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三百二十八·列传第二百十六·外国九瓦剌 张廷玉 《明史》•卷三百二十八·列传第二百十六·外国九瓦剌 ◎外国九瓦剌 朵颜 瓦剌,蒙古部落也,在鞑靼西。元亡,其强臣猛可帖木儿据之。死,众分为三,其渠曰马哈木,曰太平,曰把秃孛罗。 成祖即位,遣使往告。永乐初,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二百十五·外国八鞑靼 张廷玉 《明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二百十五·外国八鞑靼 ◎外国八鞑靼 鞑靼,即蒙古,故元后也。太祖洪武元年,大将军徐达率师取元,元主自北平遁出塞,居开平,数遣其将也速等扰北边。明年,常遇春击败之,师进开平,俘宗王庆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三百二十六·列传第二百十四·外国七 张廷玉 《明史》•卷三百二十六·列传第二百十四·外国七 ◎外国七 ○古里 柯枝 小葛兰 锡兰山 榜葛剌 沼纳朴儿 祖法儿木骨都束 不剌哇 竹步 阿丹 剌撒 麻林 忽鲁谟斯 溜山南巫里 加异勒 甘巴里 急兰丹 沙里湾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九十九·志第七十五·艺文四 张廷玉 《明史》•卷九十九·志第七十五·艺文四 ◎艺文四 集类三:一曰别集类,二曰总集类,三曰文史类。 《明太祖文集》五十卷,《诗集》五卷 《仁宗文集》二十卷,《诗集》二卷 《宣宗文集》四十四卷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九十八·志第七十四·艺文三 张廷玉 《明史》•卷九十八·志第七十四·艺文三 ◎艺文三 子类十二:一曰儒家类,二曰杂家类,三曰农家类,四曰小说家类,五曰兵书类,六曰天文类,七曰历数类,八曰五行类,九曰艺术类,十曰类书类,十一曰道家类,十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九十七·志第七十三·艺文二 张廷玉 《明史》•卷九十七·志第七十三·艺文二 ◎艺文二 史类十:一曰正史类,二曰杂史类,三曰史钞类,四曰故事类,五曰职官类,六曰仪注类,七曰刑法类,八曰传记类,九曰地理类,十曰谱牒类。 明《太祖实录》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九十六·志第七十二·艺文一 张廷玉 《明史》•卷九十六·志第七十二·艺文一 ◎艺文一 明太祖定元都,大将军收图籍致之南京,复诏求四方遗书,设秘书监丞,寻改翰林典籍以掌之。永乐四年,帝御便殿阅书史,问文渊阁藏书。解缙对以尚多阙略。帝曰: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九十五·志第七十一·刑法三 张廷玉 《明史》•卷九十五·志第七十一·刑法三 ◎刑法三 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九十四·志第七十·刑法二 张廷玉 《明史》•卷九十四·志第七十·刑法二 ◎刑法二 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太祖尝曰:“凡有大狱,当面讯,防构陷锻炼之弊。”故其时重案多亲鞫,不委法司。洪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九十三·志第六十九·刑法一 张廷玉 《明史》•卷九十三·志第六十九·刑法一 ◎刑法一 自汉以来,刑法沿革不一。隋更五刑之条,设三奏之令。唐撰律令,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宋采用之,而所重者敕。律所不载者,则听之于敕。故时轻时重,无一是之归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九十二·志第六十八·兵四 张廷玉 《明史》•卷九十二·志第六十八·兵四 ◎兵四 ○清理军伍 训练 赏功 火器 车船 马政 明初,垛集令行,民出一丁为军,卫所无缺伍,且有羡丁。未几,大都督府言,起吴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军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九十一·志第六十七·兵三 张廷玉 《明史》•卷九十一·志第六十七·兵三 ◎兵三 ○边防 海防 元人北归,屡谋兴复。永乐迁都北平,三面近塞,正统以后,敌患日多。故终明之世,边防甚重。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守御。初设辽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九十·志第六十六·兵二卫所 张廷玉 《明史》•卷九十·志第六十六·兵二卫所 ◎兵二卫所 班军 太祖下集庆路为吴王,罢诸翼统军元帅,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八十九·志第六十五·兵一 张廷玉 《明史》•卷八十九·志第六十五·兵一 ◎兵一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八十七·志第六十三·河渠五 张廷玉 《明史》•卷八十七·志第六十三·河渠五 ◎河渠五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淮河,出河南平氏胎簪山。经桐伯,其流始大。东至固始,入南畿颍州境,东合汝、颍诸水。经寿州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八十八·志第六十四·河渠六 张廷玉 《明史》•卷八十八·志第六十四·河渠六 ◎河渠六 ○直省水利 三代疆理水土之制甚详。自井田废,沟遂堙,水常不得其治,於是穿凿渠塘井陂,以资灌溉。明初,太祖诏所在有司,民以水利条上者,即陈奏。越二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八十六·志第六十二·河渠四 张廷玉 《明史》•卷八十六·志第六十二·河渠四 ◎河渠四 ○运河下 海运 江南运河,自杭州北郭务至谢村北,为十二里洋,为塘栖,德清之水入之。逾北陆桥入崇德界,过松老抵高新桥,海盐支河通之。绕崇德城南,转 0 评论 0 浏览
《明史》•卷八十五·志第六十一·河渠三 张廷玉 《明史》•卷八十五·志第六十一·河渠三 ◎河渠三 ○运河上 明成祖肇建北京,转漕东南,水陆兼輓,仍元人之旧,参用海运。逮会通河开,海陆并罢。南极江口,北尽大通桥,运道三千馀里。综而计之,自昌平神 0 评论 0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