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卷五·景帝纪
孝景皇帝是文帝的儿子,母亲是窦皇后。文帝在后七年六月去世后,太子于丁未日即位为皇帝,尊母薄氏为太皇太后,窦皇后为皇太后。九月,天上出现彗星,出现在西方。元年冬天十月,皇帝下诏说:“我听说古代规定,祖先有功便立为祖,有德便立为宗,礼乐制度都有其来源。歌唱是用于表达德行,舞蹈是用于展示功绩。高祖庙祭祀时演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惠帝庙祭祀时演奏《文始》《五行》之舞。文帝临朝执政天下,开放关卡,使远方与内地一致。废除诽谤之罪,取消肉刑,赏赐年长者,照顾孤儿寡妇,使百姓得以安生。减少个人欲望,不接受献礼,罪人免除罚款,不诛杀无罪之人,不为自己谋私利。废除宫刑,放出宫女,以断绝人世的痛苦。我虽然不够聪明,未能全面记得这些事,但这些都是前代帝王所未能做到的,而文帝亲身实践了这些善政。他的德行可比天地,恩惠遍及四海,天下无不受益。他的德行如同日月一样光明,但却没有配以相应的祭祀乐舞,我对此感到十分担忧。因此,我要为文帝的宗庙设立《昭德》之舞,以彰显他的美好德行。这样,祖宗的功德就可惠及万代,绵延无穷,我很欣慰。请丞相、列侯、中二千石官员以及礼官们共同商议并奏明礼仪。”丞相臣嘉等奏报:“陛下长久体恤孝道,设立《昭德》之舞以彰显文帝的崇高德行,我们这些臣子实在觉得难以企及。我谨提议:世间最大的功绩莫过于高祖,最高的德行莫过于文帝。高祖庙应当作为帝王的太祖之庙,文帝庙应为帝王的太宗之庙。天子应世世代代献祭祖宗之庙。各郡国诸侯应各自为文帝建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的使者需随同献祭天子所祭祀的祖宗庙。请向全国宣布。”皇帝下诏批准。春季一月,皇帝下诏说:“近年来连续年成不好,百姓食物匮乏,许多人因此夭折,我深感悲痛。有的地方土地贫瘠,无法进行农耕畜牧;有的地方虽然土地肥沃,草木茂盛,水源便利,却无法迁移。若有百姓希望迁往土地肥沃之地,应准许。”夏季四月,赦免天下罪犯。赐予百姓爵位一级。派御史大夫青翟前往代地与匈奴议和结盟。五月,下令减免田租一半。秋季七月,皇帝下诏说:“官员在监管下属过程中,因提供饮食而免除责任,属严重失职。接受财物而以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属于违法。请廷尉与丞相共同商议并制定相关法令。”廷尉信谨与丞相商议后认为:“官员及其有官职的属下,在其主管、监督、执行、率领下接受饮食,应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不视为违法。其他物品,若以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一律视为贪污盗窃,赃物归官府没收。官员被调任、免职或罢官,若从原来下属中接受财物,应剥夺其爵位,降为普通士兵,予以免除;若无爵位,罚金二斤,所收受财物没收。若有能揭发并举报者,可获得所收赃物的一半作为奖赏。”第二年冬天十二月,天空出现彗星,位于西南方向。下令天下男子年满二十岁开始服兵役。春季三月,立皇子刘德为河间王,刘阏为临江王,其余皇子分别封为淮阳王、汝南王、广川王、长沙王。夏季四月壬午日,太皇太后去世。六月,丞相臣嘉去世。封故相国萧何的孙子萧系为列侯。秋季,与匈奴议和结盟。第三年冬天十二月,皇帝下诏说:“襄平侯嘉之子恢说,不孝且谋反,意图杀害其父嘉,大逆不道。对此,赦免嘉的襄平侯爵位,并恢复其妻子儿女的原爵位。