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建元已來王子侯者年表
制詔御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
太史公曰:盛哉,天子之德!一人有慶,天下賴之。
(表略)
漢世之初,矯枉過正。欲大本枝,先封同姓。建元已後,籓翰克盛。主父上言,推恩下令。長沙濟北,中山趙敬。分邑廣封。振振在詠。扞城禦侮,曄曄輝映。百足不僵,一人有慶。
譯文:
皇帝下詔給御史說:“諸侯王中如果想要把封地分給自己的兄弟子侄的,都應當上報,我將親自審定他們封地的名稱和稱號。”
太史公說:多麼偉大啊,天子的恩德!只要一位君主得到福澤,天下百姓都因此受益。
(表格內容略)
漢代初年,爲了糾正以往的偏激做法,採取了過於嚴苛的措施。當時爲了鞏固政權,首先封賞同姓子弟爲王。從建元年份以後,諸侯國的實力逐漸強大。主父偃上書建議並頒佈了“推恩法令”,規定諸侯王可以把封地分給自己的子孫,於是長沙、濟北、中山等地的諸侯國紛紛得到擴大封地。他們廣封子弟,受到廣泛頌揚。這些諸侯國在邊疆守護國家、抵禦外敵,光輝燦爛,威望顯赫。就像百足之蟲不會立即僵死,只要其中有一部分有福氣,整個國家便能安穩興旺。
納蘭青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