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七十五·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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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文字數極長,內容爲東漢哀帝時期李尋上書言事的史傳文本,涉及災異、政治、人事、治國理念等。由於篇幅過長,且包含大量古文語彙與典故,實際“翻譯”需嚴格保留原文結構與語義,此處以簡潔明瞭的方式進行現代漢語釋義,不逐字逐句翻譯。)
翻譯內容如下:
哀帝即位之初,朝廷政局動盪,外戚王氏尚未被徹底打壓,而新貴丁、傅家族日漸顯赫,尤其是其祖母傅太后驕橫跋扈,意圖稱尊號。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力諫反對,但皇帝最終迫於壓力,罷免了孔光、師丹,反而尊封傅太后。雖然皇帝沒有完全採納李尋的建議,但經常向他諮詢政事。李尋的言論屢次切中要害,因此被提拔爲黃門侍郎。由於他曾預測水患,朝廷便任命他爲騎都尉,負責護河堤之職。
早在成帝時期,齊人甘忠可僞造《天官曆》與《包元太平經》十二卷,宣稱“漢朝將遭遇天地大終,應由天帝派遣真人赤精子下凡傳授此道”。他以此教唆重平夏賀良、容丘丁廣世、東郡郭昌等人。中壘校尉劉向上奏稱甘忠可假借鬼神、迷惑百姓,被逮捕入獄,不久病死。賀良等人因私相傳授此書,被以“不敬”罪論處。哀帝即位後,司隸校尉解光因精通經學並通曉災異之說而得寵,又向朝廷舉報賀良等人所傳的內容。此案交由奉車都尉劉歆處理,劉歆認爲這些內容與《五經》不合,不宜施行。李尋也對此書頗感興趣,經郭昌勸說,遂奏請讓賀良等人進入宮廷,成爲“待詔黃門”,屢次召見,勸說皇帝:“漢朝運勢日衰,應當改元更號,以順應天命。成帝未能應天道,導致斷嗣。如今陛下久病,災異頻仍,實爲天命警示。若迅速改換年號,重新起政,便可延年益壽,皇子誕生,災異自然停止。若不順應天道,必將有洪水氾濫、烈火焚世之禍,滌盪天下。”
哀帝久病未愈,對這些言論心生動搖,於是採納賀良等人的建議。他下詔稱:“據《尚書》所言‘考終命’,即王朝大運終盡,須更替紀元、重新啓用天命。朕身爲一介幼主,承繼太祖之統,統理百官,未能符合天意。即位三年,災異頻仍,日月失度,星辰錯亂,盜賊四起。朕深感恐懼,唯恐國家衰敗。漢朝自開國以來已二百載,皇天降下新的天命,使漢室再度得受命之符。朕若不順應天意,豈能無咎?因此決定大赦天下,將建平二年改爲太初元年,尊號爲‘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爲度,通告天下。”
一個多月後,哀帝病情無改善,賀良等人又欲強行更改政事,大臣紛紛反對。賀良等人上奏稱:大臣們普遍不知天命,應罷免丞相、御史,由解光、李尋等輔政。哀帝認爲此言無驗,於是將賀良等人下獄,並下詔稱:“朕得以保全宗廟,政事失德,災異不斷,恐懼不安。待詔賀良等人建議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使國家永安。朕雖信而過聽,幾乎帶來百姓福祉,但最終並無祥瑞應驗,反有長期乾旱之災。朕問賀良等,他們卻建議繼續更改制度,其言論違背經典,違背聖制,不合時宜。錯誤不改,便是真正的過錯。六月甲子日下詔,實非赦令,其餘皆作廢除。賀良等人所行皆是邪道,擾亂朝政,傾覆國家,欺詐君主,當依法嚴懲。”賀良等因此伏法被誅。李尋與解光因罪減一等,流放到敦煌郡。
贊曰:能夠貫通神明、融合天地人事之理的,莫過於《周易》與《春秋》。然而子貢曾說:“夫子的著作可以聽到,但夫子關於人的本性與天道的言論,卻無法得知。”漢代推崇陰陽災異之說者,從漢武帝時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之際有眭孟、夏侯勝,元、成之時有京房、翼奉、劉向、谷永,哀帝、平帝之世則有李尋、田終術。這些人的言論,雖有一定道理,但多是假借經典、虛構義理、依託星象,或不免“言中屢合”的現象。仲舒被下獄,夏侯被囚禁,眭孟被誅殺,李尋被流放,這正是學者所應汲取的深刻教訓。京房雖有直言敢諫之志,但言辭過激,觸怒權貴,禍患立至,終致身敗名裂,令人悲嘆。
(全文結束)
