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
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
太史公曰:盛哉,天子之德!一人有庆,天下赖之。
(表略)
汉世之初,矫枉过正。欲大本枝,先封同姓。建元已后,籓翰克盛。主父上言,推恩下令。长沙济北,中山赵敬。分邑广封。振振在咏。扞城御侮,晔晔辉映。百足不僵,一人有庆。
译文:
皇帝下诏给御史说:“诸侯王中如果想要把封地分给自己的兄弟子侄的,都应当上报,我将亲自审定他们封地的名称和称号。”
太史公说:多么伟大啊,天子的恩德!只要一位君主得到福泽,天下百姓都因此受益。
(表格内容略)
汉代初年,为了纠正以往的偏激做法,采取了过于严苛的措施。当时为了巩固政权,首先封赏同姓子弟为王。从建元年份以后,诸侯国的实力逐渐强大。主父偃上书建议并颁布了“推恩法令”,规定诸侯王可以把封地分给自己的子孙,于是长沙、济北、中山等地的诸侯国纷纷得到扩大封地。他们广封子弟,受到广泛颂扬。这些诸侯国在边疆守护国家、抵御外敌,光辉灿烂,威望显赫。就像百足之虫不会立即僵死,只要其中有一部分有福气,整个国家便能安稳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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