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八十二·志第三十五·律历十五 元 《宋史》•卷八十二·志第三十五·律历十五 ◎律历十五 乾道四年,礼部员外郎李焘言:"《统元历》行之既久,与天不合,固宜;《大衍历》最号精微,用之亦不过三十余年,后之欲行远也难矣。抑历未差,无以知其失;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八十三·志第三十六·律历十六 元 《宋史》•卷八十三·志第三十六·律历十六 ◎律历十六 ○绍兴统元 乾道 淳熙 会元历 演纪上元甲子,距绍兴五年乙卯,岁积九千四百二十五万一千五百九十一。 步气朔 元法:六千九百三十。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八十一·志第三十四·律历十四 元 《宋史》•卷八十一·志第三十四·律历十四 ◎律历十四 中原既失,礼乐沦亡。高宗时,胡铨著《审律论》,曰: 臣闻司马迁有言曰:"六律为万事根本,其于兵械尤所重,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百王不易之道也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八十·志第三十三·律历十三 元 《宋史》•卷八十·志第三十三·律历十三 ◎律历十三 ○纪元历 步交会 交终分:一十九万八千三百七十七、秒八百八十。 交终日:二十七、余一千五百四十七、秒八百八十。 交中日:一十三、余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七十八·志第三十一·律历十一 元 《宋史》•卷七十八·志第三十一·律历十一 ◎律历十一 ○观天历 步交会 交终分:三十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一、秒九千九百四十四。 交终日:二十七、余二千五百五十一、秒九千九百四十四。 交中日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七十九·志第三十二·律历十二 元 《宋史》•卷七十九·志第三十二·律历十二 ◎律历十二 ○纪元历 崇宁《纪元历》 演纪上元上章执徐之岁,距元符三年庚辰,岁积二千八百六十一万三千四百六十算;至崇宁五年丙戌,岁积二千八百六十一万三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七十七·志第三十·律历十 元 《宋史》•卷七十七·志第三十·律历十 ◎律历十 ○观天历 元祐《观天历》 演纪上元甲子,距元祐七年壬申,岁积五百九十四万四千八百八算。 步气朔 统法:一万二千三十。 岁周:四百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七十六·志第二十九·律历九 元 《宋史》•卷七十六·志第二十九·律历九 ◎律历九 ○皇祐浑仪 尧敕羲和制横箫以考察星度,其机衡用玉,欲其燥湿不变,运动有常,坚久而不能废也。至于后世,铸铜为圆仪,以法天体。自洛下闳造《太初历》,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七十五·志第二十八·律历八 元 《宋史》•卷七十五·志第二十八·律历八 ◎律历八 ○明天历 步晷漏术 二至限:一百八十一日六十二分。 一象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 消息法:一万六百八十九。 辰法:三千二百五十。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七十四·志第二十七·律历七 元 《宋史》•卷七十四·志第二十七·律历七 ◎律历七 ○明天历 《崇天历》行之至于嘉祐之末,英宗即位,命殿中丞、判司天监周琮及司天冬官正王炳、丞王栋、主簿周应祥、周安世、马杰、灵台郎杨得言作新历,三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七十二·志第二十五·律历五 元 《宋史》•卷七十二·志第二十五·律历五 ◎律历五 ○步日躔 周天分:三百八十六万八千六十五、秒二。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度。 岁差:一百二十五、秒二。 乘法:三十二。 除法:四百八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七十三·志第二十六·律历六 元 《宋史》•卷七十三·志第二十六·律历六 ◎律历六 ○崇天历 步交会 交终分:二十八万八千一百七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 交终日:二十七、余二千二百四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 交中日: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七十一·志第二十四·律历四 元 《宋史》•卷七十一·志第二十四·律历四 ◎律历四 道体为一,天地之元,万物之祖也。散而为气,则有阴有阳;动而为数,则有奇有偶;凝而为形,则有刚有柔;发而为声,则有清有浊,其著见而为器,则有律、有吕。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七十·志第二十三·律历三 元 《宋史》•卷七十·志第二十三·律历三 ◎律历三 ○应天 乾元 仪天历 步五星 岁星总:七十九万七千九百三十一、秒五。 平合:三百九十八日、八千八百五十七、秒二十八。 变差:空、秒一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六十九·志第二十二·律历二 元 《宋史》•卷六十九·志第二十二·律历二 ◎律历二 ○应天 乾元 仪天历 步月离入先后历 离总:五万五千一百二十、秒一千二百四十二。 转日:二十七、五千五百四十六、秒六千二百一十。 历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六十八·志第二十一·律历一 元 《宋史》•卷六十八·志第二十一·律历一 ◎律历一 ○应天 乾元 仪天历 古者帝王之治天下,以律历为先。儒者之通天人,至律历而止。历以数始,数自律生,故律历既正,寒暑以节,岁功以成,民事以序,庶绩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六十七·志第二十·五行五 元 《宋史》•卷六十七·志第二十·五行五 ◎五行五 ○土 稼穑作甘,土之性也。土失其性,则为灾凶。旧说以恒风、脂夜之妖,华孽、臝虫之孽,牛祸、黄眚、黄祥,皆属之土,今从之。 建隆元年,河南诸州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六十六·志第十九·五行四 元 《宋史》•卷六十六·志第十九·五行四 ◎五行四 ○金 从革,金性也。金失其性,则为变怪。旧说以僣咎、恒旸、诗妖、民讹、毛虫之孽,白眚、白祥之类皆属之金,今从之。 建隆二年七月,晋州神山县北 0 评论 0 浏览
《宋史》•卷六十五·志第十八·五行三 元 《宋史》•卷六十五·志第十八·五行三 ◎五行三 ○木 曲直,木之性也。木失其性,则为妖祥。旧说以狂咎、木冰、恒雨、服妖、龟孽、鸡祸、青眚、青祥之类,皆属之木,今从之。 太平兴国六年正月,瑞 0 评论 0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