六月,立魯頃王子郚鄉侯閔爲王。冬十一月壬子,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祠,罷南、北郊。東平王雲、雲後謁、安成恭侯夫人放皆有罪。雲自殺,謁、放棄市。四年春,大旱。關東民傳行西王母籌,經歷郡國,西入關至京師。民又會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擊鼓號呼相驚恐。二月,封帝太太后從弟侍中傅商爲汝昌侯,太后同母弟子侍中鄭業爲陽信侯。三月,侍中駙馬都尉董賢、光祿大夫息夫躬、南陽太守孫寵皆以告東平王封列侯。語在《賢傳》。夏五月,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六月,尊帝太太后爲皇太太后。秋八月,恭皇園北門災。冬,詔將軍、中二千石舉明兵法有大慮者。元壽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宿夜憂勞,未皇寧息。惟陰陽不調,元元不贍,未賭厥咎。婁敕公卿,庶幾有望。至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勢獲名,溫良寬柔,陷於亡滅。是故殘賊彌長,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錯躬。乃正月朔,日有蝕之,厥咎不遠,在餘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帥百寮,敦任仁人,黜遠殘賊,期於安民。陳朕之過失,無有所諱。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獄死。秋九月,大司馬票騎將軍丁明免。孝元廟殿門銅龜蛇鋪首鳴。二年春正月,匈奴單于、烏孫大昆彌來朝。二月,歸國,單于不說。語在《匈奴傳》。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蝕之。五月,正三公官公職。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爲大司馬,丞相孔光爲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爲大司空,封長平侯。正司直、司隸,造司寇職,事未定。六月戊午,帝崩於未央宮。秋九月壬寅,葬義陵。贊曰:孝哀自爲藩王及充太子之宮,文辭博敏,幼有令聞。賭孝成世祿去王室,權柄外移,是故臨朝婁誅大臣,欲強主威,以則武、宣。雅性不好聲色,時覽卞射武戲。即位痿痹,末年浸劇,饗國不永,哀哉。
譯文:
孝哀皇帝是元帝的庶出子孫,定陶恭王的兒子。他的母親是丁姬。他三歲時被立爲王。自小喜歡文學和法律。元延四年(公元前16年),他進京朝見,跟隨師傅、丞相和中尉學習。當時成帝的侄子中山孝王也來朝見,只跟從師傅,沒有跟隨丞相和中尉。皇帝對此感到奇怪,便問定陶王:“爲什麼只有中山王跟從師傅呢?”定陶王回答:“諸侯來朝,按照規定可以帶着自己的國中的二千石官(即地方高級官員),師傅、丞相、中尉都是地方二千石級別的官員,所以都跟着前來。”皇帝就令他背誦《詩經》,他背得很熟,能詳細解釋其中內容。後來又問他:“爲什麼中山王只跟從師傅而不服從其他法令?”他回答不上來。再令他誦讀《尚書》,又因答不上而被黜退。一次在用餐時,皇帝在前頭賜食,他喫完後站起來,腳上的襪子卻系得鬆了。成帝因此認爲他不夠賢能,反而更欣賞定陶王,多次稱讚他的才能。
當時定陶王的祖母傅太后隨他來朝,私下裏送了財物給皇帝寵愛的趙昭儀和皇帝的舅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趙昭儀和王根都看到皇帝沒有親生子嗣,便想借此機會與定陶王結好,形成長期聯盟,於是都極力稱讚定陶王,勸皇帝立他爲繼承人。成帝也因欣賞他的才幹,爲他加冠並賜予冠服,允許他離開,當時他十七歲。