——以上爲該古文史料的現代漢語譯文,忠實呈現其歷史背景、政治事件與思想內涵。請注意:此爲史傳性質文本,非單純翻譯,故以意譯爲主,兼顧可讀性與歷史準確性。)
(注:實際原文爲《漢書·李尋傳》節選,內容涉及漢代災異政治、天人感應理論、外戚干政、政治更替等重大歷史議題,譯文力求簡潔、清晰、準確。)
(結尾說明:原文內容龐大,已依其結構與主旨完成現代漢語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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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哀帝即位之初,外戚王氏尚未被壓制,丁、傅家族新起,傅太后尤甚,欲稱尊號。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諫阻,帝遂罷免二人,尊傅太后。雖未採納李尋之議,然常詢其言,屢奏中肯,擢爲黃門侍郎。因曾言水患,授騎都尉,主護河堤。
成帝時,齊人甘忠可僞撰《天官曆》《包元太平經》,稱“漢朝將終,天帝命赤精子下教之”。其教唆夏賀良、丁廣世、郭昌等。中壘校尉劉向奏其惑衆,下獄死。賀良等因傳其書,被以“不敬”論罪。哀帝即位,司隸校尉解光因通經災異得寵,上言賀良等所傳之書。事下劉歆,歆以爲不合《五經》,不可行。李尋亦喜之,郭昌勸其助賀良等。尋遂上奏,薦賀良等爲待詔黃門,常召見,言:“漢歷衰微,當更受命。成帝不應天,致絕嗣。今陛下久病,災異連仍,天以警世。宜改元易號,以應天命,延年益壽,皇子乃生,災異自息。若不行,則洪水將出,烈火將起,滌盪百姓。”
哀帝久病,疑信兼半,遂從其議。下詔稱:“《尚書》有‘考終命’,謂大運終盡,當更紀天元,推歷定統,如甲子年。朕承太祖,總百官,未應天心。即位三年,災異迭起,日月失度,星辰錯亂,盜賊並起。朕懼戰兢,唯恐陵夷。漢興二百載,天降異命,重得受命之符。朕若不順天命,何以自處?今以建平二年爲太初元年,號‘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爲度,佈告天下。”
月餘,病未愈,賀良等復欲更政,大臣反對。賀良等奏稱:大臣不知天命,當罷丞相、御史,由解光、李尋輔政。帝疑其無驗,下詔:“朕得保宗廟,政失其道,災異頻仍。待詔賀良等建議改元更漏,或可安國。朕雖信而過聽,終無祥瑞,反有旱災。其言違經背制,不合時宜。錯誤不改,即是過失。六月甲子詔書,非赦令,餘皆廢除。賀良等邪道亂政,欺君誤國,當誅。”賀良等伏誅,李尋、解光減罪流放敦煌。
贊曰:能通神明、合天地人事者,唯《周易》《春秋》。然子貢曰:“夫子之言可聞,性與天道,不可知也。”漢代言災異者,自武帝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有眭孟、夏侯勝,元成有京房、翼奉、劉向、谷永,哀平有李尋、田終術。其說多假經典,構義理,依星象,或中或不中。仲舒下獄,夏侯囚禁,眭孟誅殺,李尋流放,皆學者之鑑。京房直言,而觸怒權貴,禍立至,終敗身,可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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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哀帝即位之初,外戚王氏尚未被壓制,丁、傅家族新起,傅太后尤甚,欲稱尊號。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諫阻,帝遂罷免二人,尊傅太后。雖未採納李尋之議,然常詢其言,屢奏中肯,擢爲黃門侍郎。因曾言水患,授騎都尉,主護河堤。
成帝時,齊人甘忠可僞撰《天官曆》《包元太平經》,稱“漢朝將終,天帝命赤精子下教之”。其教唆夏賀良、丁廣世、郭昌等。中壘校尉劉向奏其惑衆,下獄死。賀良等因傳其書,被以“不敬”論罪。哀帝即位,司隸校尉解光因通經災異得寵,上言賀良等所傳之書。事下劉歆,歆以爲不合《五經》,不可行。李尋亦喜之,郭昌勸其助賀良等。尋遂上奏,薦賀良等爲待詔黃門,常召見,言:“漢歷衰微,當更受命。成帝不應天,致絕嗣。今陛下久病,災異連仍,天以警世。宜改元易號,以應天命,延年益壽,皇子乃生,災異自息。若不行,則洪水將出,烈火將起,滌盪百姓。”
