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卷二·惠帝纪
译文:
孝惠皇帝是汉高祖的嫡长子,母亲是吕皇后。他五岁时,汉高祖刚刚被封为汉王。第二年,被立为太子。到十二年四月,高祖去世后,五月丙寅日,太子即位称帝,尊母亲吕后为皇太后。下令百姓每人增加一级爵位。中郎、郎中满六年可升三级,满四年可升二级;外郎满六年可升二级;中郎若不满一年可升一级;外郎若不满两年,赏赐一万钱。宦官中负责膳食的尚食官,地位与郎中相当;谒者、执盾、执戟的武士、卫士、车夫等,地位与外郎相同。太子担任骖乘时,赐爵位为五大夫;舍人满五年可升二级。对于参与丧事的百姓,给予不同等级的赏赐:二千石级官员赏赐两万钱,六百石以上赏万钱,五百石及以下至佐史赏五千钱。对于因罪应受处罚的人员,视情况减免:将军应处刑罚者,改为服劳役四十斤;二千石级官员改为服劳役二十斤;六百石以上改为服劳役六斤;五百石以下至佐史改服劳役二斤。减轻田赋,改为每收成征收十五税一。对于爵位为五大夫、官职为六百石以上的官员或有功于皇帝并知名者,若犯有盗械罪,仅予以监禁。上造及以上爵位者,以及内外公孙、耳孙(亲属)若犯有应处刑罚或应服城旦舂(劳役)之罪,改为服役为鬼薪(烧木柴)或白粲(清理粮仓)。年满七十或不满十岁的老人,若犯罪应受刑罚,均免于刑罚。同时皇帝指出:“官员治理百姓,若能尽心尽责,百姓才受益,因此必须提高官员的俸禄,以体现对百姓的体恤。现在六百石以上官员,其父母妻儿若与他们同住,或曾担任将军、都尉等军职并带兵,或曾佩戴二千石官印者,家庭只需负担军赋,其余一切不得领取任何额外待遇。”命令各郡和诸侯王建立高祖宗庙。元年冬十二月,赵王刘如意去世。百姓若有罪,可购买爵位三十级以免除死罪。赐予百姓每人一级爵位。春季正月,修建长安城。第二年冬十月,齐悼惠王前来朝见,献出城阳郡作为鲁元公主的封地,尊公主为太后。春季正月癸酉日,有两只龙出现在兰陵一位家人家的井中,到乙亥日傍晚便消失了。陇西发生地震。夏季天旱。郃阳侯刘仲去世。秋季七月辛未日,相国萧何去世。第三年春天,征调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共计十四万六千人修建长安城,三十天后停止劳役。将宗室女子嫁给匈奴单于。夏季五月,立闽越君摇为东海王。六月,调动诸侯王和列侯的奴婢、隶人二万人修筑长安城。秋季七月,都厩发生火灾。南越王赵佗称臣进贡。第四年冬十月壬寅日,立皇后张氏。春季正月,奖励那些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努力耕种土地的人,免除其服役。三月甲子日,皇帝举行加冠礼,赦免天下罪人。删除妨碍官吏和百姓生活的法令。废除“挟书律”(禁止民间持有书籍的法律)。长乐宫鸿台发生火灾。宜阳出现血雨。秋季七月乙亥日,未央宫凌室发生火灾;丙子日,织室发生火灾。第五年冬十月,发生雷鸣。桃树、李树开花,枣树结果。春季正月,再次征调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五千人修筑长安城,三十天后停止。夏季大旱。秋季八月己丑日,相国曹参去世。九月,长安城竣工。再次赐予百姓每人一级爵位。第六年冬十月辛丑日,齐王刘肥去世。允许百姓自由买卖爵位。女子年满十五岁至三十岁之间若未结婚,需缴纳五算(五户赋)作为罚金。夏季六月,舞阳侯周勃去世。开始修建长安西市,并修缮敖仓粮仓。第七年冬十月,征调骑兵和士兵前往荥阳,由太尉灌婴统率。春季正月辛丑日是朔日,发生日食。夏季五月丁卯日,发生日食,日食已尽。秋季八月戊寅日,皇帝在未央宫驾崩。九月辛丑日,安陵下葬。赞曰:孝惠帝内心注重亲情,对外尊重宰相,对齐悼惠王和赵隐王十分优待,恩情深厚。听到叔孙通的劝谏时,心中警醒;采纳曹相国的建议后,内心喜悦。可以说是一位仁慈宽容的君主。然而,吕后执政期间,道德缺失,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