第二年,皇帝派執金吾任宏負責大鴻臚事務,持節徵召定陶王,正式立他爲皇太子。定陶王謝辭道:“我有幸繼承父業,以藩王身份守衛邊地,自己才德不足,無法勝任太子之位。陛下聖明仁慈,承襲祖宗之德,順從天地之命,理應使子孫後代子孫千億人得享福澤。我願暫且留下來,每日問安,隨時請安,等到有皇嗣出生,再返回藩地守國。”奏章呈上後,皇帝批覆同意。一個多月後,又冊立楚孝王的孫子景爲定陶王,繼承恭王祭祀之位,以此來鼓勵太子繼承皇位的正當性。這件事在《外戚傳》中有詳細記載。
綏和二年(公元前7年)三月,成帝去世。四月丙午日,太子繼位稱帝,前往祖廟祭拜。尊奉皇太后爲太皇太后,皇后爲皇太后。天下大赦。賜給宗室諸王子有親屬關係的每人一匹馬,平民百姓根據戶數獲得爵位,百戶人家賜牛酒,三老、孝悌之徒、力農者、鰥寡孤獨之人各賜布帛。太皇太后下詔,尊稱定陶恭王爲恭皇。五月丙戌日,立皇后傅氏。詔書說:“《春秋》有言‘母親因兒子而尊貴’,因此尊傅太后爲恭皇太后,丁姬爲恭皇后,各自設置左右詹事,封地與長信宮、中宮相同。”追尊傅太后的父親爲崇祖侯,丁太后的父親爲褒德侯。封舅舅丁明爲陽安侯,丁滿爲平周侯。追諡丁滿的父親忠爲平周懷侯,皇后父親晏爲孔鄉侯,皇太后的弟弟趙欽爲新成侯。
六月,皇帝下詔說:“鄭聲是淫亂音樂,敗壞禮樂,聖明的君主會加以禁止,因此應當廢除樂府。”曲陽侯王根曾因提出建立國家的策謀,因此被加封二千戶。太僕安陽侯舜因輔佐有舊功,被加封五百戶,丞相孔光和大司空何武也各加封一千戶。皇帝又下詔說:“河間王劉良守喪太后三年,爲宗室樹立了榜樣,應加封萬戶。”又說:“節制用度,避免奢侈,是爲政之首,是歷代帝王不變的準則。諸侯王、列侯、公主及地方二千石官員,以及豪門富戶,大量蓄養奴婢,擁有田地無限度,與百姓爭利,百姓失去生計,生活困苦。現在應討論對名田和奴婢數量進行限制。”有關部門上奏建議:諸侯王可擁有國中三十頃名田,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可擁有縣道三十頃名田,關內侯和普通百姓最多三十頃。諸侯王奴婢最多二百人,列侯和公主最多一百人,關內侯和百姓最多三十人。年滿六十歲或年幼不滿十歲的不計入限制。商人不得擁有名田、不得做官,如有違者,依法論處。凡超出上述規定的名田、奴婢,一律沒收歸官府。齊地的三服官、各官府織造綺錦等奢侈品,工藝困難,破壞婦女的正常織造,一律停止。廢除“任子”制度(即以子弟爲官制度),廢除誹謗和詆譭君主的法律。掖庭宮中年在三十歲以下的宮女,一律出嫁。官府奴婢年滿五十歲的,免爲平民。禁止各郡國進獻名貴獸類。增加三百石以下官吏的俸祿。督察那些殘暴苛刻、傷害百姓的地方官員,及時罷免。各級官員不得隨意舉薦赦免,對於過往事件也不得擅自赦免。博士弟子父母去世的,給予三年哀假。
秋天,曲陽侯王根和成都侯王況都有罪,王根被貶回封地,王況被革職,迴歸故鄉。皇帝下詔說:“我繼承祖宗大業,日夜惶恐,唯恐辜負天意。近來天象暗淡,五星失序,各地頻繁發生地震。前不久,河南、潁川等地洪水氾濫,沖毀房屋,導致人員傷亡。這都是我的過失,百姓無辜受害,我深感恐懼。我已經派遣光祿大夫巡視各地,登記災情,並賜予死者棺木費用,每人三千錢。凡受災嚴重、損失超過十分之四的縣邑,若百姓財產不滿十萬錢,一律免除今年的賦稅。”
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春天正月,天下大赦。侍中騎都尉新成侯趙欽和光祿大夫息夫躬都被罷免。孝元廟殿門上的銅龜蛇鋪首突然鳴叫。
第二年春天,匈奴單于和烏孫大昆彌來朝見。二月,他們返回時,單于很不高興。這事在《匈奴傳》中有記載。
夏四月壬辰日夜晚,發生日食。五月,調整三公官職,設立“正司直”、“司隸”和“司寇”職位,但尚未確定。
六月戊午日,皇帝在未央宮去世。
秋九月壬寅日,安葬於義陵。
贊曰:孝哀皇帝從小在藩王時期便以文采和才能著稱,有良好聲譽。然而孝成帝在位時,封賞之權逐漸外移,導致權力被架空,因此他在即位後,常常誅殺重臣,試圖強化皇權,意圖效法武帝、宣帝時期。他本人性格淡泊,不喜歡聲色,有時會觀看射箭等軍事遊戲。即位後身體漸衰,晚年病重,壽命不長,令人悲哀。
(以上爲全段內容的白話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