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十

撩乱失精神,无由见家里。 妻是他人妻,儿被后翁使。 驷马被金鞍,镂镫银秋辔。 角弓无主张,宝剑抛著地。 设却百日斋,浑家忘却你。 钱财他人用,古来寻常事。 前人多贮积,后人无惭愧。 此是守财奴,不兑贫穷事。

译文:

以下是这首诗的现代汉语翻译: 我心烦意乱,精神恍惚,没有办法回到家中去。 我的妻子如今成了别人的妻子,我的儿子也被继父驱使。 那拉车的四匹马配着金色的马鞍,马镫雕刻精美,缰绳也是镶银的。 可角弓却无人掌管,宝剑也被扔在了地上。 即便家里人给我做了百日的法事来超度我,全家却都很快把我忘到了脑后。 我生前积攒的钱财都被别人用了,自古以来这就是常有的事儿。 前人辛辛苦苦积攒了很多财物,后人使用起来却一点都不觉得惭愧。 像这样只知道守财的人啊,最终也免不了落得个贫穷的下场。
关于作者
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