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

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   太史公曰:盛哉,天子之德!一人有庆,天下赖之。   (表略)   汉世之初,矫枉过正。欲大本枝,先封同姓。建元已后,籓翰克盛。主父上言,推恩下令。长沙济北,中山赵敬。分邑广封。振振在咏。扞城御侮,晔晔辉映。百足不僵,一人有庆。

译文:

皇帝下诏给御史说:“诸侯王中如果想要把封地分给自己的兄弟子侄的,都应当上报,我将亲自审定他们封地的名称和称号。”

太史公说:多么伟大啊,天子的恩德!只要一位君主得到福泽,天下百姓都因此受益。

(表格内容略)

汉代初年,为了纠正以往的偏激做法,采取了过于严苛的措施。当时为了巩固政权,首先封赏同姓子弟为王。从建元年份以后,诸侯国的实力逐渐强大。主父偃上书建议并颁布了“推恩法令”,规定诸侯王可以把封地分给自己的子孙,于是长沙、济北、中山等地的诸侯国纷纷得到扩大封地。他们广封子弟,受到广泛颂扬。这些诸侯国在边疆守护国家、抵御外敌,光辉灿烂,威望显赫。就像百足之虫不会立即僵死,只要其中有一部分有福气,整个国家便能安稳兴旺。

关于作者
两汉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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