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五 唐 《晋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五 陈骞〔子舆〕 裴秀〔子頠 秀从弟楷 楷子宪〕陈骞,临淮东阳人也。父矫,魏司徒。矫本广陵刘氏,为外祖陈氏所养,因而改焉。骞沈厚有智谋。初,矫为尚书令,侍中刘晔见幸于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三十四·列传第四 唐 《晋书》•卷三十四·列传第四 ◎羊祜 杜预〔子锡〕羊祜,字叔子,泰山南城人也。世吏二千石,至祜九世,并以清德闻。祖续,仕汉南阳太守。父衟,上党太守。祜,蔡邕外孙,景献皇后同产弟。祜年十二丧父,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三十三·列传第三 唐 《晋书》•卷三十三·列传第三 ◎王祥〔弟览〕 郑冲 何曾〔子劭 遵〕 石苞〔子崇 欧阳健 孙铄〕王祥,字休徵,琅邪临沂人,汉谏议大夫吉之后也。祖仁,青州刺史。父融,公府辟不就。祥性至孝。早丧亲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三十一·列传第一 唐 《晋书》•卷三十一·列传第一 ◎后妃上宣穆张皇后 景怀夏侯皇后 景献羊皇后 文明王皇后 武元杨皇后 武悼杨皇后 〔左贵嫔 胡贵嫔 诸葛夫人〕 惠贾皇后 惠羊皇后〔谢夫人〕 怀王皇太后 元夏侯太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 唐 《晋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 ◎后妃下 元敬虞皇后 豫章君 明穆庾皇后 成恭杜皇后 周太妃 康献褚皇后 穆章何皇后 哀靖王皇后 废帝孝庾皇后 简文宣郑太后 简文顺王皇后 孝武文李太后 孝武定王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三十·志第二十 唐 《晋书》•卷三十·志第二十 ◎刑法传曰“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刑之不可犯,不若礼之不可逾,则昊岁比于牺年,宜有降矣。若夫穹圆肇判,宵貌攸分,流形播其喜怒,禀气彰其善恶,则有自然之理焉。念室后刑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二十九·志第十九 唐 《晋书》•卷二十九·志第十九 ◎五行下《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痾,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听之不聪,是谓不谋,言上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二十八·志第十八 唐 《晋书》•卷二十八·志第十八 ◎五行中《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痾,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言之不从,从,顺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二十七·志第十七 唐 《晋书》•卷二十七·志第十七 ◎五行上夫帝王者,配德天地,叶契阴阳,发号施令,动关幽显,休咎之征,随感而作,故《书》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昔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二十六·志第十六 唐 《晋书》•卷二十六·志第十六 ◎食货昔者先王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因三才以节其务,敬四序以成其业,观其谣俗而正其纪纲。勖农桑之本,通鱼盐之利,登良山而采符玉,泛瀛海而罩珠玑。日中为市,总天下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二十五·志第十五 唐 《晋书》•卷二十五·志第十五 ◎舆服史臣曰:昔者乘云效驾,卷领垂衣,则黄帝皂衣纁裳,放勋彤车白马,叶三微之序,舍寅丑之建,玄戈玉刃,作会相晖。若乃参旗分景,帝车含曜,又所以营卫南宫,增华北极。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二十四·志第十四 唐 《晋书》•卷二十四·志第十四 ◎职官《书》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所以奖导民萌,裁成庶政。《易》曰“天垂象,圣人则之”执法在南宫之右,上相处端门之外,而鸟龙居位,云火垂名,前史详之,其以尚矣。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二十二·志第十二 唐 《晋书》•卷二十二·志第十二 ◎乐上夫性灵之表,不知所以发于咏歌。感动之端,不知所以关于手足。生于心者谓之道,成于形者谓之用。譬诸天地,其犹影响,百兽率舞,而况于人乎。美其和平而哀其丧乱,以兹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二十三·志第十三 唐 《晋书》•卷二十三·志第十三 ◎乐下永嘉之乱,海内分崩,伶官乐器,皆没于刘、石。江左初立宗庙,尚书下太常祭祀所用乐名。太常贺循答云“魏氏增损汉乐,以为一代之礼,未审大晋乐名所以为异。遭离丧乱,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二十一·志第十一 唐 《晋书》•卷二十一·志第十一 ◎礼下五礼之别,三曰宾,盖朝宗、觐遇、会同之制是也。自周以下,其礼弥繁。自秦灭学之后,旧典残缺。汉兴,始使叔孙通制礼,参用先代之仪,然亦往往改异焉。汉仪有正会礼,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二十·志第十 唐 《晋书》•卷二十·志第十 ◎礼中五礼之别,二曰凶。自天子至于庶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其理既均,其情亦等,生则养,死则哀,故曰三年之丧,天下之达礼者也。汉礼,天子崩,自不豫至于登遐及葬,丧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十九·志第九 唐 《晋书》•卷十九·志第九 ◎礼上夫人含天地阴阳之灵,有哀乐喜怒之情。乃圣垂范,以为民极,节其骄淫,以防其暴乱。崇高天地,虔敬鬼神,列尊卑之序,成夫妇之义,然后为国为家,可得而治也。《传》曰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十八·志第八 唐 《晋书》•卷十八·志第八 ◎律历下魏尚书郎杨伟表曰“臣览载籍,断考历数,时以纪农,月以纪事,其所由来,遐而尚矣。乃自少昊,则玄鸟司分,颛顼、帝喾,则重黎司天。唐帝、虞舜,则羲和掌日,三代因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十七·志第七 唐 《晋书》•卷十七·志第七 ◎律历中昔者圣人拟宸极以运璿玑,揆天行而序景曜,分辰野,辨躔历,敬农时,兴物利,皆以系顺两仪,纪纲万物者也。然则观象设卦,扐闰成爻,历数之原,存乎此也。逮乎炎帝, 0 评论 0 浏览
《晋书》•卷十六·志第六 唐 《晋书》•卷十六·志第六 ◎律历上《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夫神道广大,妙本于阴阳。形器精微,义先于律吕。圣人观四时之变,刻玉纪其盈虚,察五行之声,铸金均其清浊,所以遂八风 0 评论 0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