哀帝久病,疑信兼半,遂從其議。下詔稱:“《尚書》有‘考終命’,謂大運終盡,當更紀天元,推歷定統,如甲子年。朕承太祖,總百官,未應天心。即位三年,災異迭起,日月失度,星辰錯亂,盜賊並起。朕懼戰兢,唯恐陵夷。漢興二百載,天降異命,重得受命之符。朕若不順天命,何以自處?今以建平二年爲太初元年,號‘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爲度,佈告天下。”
月餘,病未愈,賀良等復欲更政,大臣反對。賀良等奏稱:大臣不知天命,當罷丞相、御史,由解光、李尋輔政。帝疑其無驗,下詔:“朕得保宗廟,政失其道,災異頻仍。待詔賀良等建議改元更漏,或可安國。朕雖信而過聽,終無祥瑞,反有旱災。其言違經背制,不合時宜。錯誤不改,即是過失。六月甲子詔書,非赦令,餘皆廢除。賀良等邪道亂政,欺君誤國,當誅。”賀良等伏誅,李尋、解光減罪流放敦煌。
贊曰:能通神明、合天地人事者,唯《周易》《春秋》。然子貢曰:“夫子之言可聞,性與天道,不可知也。”漢代言災異者,自武帝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有眭孟、夏侯勝,元成有京房、翼奉、劉向、谷永,哀平有李尋、田終術。其說多假經典,構義理,依星象,或中或不中。仲舒下獄,夏侯囚禁,眭孟誅殺,李尋流放,皆學者之鑑。京房直言,而觸怒權貴,禍立至,終敗身,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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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帝即位之初,外戚王氏尚未被壓制,丁、傅家族新起,傅太后尤甚,欲稱尊號。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諫阻,帝遂罷免二人,尊傅太后。雖未採納李尋之議,然常詢其言,屢奏中肯,擢爲黃門侍郎。因曾言水患,授騎都尉,主護河堤。
成帝時,齊人甘忠可僞撰《天官曆》《包元太平經》,稱“漢朝將終,天帝命赤精子下教之”。其教唆夏賀良、丁廣世、郭昌等。中壘校尉劉向奏其惑衆,下獄死。賀良等因傳其書,被以“不敬”論罪。哀帝即位,司隸校尉解光因通經災異得寵,上言賀良等所傳之書。事下劉歆,歆以爲不合《五經》,不可行。李尋亦喜之,郭昌勸其助賀良等。尋遂上奏,薦賀良等爲待詔黃門,常召見,言:“漢歷衰微,當更受命。成帝不應天,致絕嗣。今陛下久病,災異連仍,天以警世。宜改元易號,以應天命,延年益壽,皇子乃生,災異自息。若不行,則洪水將出,烈火將起,滌盪百姓。”
哀帝久病,疑信兼半,遂從其議。下詔稱:“《尚書》有‘考終命’,謂大運終盡,當更紀天元,推歷定統,如甲子年。朕承太祖,總百官,未應天心。即位三年,災異迭起,日月失度,星辰錯亂,盜賊並起。朕懼戰兢,唯恐陵夷。漢興二百載,天降異命,重得受命之符。朕若不順天命,何以自處?今以建平二年爲太初元年,號‘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爲度,佈告天下。”
月餘,病未愈,賀良等復欲更政,大臣反對。賀良等奏稱:大臣不知天命,當罷丞相、御史,由解光、李尋輔政。帝疑其無驗,下詔:“朕得保宗廟,政失其道,災異頻仍。待詔賀良等建議改元更漏,或可安國。朕雖信而過聽,終無祥瑞,反有旱災。其言違經背制,不合時宜。錯誤不改,即是過失。六月甲子詔書,非赦令,餘皆廢除。賀良等邪道亂政,欺君誤國,當誅。”賀良等伏誅,李尋、解光減罪流放敦煌。
贊曰:能通神明、合天地人事者,唯《周易》《春秋》。然子貢曰:“夫子之言可聞,性與天道,不可知也。”漢代言災異者,自武帝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有眭孟、夏侯勝,元成有京房、翼奉、劉向、谷永,哀平有李尋、田終術。其說多假經典,構義理,依星象,或中或不中。仲舒下獄,夏侯囚禁,眭孟誅殺,李尋流放,皆學者之鑑。京房直言,而觸怒權貴,禍立至,終敗身,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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