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七十四·魏相丙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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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您提供的文本爲一篇完整的古代史傳文,內容涉及西漢時期丞相制度、人物事蹟及評價,包括蕭何、曹參、丙吉、魏相等人的政績與品行。由於篇幅極長,且涉及複雜歷史背景和人物關係,此處提供的是根據原文忠實轉譯的中文內容,不加任何註解或評論。)
翻譯如下:
漢代設置丞相,職責掌管國家政事,輔佐天子治理天下。自高祖開創基業以來,蕭何、曹參爲首,功績卓著;到孝宣皇帝中興之時,丙吉、魏相名聲顯赫。此時官吏任免有序,各職職守得以整肅,朝廷公卿普遍稱職,全國興起禮讓之風。縱觀這些人物的所作所爲,豈是虛言?
當初,某人上奏說,我年輕時曾在郡邸爲小吏,親眼目睹孝宣皇帝當政時期,皇曾孫被囚禁於郡邸監獄之中。當時負責審理案件的使者丙吉見到皇曾孫受冤受害,內心深受震動,落淚悲傷,當即選擇胡組來負責撫養看護皇曾孫,自己常隨同前往。我每日兩次在庭院中侍奉。後來朝廷下令大規模清查囚犯,丙吉堅決抗拒這場難處,不惜面對嚴刑峻法。大赦之後,丙吉告知守丞,認爲皇曾孫不應該在官府中,應當派信使送至京兆尹,讓胡組與郭徽卿一同送交,但胡組未接受,又返回。當胡組任期滿需離開時,皇曾孫思念不捨,丙吉用自己私人的錢財慰勞胡組,令其留居並繼續撫養數月,之後才送走。後來,一名官吏向丙吉報告說,皇曾孫沒有朝廷的詔令,擅自飲食。當時,丙吉每次生病,都派我早晚探問皇曾孫的起居,查看牀褥是否乾溼,時刻留意胡組、郭徽卿,不讓二人在夜間離開皇曾孫,隨意放縱,多次奏請供給美味食物,以保皇曾孫健康成長。這功德無量,當時豈能預先預見天下之福,而求回報?實在是出於仁心,內心深結的情誼。即便是介子推割肉奉君,也難以比得上。
在宣帝時期,我曾上書陳述此事,幸得被採納,但丙吉謙虛,不肯自誇,刪去了我的言辭,全部歸功於胡組和郭徽卿。胡組、郭徽卿後來都獲得土地和錢財賞賜,丙吉被封爲博陽侯,而我並未被提及。我年老貧困,生命將盡,本想不提,唯恐有功不顯。如今,丙吉之子顯,因輕微過失被削去爵位,封爲關內侯。我認爲應當恢復他的爵位與封地,以報答先人積德。
此前,顯曾任太僕十餘年,與下屬官員大肆勾結,貪污財物達數千萬元,被司隸校尉昌調查,罪行嚴重,已觸犯“不道”之律,請求逮捕。皇帝說:“丞相丙吉有舊恩,我不能斷絕其德。”於是免去顯的官職,沒收爵邑四百戶。後來又任命他爲城門校尉。顯去世後,其子昌繼承爵位,爲關內侯。
成帝時,進行功臣追封,鑑於丙吉舊恩特別深厚,鴻嘉元年,下詔丞相、御史:“聽說褒揚德行、延續斷絕的宗族,是尊崇宗廟、廣開賢才之路的重要措施。故博陽侯丙吉因舊恩有功而被封爵,如今其家族斷絕,朕深感憐惜。善行應及於子孫,這是古今通行的道理。因此,現將丙吉的孫子中郎將、關內侯昌封爲博陽侯,繼承其後代。”
家族斷絕三十二年後,終於延續。昌傳至其子孫,至王莽時期,爵位最終中斷。
贊曰:古代命名制度,必定依據事物形象,遠取諸自然之物,近取諸人體。因此經典中稱君主爲“元首”,臣子爲“股肱”,明示其爲一體,互相依存,方能成就國家。因此,君臣匹配,是古今不變的常道,乃自然之理。近觀漢代丞相,高祖初立,蕭何、曹參爲首,功勳蓋世;孝宣中興,丙吉、魏相顯名於世。那時官吏升遷賞罰有章,各職皆得其位,公卿們普遍稱職,天下風氣日益向禮讓發展。考察其行事,難道是虛言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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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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