对恢说及其家属依法处置。”春季一月,淮阳王的宫殿主殿发生火灾。吴王刘濞、胶西王刘卬、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菑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皆起兵反叛。全国大赦。朝廷派遣太尉周亚夫、大将军窦婴率军讨伐。斩杀御史大夫晁错以平息七国之乱。二月壬子日夜间,发生日食。各路将领击败七国叛军,斩首多达十余万人。最终在丹徒追杀并斩杀吴王刘濞。胶西王刘卬、楚王刘戊、济南王刘辟光、菑川王刘贤等均被诛杀。秋季七月辛亥日夜间,发生日食。后元年间,春季正月,皇帝下诏说:“司法案件是重大事务。人有聪明愚笨,官职有高低之分。对于疑案,应交由主管部门裁决;主管部门无法决断的,可转交廷尉。若经审查后判断不当,裁定者不视为失职。希望负责审案的官员更加宽厚处理。”三月,天下大赦,百姓得爵一级,中二千石官员、诸侯国相得爵右庶长。夏季,全国举行五日庆祝活动,百姓可以自由酿酒酤酒。五月,发生地震。秋季七月乙巳日夜间,发生日食。条侯周亚夫被捕下狱并去世。第二年冬天十月,裁撤彻侯的封地。春季,匈奴入侵雁门,太守冯敬战死。下令调集骑兵和精锐士兵驻守边防。春季,因年景不好,禁止内郡食用马匹的饲料,所用马料一律没收充公。夏季四月,皇帝下诏说:“雕饰刻画、繁复镂刻,会损害农事;锦绣华美,会妨碍织女的织造。农事受损则是饥荒的根源,女红受阻则是寒冷的来源。饥荒与寒冷同时发生,能不犯法作乱的人极少。我亲自耕田,后妃亲自养蚕,以供奉宗庙的祭品与祭服,成为天下人的榜样。我不接受任何馈赠,减少宫廷费用,减免徭役赋税,希望天下人专心从事农耕与养蚕,积蓄足够生活物资,以备灾荒。强者不欺弱者,众人不欺负孤寡。年老者可安然长寿,孤儿能自由成长。如今,有些年份粮食歉收,百姓食物短缺,根本原因是什么?或有奸诈之吏,官员以贿赂为交易,欺民掠财,侵害百姓。县丞是地方长官,若违法与盗贼同罪,非常可恶。我命令各郡太守切实履行职责,若不履行职责、扰乱地方秩序者,由丞相上报,依法处理。现在公布此旨,让天下人明白我的意图。”五月,下诏说:“人不怕不知道,只怕欺诈;不怕不勇敢,只怕残暴;不怕不富裕,只怕不知足。唯有清廉的人,欲望少、容易满足。现在规定,凡财产达十钱以上才可做官,清廉之士并不一定要多。持有市籍者不能做官,无财产者也不能担任公职,我对此深感怜悯。现在规定,财产为四钱即可任职,使清廉之士不因贫穷而长期失去职务,贪婪之人则能持续谋利。”秋季,出现严重干旱。第三年春季正月,皇帝下诏说:“农业,是天下之根本。黄金、珠宝,虽贵重,却不能充饥御寒,仅作为货币使用,其终始意义不明。每逢三年一收成不好,追求末业者多,而务农者少。我命令各郡必须鼓励耕种和养蚕,多种树木,以帮助百姓获得衣食。若官吏强迫百姓出力采掘黄金、珠宝,视为贪污盗窃。郡太守若知情不报,则与同罪。”皇太子举行加冠礼,赐予百姓中为父亲守丧者爵位一级。甲子日,皇帝在未央宫驾崩。遗诏规定:赐予诸侯王、列侯四匹马,二千石官吏黄金二斤,官吏与普通百姓每户百钱。释放宫中女官,令她们回归原籍,终身自由。二月癸酉日,皇帝葬于阳陵。赞曰:孔子说过:“百姓,是夏、商、周三代之所以能正道而行的原因。”这话确实如此。周代与秦朝制度繁密苛刻,奸邪之人难以防范。汉朝兴起后,废除繁重苛政,与百姓休养生息。到了文帝时,更加注重节俭谦和,景帝继承其政,五六十年间,社会风气逐渐改变,百姓变得淳朴厚道。周朝称成康之治,汉代称文景之世,实在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