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唐代 景岑 偈 六 偈 六 2 次阅读 纠错 唐代 • 景岑 假有元非有,假灭亦非无。 湼槃偿债义,一性更无殊。 译文: 假如存在,实际上并非真正的存在;假如消失,也并非就成了绝对的虚无。 所谓涅槃与偿债的义理,从根本的本性上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首偈语体现了一种深刻的佛教哲学思想,强调事物的假有假灭并非实有实无,以及涅槃等概念在本质上的统一性。 标签: 唐诗 关于作者 唐代 • 景岑 景岑,长沙人。嗣南泉。初住鹿苑,后无定所。众称长沙和尚。诗二十一首。(《全唐诗》无景岑诗)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