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七十一·列传第九 元 《金史》•卷七十一·列传第九 斡鲁 斡鲁古勃堇 婆卢火吾紥忽 阇母 宗叙 斡鲁,韩国公劾者第三子。康宗初,苏滨水含国部斡豁勃堇及斡准、听备二部有异志,斡带治之,斡赛、斡鲁为之佐,遂伐斡豁,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七十·列传第八 元 《金史》•卷七十·列传第八 撒改 宗宪 习不失 宗亨 宗贤 石土门 忠 习室 思敬 撒改者,景祖孙,韩国公劾者之长子,世祖之兄子也。劾者于次最长。景祖方计定诸部,爱世祖胆勇材略。及诸子长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七·太祖诸子 元 《金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七·太祖诸子 ◎太祖诸子 宗隽 宗杰 宗强 爽 可喜 阿琐 宗敏 元 太祖圣穆皇后生景宣帝、丰王乌烈、赵王宗杰。光懿皇后生辽王宗干。钦宪皇后生宋王宗望、陈王宗隽、渖王讹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六十八·列传第六 元 《金史》•卷六十八·列传第六 欢都 冶诃 骨赧 讹古乃 蒲查 欢都,完颜部人。祖石鲁,与昭祖同时同部同名,交相得,誓曰:“生则同川居,死则同谷葬。”土人呼昭祖为勇石鲁,呼石鲁为贤石鲁。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六十七·列传第五 元 《金史》•卷六十七·列传第五 石显 桓赧 乌春 腊醅 钝恩留可 阿疏 奚王回离保 石显,孩懒水乌林荅部人。昭祖以条教约束诸部,石显陆梁不可制。及昭祖没于逼刺纪村,部人以柩归,至孩懒水,石显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六十六·列传第四·始祖以下诸子 元 《金史》•卷六十六·列传第四·始祖以下诸子 ◎始祖以下诸子 勖 隈可 ◎宗室 胡十门 合住 掴保 衷 齐 术鲁胡石改 宗贤 挞懒 卞 膏 弈 阿喜 勖,字勉道。本名乌野,穆宗第五子。好学问,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三·始祖以下诸子 元 《金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三·始祖以下诸子 ◎始祖以下诸子 ○斡鲁 辈鲁 谢库德 孙拔达 谢夷保 谢里忽 乌古出 跋黑崇成 劾孙 麻颇 谩都诃 斡带斡赛 斡者 昂 始祖明懿皇后生德帝乌鲁,季曰斡鲁,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六十三·列传第一·后妃上 元 《金史》•卷六十三·列传第一·后妃上 ◎后妃上 ○始祖明懿皇后 德帝思皇后 安帝节皇后 献祖恭靖皇后 昭祖威顺皇后景祖昭肃皇后 世祖翼简皇后 肃宗靖宣皇后 穆宗贞惠皇后 康宗敬僖皇后太祖圣穆皇后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六十四·列传第二·后妃下 元 《金史》•卷六十四·列传第二·后妃下 ◎后妃下 ○睿宗钦慈皇后 睿宗贞懿皇后 世宗昭德皇后 世宗元妃张氏 世宗元妃李氏 显宗孝懿皇后 晕宗昭圣皇后 章宗钦怀皇后 章宗元妃李氏 卫绍王后徒单氏 宣宗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六十·表第二·交聘表上 元 《金史》•卷六十·表第二·交聘表上 ◎交聘表上 天下之势,曷有常哉。金人日寻干戈,抚制诸郡,保其疆圉,以求逞志于辽也,岂一日哉。及太祖再乘胜,已即帝位,辽乃招之使降,是犹能蒸虎变,欲谁何而止之。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五十九·表第一·宗室表 元 《金史》•卷五十九·表第一·宗室表 ◎宗室表 古者太史掌叙邦国之世次,辨其姓氏,别其昭穆,尚失。金人初起完毅十二部,其后皆以部为氏,史臣记录有称“宗室”者,有称完颜者。称完颜者。称完颜者亦有二焉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五十八·志第三十九·百官四 元 《金史》•卷五十八·志第三十九·百官四 ◎百官四 ○符制 初,穆宗之前,诸部长各刻信牌,交互驰驿,讯事扰人。太祖献议,自非穆宗之命,擅制牌号者置重法。自是,号令始一。收国二年九月,始制金牌,后又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五十六·志第三十七·百官二 元 《金史》•卷五十六·志第三十七·百官二 ◎百官二 ○殿前都点检司 宣徽院 秘书监 国子监 太府监 少府监 军器监 都水监 谏院 大理寺 弘文院 登闻鼓院 登闻检院 记注院 集贤院 益政院武卫军都指挥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五十七·志第三十八·百官三 元 《金史》•卷五十七·志第三十八·百官三 ◎百官三 ○内命妇 宫人女职 东宫官属 亲王府属 太后两宫官属 大兴府 诸京留守司 诸京城宫苑提举等职 按察司 诸路总管府 诸府 诸节镇防御刺史县镇等职 诸转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五十五·志第三十六·百官一 元 《金史》•卷五十五·志第三十六·百官一 ◎百官一 ○三师 三公 尚书省 六部 都元帅府 枢密院 大宗正府 御史台 宣抚司 劝农使司 司农司 三司 国史院 翰林学士院 审官院 太常寺 金自景祖始建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五十四·志第三十五·选举四 元 《金史》•卷五十四·志第三十五·选举四 ◎选举四 ○部选 省选 廉察 荐举 功酬亏永 凡吏部选授之制,自太宗天会十二年,始法古立官,至天眷元年,颁新官制。及天德四年,始以河南、北选人并赴中京,吏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五十三·志第三十四·选举三 元 《金史》•卷五十三·志第三十四·选举三 ◎选举三 ○右职吏员杂选 右职。省令史、译史。皇统八年格,初考迁一重,女直人依本法外,诸人越进义,每三十月各迁两重,百二十月出职,除正六品以下,正七品以上 0 评论 0 浏览
《金史》•卷五十二·志第三十三·选举二 元 《金史》•卷五十二·志第三十三·选举二 ◎选举二 ○文武选 金制,文武选皆吏部统之。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部拟。正七品以上,呈省以听制授。凡进士则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自余皆武散官,谓之右职, 0 评论 0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