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波乐 四十二

□□□□□,□□□□错。 终归一聚尘,何用深棺椁。 土下蝼蚁飡,但□□□□。 □□□□□,平章自埋却。

译文:

这首诗有不少残缺部分,只能根据现有完整诗句大致翻译。 人活在世上,很多行为都是错误的。 人最终都会化为尘土,何必用那么深的棺椁来埋葬呢。 人死后被土下的蝼蚁当作食物,只是众生发下大愿。 (残缺部分难以准确补全意思)自己考虑清楚,就把自己这一切埋葬了吧。 由于原诗残缺较多,翻译可能无法完整精准地传达原诗的全部意境和含义。
关于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