幺・食我者肌肤未肥,卖我者家私不富。若是老病残疾,卒中身亡,不堪

耕锄。 告本官,送本都,从公发付,闪得我丑尸不着坟墓。

译文:

哎呀!吃我的人并不会因为吃了我而让肌肤变得更丰腴,卖我的人也不会因为卖了我就让家里变得富裕。要是我老了、生病了或者有残疾,突然死去,根本没办法再去耕地劳作。 我恳请官府的大人,把我送到本地乡里,让官府公正地处置我。可最终却让我落得个凄惨的下场,连个葬身之地都没有。
关于作者
元代姚守中

姚守中(约公元1290年前后在世)字不详,洛阳人,姚燧之侄。生卒年均不详,约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前后。在世官平江路吏。守中擅为曲,作剧有逢萌挂冠、扯诏立东宫、郝廉留钱等三种,(均录鬼簿)皆佚。太平乐府中有牛诉寃一套,大为耕犊诉苦,用意颇奇特。太和正音谱评其曲为“如秋月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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