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 六

假有元非有,假灭亦非无。 湼槃偿债义,一性更无殊。

译文:

假如存在,实际上并非真正的存在;假如消失,也并非就成了绝对的虚无。 所谓涅槃与偿债的义理,从根本的本性上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首偈语体现了一种深刻的佛教哲学思想,强调事物的假有假灭并非实有实无,以及涅槃等概念在本质上的统一性。
关于作者
唐代景岑

景岑,长沙人。嗣南泉。初住鹿苑,后无定所。众称长沙和尚。诗二十一首。(《全唐诗》无景岑诗)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